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职责
本规定由项目部和质安科组织实施,综合办监督,具体职责在程序中阐述。
4培训对象和学习内容
4.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方式,由质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企业各级质安员除接受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每年还要参加一次专门脱产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学习,由质安科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办班时间每次不少于1-3天。
4.3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质安科项目部、班组长主持进行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事故典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同时项目部对操作工人作业部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4.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按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复审,此项工作由质安科和物机科负责。
4.5新进场工人及老工人转岗、换岗、在重新上岗前,均应接受本规定4.3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安全培训管理
5.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8.2的要求,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2安全教育培训的师资,一般由工程处内部具有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和多年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进行本规定4.2质安员培训时,可聘请主管部门的专家任教。
5.3培训使用的教材,由质安科收集建设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2
一、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1、人员构成
组长:刘××
组员:邹××、姜××、将××、王××、李××、张××、花××
2、小组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各类安全会议的召开,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组织参与制定和修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4)、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部门危险源进行查找、评估,找出降低危险源的方法并评估、实施、再评估;
(6)、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
(7)、带头组织参与安全事故救援、工伤人员救治及后续整改、验收等。
二、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检查实行岗位、部门和公司三级共同推进。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负责人:员工本人
每天生产操作开始前,有职工对自己的岗位和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部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负责人:部门主管
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3、公司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负责人:总务部、管理小组成员
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电梯、电器设备、机器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食堂卫生、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三、安全生产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车间现场管理人员或一线操作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设备异常等,需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待隐患排查确认解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需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新招聘入厂员工的厂区安全教育有人事部负责统一进行入职培训。
新工人上岗前、岗位轮换人员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有相应车间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
3、做好生产现场设备正常运行及设施防护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保证车间生产现场的环境清洁、照明充足、通风良好和通道畅通。各类安全生产近视标识完整醒目。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规定,确保公司车间设备、机器机械安全正常运转。
4、特种岗位、车间重点监控
重点针对冲压、磨脚、组装、注塑机床、五金机床、维修电工等易发事故工伤的岗位、工种进行重点管控,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电镀的生产用化学危险品根据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检测、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剧毒化学品的购进、存储、发放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公司程序操作。
5、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公司针对特殊岗位和存在操作安全隐患的工种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各类手套、防尘面罩、防噪耳塞、护目镜、辅助工具等,工人在操作时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不准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公司一经发现,按照《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中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将给予相关责任人100元的罚款处理。
6、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车间部门至少要指派一名义务消防员,并定期组织部门人员培训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固定和周知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和安全紧急逃生通道。
(2)、企管部每年要组织全厂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疏散演习,并集中各部门义务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培训。
(3)、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员工宿舍严禁非生产性烟火,严禁私扯乱拉电缆电线,超负荷用电应妥善保存。
(4)、切实做到人走机停、下班断电,各类用电用气设备、办公电器,下班后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巡视检查,确保无遗漏、无隐患。
(5)、特殊岗位重点监控。对于易引发火灾的地点如厂区配电室、仓库、电气焊操作等,要特别注意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和隐患排查,避免发生事故。
四、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各部门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现场和危险源部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以便一旦发生危险,能够有效的组织抢险和救灾,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出现工伤事故的,按照公司《工伤事故处理工作流程》进行处置。出现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立即进行正确的自行处置排除险情,如处置不及的,应立即报警求助,并及时通知公司领导。
落实好公司《夜班值班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生产处于24小时可控状态。
五、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对于在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和整改及时、安全教育培训突出,且一年内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部门,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该部门一定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处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降职解聘等办法予以处罚,并处以罚款100元。
2、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致使出现工伤事故的,对当班班长处以50元罚款,对部门主任和直接分管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并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整改方案。
3、一年以内出现5次以上工伤责任事故的部门,所属部门的相关班组班长、副主任和主任将被扣除当年度年终奖金的20%。
4、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予以责任人2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
5、主观恶意酿成安全事故,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3
1、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2、公司所有实习生、受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课堂上饮酒。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期间,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和长发
4、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火栓、防火带等)完好、齐全、摆放固定。
5、严禁在运行中跨越设备。如因工作需要跨越,可乘坐跨梯
6、在两米或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坚固的部件上,并仔细检查,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如果因工作需要移动,必须征得车间领导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9、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睡觉或不工作、吸烟、明火、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域操作设备。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资料: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状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资料提出合理化推荐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5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指导和解决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总结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条编制本制度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修订)
第三章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公司月度安委会会议及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
第五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月度安委会会议组织,跟踪会议决议情况的落实与考核、会议纪要的整理、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会议纪要的整理、发放工作;参与制定或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按时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并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第四章相关规定
第七条会议类型及会议时间
