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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2 17:55:0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锦集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锦集15篇)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本制度是广东腾讯集团有限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管理制度之一。

  2、通过确定公司和职位的关键绩效因素,以责任结果为导向,建立员工绩效管理体系,使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行为与战略目标统一,员工绩效与组织绩效统一,通过员工绩效的持续提高带来公司绩效的不断改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在绩效与公司战略、目标和价值观之间建立清晰的联系,公平合理地评价员工绩效,为浮动薪酬发放、年度综合评定、薪酬分配、晋升与调配等积累数据,为人事管理与开发提供准确的员工绩效信息。

  4、建立规范的绩效沟通与反馈机制,向员工反馈绩效评价和对比信息,为员工改进绩效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激励员工不断学习,自我管理,创造职业生涯的辉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腾讯集团有限公司。

  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参照本制度,自行制(修)订其绩效制度。子公司、项目公司自行制(修)订的绩效制度,报集团人事部、人事总监审核,总裁审批后,遵照执行。

  第三条制度内容概要

  本制度通过对季度及月度主要工作指标的分解和细化,并尽可能量化各项考核指标,使集团的绩效管理规范、高效。

  二、设计指导原则

  第四条绩效管理体系的构成

  1、绩效管理体系包括关键绩效指标体系KPIs、公司绩效管理、员工绩效管理、年度综合评估等。

  2、绩效的有效性侧重于绩效管理各环节流程制度的建设以及各级管理者绩效管理能力的提升。

  3、绩效管理必须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双向沟通机制。各部门负责人作为人事管理第一责任人,有帮助下属提升能力与完成管理任务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中,突出绩效考核对公司绩效改进的关键作用。绩效考核以KPI为基础,以业绩衡量标准/工作结果对员工行为结果进行考核;绩效考核以目标为导向,依靠绩效目标的牵引和拉动促使员工实现绩效目标;绩效考核强调主管和员工的共同参与,强调沟通和绩效辅导。

  第五条绩效管理体系的原则

  1、“三公”原则,即:“公正、公开、公平”,绩效管理各环节目标公正,过程公开,评价公平。

  2、团队倾向性原则:团队的领导者与员工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团队中所有人员都对部门的KPI和涉及的业务流程负责。领导者要通过绩效辅导帮助下属提高绩效,各个任职者有责任帮助流程相关周边人员提高绩效。

  3、客观性原则:主管在评价下属时以绩效为主,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各部门要逐步规范对员工日常工作计划与总结的管理,以此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4、绩效考核责任结果导向原则:突出业绩,以在正确的期间达成正确绩效结果为依据,同时兼顾能力或者关键行为以及个人态度对工作和团队的价值贡献。

  5、动态与发展原则:绩效管理保持动态性和灵活性,绩效标准、实施标准将随着公司和管理对象的成长以及战略的变化而变化。

  三、绩效管理执行综述

  第六条考核对象

  集团总部的考核对象为所有员工,总裁的考核方法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目标与计划完成情况另行确定;

  第七条考核周期

  集团总部的考核周期分为三类,即:

  1、月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一般于次月10日前完成。

  2、季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于每年1、4、7、10月的15日前完成上季考核工作。

  3、年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第八条考核依据与考核形式

  1、集团总部的考核采取基于计划管理的考核方式,不同职位层级的考核对象的考核重点有所差异:

  2、试用期员工考核见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九条考核内容

  职位关键绩效指标

  1、职位关键绩效指标,源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通过KPI体系的建立使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转化为各部门以及公司成员的具体行动

  2、职位目标分解要体现:基于职位职责的责任与贡献;基于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基于职位对流程的贡献。职位KPI必须符合SMART法则,即:具体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以达到的(Attainable)、相关的(Relevant)、以时间为基础的(Time-based)。

  3、绩效目标的设立因职位层级而异。基层职位绩效目标应根据部门职位特点来设定。

  (1)对于部门负责人关键以部门工作效果,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成率来设置。

  (2)对于一般工作人员可以考核工作计划完成度来设置。

  (3)对于例行性工作人员如出纳、文员等,以工作量及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来设置。

  (4)设立绩效目标应考虑流程协作的要求,不可仅限于职责范围内。

  其他目标计划

  1、区别于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一般行工作内容

  2、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内容。

  第十条考核关系

  1、对于不同的考核内容,集团总部考核关系分示如下:

  2、外派之人员考核:

  (1)外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及副总监人员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直接考核,并由董事长评定;

  (2)其它外派人员考核在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

  第十一条考核责任

  1、考核委员会领导绩效考核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考核委员会是公司为不断提升绩效而设立的非结构化、常设的业绩管理、评价机构。

  (2)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绩效评价、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评定、非物质激励等总体激励机制的管理负责。

  (3)本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的责任和权限在考核委员会以及由考核委员会授权的人事部门。

  (4)违反本制度的处罚决定权在考核委员会。

  (5)所有考核的解释、最终评定权在考核委员会

  (6)负责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2、各级管理者是直接下属员工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承担以下的职责:

  (1)在考核中要以目标为导向,对下属进行合理、公平的评价。

  (2)各级管理者要认真履行对员工达成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3)各级管理者要不断提高管理技能,有效与员工沟通。

  (4)负责相应各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监督管理;

  (5)负责帮助下属员工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

  3、集团人事部为绩效考核具体组织和实施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公司绩效考核执行机构是人事部门。

  (2)负责各子公司、项目公司考核方案的审核,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核;

  (3)负责组织每个考核周期自上而下《绩效考核表》的制定和检查,并及时归档。

  (4)检查各级管理者对绩效目标达成过程的检查和辅导情况,提供业绩管理的技术支撑。

  (5)负责每个考核周期内的自下而上绩效评估的组织工作。

  (6)负责完成每个考核汇总和分析,及时提交考核委员会审核,及时反馈和沟通审核结果。

  (7)根据考核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完成奖金分配和发放。

  (8)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9)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10)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奖金发放、工资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等的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应用

  集团人事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资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整、员工福利、考核辞退等的重要依据。具体依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考核申诉程序

  1、各类考核结束后,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2、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有权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内,向集团人事部提出申诉(不接受口头申诉);

  3、集团人事部通过调查和协调,在10日之内,对申诉提出处理建议,并将事实认定结果和申诉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双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高管,并监督落实;

  4、若当事人对结果仍持异议,可向考核委员会提请仲裁,考核委员会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绩效管理执行细则

  第十四条考核目标的制定

  1、公司级绩效目标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为基础,包括销售收入、净利润、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招商指标及其他节点指标。

  2、部门级绩效目标以公司级绩效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员工级绩效目标以部门级目标进行分解,结合本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职责设定。

  3、目标在公司经营情况发生调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上级与下级应就绩效目标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共同探讨达成绩效目标的措施,根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工作安排的优先次序。

  5、每位员工根据上述要求,拟定本人月度目标计划和年/季度绩效目标(附件《绩效考核表》),与上司沟通并经上司核准后执行。

  6、月度计划总结:每月末,员工对比计划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司作回顾沟通。

  7、季度目标评价:每季度末,上级和下级根据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结果进行沟通、指导、评价。填写《绩效考核表》并将考评结果汇总至人事部门,交管理层进行评估平衡以及反馈。

  第十五条考核操作流程

  1、绩效计划

  (1)各部门管理领导计划:各部分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前(以集团总裁办所发通知为准)将各部门月度计划发至集团经营管理部;月度例会上讨论确定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表》,月度例会次日17:30前,经营管理部负责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各分管领导处及人力部人事主管处;

  (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计划:程序如下(3)员工计划。

  (3)员工计划:月度例会后2日(最迟不得超过当月2日)17:30前,各级员工需将个人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上级主管处,各上级主管需及时与下属进行沟通、确认后,在限期内将下属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下属本人及人事主管处。

  2、计划调整

  (1)计划增加:可经双方确认后,在月末总结时列于总结表内;

  (2)计划删改:因客观不可抗情况造成原计划任务取消或重要指标变更,被考核人需于当月20日前填写计划删改申请,报各部门分管领导处,如系分管领导关键任务的调整,则需上报总裁批准,否则此项以未完成计。

  3、绩效总结

  (1)各部门分管领导总结:各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前(以集团总裁办所发通知为准)将月度总结发至集团经营管理部;

  (2)经营管理部负责准备各分管领导《月度计划总结考核表》的复印件,供考核委员会考核人考核时使用,各考核人需将考核评分表于月度例会次日17:30前交至人事部人事主管处;

