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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1 11:06:0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风险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风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1

  风险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企业安全:通过有效管理,减少或消除潜在损失,保护企业资产和利益不受损害。

  2. 促进决策科学性:提供风险信息,帮助管理层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避免因忽视风险而产生不良后果。

  3. 提升企业竞争力:通过对风险的主动管理和利用,企业能够把握机遇,提升市场竞争力。

  4. 符合法规要求:许多行业都有风险管理的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合规运营。

风险管理制度2

  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决策效率:通过优先处理高风险问题,优化资源分配。

  2. 降低损失:预防和减轻重大风险事件的影响,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3. 强化风险管理文化:提升员工的风险意识,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氛围。

  4. 增强合规性:满足法规要求,降低法律风险。

  5. 提升企业竞争力:通过有效管理风险,增强市场信任度,提升企业形象。

风险管理制度3

  廉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护企业资产:防止因腐败导致的企业资产流失,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2. 提升企业形象:廉洁经营能够提升公众对企业的`好感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3. 降低法律风险:遵守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

  4. 促进公平竞争: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风险管理制度4

  目的:通過識別公司潛在風險及機遇,找出應對措施,提高公司過程業績,不斷滿足客戶及市場需求。

  2.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風險及機遇的識別與控制。

  3.定義:

  4.作業流程:

  5.風險和機遇的應對措施管理工作流程

  過程流程

  內容描述

  採用表單

  生產部

  行政部

  採購部

  客聯部

  總經理

  风险识别

  風險識別時機:品質管制體系策劃.企業宗旨變化.戰略變化.內外部環境變化.組織及其背景.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變化。

  《swot分析表》

  风险总估

  风险分析

  1.品質風險

  1.1直接品質風險:產品品質問題,導致退貨.換貨.修理等風險。

  1.2間接品質風險:產品使用過程,損壞了顧客的其它財產權或人身權,應負民事賠償責任。

  2.環境風險

  2.1產品銷售淡季與旺季,影響顧客的採購,也間接影響公司產品生產,考慮庫存。

  2.2人文環境:主要體現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人消費習慣不同。

  2.3政策環境: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經濟環境的變動,以及個地方的相關政策的變動會間接的影響到企業資金融入以及企業運營的`必要條件。

  2.4經濟環境:利率的變動.匯率的變動.同夥膨脹或通貨緊縮等。

  3.經營風險

  3.1原材料供應:主要包括了原材料的價格.品質和送貨時間的變化.採購過程的欺詐為,採購人員的疏忽,導致原材料數量以及品質上的不達標等。

  3.2員工風險:採購人員.服務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生產管理人員,由於他們的疏忽導致的風險,以及各崗位主要人員的離職等風險。3.3設備:生產設備出現意外的故障,甚至損壞等。

  3.4供銷鏈風險:主要包括供應商及顧客違約,以及供應或銷售管道不暢通等風險。

  3.5法律糾紛:消費者投訴等潛在的法律糾紛。

  4.市場風險

  4.1市場容量:對市場容量的調查所採用的方法不合適,沒有準確的弄清市場物件對產品的用量,使得產品的產量大於實際需求,而增加公司的投資風險。

  4.2市場競爭力:對競爭對手的錯誤分析可能導致對我們的產品市場的競爭力高估或低估,引發期望值風險。

  4.3價格風險:產品的價格風險受產品的成本.品質和聲譽.顧客消費等的影響。

  促銷風險:促銷風險包括促銷活動的成本的控制.效果預測失誤以及對品質的懷疑等。

  5.財務風險

  5.1融資/籌資過程中的風險:比如風險籌資的費用很高,而且受到政策限制較多,加大了籌資的不確定性。

  5.2資金償還過程中的風險:主要受到利率的影響,有極大的不穩定性,增加償還風險。

  5.3資金使用過程中的風險:主要表現為短期資金風險和長期資金投資風險。

  5.4資金回收過程中的風險:應收款無法及時到位,增加了壞賬的出現率。

  5.5收益分配過程中的風險:主要表現在確認風險和對投資者進行收益分配不當而產生的風險。

风险管理制度5

  风险防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企业安全:预防潜在危机,减少损失,维护企业声誉。

  2. 促进决策科学化:提供风险信息,帮助管理层做出明智决策。

  3. 提升竞争力:通过有效管理风险,企业能在不确定环境中保持稳健运营。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5. 优化资源分配:通过对风险的预判,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效率。