(一)月度安委会:每月度初,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公司各组、处、工段对上月工作的总结汇报,总结公司上月整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讨论,就事故性质、责任人、处理意见等进行认定;传达集团、片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任务;部署公司当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各组、处、工区、工段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各组、处、工区、工段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讨论解决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形成下一步安全工作计划或举措,并按照要求形成相关记录;及时传达、落实公司、部门各项安全会议的精神指示及各项工作决议;
(三)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每年12月20日后,次年1月1日前,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汇报。总结、分析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全年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讨论通过并部署公司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及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
(四)临时会议:当公司局部或整体的'安全生产情况出现波动或异常;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管理出现较大的偏差时,由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通知和组织召开临时的安全工作会议。
第八条参会人员
(一)月度安委会: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扩大参会人员);
(二)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员班组长;
(三)临时会议:根据会议通知确定参会人员。
第九条会议内容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宣贯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当月或本周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听取上届会议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月或下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方向及计划;
(二)临时会议:宣贯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精神;总结分析本阶段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听取上届例会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会议中提出的安全问题或事项;通报安全事故及典型违章违纪事件,总结交流先进安全生产的工作经验,布置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会议组织及落实
(一)会议签到:由会议组织单位按照《会议签到表》(附表一,注:仅供参考,具体根据会议种类设置表样)做好会议签到及考勤工作,重要会议的签到表要与会议材料一并留存归档;
(二)会议召开: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主持人做好会议节奏的控制,发言人要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汇报,会议需遵循拟定好的议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会议记录:会议组织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要会议要做好讲话的录音和整理工作;
(四)会议如有议定事项,要将会议决定及要求形成会议纪要,突出各单位工作通报要点和需要协调事项,明确完成状态、时间、责任人等。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纪要的发文工作;
(五)会议跟踪:会议决定事项需要落实的,由会议组织单位在会议纪要中以“决议事项”形式列出,各单位按要求和时限认真落实;
(六)会议督办:由会议组织单位及时催办需落实的事项,在下次会议中通报落实情况,如未完成,按要求对未完成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到人事行政组。
第十一条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缺席,如不能参会,须向会议组织单位请假,或派相应代表参加;
(二)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按前排全满的原则坐下;
(三)会议期间,不喧哗、交头接耳,不接打手机,将手机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
(四)考核规定依据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单位按权限落实的工作机制。安全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第三条 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局森防办除做好内部安全工作的同时,负责各镇街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局机关其它科室负责本科室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安排专项检查和督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第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除按照区安委会的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查重点隐患单位的整治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通报安全生产形势。
第七条 基层单位在防火期内,每月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制度建立、职责确定、人员培训、操作规程、防范措施等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监控,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持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十条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安监局、监察局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和倒查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及有关领导、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8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录
(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施工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财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7.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9.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2.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3.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
2.技术科安全生产职责
3.施工科安全生产职责
4.财务科安全生产职责
5.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6.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工作,督促各级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为法人代表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
3、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概念,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加强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投入和运用,确保安全生产专项奖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每季度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赋予其相应的职权。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工作,定期组织和参加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年度计划,调查、分析和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纠正违章作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审批安全技术经费计划,并监督执行。
7、督促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送培工作,自觉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学习。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确定重大工伤事故处理方案,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具体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积极支持和配合安全科和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4、定期听取安技人员的工作汇报,布置督促安全科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督促相关部门或责令相关人员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贯彻意见,下达各部门执行。
6、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对重点工程、特殊结构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7、具体负责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各部门安全生产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投入和运用。
8、管理协调各部门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第一手资料,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9、若遇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责任。
2、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协助总经理和分管经理做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火灾、夏季和冬季安全生产等),对查处的安全隐患,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4、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调查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对施工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做好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抓好新职工三级教育和特殊作业人员送培和年审工作。
7、会同有关人员对各类机械、机具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8、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工伤事故。
四、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模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签发的各类技术文件的安全性负责,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责。
2、主持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重大技术问题。
3、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的同时,要组织、编制和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对施工生产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负责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提出改善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项目和措施。
5、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和意见。
6、深入分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研究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资料的汇编和归档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8、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整改措施。