  (3)部门经理与员工总结:需在次月5日17:30前将个人的《月度计划总结考核表》(以月初上交的计划表为基础)自评后发至上级主管处,上级主管需及时与下属进行沟通、考评,并在次月7日17:30前将沟通确认的总结考核表发至下属本人及人事主管处;

  4、绩效沟通

  (1)绩效沟通要对照《月度计划表》和《岗位说明书》进行,主要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员工制定改进措施并反馈下月度的《计划表》等;沟通方式以面谈为主,如无条件,亦可视情况采取电话沟通等方式;

  (2)人事部对绩效沟通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查,对没有按规定执行绩效沟通的管理人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成绩降级的处理;

  (3)如下属(被考核人)对上级主管(考核人)所定之计划、或评价结果、或沟通过程存有异议,可在次月7日前向人事部提交书面说明并按申诉程序执行;

  (4)对考核结果含D及以下的员工,必须在绩效面谈时如实通知其考核结果、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对上述内容必须保留书面记录,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绩效汇总与绩效工资计算

  (1)次月10日17:30前,人事部负责对绩效考核数据进行汇总,编制《月度中心考核结果汇总表》并发至总裁、各分管领导处;

  (2)次月20日17:30前,人事部负责计算出各员工的绩效工资总额,并制表交财务部发放。

  6、外派至各子公司的人员的绩效考核

  外派人员所的考核参照集团相关级别人员考核方式操作;

  7、季度考核的操作流程参照月度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计算

  考核结果与员工当月绩效工资挂钩,与年度绩效工资挂钩,与年度优秀员工等相关评比挂钩。

  1、一般情况取值方法为

  该项指标得分=权重实际值/目标值

  2、要求控制、降低的指标(如费用等类指标):

  该项指标得分=权重(1—实际值/目标值)

  3、部门(组织)或个人得分为综合考评得分:

  总得分=∑单项指标得分

  注:任何一项指标的最低得分为≥0。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与参考标准

  1、考核结果包括综合评语和考核等级(A、B、C、D、E)。考核与评价相结合。

  2、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级,定义如下表:

  3、为避免部门间考核过松或过严造成部门间不平衡,以及考核和稀泥、等同化的误差,对考核等级设立的参考比例与对部门绩效的考评和部门领导者的考评结果挂钩,各部门人员考评等级按以下比例执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应用

  1、月度考核结果:月度考核结果与员工月度奖金挂钩。

  月度奖金=奖金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

  2、季度考核结果:季度考核结果与员工季度奖金挂钩。

  季度奖金=奖金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

  3、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效益奖挂钩,并作为次年工资调整和岗位调整的重要基础。

  年终效益奖=效益奖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公司绩效考核因数

  4、原则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的员工予以加薪,由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将员工工资上调。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的员工有资格参加优秀员工的评选。

  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的员工予以降薪,由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将员工技能工资下调1级至数级。

  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E级的员工予以调整岗位,下降职级处理,严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7、公司绩效考核因数由公司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综合评估后确定。达到绩效指标则为100%,未达标则相应降低。如超额完成,则相应提高因数。

  8、月度及季度奖金基数调整参照集团薪酬福利体系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对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考核表单提交的予以20元/次扣款;对超过规定时间10日未提交考核表单的予以200元的扣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加强管理,避免公司财产的流失、损坏等人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1.2适用于公司采购、租借、受赠、交换等方式获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组织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

  3、管理内容

  3.1物品入库。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库房的物资,都需办理入库手续。

  3.1.2需要检测才能入库的物品,行政部必须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填写《入库单》。

  3.1.3所有采购物品需凭《实物资产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报销。

  3.2货物确认:属于收寄物资,分公司行政部应填写《货物确认单》(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货物确认直接电邮确认即可,其他物资必须手工填写后由财务签字,传真确认;传真确认件作为文档保存。

  3.3物资领用。

  3.3.1物品出库时由领用人员检验其完整性后填写《出库单》并签字确认。行政资产管理专员在《库房物资台帐》(附件2)中注明。

  3.3.2涉及到公司礼品的领用,具体见《礼品管理规定》。

  3.4库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建立《库房物资台帐》,在每次有物资出入库时,应在台帐上填写注明。

  3.4.2每月资产管理专员应对库房物资进行盘点,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附件3),报行政经理及行政总监审阅。

  3.4.3每个季度《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随《实物资产盘点报表》报大区及总部行政部,便于公司总体调配。

  3.4.4库房物资应摆放整齐有序,对需要有温度、阳光等要求的物资应按要求摆放。

  3.4.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3.5物资清理。

  3.5.1在每月库房物资盘点时,因非人为因素而损耗或损坏的或已经不能使用的无用物资应及时清理,填写《物资清理申请表》(附件4),详细写明其损坏、无用原因并请行政总监签批同意后,报财务作相关处理,并总结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复损耗。

  3.5.2对于盘点中出现实物与《库房物资台帐》不符的情况,资产管理专员必须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报行政经理,经行政总监同意处理意见后,进行物资清理。

  3.5.3涉及到总部发放的库存物资清理,必须通过总部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总部商务管理部同意,宣传彩页的处理需要总部市场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货物确认单》;

  4.2《库房物资台帐》;

  4.3《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

  4.4《物资清理申请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

  【绩效管理的宗旨】

  第一条通过绩效管理持续不断地提高和改进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工作业绩,确保集团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及员工的发展。

  【绩效管理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条集团的绩效管理包括公司战略框架的确定和分解、绩效指标的建立、绩效考核、绩效沟通、绩效分析改进、绩效结果的应用等六个方面。

  【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进实施】

  第三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绩效管理体系的设计和管理部门,是集团绩效管理体系的推进和实施部门,其他各部门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集团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公司战略框架的确定、绩效指标的建立;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绩效分析改进和绩效结果运用。

  【绩效管理体系的主体思路】

  第五条原则上集团所有子(分)公司、职能部室、员工的绩效考核都有自己的计划目标。其中,各子(分)公司计划目标分为两部分:一是集团重点考核指标:包括利润、产量、销量、销售收入;二是监控指标:包括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煤耗、电耗、质量,物质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公司定员、年度工资总额等。集团部室计划目标,除了要完成本部室基本职责外,还必须完成集团确定的项目课题。每年具体的计划目标详见《各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

  第六条每年年底集团组织专门人员研究制定下一年度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集团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计划,各公司、集团部室计划目标和经济运行规则。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报经集团领导和董事会批准,在集团职代会或年度工作会议上正式颁布实施。

  【不同层级的绩效管理】

  第七条根据集团目前组织机构设置的特点,将集团的绩效管理体系分为三个层级:集团领导班子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级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子(分)公司经营班子、集团部室负责人经理(副经理)级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其他员工级的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的周期】

  第八条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的特点,绩效管理的周期设置如下:

  1、集团领导班子和子(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年度考核一次;

  2、集团职能部室、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经理级人员(包括副经理)每年度考核一次;

  3、其他所有员工每月度考核一次。

  【计划目标的建立】

  第九条计划目标的建立。

  1、每年12月底之前,集团销售中心编制集团及各区域销售计划,子(分)公司编制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技改计划上报集团公司,集团组织专门人员按照集团年度经营战略目标和部门职责组织建立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年度的计划目标,经集团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发布实施;

  2、各子(分)公司根据集团下发的计划目标制定自己的年度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经集团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年度的计划目标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集团领导干部会议上予以发布。

  第十条监控指标的建立。

  1、监控指标的设立是为了通过过程控制,确保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在不同阶段,以及在公司进行战略调整、监控指标发生变化时,将做出相应调整,考核的重点应有所不同。监控指标主要是根据公司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则并参照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确定的管理指标。

  2、在集团的战略目标和年度计划目标确定后,集团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的管理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依据公司的制度和流程制定各子(分)公司的监控指标。

  3、监控指标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集团工作会议上颁布实施。

  【绩效管理的时间】

  第十一条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的特点,绩效管理的时间设置如下:

  1、年度考核的要求在下一年度开始后的20个工作日内结束。待审计确认后兑现奖惩。

  2、月度考核的要求在下一月度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结束。

  【绩效管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强调绩效管理的客观性、责任性、激励性和结果导向。

  1、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后,在一年财务年度内,绩效考核的指标、考核标准和分配方式基本不用发生大的变化,需保持相对稳定。

  2、自主原则:集团只对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的计划目标进行考核,据此形成集团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经理级(包括副经理)的考核结果,并作为绩效薪酬一级分配的主要依据。集团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自己内部的考核实施细则,由经理(副经理)自主实行内部二级分配。

