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共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 分管后勤校长 总务科专项负责人 采购员 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2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需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干划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按照经营情形,实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给商管理划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干证照:业务执照、构造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需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给商必需提供正规、送货单、收条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齐备,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一般;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干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
①索取检疫及格证。
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
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
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索取出厂及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
①索取出厂及格证、检修证明;
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
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给商,然后按照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核准。得到核准后,再联系供给商送货。
3、货色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及格食品拒收,退回请求重新配送;对及格食品,核实数量、分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
如发现原供给商的价格偏高,应实时与供给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给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及格供给商并进行协作。
八、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3
一、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采购原则上实行各部门学期初按工作需要的计划,基本一次购买到位。中途确需购添物品,由购添部门事先提出购买申请,按照审批的程序,统一购买。由各科室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
二、采购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购置,由各科室主任填写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审核后交由总务处采购。1000元以上的购置,经学校领导班子会研究批准。(除开学初期统一采购办公、教学用品以外)
三、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办理,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区采购办文件精神执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吸收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采用询价机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
四、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区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未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根据区采购办相关文件执行。
五、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做好入库登记或固定资产登记,有关人员要在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六、采购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采购一周内,采购人员负责将相关票据和清单按本校报销管理制度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结算的',也必须在十五天内履行清单的审核签字手续,日后凭规范的清单办理相应的票据报销。
七、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保管等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照章办事。个人签字要认真审核,逐级签字,逐级负责。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4
为了认真地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搞好学校财务预算工作,使学校物资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以下物资采购制度。
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节约、实用的原则;
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采购方式
1、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对外公开招标采购。
2、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资,一律按规定报请政府采购。
3、对一次购买量较小,但一年用量较大的物资和低值易耗品,如日常办公用品、水电维修器材、清洁用具等,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定点采购。
4、零星采购实行两人(含)以上共同采购,并将采购价格每月在校园内网公示(申购部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采购人、供货单位、用途)。
5、成立学校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校领导、总务处、纪委、财务处、工会组成,不定时对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和监督。
6、所有物资必须入库登记,所有物资必须由领用人签字出库,并做好物资入库出库档案。
三、采购管理程序
(一)日常办公用品、水电维修器材、清洁用具的.采购
各部门结合实际使用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依据配备标准填报采购计划及相关附表,在每学期的六月和十二月报到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校领导确定后,由总务处组织实施采购。
(二)教学设备的采购(实习工具及实习材料)
各系部校区根据所开设的专业和现有实习工具、需报废更换工具的实际情况及所需实习材料,于每学期放假前二周将下学期各类教学设备的需求数量填写完整,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后,由总务处根据校领导批示对各部门需求进行汇总,组织后勤服务中心进行比价、采购、发放。
(三)办公设备的采购
各职能处室、各系部校区、各产业实体的办公设备原则上不再增购,确需添购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总务处本着先调剂,后购买的原则报校领导审批,根据校领导的批示,确定组织采购。办公设备更新根据使用年限和使用状况,无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提出更新申请,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采购设备的型号按程序组织采购。
四、采购审批程序
1、常规物资采购:
10000元以上: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对购置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行确认→行政副校长根据学校的财力进行初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行政副校长、总务处长商量提出采购方案(包括多方询价、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向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购买等方式)→经校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取签字。
20xx元—10000元: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确认→行政副校长审核请示校长同意→总务处长根据物资特点提出采购方案请示行政副校长同意→总务处组织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500元—20xx元: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确认→行政副校长审批→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500元以下: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确认→总务处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2、非常规性物资采购:
如参考资料、日常生活用品等非纯属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分金额大小均须分管校长或行政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同意由相关处室进行采购。
五、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学校实行请购、审批、采购制度。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购物申请单,根据财务支出审批权限,报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
2、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安排2人统一购买。
3、教学设备及专业技术用品,由申请部门派人随同总务处采购人员一起购买。
4、各种大型活动的纪念品、奖品由申请部门派人随同总务处采购人员一起购买。
5、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总务处及主管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采购时必须是两人以上同时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批准,不得采购。
