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1、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节课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运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铅球、标枪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4)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5)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2、课外体育运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运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它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运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从纠察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4、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运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
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 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 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 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 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 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3、学校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 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1、学校体育活动场所、教室、会议室、图书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校长同意,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在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绝对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长及监护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或提供假号码的行为。家长及监护人的电话号码如有改换,必须主动及时到舍务管理老师处更改。否则,校方和舍务管理老师将不承担可能由此导致的相关后果。
2.宿舍区内绝对禁止黄毒赌盗:包括携带、传阅、租售黄色淫秽音像、图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偷窃行为。
3.宿舍区内绝对禁止吸烟,酗酒;严禁将打火机、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与化学药品、炊具(含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等)电器(吹风机、熨板热宝等)带入宿舍。在寝室内严禁出现燃点蜡烛、蚊香、焚烧纸屑等危险行为。
4.严禁移动、更换插座和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搬弄电闸和使用电热器具。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和动用消防设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睡上铺的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夜间上下床位时的安全,头睡在有护栏的一面,尽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亲友等)来访要向生活管理老师报告;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将外客带入寝室,绝对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个人钱财、贵重及隐私物品,反对学生将贵重用品(手机和数码相机等)带进宿舍,坚持带入者,要求其家长出具书面保证,出现遗失、被他人用损坏及被盗等意外时学校方面不承担相应责任;晾晒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盗、防坠,尽可能避免丢失、坠物等意外事故发生。
8.严禁在正常住宿期间擅自离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课期间凭班主任批条向生活管理老师通报方可离校,住宿时间段内必须在生活管理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假毕返回时必须及时向批假老师销假。
9.双休日、节假日和非学习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及年级组要求离宿返家,休假结束时按时返回宿舍。
10. 遇到意外情况或事故苗头发生时不慌乱、不恐惧、不隐瞒、不假饰,不急躁、不掉以轻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时向管理老师报告。
二、寝室纪律制度
1.严禁吸烟、酗酒和一切黄、赌、毒行为,发现他人有此类意图、行为时要及时规劝制止,并向老师报告。
2.保持寝室安静与整洁。进入寝室后,不喧哗、不说脏话、不追逐打闹。
3.不准随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
宿生进入寝室。熄灯后严禁私开照明设施,燃点蜡烛等,以保证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时离舍,按时回舍,上课和学校开展各类活动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有特殊情况需要返回寝室须凭班主任老师的亲笔批的正式住宿生临时回寝单。
6.男女寝室学生之间不允许串室,反对把异性住宿生带入自己寝室,严禁男女学生在寝室内一对一关门相处,绝对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正当理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受到宿舍管理处分或校纪处分。
8.早6:30前、晚自习前15分钟时,必须离开寝室,及时参与早晚自习和各种班级、学校活动。
9.在宿期间做到不戴饰品,不化妆,女不烫发、留披肩发等。参与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以校服着装,自由活动时间着装要大方得体。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从管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学校住宿生管理领导、老师、员工、寝室长和值日学生履行管理职责。
三、寝室内务、卫生制度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使用学校印制下发的床单、苫帘。床铺铺法整齐划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不允许平铺床面或叠成长条状;床单(席子)要铺设平整。
2.衣服须叠置放在箱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鞋袜要及时洗净,晾晒;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内整齐成排,床下不许凌乱塞放箱包及零杂物品。及时把不用物品带回家中,不在学校大量储物。寝室内不得从事球类及其它器械和体能锻炼活动。
3.个人洗涤用品不能随意置放,脸盆、水桶等应摆放整齐划一。毛巾折叠后 与香皂、牙具规矩摆放在脸盆 内,放在床底。各床底摆放 成一条美观直线。
4.各种学习资料应放入个人柜、箱中。
5.寝室门口、窗台上不允许随意堆放物品,打扫用具一律摆放门后,水壶摆放窗台右侧。务必要保持窗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
6.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不准随意钉钉、拉绳。所有住宿生都有义务保持门窗、墙壁及桌椅整洁。
7.寝室环境应适当美化,可以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小心粘贴、悬挂和摆放字画、小挂件或盆景等)。
8.垃圾杂物须及时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应随时注意将垃圾清理出寝室,任何人不得将本室垃圾向门外、走廊、厕所、窗外、墙外等校内、外公共场地弃置、抛洒,更不允许在楼上向下抛弃。
9.每周五中午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大扫除行动由生活管理老师统一指挥,寝室长负责,值日生具体安排,全体住宿生必须共同参与。大扫除最终效果由管理老师组织寝室长共同评价计分。住宿生报告寝长检查合格方可离校,寝室长报告生活片教师,经老师检查全寝合格方可离校。
10.注意饮食卫生,不在街头无证流动小食档处购买食品,在商店、超市购买食物时认真查验保质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装密封状况,严防食物中毒。
四、寝室长和值日生工作职责
l.寝室长负责组织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寝室轮流值日表,管理、维护寝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与其它寝室的联络工作,接受、传达、并带领、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学校、舍务管理老师布置的具体任务。
2.寝室长负责检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值日生请假离宿时应及时安排好替补人员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寝室环境卫生清洁。
3.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按时起床、洗漱、整理内务、就寝;抓好就寝纪律工作。
4.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员在本寝室就寝时立即向老师如实汇报。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舍务管理老师汇报。 6.在寝室内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带领全室住宿生积极创建 “文明寝室”。
7.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生活,有事及时向生活管理老师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五、 值日生职责
1.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负责一日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天拖地、通风、擦拭窗台、门等处灰尘。每星期五宿舍要组织好寝室卫生大扫除。
3.协助寝室长检查督促寝室同学搞好当天个人卫生,保证床铺整洁和室内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六、住宿生奖罚制度
1.每学期末评选 “文明寝室”、“文明住宿生”和“优秀寝室长”。
2.对违纪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寝处分并记入住宿生管理档案。