  3、公开原则:各级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需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员工有知晓并充分了解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的权力。

  4、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依据,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坚决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现象带来的误差。

  5、参与原则:被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权力,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力。

  6、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过程原则: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绩效考核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过程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要求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当部门或岗位的考核指标因为其它部门或岗位的主观原因或职责没有有效的履行,而受到严重影响时,部门或岗位可以在该项工作完成前5~10天内提起申诉。

  9、激励原则:各级主管要切实做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并使优者多得、差者少得或不得。

  10、结果导向原则:坚持成果主义的宗旨,集团只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经营管理结果进行评价,不评价过程。

  【绩效考核的责任者】

  第十三条高管人员的考核由总经理协助董事会进行考核;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考核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协助总经理进行考核;对员工的考核由经理(副经理)负责进行考核,必要时经理(副经理)可将考核责任委托给相关人员负责对部分员工进行考核。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

  第十四条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外聘专家、人力资源经理和部分员工代表组成。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五条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公司绩效与薪酬管理的主要指导思想;

  2、对绩效考核工作定期进行评估;

  3、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4、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计划目标的制定办法】

  第十六条计划目标的制定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各层级间计划目标要体现其与集团战略目标导向和支撑的关系。

  第十七条在制定计划目标时应充分考虑现有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和个人。

  第十八条计划目标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需按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九条计划目标在制定过程中,为便于过程监控和年度业绩评价,部分监控指标应同时制定月度分解指标。

  【各级计划目标制定过程】

  第二十条三个层级的计划目标制定过程如下:

  1、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领导班子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予以制定。

  2、中层管理人员:子(分)公司经营班子、职能部室负责人经理(副经理)级计划目标来源与集团领导班子级计划目标,是集团领导班子级计划目标在子(分)公司经营班子和集团部室负责人中的具体体现和实施。

  3、岗位计划目标:各岗位人员根据部门计划目标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计划目标(包括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但并非每个岗位都有监控指标。

  【计划目标分解过程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计划目标的作用要做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计划目标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性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断章取义。

  第二十二条弄清楚每个计划目标与子(分)公司经营班子和集团部室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哪些是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及强弱相关到什么程度。

  第二十三条弄清楚计划目标实现的三个环节:计划目标的输入(资源、技术、支持条件等)是什么;计划目标的转换(实现流程、监控节点)是什么;计划目标的输出(形态、评价标准等)是什么。

  第二十四条在分解计划目标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经济技术指标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五条经理(副经理)、集团部室负责人是子(分)公司和集团部室承担计划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计划目标时要充分发挥自我思考问题的能力,切忌“等领导分配工作”“靠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第二十六条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计划目标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的过程,计划目标的分解关联性强,必须经过集团和各个子(分)公司、职能部室间的反复、多次的沟通。没有良好的沟通根本不可能把计划目标分解好。

  第二十七条分解计划目标时要考虑时间进度、量化指标、权重、评价纬度、测量方法、评价公式、实现计划目标的必备资源、需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计划目标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尽量不要有遗漏。

  【计划目标的评价标准】

  第二十八条计划目标的评价标准详见各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计划目标的主要评价标准是利润、时间(效率)、数量(产销)、质量、成本。

  【专查组】

  第三十条专查组由集团职能部室主要骨干组成,包括集团调度监控中心、技术中心、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法规部等。

  第三十一条专查组的职责:

  1、专查组在集团各自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不定期对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的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进行检查。

  2、负责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改进。

  3、负责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数据的信息采集。

  【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在每一个考核年度结束后,集团总经理助理级以上高管人员进行述职,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进行业绩评价。评价的纬度包括两个主要方面:第一是具体分管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是直属部门的工作业绩。两部分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就是高管人员的年度业绩系数。其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业绩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最后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以上两个方面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集团总经理和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详见各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

  第三十三条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根据事前签约的经营责任状、绩效薪酬系数和本人的年度业绩系数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综合进行计算后一次性发给本人。

  【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四条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各子(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和集团职能部室经理(包括副经理)根据本单位和部门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写出述职报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集团交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子(分)公司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考核,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职能部室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上两项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三十五条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汇总的考核资料报送总经理,总经理通过个别谈话或会议的方式,与经理级人员进行绩效沟通,沟通的时间一般不少与15分钟。沟通时总经理需肯定该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业绩,指出存在的问题、缺点,并听取被考核人对本次考核的意见,在达成充分一致后,双方在考核表上签字生效(必要时,总经理可授权主管人事行政的副总经理对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经理进行绩效考核,但最终结果需报总经理并由总经理做最后确认)。

  第三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总经理签字后的考核结果汇总交财务管理部作为计算年度绩效薪酬的依据。集团财务管理部依据最终的考核结果按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核算个人年度绩效薪酬后一次性发给本人。

  【对销售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七条对销售中心实行与销售总量挂钩的计件制。根据销量完成情况,决定销售中心领导班子年薪的增减,决定销售提成的增减。每年具体的考核提成办法详见集团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销售中心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销售人员二次考核提成及工资分配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项目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八条对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工程设计人员和新产品开发人员实行年度目标奖励考核。集团只对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新产品开发的工期、投资、质量、达标达产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详见集团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相关部门可根据具体项目完成情况制定二次考核分配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普通员工的考核】

  第三十九条对员工的考核由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经理组织进行,依照按月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完成月度计划目标,按集团核定的月度工资总额计发,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可根据自己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二次分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集团职能部室每月初按规定时间将本部门上月的考核结果及二次分配方案报送人力资源部,作为核发员工月度薪酬的依据。

  【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

  第四十条集团总经理助理以上级高管人员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年度绩效考核资格,不计发年度绩效薪酬:

  1、完成年度指标的90%以下时;

  2、本系统出现重(特)大事故次数超过计划目标中该项规定值的;

  3、高管本人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4、任职时间少于3个月的;

  5、直接管理的下属人员出现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副总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其他经总经理认定应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一条子(分)公司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年度考核资格,不计发年度绩效薪酬:

  1、完成年度利润指标的90%以下时;

  2、公司和部门内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3、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4、经理本人因监控指标被有效投诉次数超过4次(含4次)以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任职时间少于1个月的;

  6、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经理本人出现严重失职行为的;

  8、其他经总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二条集团职能部室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年度考核资格,不计发年度绩效薪酬:

  1、部室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

  2、部室年度百分制考核的得分低于90分者;

  3、部门人员出现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其他经总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员工的月度考核资格,只发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考核月度内因工作失职,严重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责任人;

  2、考核月度内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的员工;

  3、考核月度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员工;

  4、考核月度内请病假超过30天(含公休日)的员工;

  5、当月工作时间不满15个工作日的员工;

  6、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员工个人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8、其他经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绩效工资的计算】

  第四十四条人力资源部每月按照集团规定的绩效薪酬标准值和绩效考核结果计发月度绩效薪酬,年终按照部室绩效考核成绩和个人考核成绩计发年终奖。

  第四十五条月度绩效薪酬总额的计算办法。

  除按销售提成和项目奖励制结算外的一般部门:

  子(分)公司月度绩效薪酬总额=当月实现利润总额×万元利润工资提取比例;

  集团职能部室月度绩效薪酬总额=∑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部室月度考核得分。

  第四十六条经理年度绩效薪酬计算办法:

  经理年实得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基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月度绩效薪酬总额。

  第四十七条员工月绩效薪酬计算办法:

  员工月实得绩效薪酬=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比值×员工月绩效考核分数;

  其中:

  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比值是指该部门月标准绩效薪酬总额与部门内部月绩效考核总分的比值。

  部门月标准绩效薪酬总额=∑部门月员工标准绩效薪酬。

  部门内部月绩效考核总分=∑部门月实际参加绩效考核员工分数。

  【绩效沟通】

  第四十八条绩效沟通是整个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它主要任务是改善及增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上下级融洽关系,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者的强项及弱点,帮助被考核者善用强项与改进弱点。明晰被考核者发展及训练的需要以便以后承担并更加出色有效的完成工作。同时也是反映被考核者现阶段的工作表现,为被考核者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及前瞻,作为日后工作的标准。

  第四十九条考核沟通应有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单独进行,时间以15分钟为宜。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可选择参加部分职能部室的绩效沟通工作。

  第五十条在绩效沟通中,可能会发生被考核者不认可自己某些缺点的争执。这要求考核人应事前根据自评结果找出可能产生争执的项目,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客观广泛的调查,在解决这些争执时,才能做到有凭有据。