风险管理制度6

  风险评管理制度旨在构建一套系统性的风险管理框架,以识别、评估、控制及监控企业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这一制度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面,从战略规划到日常运营,确保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时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内容概述:

  风险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识别:确定可能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2、风险评估:量化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

  3、风险控制:制定策略和措施来降低或消除风险,包括预防和缓解措施。

  4、风险监控:定期检查风险状况,评估控制措施的效果,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5、风险沟通: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参与到风险管理工作之中。

  6、应急计划:预先设定应对重大风险事件的行动计划,以减轻其潜在影响。

风险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革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准绳,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准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第八条项目部及各所属分包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条项目名业务口对分管业务规模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巡查、归档责任。

  第十一条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项目、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安全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分包单位负责人,对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第十一条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四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人。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难度很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或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C级:难度大,分包单位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安全隐患。D级:班组、项目部安全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部分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临边、洞口、电机、脚手架、消防、作业平台,别的安全隐患分类由各分包单元确定。

  第二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分包单位、班组、职能科室、项目部。

  事故隐患排查流程图

  班组排查

  职能科室

  项目部排查

  项目部技术评审定级

  项目经理确认

  ABC级事故隐患上报公

  项目职能部门

  公司安全、行保部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图

  一般变乱隐患中的C、D级一般变乱隐患中的B级一般变乱隐患中的A级严重变乱隐患

  项目部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治理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与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与不合格隐患整改复查

  销档

  第十七条各分包单元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方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工钱失误。

  第十八条项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隐患;项目部各业务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搜检治理情况;分包单元每日排查很多于二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项目部安全部分备查。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章行为、惯性违章现象和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任何单元和个人在任什么时候间发觉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任有义务向项目部安全部分报告。

  第二十一条分包单元对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准绳,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注销,上报项目部安全部分。

  第二十二条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办理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XXX全部分报告,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项,安全员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分包单位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部按相关要求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整改负责人,各分包单位根据主管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进行整改,由项目部首先对整改事故隐患档案

  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项,安全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由项目部明确各职能部门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及各分包单元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责任规模,并按照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对严重安全隐患由公司实施挂牌督办,项目部负责具体牵头落实,严重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项。公司安全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复查。

  第二十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项目部与各分包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公司相关部门及安全部。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室报告。

  第三十条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变乱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记,暂时停工或者停止利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利用的相关施工生产、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变乱发生。

  第五章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相关业务口及分包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各分包单位及项目部各业务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当日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于当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长。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日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每周、每月、每季对本单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前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安全部分汇总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统计分析送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成立安全隐患检查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分包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项目部提交隐患整改书面通知书。

风险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加强我厂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检测装置、维修设备设施、维修作业现场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3.1厂长组织建立危险源控制系统。

  3.2厂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全我厂的风险评审工作。

  3.3安全科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各部门确定的风险评价准则,负责我厂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和控制效果的验收,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4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低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风险以下(不包括重大风险)各级风险〕的风险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3.5我厂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控制程序

  4.1风险的分级管理

  4.1.1我厂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分级。

  4.1.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1.3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科复检签字,报我厂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科终审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班组班组长或班组安全监督员终审批准。

  4.1.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我厂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4.1.5风险评价、分析的范围及职责

  4.1.5.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

  4.1.5.2项目的建设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3维修工艺改变应由技术质检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4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生产部负责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5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6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均由所在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7维修车间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在技术质检科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8安全防护用品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9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0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由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风险评价。

  4.2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4.2.1工作危害分析(jha)风险评价方法。

  4.2.2岗位、部位、装置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风险评价方法。

  4.2.3经厂长批准的其他风险分析方法。

  4.2评价准则

  我厂需进行定量的风险评价由风险评价小组采用合适的评价准则。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

