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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2 18:15:0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篇[荐]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篇[荐]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

  河套水务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暂行)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对集团公司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珍贵资料进行科学保存和管理,以便于在工作过程中总结工作经验,指导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依据,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作用和记查作用,根据目前集团公司的办公条件,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一、公司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公司文书档案由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业务档案(已交行政部的除外)分别由部门自行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原始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二、公司档案的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会谈纪要、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申报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档案管理责任

  集团公司部门的档案管理员暂由各部门工作人员兼职,所属单位设专(兼)职管理员,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管理员职责:

  1、要维护好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工作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2、要负责及时整理好部门工作资料,按月、按年并分类汇编成册,要有明确对应的'目录,以便于工作需要时索引查找;

  3、档案管理员要有良好的保密习惯,借阅资料要有翔实记录手册并负责收回;

  4、要树立高度的法制意识和观念。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平时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归档资料应为电子版和打印件各一份。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要明确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各部门以公司名义收、发文必须交行政部档案管理员留存一份,以部门名义收、发文件资料,则自行留存。

  五、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借阅公司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以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由部门负责人办理档案借阅申请,并送分管副总经理核批。

  3、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六、档案管理工作检查与考核

  集团公司在半年和年底对各部门和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没有设置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扣1分;

  2、没有按月、按年并分类整理成册的档案资料,扣0.5分;

  3、重要工作没有档案记录和原始资料,一项扣0.5分;

  4、发生因档案泄密造成的公司损失,视情况扣分;

  5、没有电子版本或纸质版本污损严重,扣0.5分

  七、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档案保存到期时,由档案管理员提出档案资料销毁申请,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申请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一、印章诗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百利集团的印章管理。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请集团总经理或集团董事长裁决。

  二、集团董事会授权由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总部的印章(各类印章共计20枚)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销售管理部经理处存放公司总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长签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时间备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条,所有单据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事后转交集团财务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第三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八、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见附件1),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核权限应为:

  (一)、集团总部: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

  2.合同章(含

  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合同专用章;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经销单合同经部门经理、分管系统总监/副总审核批准后盖章;直销单合同(含系统销售单等直接与甲方签署的)一律需评审(经法务专人评审条款,财务经理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总评审货期,销售总监综合评审),最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将合同递财务,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市场部所有对外行为均需盖章。

  销售合同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清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即要有审定人的签名,否则不予以盖章。

  3.公章含

  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

  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⑤百利文仪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使用: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发文情况下,经总经办审核,集团总经理签署,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部分合同需加斧章情况下,公章使用权限等同合同章)。

  4.私章(含

  ①“甄玉婵”两枚;

  ②“梁纳新”两枚;

  ③“梁敏宁”两枚)的使用: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等,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

  5.董事长签名章(、小各一枚):适用于需其签名的文件以及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原则上须经其书面确认(使用《印章使用单》)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单。

  (二)、各下属公司: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财务→财务)。

  2.合同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合同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合同、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合同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3.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证明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4.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十、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十一、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十二、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团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十五、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十七、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2),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集团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集团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五章 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十九、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二十、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见附件3)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第六章 责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二十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违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加强管理,避免公司财产的流失、损坏等人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1.2适用于公司采购、租借、受赠、交换等方式获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组织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

  3、管理内容

  3.1物品入库。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库房的物资,都需办理入库手续。

  3.1.2需要检测才能入库的物品,行政部必须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填写《入库单》。

  3.1.3所有采购物品需凭《实物资产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报销。

  3.2货物确认:属于收寄物资,分公司行政部应填写《货物确认单》(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货物确认直接电邮确认即可,其他物资必须手工填写后由财务签字,传真确认;传真确认件作为文档保存。

  3.3物资领用。

  3.3.1物品出库时由领用人员检验其完整性后填写《出库单》并签字确认。行政资产管理专员在《库房物资台帐》(附件2)中注明。

  3.3.2涉及到公司礼品的领用,具体见《礼品管理规定》。

  3.4库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建立《库房物资台帐》,在每次有物资出入库时,应在台帐上填写注明。

  3.4.2每月资产管理专员应对库房物资进行盘点,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附件3),报行政经理及行政总监审阅。