  【绩效结果的应有】

  第五十一条绩效管理的结果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为员工绩效薪酬的发放提供依据;

  2、为员工的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3、为员工的层级和职位调整提供依据;

  4、为管理者和员工之间提供一个正式沟通的机会,促进管理者和员工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加强相互协作,提高管理的穿透力和工作效率;

  5、让员工清楚企业对自己的真实评价,使员工明白自身的优势、不足和努力方向;

  6、使公司能及时准确的获得员工的工作信息,为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绩效分析与改进】

  第五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每年1月30日前编制出上年度公司绩效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绩效管控系统及运作的现状分析、部门及员工年度绩效水平描述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考核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十三条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室考核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第五十四条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事变动的员工,一般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比例大的岗位进行考核。

  【其他注意问题】

  第五十五条任何员工初入公司时,本考核制度都将作为其基本的培训内容,做到员工人人知晓。

  第五十六条任何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集中培训,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保证考核的有效性。考核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核工作前要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培训。

  第五十七条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考核资料都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考核本人、主管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与此同时其他相关制度不再生效,一年后人力资源部将全面检讨本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根据需要做出修改。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采购流程

  第一条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采购部,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二条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所需原材料单笔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者,由生产副总核准,超过此数额的.,由总经理核准;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填写材料请购单报生管部,价值在1000—20000元的由车间主任上报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报生管部,由生管部汇总后报采购部;价值在20000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统计、生产副总确认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办公室填报《请购单》,办公室主任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格在5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

  第三条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条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钢板、预应力钢丝、线材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第五条询价、议价

  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除集中采购方式外,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六条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七条定价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经理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1万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送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供应商后,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形式签字确认。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购销合同》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第十二条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采购物品之品质管理

  第一条采购品质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购销合同》、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第二条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4—2

  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2、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3、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第三条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等。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

  5、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第四条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品质检验品管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2、处理短损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3、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第五条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处臵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臵依据,并于《购销合同》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其它索赔规定

  (1)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第四章采购交期管理

  第一条采购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第二条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第三条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一条付款方式

  1、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采购询价、议价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之给付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三条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四条物资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五条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六条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第七条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八条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九条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5

  一、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签字,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约,遵纪守法,严格手续和审批的原则。

  二、实行物资进出库审批制。物资的采购,必须事前填写申请单并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购买。超过20xx元的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物资出库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领取人的签字。物资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本月物资进出库情况进行汇总,交董事长审阅。

  三、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业务,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并在公事办完后三天内与财务结算、归还。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

  四、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做到票据真实规范,用途合理。报销发票要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单笔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才能报销;数额较大的须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一切开支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不予付款。

  五、财会人员对报销的凭据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对违规开支不予办理。收款收据及白条等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对各项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和催收。

  七、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发现不相符数字及时核对审查,否则追查责任。各部门不得设有小金库,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财务人员做到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保管。每月将出纳账、对帐情况表报送董事长审阅。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6

  集团公司库房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xx集团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

  《xx集团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的库房部门,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单位行政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行政副总对单位的库房安全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第四条库房的监督与管理:单位办公室对库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库房部门职责:库房部门负责库房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第三章库房设备安全管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

  一、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库房部门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进行有计划地改造和更新。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库房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库房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库房管理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库房管理部门应协助库房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库房员工消防意识。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库房或同室存放。

  第十条原则上严禁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的存放。

  第十一条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二条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人员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第十四条库房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库房管理部门必须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八条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六章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库房检查制度。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附表1);库房部门每月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库管员每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同时还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第二十条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打扫卫生。

  第二十一条库管员应做好物资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定期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台账和实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二十二条下班前要关闭门窗及电源,做好安全检查,确保物资安全。

  第二十三条做好仓库防鼠、防虫、防潮等安全和卫生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于长期积压物资应当进行清理,库管人员应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积级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合理利用闲置物品,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七章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品入库时,库管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不得接收入库,应退回供货单位,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

  第二十六条物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凭单(出库单)出库,任何时候均应严格按照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物品的先后顺序,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严禁无凭发放。领取人和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放;库管员应准确填写出入库登记簿。

  第八章记账与盘点

  第二十七条库管员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库凭证和出入库登记台账,记账要求字迹清晰,账、物及出入库单据产品名称型号一致。

  第二十八条库房物资若有损失、贬值、报废等情况发生,库房部门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未经批准的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条 范围及职责

  1、公司的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资料、员工工资资料、经营状况资料、人事档案资料、宣传策划资料及公司各类公文,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均列入档案管理范围。

  2、各部门需存档的资料:

  2.1 财务部:各类财务报表、记帐凭证、帐册、部门岗位职责等;

  2.2 人事行政部:各类重要文件及人事、劳资、行政、物资管理资料;

  2.3 策划部:各类营销活动方案、策划思路、平面设计广告、相关媒体资料;

  2.4 信息部:部门管理制度、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方案、配送中心设计方案等;

  2.5 商场

  2.6 招商部:

  2.7 学校:学校章程及各类学员、教师管理制度等。

  3、各部门须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的齐全完整及秘密档案的安全性。

  4、各部门资料建档、归档,应按资料类别、性质、档案管理要求分档归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随时抽查。

  5、各部门档案管理员须定期(每月5日前)将部门资料归档情况上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专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档归存情况,制作报表上报主管领导,对于公司各部门重要机密资料,将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复制、收集后统一管理。

  第二条 借阅

  1、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需查阅部门档案资料,可直接由档案管理员登记、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2、除决策层领导外,公司各级员工需借阅公司档案、资料,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严禁随意涂改、翻抄、转借、遗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借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三条 销毁

  1、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若按规定需销毁文件,凡属密级的重要资料须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性文件资料,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3、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前须由经办人、监销人共同对所销文档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将登记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归存;经办人、监销人应保证所要求销毁的.文件、资料全部销毁、无遗失、漏销。

  第四条 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的解答权归人事行政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8

  01、考勤方式及工作时间

  1、考勤对象为上海公司全体员工。

  2、原则上,上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通过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情况。

  3、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项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现错误又没能及时整改,受伤的就是您的钱包啦!

  02、考勤异常及旷工定义

  1、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迟到早退:打卡迟到1秒也是迟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迟到早退扣款!

  3、旷工:应出勤而未打卡的,旷工时长在2小时以内的计0。5日旷工,旷工时长超出2小时的计全天旷工。

  特别提醒!根据我们现存的班次时长,一旦产生未打卡且未进行补卡申请的,都将会按照旷工一天计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03、关于补卡

  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员工上下班未能按时按要求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记为忘打卡;若未发起补卡申请或补卡申请未通过的,按旷工处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时不予补卡哦。

  04、关于请假

  1、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也需提前进行线上外出申请,如确为突发外出,最晚于外出当日发起申请,因公外出同样不允许事后补单;

  3、调休:调休必须是产生本休加班后方可进行调休申请,即“先加班,后调休”,严禁因个人原因将本休天提前;

  划重点:

  1、所有异常的处理时限为三天,请及时关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况;

  2、人员请假、外出,均需提前发起申请;

  3、考勤冻结日为次月2日,月底发起的补卡、请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审批,次月2日后将无法处理考勤异常

  4、员工考勤周期内迟到/早退/忘打卡共计3次免责机会,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单次产生考勤异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单次扣款50元。

  5、连续旷工3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实在是记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时间设置两个闹钟吧,动动小手,旷工没有,岂不是美滋滋嘛!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9

  1 、公司所有证照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2 、公司证照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加锁存放于安全柜内。

  3 、由总经理办公室建立证照台账并定期核对台账记录与证照原件,保证二者相符。

  4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拿出总经理办公室。

  5 、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证照(包括管理证照人员)。对于非法使用证照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6 、使用证照必须登记,注明使用证照的名称、用途、时间、归还日期等。

  7 、管理证照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 、所属分公司证照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精神,制订本标准,并成为公司的基本人事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集团用人机制的灵活性,即"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体现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的薪酬理念,制订本标准。

  第三条使集团公司的干部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并摒除"人治"的随意性而体现公正性,从而真正发挥出干部队伍的作用,达到人力资本的不断增值的目标。

  根据根据公司的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共同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

  二、见习干部转正的流程

  第四条见习干部转正流程如下:

  第五条流程说明

  一、所有干部的任命必须是从各级的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各分(子)公司在提拔科助级干部,须从本公司科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各分(子)公司推荐总助级以上干部时,同样须从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二、见习干部的转正的流程是一个闭环的系统管理,它与后备人才培养、干部考核系统及淘汰机制相对应,属于不同的三个闭环紧扣在一起。