6、在采购时如遇价格异常,需请示部门领导、总务处同意后方可购买。
7、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凭税务部门统一发票将物资交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由财产保管员记账入库。
8、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资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资物美价廉。特殊性专业技术用品,须申购部门陪同购买,在使用中出现型号、规格或其它质量问题,由申购部门负责。
9、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10、总务处定期统计物资采购情况(包括物资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接受领导和部门监督。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5
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中小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校服采购管理原则
1.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充分征求学生和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生(家长)根据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购买校服,允许学生(家长)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
2.遵循质量安全原则。要把质量安全作为选用校服的基本要求,采购的学生校服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各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遵循规范透明原则。校服采购必须依照合法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及采购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规范、透明、公开。
4.遵循校服育人原则。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
二、明确校服采购管理机制
1.校服选购主体。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要成立以学校和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
2.校服采购安全与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3328《机织学生服》、GB/T22854《针织学生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3.校服采购一般流程。在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校服选用组织商定校服采购的款式、质量、价格等。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制作并公示招标文件,开展有序的招投标工作,确定中标企业。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公示期满后签订校服采购合同。由校服选用组织研究确定采取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专业机构选择供应商方式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校服售后管理。学校应协助厂家及时统计学生人数及服装型号,及时做好校服的验收和发放工作,按合同规定将学生意见及时反馈生产厂家,保证售后服务按时完成。如发现校服质量和延期供货问题,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校服质量问题。
5.校服优惠政策。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应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学校或学生捐助校服。
三、明确校服验收制度
1.规范交付验收。学校要明确规范的'交付验收流程,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时,要认真检查校服的成衣合格标识,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全项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认真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校服技术标准是否完全一致,对服装进行初步验收。验收项目包括:发货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收货日期、类别(如冬装)、执行标准、数量、外观、送检等方面,初验合格后封存。
2.执行“双送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学校要第一时间将封存校服抽样送至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每批次校服均需成套抽检。如检验合格,则发给学生校服,完成整个采购工作;如检验不合格,则立即封存不合格批次校服,并将相关情况汇报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其指导下对不合格服装进行处理。
四、明确校服采购管理纪律
1.廉洁要求。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收费要求。校服费用由学校代办或供应商收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严禁校服供应商提前收取费用。
3.台账要求。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服选用采购台账。台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相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告家长书》、家长回执全部及统计结果、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参与招标供应商申请材料、招投标过程性资料及结果通知书、《采购合同》、“双送检”合格报告、学生(家长)领取记录等。
4.备案要求。学校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同时将校服采购管理备案表和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厂家提供和学校送检)分别于采购、检验完成后10日内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6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
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7
1、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统一管理的原则。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系指用于学校日常办公所需之耐用物品和消耗品,包括:文具、纸薄、办公室自动化耗材、劳保用品、卫生清洁用品等。
3、办公用品由总务处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4、总务处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日常管理。
5、事务负责对办公用品的采购流程以及价格、供应商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配合大宗办公用品的采购。
6、财务人员负责对办公用品采购价格的审计,并定期审核办公用品台账。
7、校长办公室对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实施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8、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实行集中采购。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采购原则上实行学期初按经费预算的计划,基本一次购买到位。中途确需购添物品,应由学校各处室事先提出购买报告,按照审批的程序,统一购买。办公用品采购由级长(各室管理员)上报、分管校长审核、主管财务校长、校长审批、统一采购的办法。由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签字,交主管财务校长、校长审批并安排总务处采购。未经申报审批所购置物品,均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9、事务依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计划,及时查对库存,对确有缺项的,应及时编制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经询价、比价后,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10、凡一次性购买金额预计超过1000元的,必须至少安排两人一起外出采购;
11、.对于大宗办公用品,由支委、校委会成员共同商议后,指定专人负责询价和议价、选择合格供货商,并签订购销合同。事务在过程中实施配合。
12、采购物资时,采购负责人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正规发票和物品清单,如供应商未能开具正式物品清单的',采购负责人须依据实际购买的物品、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自行编制采购物资清单,作为报销凭证。
13、物资采购完毕,须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财务报销单》,经校长审核后,按实际支出报销费用。财务办公室须对报销凭证予以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购流程和报销凭证不全者,应予拒销。
14、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事务按照《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发放办公用品。
15、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事务统一调换或回收。
16、学期末,教职工须根据有关规定与事务交接办公用品。
17、教职工到岗时,所需办公用品由相关处室报请办公室审批后领用。教职工离职时,须根据有关规定与总务处交接办公用品。
18、办公用品管理:事务须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实相符。防止办公用品受潮、虫蛀、损坏或丢失,保证办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须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或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以减少资金占用和保证正常使用。
