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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3 11:24:2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室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卫生室管理制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室管理制度

卫生室管理制度 1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时,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室管理制度 2

  1、各村卫生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中心卫生院医政科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中心卫生院医政科,科室负责人及时报告主管院长或院长,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医政科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资料和空药瓶、血袋,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弃,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托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有冰冻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6、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及医疗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卫生室管理制度 3

  1、每学期拟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总结,并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2、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制度,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和消毒工作。

  3、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保健工作,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工作。

  4、负责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主动配合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开展近视眼的防治工作。

  5、做好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师生健康。

  6、加强课间巡视,处理好师生各种偶发伤痛事件,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7、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保健工作。

  8、协同班主任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和学生的保健工作。

  9、每学期做好各班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工作。

  10、承办校领导及教导处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卫生室管理制度 4

  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依据“防病”工作的要求,主动主动协作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化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限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仔细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扬卫生防病学问,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门诊登记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刚好诊治,耐性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状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晰、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运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仔细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齐、填写完整、清楚。运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需运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运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马上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四、安排生育、妇幼保健制度

  1、有专人负责安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驾驭本村的.新婚、孕妇、产妇、0-6岁儿童数和村内安排生育措施落实状况的记录、登记和上报工作。

  2、动员本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做好新婚月访,驾驭本村早孕人数,督促孕妇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安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关切安排生育手术对象。

  4、驾驭村内孕产妇高危状况,督促按时接收治疗,帮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监护。

  5、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新生儿、早产儿、体弱儿的访视和简易治疗。

  6、宣扬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爱护等措施的落实。

  五、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需达到“十全”,即: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别状况不超过一周。

  5、不得运用毒、限、剧毒药。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要配备一名兼职会计和出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分户消耗和现金出纳等必要的账册,账目应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定期上报、按年公布。对村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2、严格执行报销、收费制度,服务收费有标准,明码标价、收取费用有凭证(发票)。

  3、应建立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等,并明确分工,账钱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

  4、村卫生室的各种医疗器械和其它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账可查,妥当保管,严防遗失。

  5、建立药物进、销、存明细账和经济账,并做到按季盘点,账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疗事故或集体财产损失者,应依据情节轻重及本人一贯表现,赐予指责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卫生室管理制度 5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可以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5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帐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卫生室管理制度 6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村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 止血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卫生室管理制度 7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主动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扬卫生学问,主动参加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刚好进行疫情处理,严格限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刚好收集牢靠精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刚好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卫生室管理制度 8

  学校卫生保健室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增强其体质,促进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从而提高其学习及工作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卫生,大力消灭“四害”,要做到经常与突击相结合。要定期召开会谈;定期检查评比;定期总结。

  二、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齐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对小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要制订防治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并取得与家长的密切配合。

  四、做好学校环境和教学设备的'卫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之符合卫生要求。

  五、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实行计划免疫,定期预防接种。做好饮食和饮水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七、积极做好学生中蛔虫、沙眼、贫血、营养不良、龋齿、视力低下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其他一般急救工作。

  八、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的检查及卫生评比工作。

卫生室管理制度 9

  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验收药品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调温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所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六、及时将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调离岗位。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包括药品(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器械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县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用械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药品器械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 、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三小时内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并注意保留相关物证。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陈列摆放和储存,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五、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的,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六、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七、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使用。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处方量不得大于2个最小包装。

卫生室管理制度 10

  1、仔细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供应有效、平安、数量不少于120种的基本药物。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当保管特别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必需从乡镇医院(所)选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刚好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退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留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6、按处方定期进行药销,做到药账相符。

  7、一次性运用无菌器械,运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卫生室管理制度 11

  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涵盖了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使用以及废弃处理等多个方面。该制度旨在规范药品管理流程,防止药品滥用、过期或错误使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内容概述:

  1、药品采购:规定药品的采购来源,必须从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购入,并且要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质量检验。

  2、储存管理:明确药品储存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照等,以及不同种类药品的分类储存规则。

  3、分发使用:设定药品的领取、发放和使用流程,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防止误领、误用。

  4、记录与追踪:建立药品出入库记录,实现全程追溯,便于药品质量监控和问题排查。

  5、过期与废弃药品处理:规定过期药品的定期清理和废弃药品的合规处置方法,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卫生室管理制度 12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卫生室管理制度 13

  1、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2、加强对本卫生室的各项医疗工作的管理。

  3、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加强无菌观念,杜绝医源性传播,防止交叉感染。

  4、对患者要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

  5、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卫生室管理制度 14

  村卫生室消毒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消毒设备管理

  2、消毒程序与标准

  3、消毒剂的使用与储存

  4、员工培训与监督

  5、记录与报告制度

  6、应急处理机制

  内容概述:

  1、消毒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定期维护,正确使用,及时更新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2、消毒程序与标准:制定明确的消毒流程,包括预清洁、消毒、冲洗和干燥等步骤,参照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执行。

  3、消毒剂的'使用与储存:规定消毒剂的种类、配比、有效期,以及安全储存和领用制度。

  4、员工培训与监督:对员工进行消毒知识培训,定期考核,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消毒规程。

  5、记录与报告制度:详细记录消毒活动,定期进行质量审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应急处理机制:面对突发情况,如疾病暴发或设备故障,能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确保消毒工作的连续性。

卫生室管理制度 15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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