  三、在上面的流程图中:

  (一)发文是指任命后正式发文,并公布见习时间。

  (二)通知是指由人力资源中心通知见习干部准备见习转正的审核材料。

  (三)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收到见习干部转正审核资料后,对见习干部进行360°民意测评,并结合见习干部见习期间的业绩情况,包括6个月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四)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裁审批。

  (五)是针对延长见习期的干部,继续见习。

  (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淘汰的见习干部不再任命,三个月后进入相应级别的后备人才库继续培养。

  (七)总裁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正式发文,并报财务部备案。只有转正通过的干部才能享受本级别的待遇。

  第六条转正通过的干部,则进入正常的干部考核系统,一段时间后,择优进入更高一级的后备人才库中培养。

  三、见习干部转正的要求及条件

  第七条转正基本条件

  (一)见习干部必须热爱地华事业、忠诚于企业,敬业、乐业,严格恪守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生活作风正派、自律性强,能以身垂范。

  (二)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在本职岗位上能带领团队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任务,所在部门、科室人员积极向上,学习氛围浓厚。

  (三)在见习期间,能够做到"五个无"。无扯皮、无不协作、无推过揽功、无贪污、腐败、无对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每月业绩评比在本公司或部门科助级以上干部中排名列前3位。

  (五)非常注重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科级干部须培养出1名后备人才,总级理级以上(含总经理)须培养出2名以上(含2名)后备人才。

  (六)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制"。无论见习期间业绩多么突出,只要品德出现问题,坚决予以淘汰。

  (七)总经理助理以上的见习干部转正前,必须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交见习期间工作情况的述职汇报。

  第八条转正的流程

  根据公司的规定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特制定转正流程如下:

  (一)见习期考核:员工在见习期结束前,按照规定时间填写《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中自我总结部分,并经过授权领导审批,公司采取上级评估和多角度反馈的方式,对员工在见习期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出具考核意见的工作。

  (二)考核过程中,各级人员应真实地反映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状况,做到公平、公正。

  (三)面谈:是指被考核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其进行的面对面谈话。面谈中应肯定转正员工的成绩与优势,指出其不足,并且协助被考核员工制订改进计划。面谈后,面谈双方都必须在《见习干部绩效改进面谈表》签字确认。

  (四)职责:总部总经理、总部中心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分(子)公司部门经理按授权对员工的见习期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五)考核资料返回总部人力资源中心,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结束。

  第九条转正考评要求:

  (一)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延迟转正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时间,否则取消转正资格;如"建议不转正"停止后续考评工作,该员工不予以转正,但被核人在得知考评结果后有权向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申诉,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创新工作(6分):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必须至少有3项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工作改进(须经过领导认可),工作改进包括新思想、新观念、产品研发、市场拓展、技术改造等,低于三项每项扣2分。

  (三)业绩排名(10分):目标责任书排名平均前20%(含2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以止,出现单月排名在后20%(含20%)的分值全扣。

  (四)民意调查(10分):即上级、协作部门、下级考评。

  (五)教育培训情况(10分):要求见习干部求知欲强,并且学习力强,同时还能带动周围的员工共同进步。月培训积分达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中心的规定要求课时,或者在见习期内累计接受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数。中级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150课时,高层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200课时,每少2个课时扣1分,少8个课时(含8个课时)此项不给分。因在见习期内参加培训获得国家级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

  (六)记录情况(20):记录分为四种:部门纪录;财务记录;总经办记录;人事部门纪录。

  在见习期内受到过因品德、态度、能力、资金、发票方面的处分;受到过两次经济处罚(含两次)或单次经济处罚超过100元(含100元)的;和行政警告以上处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停职)、挂职、留用查看等处理的见习管理干部,不予转正。

  "二主"方面(20分):

  (七)创造利润(10分):以每月目标责任书为准,平均完成率不得低于8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此。如有单月低于60%此项不给分,如有三个月完成率或平均完成率低于70%此项不给分。

  (八)造就人才(10分):科级干部须培养1名(含1名)以上后备人才,总经理级干部须培养出2名后备人才(或占本部门人数的20%的后备人才)。

  "五辅"方面(24分):

  (九)成本(4分):非常注重成本控制,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4分);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3分);无成本观念浪费现象很严重(0分)。

  (十)质量(4分):工作经常超质量完成(4分);工作能够按照部门和公司质量要求来做(3分);工作质量很难达到要求(0分)。

  (十一)进度(4分):经常超进度的完成工作(4分);一向能按进度完成工作(3分);很难达到公司的进度要求(0分)。

  (十二)销售/工作量(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经常超额完成(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按时按量完成(3分);销售任务(工作量)很少能按时按量完成(0分)。

  (十三)安全保卫(4分):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安全方面的工作,无安全事故发生,并获得过有关方面的荣誉(4分);从无安全事故发生(3分);无安全意识或发生过1起以上安全事故的(0分)。

  (十四)团队合作(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同事,通过团队合作完成多项工作任务(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员工(3分);没有团结意识很少和同事进行交流和沟通(0分)。

  (十五)见习干部转正综合平均值需80分(含80分)以上方可转正,75—79分延迟1个月转正,70—74延迟2个月转正,低于70分的取消转正资格;"见习干部转正综合评价汇总表"中如有2(含2项)项考核评分低于该项总分60%(不含60%)的不予以转正。

  (十六)要求所有的考核人员需认真、客观、公正、公平的进行考核,如有违规操作、恶意破坏、以各种理由搪塞和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将根据公司奖惩条例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十七)见习干部每月5日下班前须按要求上交月度工作总结。如有2个月未交或无故延迟不交月度工作总结,将取消见习资格。

  第十条注意事项

  (一)转正过程中,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转正工作的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履行手续。

  见习干部应于接到转正事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字齐全的《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交到直接上级;部门领导需在接到《习见干部转正审批表》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转正面谈,并填写《绩效改进面谈表》,分管领导最后签字应在转正前至少5个工作日到达人力资源中心责部门。

  (二)提交材料要求签字齐全、流程正确,集团总部习见干部的转正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分子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由分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见习干部转正工作不得延误。

  (三)《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不得二次出现在被考核人的手中。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1

  1、工作日食堂每日供应三餐,就餐时间为早餐:7:30—8:25;中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 。全体就餐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就餐,未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出现把饭菜带出食堂、替他人打饭及私带未办餐卡的人员就餐等情况。

  2、用餐时须保持良好的排队用餐秩序先刷卡后打饭,保持餐厅卫生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3、员工用餐以吃饱为原则,吃多少打多少,做到不挑食、不剩饭、剩菜,避免浪费;用餐后剩余残物倒入指定地点。

  4、节约用水,对未售完且能利用的饭菜应分类存放,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完全加热后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5、炊事人员必须遵守食堂的规定,对不刷卡或持无费卡、无效卡的人员应拒绝提供食物,否则一经发现罚款20元。

  6、用餐人员要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8、凡因公来访的人员需要就餐的,可由接待部门负责人于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食堂管理人员备餐,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带入餐厅就餐。

  9、休息日因单位安排加班需要用餐的,需提前一天向食堂管理部门提出用餐申请,申请需写明用餐人数、时间及原因,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食堂管理负责人安排采购及备餐。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2

  在企业集团的发展过程中,究竟存在哪些基本的财务问题,我们又将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些问题呢?通过对目前企业集团发展的基本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在企业集团的发展中,主要有以下一些基本的财务问题:

  一、有关负债经营问题

  1.为避免企业过度的负债经营,迫切需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将资金配置机制由行政配置转为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使有限资金投向效益与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从而强化企业的信贷约束,迫使企业注重自我积累,提高经济效益,在市场中逐步发展壮大。

  2.在解决过度负债经营问题时,还应正确处理好企业合理负债和过度负债的关系,不能把解决企业过度负债问题理解为卸掉企业所有债务。企业保持合理的负债率是其生产经营的正常理财手段。我们重点是减轻企业的过度负债,目标是把企业负债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从理论上和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经验判定。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不超过50%为佳,但从目前世界各国大公司的情况看,资产负债率一般在60%左右,有的甚至还要高一些,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看,企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65%左右是比较现实、可行的目标。

  二、有关资金管理问题

  1.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金分散,导致资金利润率降低。在一些企业集团中,由于其内部各二级单位都设有财会机构,都开有银行账户,都占用一定的闲散资金,使集团中原本有限的资金分散、沉淀和闲置,导致资金周转速度慢,资金利润率低。