  3.4.3每个季度《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随《实物资产盘点报表》报大区及总部行政部,便于公司总体调配。

  3.4.4库房物资应摆放整齐有序,对需要有温度、阳光等要求的物资应按要求摆放。

  3.4.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3.5物资清理。

  3.5.1在每月库房物资盘点时,因非人为因素而损耗或损坏的或已经不能使用的无用物资应及时清理,填写《物资清理申请表》(附件4),详细写明其损坏、无用原因并请行政总监签批同意后,报财务作相关处理,并总结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复损耗。

  3.5.2对于盘点中出现实物与《库房物资台帐》不符的情况,资产管理专员必须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报行政经理,经行政总监同意处理意见后,进行物资清理。

  3.5.3涉及到总部发放的库存物资清理,必须通过总部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总部商务管理部同意,宣传彩页的处理需要总部市场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货物确认单》;

  4.2《库房物资台帐》;

  4.3《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

  4.4《物资清理申请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采购,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运输工具、办公、劳保、生活、五金、设备等其它产品。

  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信息化项目还包括软件、硬件及信息系统采购。

  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包括宣传促销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研开发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维修与维护服务及其他各类专业服务等。

  第四条 采购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 采购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各单位要成立评标委员会,其人员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专职董事组成。

  第七条 董事会是本级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资产管理部是董事会的咨询和执行机构。属于职代会审议范畴的还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资产管理部是采购活动的具体负责、组织与执行部门。

  第九条 总经理在采购活动中的主要职责:审定本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审议年度采购计划;审议采购方式;确定候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单;指导和监督采购办的工作。

  年度采购计划、采购方式经总经理审定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起草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核、汇总年度采购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目录》;抽选招标代理机构;审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确认中选供应商;组织自行招标采购;组织供应商资质认证;发布中选供应商。

  第三章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编制

  第十一条 各单位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集中采购,是指通用物资、工程和服务,由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部会同集中采购部门依据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需求,统一组织的采购。分散采购是指分别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

  第十二条 集中采购部门主要职责:拟订集中采购方案;组织编制集中采购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组织集中采购商务谈判工作;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向采购办提供中选供应商名单;保存集中采购文档、资料和记录。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按照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需求编制本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集中采购目录》经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每年初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下发执行。投资项目在获得项目批复后方可列入采购计划。

  (一)计划提报。各部门、单位于当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要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项目金额、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等,报采购办审核。拟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要提交拟采取采购方式的理由。

  (二)计划审核。资产管理部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年度采购计划草案,报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

  (三)预算审核。将讨论通过的年度采购计划提交财务部审定。

  (四)计划确定。资产管理部根据财务部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各部门、单位调整采购计划草案,经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后正式形成年度采购计划。

  (五)计划变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实施。确因生产工作需要,需追加采购计划或变更采购内容的,要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追加采购手续。已批复的采购项目,需要调整预算的要报财务部审议通过后,提交原计划审批机构审定。原则上采购计划、预算每年调整1次。

  第四章 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第十五条 采购方式包括以下五种: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机关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统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五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机关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关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五)询价。

  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公开招标要作为主要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由资产管理部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五)投标文件的准备需3个月以上才能完成的;

  (六)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七)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配套服务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四)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五)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第二十一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二条相关部门依据批复的年度采购计划、项目预算以及批准的采购方式,填写《采购事项审批表》(附表1),报总经理设定、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可以组织自行招标;其余项目均要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可通过竞争性方式,一次确定多家招标代理机构,纳入招标代理机构库。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评标成员管理制度,严格认定评标成员资格,加强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和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成员进行更换和补充,实行评标成员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招标流程

  (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标采购项目,由相关部门填写《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申请表》(附表2)向资产管理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由资产管理部在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纪检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二)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要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在主管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三)标书编制。相关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中一般要载有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条款以控制成本。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四)审定标书。由相关部门填写《标书审批表》(附表3)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组织审定招标文件,经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布。

  (五)投标人资质审查。投标人应当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和业绩情况。资产管理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资质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得进入采购环节。

