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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
第1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部或者工地。
第3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所有公路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计划、有设计、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有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工程造价(或标价)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局审核批准。
第4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第5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现场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我局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利用安全技术措施创造或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结合我局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施工过程危险源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
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或财产损失的.措施。
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的措施。
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而抵御自然破坏能力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应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主责部门,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相关的其它部门为参与措施会签部门。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过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应由编制措施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完成并签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准由本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完成并签证。
第八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报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签证。
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同施工技术措施同时进行、同步实施。对安全有重大影响作业应单独制订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凡涉及的重要结构、施工设施应进行安全技术设计,以保证其强度、刚度和安全系数。
第十条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大型物体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以及
1、土石方开挖工程爆破施工;
2、斜、竖井工程施工;
3、高排架和高栈桥施工;
4、大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运输、拆装施工;
5、高处临空、高处临水和高边坡施工;
6、双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
7、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8、其它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施工。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一条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措施应在实施作业前由措施编制部门的有关人员向实施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部门应及时向会签部门及实施单位传递措施文件,收发措施文件的双方签证并保存文本及收发记录。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调度部门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执行过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结果由措施编制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证。
第十五条属于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后的验收,必须邀请监理单位派人参加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证。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后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形成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遇有损毁、失灵、变形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还。
第十七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作业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八条各项目工程部负责所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当生产需要临时变动防护设施时,作业单位必须首先向有关部门报告,经过允许方可变动,并负责防护设施的恢复。
第十九条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变动、恢复情况,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并予以保存。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第二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及其它相关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三年。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局安监办。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3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
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由技防工程部负责人任组长,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
组员:工程技术人员、质检监督人员、施工员。
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整体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
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安全。
二、安全防范重点:
a、重要、敏感用户施工,施工人员的政审安全性;
b、资料纪录存放安全性;
c、事故控制点:
①、2米以上的高处塦落事故。
②、触电事故。
③、设备机具伤害事故。
d、控制点的管理;
①、制度健全无漏洞。
②、检查无差错。
③、设备无故障。
④、人员无违章。
三、安全措施
保证系统运行安全
1、施工负责人应提交施工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并严格审查,接受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2、在系统调试交接时,帮助用户建立系统的文档管理,将完整的完工图纸、设计文档、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清单等保存完整,以便备查。
3、保证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保存的安全性,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备查。
四、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在每次例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1、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科学组织施工。
2、按照施工点平面图设置临时设施,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3、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安全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住建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和带电作业。
6、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接地保护,随身携带和使用工具应搁置于顺手稳妥的地方,防止发生事故伤人。
7、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车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牢固性,梯子外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垫高使用,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9、人字梯距梯脚40—60cm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人字梯最上一层操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
10、在竖井内作业,严禁随意蹬踩电缆线或电缆支架,在井道内作业必须要有充分照明和通风。
11、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雷电等〕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1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安全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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