  (2)资金管理失控,影响公司信誉。在一些企业集团中,各二级单位都掌握一定数量资金,而这些资金都是由公司总部贷款获得。当贷款到期时,如难以在各二级单位及时调回,会使总部财源枯竭,影响资信。

  (3)投资失控,导致整体投资效益差。由于各二级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对于中小项目的投资具有自,致使一部分项目投资决策缺乏民主化,科学化。有些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很不理想,而公司遇到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时,又缺乏资金投入,导致整体投资效益差。

  (4)子公司长期占用资金,导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和多元化战略的实施,企业集团内二级子公司不断成立。但这些子公司有的经营资金完全靠母公司支持,在海外建立的窗口企业,从其自身利益出发也不愿在当地筹集资金开展业务,长期依赖母公司提供货物和占用应付母公司的贷款进行周转,影响了母公司的资金周转。

  2.对存在的资金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1)广泛进行资金风险宣传,牢固树立资金意识和风险意识。首先,作为企业集团的负责人一定要有高度的资金风险意识,不只是抓资金的筹集,更要抓资金的管理。其次,企业内部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资金风险宣传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提高对盲目放账,随意放账风险的认识;二是改变靠单纯放账来完成出口任务的认识;三是明确收账,催账是业务人员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的认识,特别是要认识到,只有贷款及时安全入账,一笔业务才能真正完结,所承担的责任才算真正了结。

  (2)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①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企业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对企业人员调离、换岗、解聘等一定要事先进行审计,清理债权债务,分清责任,做到债务有人认,债权有人接,库存有人背。②重视客户资信调查,加强客户档案管理,客户的资信好坏是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在业务往来中,企业要建立资信调查制度,确认客户的付款能力,并应有一个专门部门负责企业的客户档案管理,按照业务交往中客户的付款情况和信用情况,建立、评定自己的客户信用等级。③严格控制结算方式,设定放账额度,运用信用保险,减少贸易风险。贷款结算方式是决定能否安全、及时收回的主要因素。必须从严掌握付款单结算方式,决不能迁就于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而丧失自身的利益。根据企业自己评定的客户信用等级,分档实行放账最高限额控制。并要积极进行投保,合理运用保险手段保护企业正当收益。④加强合同管理。企业要按照符合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要求,规范合同的格式、内容等。各种合同的签订、审核、审批环节应分开,多重把关,防止客户利用合同的漏洞进行欺诈活动。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执行的,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建立核算跟踪体系,改革业务考核办法。①核算到人,建立资金跟踪监控体系。电算化将以往公司一级核算、分公司二级核算,细化延伸到业务员个人的三级核算,全面细致地核算每一个业务员,每一笔业务资金的投放,使用和收回,建立资金跟踪、监控体系。②以收付实现制考核业务员的经营业绩。按照会计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管货款是否收回,只要确定出口销售发生,就作为销售收入,结转成本,所反映的“利润”只是预计或希望的利润,有可能因发生坏账而不能实现。只有当销售货款安全,及时回笼时,利润才能实现。因此对业务员的经营业绩必须以收付实现制考核,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

  (4)强化责任制,健全逾期账款催收制度和奖惩办法。财会部门应每旬定期提供逾期未收回账款明细表,及时向分管经营和有关业务部门反映,共同分析逾期原因。按照“谁造成,谁崔收”的原则,积极、主动尽快收回货款,同时逾期应收账款的催收应与个人的奖惩挂钩,以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对于因当事人的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促其逐步离开母体,自我发展。要逐步撤回借给和被子公司长期占用的周转金,提高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益,在今后母公司与子公司业务往来中,应实行与其他经济实体同等的待遇,促使子公司自己筹集使用资金,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促使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有关资本运营问题

  资本运营是企业集团商务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涉及企业的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筹集、运用、收回和分配。从资本营运的角度来看,现代企业的目标是公司资本价值的极大化,这是由投资者的目的——资本保值、增值决定的,在这个基础上才能保证企业长期获利能力和相应的稳定性。下面就以荣事达集团为例,来分析一下企业集团如何才能搞好资本运营:

  荣事达作为一家集体企业,没有国家资本金投入,在10年之内,从300万元资本发展到10.5亿元,很大程度上在于有效的资本运营。

  1.筹措资本、把握时机、不断发展

  (1)荣事达抓住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经济高涨的时机,在1985年贷款2700万元人民币,引进洗衣机生产设备。当时企业资产仅300万元人民币,负债率高达900%,颇让人胆战心惊。但到了1987、1988年经济高潮到来之时,企业不仅还清了欠债,获得了高额利润,还使企业有了初步的原始积累,具备了进入洗衣机行业竞争的经济规模。当然,荣事达集团的成功与当时中国的经济政策和时代背景有关,但企业勇敢地抓住了这次机会,奠定了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种宏观紧缩时敢于投入,经济高涨时大赚利润的策略不能不说是一次勇敢的成功尝试。

  (2)大型家电生产投入大、规模经济突出,市场会由竞争逐步走向垄断。要想保持市场地位就必须不断实现资本扩张,增强竞争实力。“八五”期间,荣事达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了引进外资为主的扩张战略。1993年与香港合资,以转让49%股权的方式获得了1亿多元资金,用这1亿多元资金再与日本三洋合资,1994年又引进了1亿多元外资。在两年的时间内,公司资金翻了两番,改善了资本结构,资本实力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荣事达也采取了兼并联合的方式来实现资本扩张,八年来荣事达先后兼并了三家企业,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每一次兼并都取得了明显的.效益。荣事达此时还处在发展时期,实力不够雄厚,选择的是纵向兼并的方式。

  2.资本增量的集约经营

  资本营运不仅在于如何筹集资本,还在于如何运用资本。荣事达在资本投入上,坚持了不断加大企业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即R&D投入。荣事达除了引进日本的先进技术外,还组织了强大的研究队伍,建立了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模具中心、产品检测中心、计算机工作站,使企业具有了较强大的研究开发能力,并给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果。1995年洗衣机大战时,荣事达依靠科技投入所产生的数量、质量优势,年产销量上升了53%,产销量、销售收入为全国第一。

  3.重视无形资本运营

  无形资本的有效运用和不断增值是高层次的资本运营,其重点是争创名牌。荣事达首先抛弃过去的“百花”品牌,借用“水仙牌”打开了销路,又于1992年争创自己的品牌“荣事达”,三年确立了国内名牌的地位。企业创名牌要靠产品的物美价廉、适销对路,而这来源于企业有形资本高效运作。因此,两种资本运作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对于那些在资本运营方面还不太成熟的企业来说,荣事达集团有效的资本运营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当然,只有结合集团自身的特点才能真正的搞好资本营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集团的发展。

  四、有关采购成本管理问题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及买方市场和企业集团批量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集团公司采取何种管理模式来克服分散采购所形成的过程浪费,已成为集团降低采购成本,争取效益最大化的需要之所在。

  1.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现状

  (1)集团公司采购渠道分散,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严重。以一汽集团为例,近几年来,由于一汽汽车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所属专业单位、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管理多、散、乱、差的现象非常严重。目前52个总成及整车装配单位对外有采购权和外委加工权的有46个。这些单位在公司走向集团化之前,多数都已形成了一套自己的采购体系,且每个单位的采购网络之间很少重叠。同时多数供应商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不具备产品开发能力。据初步统计,全集团协作产品及原材料供应商约4000家,采购资金额度约250亿。

  (2)集团公司采购价格混乱,采购资金浪费严重。由于没有统一的集中采购管理,采购渠道不统一,使供应商面对集团的大批量产量,难以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以一汽集团的各车型所用轮胎和蓄电池为例,以1998年集团生产经营计划为基数计算,全年需要采购资金约6.65亿元人民币。轮胎共有17个供应商供应,平均每个供应商配套产值不足400万元。蓄电池全年约需要采购资金7800万元,共有15个供应商供应,平均每个供应商配套产值不足500万元。而且采购价格混乱是集团采购分散的最突出现象,以一汽集团公司采购通用机床油的采购价格为例,采购价格就高低不齐。按N32通用机床油采购最低价与最高价差计算,全年可降低采购成本660万元。按N46通用机床油采购最低与最高价计算,全年可降低采购成本459万元。累计全年可降低采购成本约1200万元。这只反映了集团公司采购领域的一小方面。