  (六)开标。开标要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内,并在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相关部门在开标前,要填写《开标通知单》(附表4),报资产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开标全过程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进行现场监督,重大采购项目可以同时聘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七)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自行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成员人数须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其人选由资产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从评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全过程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八)相关部门要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中选供应商确认单》(附表5)及评标报告提交资产管理部讨论通过,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

  (九)招标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包括中标单位、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否决投标后,除采购项目取消情形外,要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相关部门的代表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二)谈判小组制订谈判文件,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谈判小组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向资产管理部提交采购意见,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三十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财务、法规、纪检监察等部门,在保证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价格并形成采购意见报采购办讨论通过。未通过的采购项目,根据采购办意见与供应商重新协商或取消采购。

  第三十一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二)询价小组要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三)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四)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资产管理部提交采购意见,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第三十二条质疑投诉受理。投标人或供应商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纪检监察部门在收到投标人或供应商书面质疑后,要对质疑投诉进行调查,作出处理。对重大投诉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要报董事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项目变更。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变更项目的,要按照“谁审定、谁负责”的原则,报原审定机构审议。变更的具体内容要由需求部门提报详细的书面材料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后经原审批机构审议。

  第六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建立供应商资质认证制度、供应商动态评价和退出机制,制订供应商资质认定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加强对长期的供应商动态管理,定期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评

  审,依据评审意见,对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应资格。

  第三十五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七)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六条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可以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七章 签约和履约

  第三十七条相关部门负责起草采购合同并填写《采购协议(合同)审批表》(附件6),经法规、财务部门审核通过,总经理批准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非法定代表人要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招标采购合同应当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第三十八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相关部门依据合同约定,按照资金审批程序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三十九条 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查并登记造册,办理入库或获得手续,建立相应的实物和固定资产台账。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要邀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所有验收人员要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工程类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必须经过审计后,项目审批单位才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章 采购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制度和实施流程建立五种采购方式的“一项一卷”归档标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四十一条 招标采购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评委评分表、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第四十二条 竞争性谈判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谈判人员确定依据、谈判文件、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四十三条 单一来源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价格协商相关记录、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四十四条 询价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询价过程相关资料、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九章 监督和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包含采购活动工作程序、职责、内部监督的工作制度,经资产管理部的人员与合同审核、验收、付款人员的职责要明确并相互分离。

  第四十六条法规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采购活动中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咨询和指导。财务部门负责采购的资金管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实施程序性、全过程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XXXX公司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节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上班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实行单双排休工作制,9月—2月实行两单一双工作制,周末由部门安排值班人员;

  2、销售类、销售管理类、电子商务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备案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上班班次及时间详见排班表;

  3、公司联营专柜员工,由于经营需要派遣至零售卖场(超市、百货)工作的员工、须遵守卖场考勤管理规定,如违反卖场考勤管理规定致使公司被处罚或商场开除,公司将做出同等处理。

  第二节考勤规则

  1、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2、打卡规范

  一、公司总部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卖场(专柜)营业员须依照卖场营业时间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于每周一上午统一提交部门直接主管审核,并由本部门内勤集中填报签卡原因,报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请单)。否则,均以旷工论处。

  三、专卖店及各卖场人员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考勤人员填写考勤表并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写要求工整、规范。

  四、各部门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对部门经理、相关业务人员及考勤人员各处以每延迟一天10元的罚款,如遇节假日可顺延2个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员工上班时间遇迟到时,须打迟到卡,严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变相的方式获得签卡(如用换休条冲抵),一经核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一次性处罚50元/次。

  六、特殊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特许批准,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后,不做考勤监管,凡是未经总经理特批的岗位人员,不得以其他形式签卡;部门经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签卡(只能在《员工异常考勤签审表》上签字审核)。

  七、跨部门借调人员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门应事先填写《人员借调单》并作好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被借调人员出勤在三天内的,仍由原部门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借调部门负责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

  八、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员工考勤异常签卡须经人事行政部经理签核有效,各部门须配合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6

  目录/提纲:

  (一)坚持宏观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优化机制、按劳分配的原则

  (三)坚持强化考核、效率优先的原则

  (一)员工包干基数

  (二)员工的工资结构及其标准

  (三)项目津贴及科研奖励基金

  (四)加班工资

  (五)成建制划转员工的`工资

  (六)公司批准的新建项目投产增加的工资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包干基数,对超包干基数的单位按规定扣减其绩效工资