19、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0、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总务室负责解释。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8
一、食堂原料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三、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四、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五、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期(2年)招标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通过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方式供货。
六、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七、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八、食品的采购由食堂厨师组组长配好每周所需原料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交食堂管理员,管理员初核后报行政后勤科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做好记录并通知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质、按时送货到食堂。大型会议、活动制定的菜品计划要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采购。
九、食堂食品的验收鲜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值班厨师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干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库管员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验收入库或使用。
十、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检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二)检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保质期只剩余三分之一或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三)检验包装是否有厂家、厂址;
(四)检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汁、变形、杂物、霉变等;
(五)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六)手感,是否有异样。
十一、非定型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二)闻:是否有异味;
(三)手感有无异样;
(四)蔬菜是否新鲜。
十二、验收人员必须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单价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严禁验收后不签字。
十三、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应予以当场清退。
十四、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采购管理工作,最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上级有关规定,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和科研、贷款、捐赠等其它配套资金进行的采购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系指学院各单位以购买、租赁、托、雇用、开发等方式有偿取得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的行为。
第四条 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119号)等有关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学院应当在获得省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其中采购进口机电产品且属于必须进行国际招标范围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也应当办理进口产品核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招标。
第六条 采购应当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院办、财务、监审、资产管理中心部门负责人组成,采购项目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主要负责对学院采购项目经费、采购计划、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合同文本、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和监督;负责制定学院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研究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问题,必要时上报学院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中心,由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八条 学院资产管理中心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的执行机构,执行国家和学院各项采购法规和制度,负责拟订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负责审核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负责组织拟订学院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参与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审查、参与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型采购项目的专家论证等工作。
第九条 学院采购项目申报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调研、立项、专家论证与审批工作,协助采购预算的编制,提出采购标的物的选型,提供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及采购方案,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是学院采购活动的监督机构,立监督学院采购活动,受理采购投诉,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第三章 采购计划、立项审批
第十一条 学院各部门应当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年度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汇总,报学院有关领导或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必须进行项目立项和审批。项目立项由使用部门提出,项目归口主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院长批准。各类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一(1)(2)(3)(4)(5)(6)。
第十三条 学院各采购申报部门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及采购立项,合理安排采购计划时间,明确采购需求参数,详细填报采购申请材料,报送采购部门组织实施采购等事宜。
第四章 采购范围及标准
第十四条 纳入学院资产管理中心集中组织采购管理的采购项目范围及标准:
(1)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
(2)目录内限额以下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服务类预算金额3万元(含)以上,工程类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
(3)目录外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服务类预算金额3万元(含)以上、工程类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其中属于上级(即政府集中采购部门或省主管部门)集中组织的采购项目,由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学院各有关采购申报部门的申报资料负责审核并定期汇总后,向上级有关采购申报工作;其余的由学院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学院各有关采购申报部门的申报资料,定期汇总后集中组织采购。
第十五条 学院各采购申报部门应当做好纳入学院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工作,做好所有采购项目的年度采购预算,定期将属于集中采购管理范围的采购项目申报资料归集后报送学院资产管理中心组织集中采购(原则上行政办公设备、办公用瓶季度报送一次,其余采购项目每月报送一次)。
第十六条 纳入学院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管理的范围及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服务类预算金额3万元以下,工程类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项目申报部门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询价基础上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并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资产管理中心和纪检监察审计处审核确认,报分管采购工作院领导批准后,自行负责组织实施采购。
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服务类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含)以及工程类5万元以上(含)且按照上级规定可以由学院自行组织集中的采购项目,若确实因时间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特殊和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等原因,可以由采购项目申报部门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询价基础上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并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资产管理中心和纪检监察审计处审核确认,报分管采购工作院领导批准后,自行负责组织实施采购。
第五章 采购方式及管理