五、施工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合理组织和调度施工生产,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效益的目标实现。
2、承接任务中发现安全隐情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经理汇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直至消除隐患后方可施工。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实施,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4、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监督做好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审定工作,单位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工作。
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财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学习、执行《会计法》及国家的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
1、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经费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2、及时支付用于生产、施工的安全设施、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所需资金。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会议,负责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9
一、入厂教育
新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和实习员工和外单位调入本企业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厂级)、车间(部门)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车间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本部门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学时要求:
1、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新上岗的员工:
公司各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化学品、储存部门等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在岗的员工: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4、换岗的员工 :
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后,应进行安全试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卷备档。
三、培训记录:
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及受训人签字;
四、建卡备档:
1、每名员工,应认真建立三级教育培训记录卡,留本部门备档。
2、特种作业员工操作证经查后,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档,并按规定,组织、督促特种作业员工进行年度复审。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产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有关员工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立操作。
4、企业发生重事故或未逐事故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一般事故,各部门组织本岗位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
五、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主管部室,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主管安全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利用各种安全活动,黑板报、录相、简报、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全所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车间和班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好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停产修,重点项目修,和重危险性作业,(含施工项目)时,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专门安全教育。
六、其它:
确保各级安全教育时间和教育质量。
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否则追究有关员工责任。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
一、文件与资料识别
1、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2、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3、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4、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二、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1、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2、下发文件要建立“文件下发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并将保存文件下发登记表存档。
3、建立文件、资料档案库,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存。
4、借阅、查询各种资料、文件时,要建立借阅、查询登记表。
5、文件、资料要整理规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6、若文件、资料需更新、补充、增加,必须经过保管员进行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行修改。
7、妥善保护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外借;查询文件时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损坏。
8、文件、资料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值班范围:行政值班、节假日值班、临时性值班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值班人员。
3、管理要求
3.1各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若要请假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3.2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应急抢险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厂部主要领导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应急抢险。
3.3行政人员在夜间值班中要进行两次查岗,对全厂发生的'设备事故要立即组织抢修、处置,保证生产稳定,发生人身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
3.4值班维修工对夜间本车间发生的设备故障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置,保证生产平稳运行。
3.5行政值班时间为早上18:00到次日早上8:00。当日18:00时值班人员必须到调度室签到。
3.6行政人员值班地点在厂值班室,车间人员值班地点在车间维修室。
4、相关记录
4.1《值班记录表》
4.2《交接班记录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2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以及贺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安全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在安全环境中顺利进行。
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惩分明,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是单位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及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经理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是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主持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管理责任,副职领导协助正职领导开展工作。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单位各级领导、各部门职工都应在各白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和规程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部门应积极主动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议,各类安全检査、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活动,并配合防灾减灾、事故处理、抢险救援等各种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二、方针及目标
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为原则,以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为目标。
三、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一)经理安全职责
1、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査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处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8、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到水利局和市生产安全监督局汇报制度。
9、执行财政部和生产安全监督局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1、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书记安全职责。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负起“筑一段堤防,保方平安”的责任。
(三)副经理(工程建设)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
4、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组织安全大检査,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组织制定本岗位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四)副经理(技术)安全职责
1、在技术上对本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审查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制定尘、毒、噪声等治理方案和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同时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本岗位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五)党支部安全职责
1、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入基层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前的各种思想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党支部的年度安全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六)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经理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4、协助行政搞好单位安全建设,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7、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9、工会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代会议题。