  (八)其它

  (一)单位用工减少奖励=月绩效工资标准×40%×奖励比例

  (二)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奖励=月绩效工资标准×60%×奖励比例

  (三)超绩效奖励总额=用工减少奖励+劳动生产率提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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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7

  1、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随地吐痰;

  2、工作时按要求穿工作服、不吸烟;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别、分餐具加工,防止食物中毒。

  4、餐具洗净、消毒后要摆放整齐。

  5、按时开饭,根据就餐人员的变化,严格按伙食标准及卫生要求备餐,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花样、品种多样化。

  6、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否则禁止上岗。

  7、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次大清扫,达到餐厅、厨房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8、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违规操作使用。

  9、按食材购进时间先后顺序使用食材,定期盘点库存,发现食材不足的`要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要及时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0、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任何物品。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8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明确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职责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生产责任

  2.1.责任追究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谁主管,谁负责。

  2.2.主管安全责任

  班组长(不含)以上之主管,对本单位之安全负有以下责任:

  1)主管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

  3)教导及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章。

  4)明确掌握与本职相关之安全守则、安全工作方法,并身体力行。

  5)熟悉与本职相关之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专人作为负责人,统一指挥,保障安全。

  7)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指挥事故排除、处理事宜,并迅速与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寻求协助。

  8)应对下属实施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使之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本职工作。

  2.3.安全员安全责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组长为本班组之安全员,其责任如下:

  1)在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生产的同时,也应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的安全事项,并有记录体现。

  2)宣导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使每位所属员工熟练掌握。

  3)督导本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学习和训练。

  4)检核新员工、异支员工及交接班时之作业状况,加强安全预防工作。

  5)熟练掌握本班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7)鼓励员工参与安全自检互检,报告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建议,降低安全事故率。

  8)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全力、迅速参与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发生后,应如实填报《安全事故报告书》,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防范事故重复发生。

  2.4.作业员工安全责任

  1)认真参加各级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与教育训练。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3)有责任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尤其是他人违章使用非其负责操作之设备时,设备操作责任人应来历制止。

  4)发现不安全因素,有责任立即向相关主管或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6)负责对所操作之设备、工具按规定进行保养。

  7)做好本职岗位的5S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8)对违反安全规章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以防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之救护等善后工作。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条发文

  1、公司各部门拟发稿(文)件,均须填制文件签发单,报总经理签发。

  2、人事行政部需定专人对每份文件作好文号编制,及时准确按要求发送至相关单位、部门,并认真作好文件签收工作。

  3、外送文件,经办人须用公司标准信封封存,并送(邮)至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打印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公司各级部门所需打印的公文或其它文字资料,均由部门专人(文员)负责。

  3、各类公文及资料的校稿由提供公文或资料的部门(人员)负责。

  4、公司各类公文、文件、通知,人事行政部须分类存档一份。

  第三条收文

  1、凡外来文件或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任何部门或个人收到后均应及时交至人事行政部,不得无故截留文件。

  2、人事行政部收文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或要求,认真填写公文处理传阅单,经人事行政部主管阅后及时由专人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予以办理。

  第四条传阅

  1、人事行政部须及时准确地将传阅文件按文件处理要求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2、人事行政部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收回传阅文件,不得有漏、损、销情况发生。

  3、文件阅示人须认真阅文,并根据文件精神及公司要求布置好本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文件所要求事项,并在文件传阅单上签阅意见。

  4、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文件精神,对执行未果的部门应督办,直至将公司领导意见及指示落到实处,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控制工程投资和工期,根据县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建设应严格按概算、预算控制,原则上不允许发生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照本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

  (一)工程设计变更;

  (二)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三)材料与设备的换用;

  (四)无价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的签证;

  (五)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

  (六)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

  (七)其它实质性变更。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该以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投资、节约资源和推动技术进步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工程变更等级分为一般工程变更、重要工程变更、主要工程变更三种:

  一般工程变更是指单项变更增加工程投资(超出合同价,下同)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且累计变更金额在工程预算批复数以内的工程变更。