  4.2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4.2.1厂长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价组织编制评价大纲。

  4.2.2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

  4.2.2危险源辩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4.2.4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2.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4.2.6得出评价结论

  4.2.7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火灾和爆炸

  b.冲击和撞击

  c.中毒、窒息和触电

  d.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e.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f.人机工程因素

  g.设备的腐蚀、缺陷

  h.对环境的可能影响

  4.5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4.5.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5.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

  4.5.3我厂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6风险控制的内容

  4.6.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我厂的经营运行情况

  d.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4.6.2控制措施应包括:

  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b.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d.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3风险信息更新: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一般为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我厂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4危险源控制系统

  危险源的辩识:按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规定,识别我厂生产区域内的危险源。

  4.9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风险管理制度9

  风险抵押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通过设定明确的风险管理规则,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和资产安全。该制度涉及的风险涵盖了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多个领域,同时也包括了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等一系列环节。

  内容概述:

  1、风险识别机制: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系统性的`方法来识别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

  2、风险评估体系: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优先处理高风险事项。

  3、风险抵押策略:设定适当的抵押物或保证,以减轻潜在损失的影响,这可能涉及到财务安排、保险购买、合同条款设置等。

  4、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和执行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5、风险监控与报告:定期对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并及时向上级管理层报告,以便于决策调整。

风险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 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 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托管机构遴选与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四)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五)内控规范:托管机构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与操作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如有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如有需求)。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十条 公司托管机构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筛选:必须在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进行选择,前期需对托管机构进行全面了解和沟通,综合比较确定托管机构。

  (二)反馈:向拟合作的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机构评估问题清单,由托管机构按要求列明资质和相关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公司。

  (三)评估: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问题清单反馈中提及的费率等关键因素以及前期沟通了解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四)选定:根据综合评估情况,选定托管机构。

  第十一条 托管机构选定后,相关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与合规部门)应负责托管协议的起草、审定工作,协议中应明确托管机构的如下义务:

  (一)托管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托管机构的固有财产应当独立于基金财产,托管机构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二)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四)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五)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六)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八)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一)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基金托管机构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第十二条 托管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负责后续对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或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负责开户资料及印鉴卡片等重要凭证的保管;督促托管机构按照托管协议要求履行托管职责。

  第三章 外包机构的遴选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十四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外包资质:外包机构应为按照《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的机构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 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 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八条 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 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外包业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外包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本着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四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各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称、相关食品类别及检测方法、经费预算等。

  第六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每年9月底以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应征求行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常规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

  (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 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供相关技术机构参照执行。

  第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的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统一的检测方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评判依据应经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认。

  第十一条 卫生部根据医疗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调整。

  第三章 监测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由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第十三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的要求,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卫生部等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四条 卫生部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获得的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向卫生部提交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卫生部应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五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地区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等,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方案调整情况报卫生部备案,并向卫生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报告、调查和检测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发病信息。

  食品污染: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径进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管理制度12

  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保障工程的安全性,防止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另一方面,它可以提高工程效率,避免因反复返工造成的成本增加。此外,良好的风险管理也能提升企业的.声誉,增强客户信任,从而赢得更多的业务机会。

风险管理制度13

  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应采取以下步骤:

  1. 制定政策: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和责任分配,形成书面的风险管理政策。

  2. 建立组织架构: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3. 培训与教育:提高全员风险意识,通过培训让员工了解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4. 制定风险矩阵: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风险优先级和应对策略。

  5. 实施与监控: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定期评估效果,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6. 持续改进: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评审,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为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风险管理制度14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等级

  标准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标准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标准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标准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标准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厂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风险管理制度15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

  1. 患者安全:有效管理技术风险能降低医疗事故,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2. 医疗质量:通过预防和控制技术问题,提高医疗服务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 法律责任:遵守法规要求,降低医疗机构因技术风险引发的法律纠纷。

  4. 机构声誉:良好的'风险管理有助于维护医疗机构的社会形象和公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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