(七)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处安全会议(活动)的记录,对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2、组织检査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临时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登记和进施工现场及完建工程安全教育。
4、对新入的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6、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7、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8、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9、组织好职工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职工的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岗的规定。
10、健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11、定期组织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召开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12、负责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总工作。建立交通安全档案工作。
13、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八)计财科安全职责
1、在年初编制计划和年终总结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按照规定交纳安全保证金,并保证返回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5、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九)技术科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
4、负责组织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査,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题
5、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6、组织制订、修订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十)建设项目责任科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制度,在经理和处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査、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检査,解决有关安全间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负责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签发开工报告时必须遵照安全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者方可签发;配合工程安全科做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照合同处理。
6、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7、监督检査建设工程安全用电、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10、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
11、检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14、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15、按计判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16、检査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7、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当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重大活动安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1、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由经理或经理委托分管副经理主持,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分析、布置、检査、督促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2、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表彰会。
每年召开一次,总结本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部署新年本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年中安全总结会议一次。
3、安全生产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分管副经理主持。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上月全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介绍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部署当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重大活动安排。参加会议人员:处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项目分管副经理、技术科科长、项目责任科室正职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监理单位总监。
五、安全生产检査、督査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实行平时巡检每月小检每季大检制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重、特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到位情况等。参加检查人员:分管副经理、项目责任科室、技术科、各监理单位总监等。
2、安全工作监督制度。
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组长为经理,副组长为分管副经理,成员为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査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定、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理治理、监控及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分落实情况;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安全宣传活动。
2、处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包括副职)、总工、安全员、监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逐步向安全执业资格过渡。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学习考试,执证上岗作业。
4、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或安委会举办的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能学习,以提高各级领导及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
5、本单位和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利用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器材,开展形式多样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事故快报、调査制度
(一)伤亡事故紧急报告制度。
1、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事故(含中毒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处经理或分管副经理,项目责任科室必须在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中毒事故同时报市卫生局,特种设备事故同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6人以上(含6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含职业中毒事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处经理或分管副经理,项目责任科室必须在事故发生时起6小时之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报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特种设备事故同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事故发生单位在电话或口头向有关部门报告后,应立即补送书面快报。书面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单位、地点、类别、简要经过及原因,死、伤人数及经济损失以及现场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有关情况。
(二)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处理。
1、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现场抢救: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抢救保护现场。
事故调查: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由经理或分管副经理组织展开。
重伤1~2人的事故,由处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属于中毒事故,按市卫生局调查结果;属于特种设备事故,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结果。调查组要按规定期限写出事故调査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2、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10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现场抢救:经理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抢救,保护现场。事故调查: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由经理组织展开。
八、其它
责任科室和参建单位严格对照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行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义务,各相关科室对安全生产工作应予以大力配合。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公司例会)、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班组例会。
三、例会的召开
(一)公司例会
1.公司确定每月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主持,各部门主管人员及分管人员必须参加。
2.例会的主题
(1)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总结和汇报,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批评安全生产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门及个人。
(二)车间级例会
车间级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主题:
1.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事项。
2.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
(三)班组级例会
班组级例会每周一次,主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部门安全生产规章。
(四)季度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公司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讨论会或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及消防演练等,以加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建档事项
对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知识讲座等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做好会议、讲座记录,进行归类存档及发送相关部门,用以进一步学习和对有关事项的追踪。
五、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4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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