  重要工程变更是指单项变更增加工程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累计变更金额超过预算批复数但在概算批复数(含)以内的工程变更。

  重大工程变更是指累计变更金额超过概算批复数(包括重大的工程事故处理)的工程变更。

  第六条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一般工程变更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并在当月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备案。

  重要工程变更由县财政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负责审批。

  重大工程变更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审批。工程变更金额超过概算批复数50万元以下的,增加概算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审定后批复;工程变更金额超过概算批复数50万元(含)上的,增加概算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审查并报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复。概算调整后,财政部门相应调整项目预算。

  第七条集团公司在审核一般工程变更和报批重要工程变更时,需填报工程变更报告单一式六份,说明变更原由、内容及预算金额,并附如下资料:

  (一)经设计和监理等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单及附件资料;

  (二)工程变更预算单及工程量计算表;

  (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适用变更的条款,变更前、后的施工图;

  (四)其它相关资料。

  第八条重大工程变更由集团公司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进行内部审查后,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同时抄报县财政局、审计局,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及概算拟调整金额,并附送如下资料:

  (一)工程变更概预算书;

  (二)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及变更前、后施工图纸;

  (三)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意见;

  (四)其它相关资料。

  第九条工程变更报批期限

  一般工程变更,集团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重要工程变更,联合审查小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重大工程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确需委托咨询评估的,不含委托咨询评估时间)内审批完毕或审查后报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工程变更审批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内容组织施工。

  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期、费用增减的`,由集团公司和施工单位预先书面协定并同步按审批权限报批。但施工单位因组织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项目施工过程中,遇暗塘、暗沟、流沙、软基等不可见且急需处理的地质情况及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时,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集团公司提请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临时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后边实施边报批。

  第十二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量计算应当在分项工程被隐蔽前完成复核,并附详图和工程量计算式,并提供有明显尺度的影像资料,经办人和复核人应在附件上签字。复核必须要有具体意见,禁止仅签原则性意见或只签名无具体意见。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和隐蔽工程签证必须手续完备,不允许事后补办。变更报告不得随意涂改,并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签字的形式来代替工程变更报告单。

  第十三条因工程变更发生工程费用增减的,单价或费率应执行中标价;合同价外新增项目的单价,根据招标文件相应基础价、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定及中标下浮率重新组价。

  第十四条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其工程变更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规定同步报批。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满足集团本部发展需要,规范员工招聘管理及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副总监级别以下和引进骨干人才以外的员工招聘管理。

  三、政策

  人才招聘与录用本着“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按需设岗、以岗定员、择优上岗”的办法录用人员。

  四、职责

  1、人力资源部职责

  (1)制订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2)制订、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3)核定公司年度人力需求,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

  (4)分析各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与用人部门一起制订并完善职位说明书。

  (5)决定获取候选人的形式和渠道。

  (6)设计并主持实施人力资源选拔测评,为用人部门提供录用建议。

  (7)提供各类招聘数据统计及分析。

  2、用人部门职责

  (1)编制部门年度人力需求计划,提出人力需求申请。

  (2)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本部门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的分析整理。

  (3)参与候选人的专业技术水平测评。

  五、确定招聘计划及需求

  1、各部门根据公司本年度发展状况和下一年度的发展规划,拟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于每年年底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发展规划、人员编制情况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各部门提前一个月申报人力资源需求,填写《增编申请表》或《人员增补申请表》。

  4、 《增编申请表》适用范围:增设职位、原职位增加员工数量、储备人才。

  5、 《人员增补申请表》适用范围:员工离职补充、调动补充。

  6、招聘需求审批权限表

  7、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制订招聘计划。

  六、招聘形式

  1、内部竞聘

  (1)在尊重用人部门、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竞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2)内部招募对象的主要来源有职位提升、工作轮换等。内部招募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公司个别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职务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3)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原则上应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竞聘。经各用人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4)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拟定内部竞聘公告。内部竞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所有正式员工在上级主管的许可下都有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报名申请。

  2、外部招聘

  在内部竞聘不能满足人力资源需求或公司领导认为直接外部招聘更合适的情况下,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1)招聘渠道

  ①员工推荐: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②媒体招聘: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③现场招聘: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形式实施现场招聘。