  (3)集团公司采购权利的分散,造成了集团经济效益流失现象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发展的后劲。要想解决上述问题,克服分散采购所形成的过程浪费,降低采购成本,争取效益最大化,就需要通过集中采购这一管理模式。

  2.集团公司建立、实施和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之必然

  (1)企业集团实行集中采购管理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是与国际接轨的趋势之所在。①所谓集中采购管理是指采购方依据国家法规,将采购方所使用的物质或服务的采购与供应都集中到所设立的特定机构进行的一种制度。由于集中采购可以集中需求,使采购数量增加,减少分散采购造成的重复和浪费,从而降低采购成本。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集中采购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所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须需要大量的内部管理制度,克服人为因素,增强制度化约束。强化和规范企业的采购管理也就正是这一制度的充分体现。

  (2)强化集中采购管理是买方市场形式的必然要求。其一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卖方竞争激化,在方便和有利于买方的同时,也对买方提出了新的挑战。因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所涉及的采购金额比个人购物大得多,而且是一种组织行为。这就对集团公司加强集中采购管理提出了切实的要求。其二正是强化市场营销的结果,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甚至是不规范的返利、回扣、提成等方法,就会使没有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的买方不但没有因此受益,反而造成了经济利益和资产的损失。所以只重视销售而忽略采购管理的企业只会前门耧钱,后门漏钱,并没有真正提高经济效益。

  (3)集中采购管理是企业集团内部完善财务成本控制的管理手段。在以母公司为主体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是企业的核心,控制子公司一定数额的股权。子公司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自主从事经营活动,承担自负盈亏的经济责任,因此,正确处理母公司和子公司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鉴于国外大公司企业发展的经验,集权和分权是辩证统一的。母公司要做到以下“四统一”:财务控制集中统一,规划投资集中统一,产品布局及产品开发集中统一,产品销售集中统一。子公司应在母公司集中统一的前提下,负责所属公司的生产经营。那么集中采购管理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一部分,也要实行母公司的集中统一管理。

  五、有关利益分配问题

  经济利益既是企业集团发展的动力源泉,又是企业集团的归宿。企业集团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集团凝聚力的高低,决定着企业集团能否健康稳步地发展。企业集团的利益分配格局十分复杂,不仅存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纵向分布,还存在于各子公司之间的横向分布,因此,采取的利益分配方式也不可能单一化。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3

  参考建议各位财务、人资、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修改调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实施流程与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并与岗位职能挂钩,同时需要符合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可以将制度和办公OA软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结合执行。

  一. 总则

  1 为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团战略和目标顺利落实,保障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首联集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 集团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以集团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3.1 建立和健全集团基本财务管理体制。包括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流转机制等。

  3.2 制定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包括各财务事项操作规范和管理权限,具体包括:

  3.3 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科学统一,具体包括选择融资渠道及合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评估投资风险与报酬,协助进行投资决策;制定符合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过系统的全面预算制度和配套的监控体系,对集团业务运作和资金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产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3.6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各政府机构和股东提交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

  4 集团内部各单位财务制度不得违反或与本制度的规定和原则相冲突,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二. 财务管理体制

  1 集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在集团高层领导下,由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总经理及总部财务管理部和总部财务副总的领导下,由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除接受总部财务管理部的检查监督外,还要主动做好自查工作。

  2 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以总公司、各分公司财务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为辅;总公司、各分公司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1 建立健全财务系统的基本规制,包括:

  2.1.1 财务部门的目标体系和决策流程

  2.1.2 核心业务的标准、制度流程

  2.1.3 财务部门的组织设置/权限分配/岗位责任制/人员招聘、考核、培训发展等

  2.1.4 企业财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内部信息流转的规定

  2.1.5 培育和倡导符合公司文化导向的财会系统价值理念

  2.2 核心业务流程包括:

  2.2.1 财务系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业务及管理目标的制定流程

  2.2.2 严格遵循国家和集团各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融资投资收益分配以及财务结算和核算业务;

  2.2.3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2.2.4 负责经营活动分析工作,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5 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和税务筹划制度,保障整体利益的实现;

  2.2.6 集团规定的重大业务审批制度

  三. 权限分配

  1 各经营财务事项审批权限人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或集团高层领导构成。

  2 审核责任人依据相关业务规范和经营政策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内容及要件进行审核。

  3 审批责任人依据整体经营利益原则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必要性进行审批。

  4 审核和审批权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团总部

  4.1.1 职能部门经理:各管理职能部门经理在专业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2 财务副总:分管各项业务或分公司的副总在各自的分管领域范围内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3 总经理: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4 总经理办公会: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体现高管层集体决策的原则。

  4.1.5 董事长办公会: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在经济事项的审批程序中体现为最终审批权责任机构。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为按业态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专业职权范围内对分公司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2 各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专业职权范围内,对纵向隶属关系范围内的单店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3 各分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经营政策要求,对利润中心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4 此外,如在单项业务环节存在其他审核或审批权限机构,分别在细则中描述。

  4.3 关于授权:各审批责任人可执行临时授权,向下或同级授权执行审批责任;

  授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授权事项、授权对象和授权范围(日期和内容金额),以授权方亲笔签字为准,特殊情况下该书面授权说明可电话沟通后后补。所有授权文件应编号归档保存。

  4.4 财务开支审批一般原则:

  4.4.1 先下级,后上级;

  4.4.2 先定性审核,后定量核准;

  4.4.3 先业务行政线,后财务线。

  4.5 财务开支审批要点:

  4.5.1 开支是否合理、合规、真实;

  4.5.2 单据是否合法,数量、金额是否准确;

  4.5.3 是否完备了必要的手续,如:资产购置是否经过批准,资产是否经过验收等,办理财务手续的基础要件是否齐全,如原始业务单据等;

  4.5.4 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开支标准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关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4.6 财务开支审批权限除本制度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已明确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

  4.7 对审批权限中未能涉及的具体事项,财务人员应作出符合常理的专业性判断,交由具有类似或相近事项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则。

  4.8 财务人员任职基本要求:

  4.8.1 极强的保密意识;

  4.8.2 认真、仔细、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4.8.3 忠于企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4.8.4 工作稳定性较强;

  4.8.5 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财会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

  四. 财务管理规则

  1 筹资管理

  1.1 筹资原则

  1.1.1 总体上以支撑集团战略、遵从集团统筹安排、满足集团资金需要为原则。

  1.1.2 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兼顾。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以综合资金成本率最小为目标。要注重学习运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1.2 权益性筹资

  1.2.1 各分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各分公司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董事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1.2.2 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1.2.3 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1.3 债务性筹资

  各分公司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1.4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1.4.1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万元时;

  1.4.2 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时;

  1.4.3 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1.5 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1.6 未经集团同意,集团附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1.7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内部拆借须报集团审批:

  1.7.1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万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1.7.2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长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额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万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1.8 各分公司应在维护本单位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业信用、缓交税费等方式融资。

  1.9 签订融资合同或协议时,应考虑法律因素和对企业税收的影响,选择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资管理

  2.1 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种,长期投资指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的各种股权性投资(如:独资或与他方联合设立公司、参股其他公司)、发行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及改建、扩建与新项目投资等,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基金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日常固定产购置不作为投资管理。

  2.2 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项目开发,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价。

  2.2.1 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影响;

  2.2.2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2.3 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2.2.4 公司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2.2.5 投资收益;

  2.2.6 税务论证。

  2.3 集团内企业任何权益性投资(含股权投资)项目的确定,都应在详尽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遵循稳健性原则,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风险”的慎重态度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召开包括由财务人员、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投资项目审评会,最终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

  2.4 长期投资项目立项一经批准,财务部门、融投资部门应积极配合项目操作部门做好项目启动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资管理,包括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调度、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等工作。

  2.5 集团内企业以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联营投资,在项目立项后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比照固定资产转让的审批权限,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

  2.6 原则上不对被投资单位提供超出投资份额的借款、担保。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全资企业应按审批权限报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合资企业由其董事会批准,同时必须要求被投资单位提供反担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7 年度终了后,投资单位应关注被投资单位(包括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催收应上缴利润。

  2.8 被投资单位(不含股权投资)应在投资全部到位后或发生股权变更时,及时办理验资手续;歇业或终止经营,投资单位应及时办理或督促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等法律手续。

  2.9 集团内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风险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则,企业从事短期投资必须经集团批准(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

  2.10 被允许从事短期投资的企业,财务部门要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并监控及分析业务部门的操作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2.11 长、短期投资的所有权不得登记在个人名下。