第十七条 依法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和省级主管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管理的采购方式必须严格服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按照上级规定可以由学院自行组织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学院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托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或根据学院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经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校内采购。
学院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的。
(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后未能成立的;
2.非学院所能遇见的原因或者非学院拖延造成招标所需时间确实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3.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五) 对采购零星、需求频繁且金额不,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连续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维修工程等采购项目,可以实行协议、定点采购。 属于协议、定点采购的项目,原则上也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定点单位。
第十九条 对时间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特殊和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申报部门要求变更采购方式的,由采购项目申报部门提出申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资产管理中心和纪检监察审计处审核确认后,报分管采购工作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属于学院各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项目申报部门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询价基础上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并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资产管理中心和纪检监察审计处审核确认,报分管采购工作院领导批准后,自行负责组织实施采购。
第二十一条 采购项目若需预先设计采购方案的,采购项目申报部门不能单方面向托设计单位作有关承诺,项目设计方案中不得设定影响采购公平的限制性条件。在采购过程中,设计单位与其它供应商应同等对待。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数额的采购项目,须安排外出考察的,应在采购之前进行。
第六章 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
第二十二条 已经确定中标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组织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 凡学院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商或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资产管理中心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采购项目申报部门根据招标、中标投标等文件负责组织拟订采购合同,资产管理中心协助采购项目申报部门拟定并审核采购合同。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经院办、合同内容相关的部门、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审查并会签后,上报有关分管院领导审批。采购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学院签定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申报部门报送合同会审或审批时,应当同时将与采购合同签订有关的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提供给会签审核部门、审批领导审查。其余办理有关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闽交院办〔20xx〕84号)有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四条 采购项目申报部门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项目主管部门、财务处、纪检监审处、资产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长期供货合同及以“服务” 为标的的采购合同,合同履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第二十六条 学院采购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需经原合同审核、会签审查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采购项目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院长批准后才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七条 中标商或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定保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按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
第二十八条 在不违上级有关采购规定的前提下,以“服务”为标的的采购合同到期后,经采购项目申报部门充分市场调研、询价、考核的基础上,供应商确能严格履行合同、市场价格稳定的,同时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由采购项目申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院长批准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七章 采购验收及预付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院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项目申报部门负责组织供货单位、采购项目主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采购部门、财务及纪检监审等部门参与验收,验收应当签署验收报告书(详见附件二(1)(2)),所有参与验收成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采购过程中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按上级有关规定,确因数额巨、进口设备等特殊采购项目需要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项目申报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项目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院长审定后才能在采购文件中加以明确说明。
第八章 采购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是学院采购工作的立监督部门,依法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项目的调研、论证、审核、立项和审批等情况。
(二)采购项目的信息发布或招标情况。
(三)供应商的资质和业绩等审核情况。
(四)评标和定标情况。
(五)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情况。
(六)采购项目的验收、付款和售后服务落实情况。
第三十二条 监督的主要方式:
(一)参加采购工作的相关会议。
(二)审阅采购工作的相关报告、合同、文件等材料。
(三)检查或询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采购工作中的有关情况。
(四)对采购违纪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或处理意见。
第九章 采购行为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采购行为应当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群众监督,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条例、法规及学院财经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采购经办人员应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收受任何回扣、赂及索取好处费。
第三十四条 采购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当采取规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过程中违规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五条 在采购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警告、行政处分、调离工作岗位、撤职、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的;
(四)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由于个人工作失误,给学院造成重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学院使用国外组织及个人的投资或赠款进行采购,投资或赠款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原学院有关规定的条款与若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不符或相矛盾时,按国家及省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并适时对本办法有关条款调整修订。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0
1、选购食品时必需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购货凭证。
2、初次选购的供货商必需供应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每次选购时应索取该生产批次产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选购冷、鲜、肉、禽时,应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证明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从固定单位选购食品的,签订食品选购供货合同。