  ④校园招聘:通过与高等院校的`长期合作物色合适人选,将招聘信息及时发往有关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⑤中介招聘:利用猎头公司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寻找特定的中高端人才。

  (2)外部招聘组织管理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用人部门配合,必要时高层领导、相关用人部门参加。

  七、招聘甄选

  1、测评小组

  (1)招聘甄选工作由测评小组主导实施。测评小组由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组成,各测评小组成员视需要在招聘的不同环节履行各自的职责。对于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招聘,可邀请外部专家参加,实施对候选人的测评。

  (2)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涵盖测评方式、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及测评小组的人才测评体系,并负责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2、初试

  (1)人力资源部收到应聘材料,根据聘任要求及职位说明书进行第一轮筛选工作,也可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应聘材料转给用人部门进行第二轮筛选。

  (2)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主导,人力资源部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发出初试通知,确认初试人选和时间,如果需要用人部门参与,通知用人部门做好准备。

  (3)候选人参加初试前,须填写《职位申请表》。

  (4)初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核候选人的专业知识、逻辑推理能力、思维分析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求职动机、学历背景、工作经历、职业道德等内容。有安排笔试的,须通过笔试考核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5)通过初试,测评人审查候选人是否具备该职位必备的素质条件及与企业文化的匹配度,并在《面试评价及录用申批表》中填写初试意见。

  3、复试

  通过初试的候选人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主要以面试为主,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主导。通过复试,测评人主要考核候选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必备技能等,以审查其是否能够胜任职位要求,并在《面试评价及录用申批表》

  中填写复试意见。

  八、录用

  1、甄选结束后,测评小组应通过候选人在初试、复试中的表现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是指针对候选人在初试、复试中的排名或得分确定最终排名的分析方式。定性分析是指针对候选人在初试、复试中的表现进行综合素质和胜任力的定性分析。

  2、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测评小组提出初步录用意见。

  3、必要时应对拟录用人员做背景调查。

  4、候选人的《面试评价及录用申批表》按权限由领导签署肯定意见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5、对于有意向录用的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发出《录用通知单》。对于最后一关未能通过审批的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发出《暂不录用通知单》。

  6、经批准录用的人员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详情可参见《集团本部入职管理办法》)。

  九、附则

  本制度经集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集团总裁签发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三、名词术语解释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2.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四、制度执行者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

  3.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五、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六、统一福利:

  1.午餐补助

  ①.公司员工每天可享有xxx元午餐补助。

  ②.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

  2.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员工生日时,公司将员工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标准为xxx/人,以等额生日蛋糕、礼品等方式发放或集体举办庆祝活动,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3.年节礼品:元旦、春节、十五、端午节等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

  4.健康保障

  ①.健康体检: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规体检。

  ②.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突发疾病需求。

  5.员工业余生活

  ①.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②.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集体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③.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组织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④.图书角:公司统一为员工征订杂志图书,提供便利阅读条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7天。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无其它福利。

  ②.产假:入职一年以上女员工可享有90天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护理假:正常生产享受3天带薪假,剖腹产享受7天带薪假。

  ④.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两天带薪丧假。

  七、专项福利

  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xxx元通讯津贴,总监每月享有xxx元通讯津贴,特殊人员每月享有xxx元通讯津贴。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③.每月xx日前向财务部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2.特殊津贴

  ①.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xxx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xxx元/人。

  特殊津贴标准

  津贴类别、享有对象、津贴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结婚礼金

  1、申请婚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信封,员工亲自签收

  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xxx元/人

  2、申请丧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红包,员工亲自签收慰唁金

  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xxx元/人

  八、附则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2.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条因工作需要,各单位可申请领用集团标配的办公机器及办公设备。为了保证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设备申领流程

  一、新员工经入职培训后,凭单位人事部门签发的《人员录用审批表》(见“集团人事招聘制度”),到单位办公室申领相应的办公设备。

  二、单位办公室信息技术员负责检查办公设备库存,充足可直接发放;如不足,设备管理员则做好登记,对外进行采购。

  三、设备到库后,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技术人员应认真验收设备后,登记《办公设备初始表》(附表1)、《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附表2)、《办公设备状态表》(附表3)。