七、住宿生时间制度
注: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两次以下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违纪情节严重者作退宿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1、机动车进入校内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律不准进入校内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内应听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准时将其关锁好,钱包、珍贵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常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内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殊留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发〔20xx〕40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学生家长接送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xx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3号)、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综〔20xx〕68号)等文件精神及开发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忠门中心小学校务研究,决定于20xx年x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2、坚持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3、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4、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5、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二、服务对象
安柄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三、服务时段及安排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2小时)计算,起止时间:11:10—13: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安柄小学本班级教室。
3、编班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四、服务内容
基于课后服务不少于2小时的规定,加上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一般在5点左右,如果晚托大概7点才能结束,这样违背了课后服务的初心,所以学校决定实行午托服务,并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中午这一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3)把课后服务与兴趣小组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由于我校综合科教师配备较齐全,可以组织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兴趣小组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以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六、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1、经费来源
(1)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上级拨款,不足部分向家长收取相结合。
(2)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不超过3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保证学生安全,保护学生的隐私,让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异常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在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要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2、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如发生应该告知家长的情况又无法电话联系的,班主任要及时到其家中进行通报。
(四)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五)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7、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8、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保证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升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缘由,按照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按照事故情节不同的严峻程度,小学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赋予批判或行政处分情节严峻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制度
一、小学要对全体师生举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庇护及救助办法的宣扬、教导。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同学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小学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同学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刻报告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刻报告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小学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状况立刻送有关医院治疗,帮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卫生行政部门举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同学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小学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2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3
1、值班老师必须要全程管理。
2、就餐前组织学生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有秩序地进入餐厅。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分餐时要排队,严禁插队,做到有秩序,相互礼让。
5、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洁。
6、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吃,要以吃饱为原则,绝不能喜欢吃就吃饱,不喜欢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到指定的馊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任何地方(如厕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
8、餐后要及时把餐具放到指定的漱洗槽内以便洗漱。
9、就餐结束后,由值周老师集中组织管理,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看书等。
10、其他学生进校时间就餐生有秩序的回各自班级教室。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朱家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 “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八、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疗要上报。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5.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三、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及用电安全防范常识和防范技能。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课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四、对校舍的安全管理。
1、应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2、学校总务处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五、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1、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总务处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每年联系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开展消防及电气检测。
(5)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教师在宿舍私自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6)学校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总务处反馈,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26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09-04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08-25
学校设施安全管理制度08-21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09-23
学校设备安全管理制度09-14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1篇)02-06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8-21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