3、入库前或使用前设专人验收、查验产品包装、标识、有效凭证及一般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索证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4、设立食品原料选购台账,登记每次交易使用状况。登记内容:
(1)进货时间;
(2)供应商名称;
(3)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进货商品的生产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状况;
(5)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进货商品的数量;
(7)登记人签名;
(8)其他状况;
(9)将有关复印件和凭证要设专用档案保管。
5、食品选购台账和凭证档案盒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业务,主要是指学校外购商品、工程、服务、付款等行为。
第二条 采购预算是采购业务的起始环节,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学校的各项招标采购均需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未列预算的项目不得进行采购。若遇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水电气暖抢修等),必须报校领导,并与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同意后,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可提前进行采购,但必须写明情况,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条 学校严格规范采购程序。所进行采购的项目需要经过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须在完成审批手续后,按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属定点采购或协议供货单位提供的,应从政府定点采购或协议供货单位处采购。不能化整为零,规避采购。同类项目三个月内不得重复采购。
学校自行采购单项5千元(含)以上或批量1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5千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或服务项目,需在学校官网发布招标公告,组织不少于三家响应单位的公开招标,网上公示中标结果(项目公示期、投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项5千元以下或批量1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采购、5千元以下的维修工程或服务项目,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成本,可以询价采购。
第四条 学校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学校以校级领导为招标采购的领导小组,建立以总务处为主体,以项目科室负责人、相关专家、教职工代表共同参加的`招标采购机构履行采购手续。岗位责任如下:
1、总务处采购员、采购专管员负责按照相关法规及采购预算报批采购手续确定采购方式,制定采购文件,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整理存档采购手续的相关文件,等。
2、总务处主任组织采购活动。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审核采购价格、发布采购文件、主持招标活动、组织验收入库,监督合同履约及付款情况,等。
3、学校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等的审核。根据需要学校可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4、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资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账。
5、财务处负责审核发票真伪,按照采购合同及财务规定支付款项。
6、招投标组织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力争做到所招项目物有所值。
第五条 学校的所有项目在招标、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必须全部公开进行,始终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防止各种欺诈、舞弊等行为的发生,以避免造成学校利益受损。所有招标活动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及按要求需公示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学校外网或按要求在市政府采购官网上公示。
第六条 学校采购的货物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并按规定付款;学校的所有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在施工结束经相关部门严格验收合格后,方可按规定付款。可移动的商品货物都应到保管室办理入库验收,不可移动的商品货物(如粘贴在墙上的宣传广告)或工程都应组织相关人员办理商品货物或工程项目专项验收。
第七条 学校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第八条 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第九条 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第十条 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十一条 学校有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2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当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需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请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净化,不准把腐烂变质或净化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请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需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修及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答应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义务;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元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义务和任务,对不按请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义务追究制的请求,严肃处理有关义务人的义务。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3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三、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四、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五、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六、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七、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的`发票。
八、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九、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一、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4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华夏靴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经校委会决定,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 着装要求:
1、 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 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
4、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年级组长审查,无误后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不穿。
5、 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教务处登记备案 校服内有特设的白色条块,用于书写,家长可以写学生的姓名,以便区分
6、 胸卡都应该佩戴在左胸前适当的位置
二、 爱护要求
1、 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 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 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
三、 管理监督
1、 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教务处、年级组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 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分值
四、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采购管理,节约资金,降本增效,提高职工伙食待遇,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应提前制订好每周菜单,采购人员按当日菜单和就餐人员数量进行市场采购。
2、采购员应多方询价,严把原材料价格、质量、数量关,确保质优价廉,并保存好原始进料单。每日采购物资必须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和验收,复核人员根据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并做好当日采购记录。
3、当日采购成本、购菜价格要实时发布,接受职工监视。
4、采购员与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采购资金逐日对账、汇总,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人员标准。
5、采购员每月填写《食堂就餐报销凭证》,并附账目汇总表,由明,分管领导考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6、建有食堂的委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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