  2.12 投资审批权限:

  2.12.1 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集团公司(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

  2.12.2 设立新公司、参股其他公司等权益性长期投资,投资额 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至万元(含万)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万元至万元(含万)的,由集团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在万元以上的投资由集团股东会批准。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资,在一级市场进行申购由集团董事长批准,二级市场上投资则必须经集团董事会批准。

  2.12.4 通过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须经集团股东会批准。

  2.12.5 债权投资

  1) 国债及企业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在一级市场申购,在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批;在二级市场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 原则上一般不得向集团外企业提供以获取利息收益为目的贷款,特殊情况下,由集团董事会批准。

  2.12.6 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新项目投资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万元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资及投资效果、收益情况每年至少应向集团汇报一次。

  2.12.8 投资清理审批权限。权益性投资的清理须报集团领导审批。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

  3.1 集团定义单位价值(包括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资产为固定资产;对一些单价不足元,但数量众多,在企业的经营中发挥较大作用的,根据管理需要也可列为固定资产,但需报经集团财务管理部批准。

  3.2 固定资产的计划与审批:

  3.2.1 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有请购计划,详细说明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种类、名称、单价、购置原因等;

  3.2.2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请购计划审批权限:

  3.2.3 集团总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资产请购计划金额在万元以下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为万元-万元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3.2.4 固定资产的处置,如报废、出售及盘盈、盘亏的处理,应报经集团批准。

  3.2.5 具体程序为:各分公司向集团财务管理部提交固定资产处置请示报告,由集团财务管理部会同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商定处理意见,最后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

  3.2.6 单个分公司报废、盘盈、盘亏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出售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 万元以下的,由集团主管副总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3.3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3.3.1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采取招标或询价的方式;

  3.3.2 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报告”、“验收合格单”及有效税务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财务部门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帐;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资产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发票时,财务部门应依据“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报告”,“验收合格单”,并注明暂时未取得发票的原因,预计取得发票时间,回收发票责任人等,办理暂估入帐手续。已完工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转入固定资产;

  3.3.4 购置固定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遇特殊情况必须以个人名义办理时,需经集团董事长批准。

  3.4 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购买、转让及授权他方使用必须经过集团批准。

  3.5 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递延资产的帐面情况和摊销情况进行清理,对长期挂帐的费用性开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团相关会计政策及时处理,根据资产实际收益情况调整递延资产的帐务处理,并清理其他经济事项在递延资产中的临时挂帐,避免递延资产虚增。

  3.6 财务人员应注意考虑费用资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随公司发展阶段和战略意图的不同,做出费用资本化与否的选择。

  4 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

  4.1 库存现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用现金结算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各分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4.1.2 各分公司必须核定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的核定以本单位3天以内的现金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4.1.3 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在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应存入企业保险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时送存银行。

  4.1.4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时,必须检查收付款凭证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过审批,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收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内外部凭证,并视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4.1.5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时,应坚持“当面点清”的原则,每笔现金收付后,须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4.1.6 “现金日记帐”应使用订本式帐簿,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仍要设置现金收付登记簿,逐笔登记。

  4.1.7 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日记帐与库存现金应于每日终了后核对,如出现长短款,应报告财务负责人,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4.1.8 不准用白条抵充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业财务部负责人或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员每两月至少对出纳库存现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4.1.10 出纳员不得兼管任何购、销业务和实物收发;不登记除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外的任何其他帐簿;不兼管财务稽核和不抄寄结算帐户的对帐单。

  4.1.11 现金支付范围:

  1)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4.2 银行存款管理

  4.2.1 出纳员在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交部门财务稽核人员审查核对并签字认可后报财务经理审批。

  4.2.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4.2.3 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4.2.4 各分公司要严格规定银行存款支付审批权限,出纳人员应严格把关,履行审批程序,做到单据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合乎规章。各级审批人员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间,应对审批权限进行书面授权。

  4.2.5 财务人员应通晓各类银行结算方法,并根据情况选择对公司较为有利的方法进行结算。

  4.2.6 各分公司应就临时闲置资金通过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获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项支出须有可靠依据,并符合以下原则。:

  1) 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2) 收到的资产必须经检查验收;

  3) 有关凭证的价格、金额、付款条件等经审核无误。

  4) 已经支付的付款凭证上应加盖银行(现金)付讫章,以防重复付款。

  4.3 结算资金管理

  4.3.1 结算资金主要指因商品销售、购买物品等与其它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往来。财务部门应本着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坏帐、呆帐的发生、充分利用商业信用获取资金、维护本单位信誉的原则进行结算资金的管理。

  4.3.2 结算资金按往来性质记入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会计科目。各科目按业务发生单位设立明细帐,并在备注中注明我方经办人姓名和往来内容,不得以业务员名称等其他形式设立明细户头。

  4.3.3 各分公司对存货销售应严格控制赊销,对库存积压的存货可采取降价、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各分公司赊销、积压存货降价处理应报经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4.3.4 各分公司应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应收帐款的收回应负全部责任。

  4.3.5 财务部门应每月向本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通报应收帐款情况,督促催收。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要求有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对于已采取多种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挂帐期限,可经本公司总经理确认和集团批准,报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帐损失处理。债权虽然从财务帐上核销,但并不意味着放弃债权,仍应设置处理坏帐登记簿进行备查登记,视情况采取或继续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应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证明公司债权客观存在的依据如:合同协议、提货凭证、对帐函件等。

  4.3.8 在支付应付帐款时,应对照合同等仔细复核,并同预付货款及应收帐款等全部债权一起清理结算,防止重复付款。

  4.3.9 财务部门每月应对债权的帐龄和债权损失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近况,对快过诉讼时效期的债权或偿债能力趋弱的债务人应及时提请本公司领导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防止坏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4.3.10 每个年度末,各分公司应按集团会计政策提取坏帐损失准备,并应定期对坏帐损失做出处理。

  4.3.11 坏帐损失标准如下:

  1) 债务人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追偿后,确实无法追回;

  2) 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

  3) 因故在诉讼时效期内未起诉而债务人又拒不承认债务或虽承认但基本不具备偿债能力;

  4) 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偿债义务已达三年以上,仍然无法收回。

  5)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就应列入坏帐损失。

  4.3.12 报批核销坏帐时,应详细说明债务人有关情况、发生应收款项的经济事项、拖欠原因、催收情况等。同时,还应提交坏帐损失申请书,报经税务机关认可。

  4.3.13 坏帐损失审批权限:各分公司的坏帐损失核销均应报集团审批;各分公司年度坏帐损失总额在万元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元以下的,由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总额在万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元以上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总额在万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总总经理审批;其余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如债务人为与各级审批人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董事长批准。

  5 存货管理

  5.1 盘亏、毁损、报废处理的审批权限:各分公司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应报经集团审批后方可处理:

  5.2 总额1万元以内的,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万元-万元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万元-万元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具体报批程序同固定资产的报批程序。

  5.3 外赠产品或其他存货的审批权限:金额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金额在元-万元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元-万元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办公用具类低值易耗品统一由行政部门按计划购置,办理登记、领用手续,且采购与验收、保管不得为同一人,其审批权限由各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5.4.2 个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5.4.3 正常损耗、损坏需重新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5.4.4 低值易耗品摊销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如一次性领用量太大,对当前成本费用产生较大影响时,亦可采用分期摊销法,但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价值虽然一次性摊销,但对实物应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管理。

  5.5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具体特点制订本单位的存货管理制度。

  6 营业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集团有关制度的规定,正确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严禁收入不入帐或收入长期挂帐而不结转销售等隐瞒、截留营业收入,切实按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结算当期利润。

  6.2 各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发货、退货的内部控制制度。仓库应根据提货凭证发货;

  6.3 发生退货时,要按规定的程序审批,确认退货原因,办理入库手续;退付货款后,应取得对方单位的收款凭据。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

  目录/提纲:

  (一)坚持宏观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优化机制、按劳分配的原则

  (三)坚持强化考核、效率优先的原则

  (一)员工包干基数

  (二)员工的.工资结构及其标准

  (三)项目津贴及科研奖励基金

  (四)加班工资

  (五)成建制划转员工的工资

  (六)公司批准的新建项目投产增加的工资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包干基数,对超包干基数的单位按规定扣减其绩效工资

  (八)其它

  (一)单位用工减少奖励=月绩效工资标准×40%×奖励比例

  (二)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奖励=月绩效工资标准×60%×奖励比例

  (三)超绩效奖励总额=用工减少奖励+劳动生产率提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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