  四、设备发放时,信息技术员与或领用人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与配件是否齐全。若无异常,领用人需填写《办公设备领用单》(附表4),以明确保管责任。设备管理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三条办理设备归还流程

  一、离岗员工持单位人事部门签发的《员工离岗/职通知函》到单位办公室办理办公设备归还手续。信息技术员核对《办公设备状态表》,查找离岗人员的全部领用情况,收回设备。

  二、领用人和信息技术员在共同检查所归还设备,在无损坏、无缺少配件、无欠费情况下,领用人需在《办公设备归还单》上签字确认。如有损坏、缺少配件、欠费的,应按价格赔偿、支付所缺的配件价格(配件价格由供应商提供)、还清欠费后,设备管理员才可签字确认,并经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盖章审核后,方可继续办理离岗手续。

  三、领用人和信息技术员当场将电子设备做返厂设置,如返厂设置失败,信息技术员不得在《离岗通知函》上签字。

  四、办公设备归还人、信息技术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四条办公设备采购流程

  一、各单位办公室负责设备的采购、登记、发放与运维工作。各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向集团指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二、设备发放时,信息技术员与领用人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与配件是否齐全。若无异常,领用人需填写《办公设备领用单》,以明确保管责任。设备管理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五条机器设备管理流程

  一、办公设备台账与盘点

  1、《办公设备初始表》:当设备购入并出库后,管理责任即移交至使用单位,就开始登记此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资产在最初移交到信息中心时的状态,表格中的数据一旦生成则不允许修改。

  2、《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记录每一次固定资产相关状态属性变化情况,是记录设备资产变化的流水账,从而触发《办公设备状态表》的修改。由各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技术员填写。

  3、《办公设备状态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资产的最新状态,表格中的数据不得随意修改,修改的唯一依据是《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由各单位的信息技术员填写。

  4、《办公设备领用表》:表格记录了各经营性单位领用办公设备的实际情况。由各单位信息技术员填写。

  5、《办公设备初始表》、《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办公设备领用表》的原件各单位进行存档。

  二、盘点

  1、根据各单位的发放及统计台账,各单位办公室应当于每季度末对办公设备进行局部盘点,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年终对各单位办公设备进行全局盘点。

  2、盘点内容:核对机器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或缺配件,及所使用的设备跟领用时是否一致,是否有丢失。

  3、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信息技术员根据盘点情况,对于毁损、丢失、及配少配件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经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最终确认,再交由单位财务部门划价。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精神,制订本标准,并成为公司的基本人事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集团用人机制的灵活性,即"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体现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的薪酬理念,制订本标准。

  第三条使集团公司的干部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并摒除"人治"的随意性而体现公正性,从而真正发挥出干部队伍的作用,达到人力资本的不断增值的目标。

  根据根据公司的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共同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

  二、见习干部转正的流程

  第四条见习干部转正流程如下:

  第五条流程说明

  一、所有干部的任命必须是从各级的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各分(子)公司在提拔科助级干部,须从本公司科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各分(子)公司推荐总助级以上干部时,同样须从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二、见习干部的转正的流程是一个闭环的系统管理,它与后备人才培养、干部考核系统及淘汰机制相对应,属于不同的三个闭环紧扣在一起。

  三、在上面的流程图中:

  (一)发文是指任命后正式发文,并公布见习时间。

  (二)通知是指由人力资源中心通知见习干部准备见习转正的审核材料。

  (三)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收到见习干部转正审核资料后,对见习干部进行360°民意测评,并结合见习干部见习期间的业绩情况,包括6个月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四)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裁审批。

  (五)是针对延长见习期的干部,继续见习。

  (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淘汰的见习干部不再任命,三个月后进入相应级别的后备人才库继续培养。

  (七)总裁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正式发文,并报财务部备案。只有转正通过的干部才能享受本级别的待遇。

  第六条转正通过的干部,则进入正常的干部考核系统,一段时间后,择优进入更高一级的后备人才库中培养。

  三、见习干部转正的要求及条件

  第七条转正基本条件

  (一)见习干部必须热爱地华事业、忠诚于企业,敬业、乐业,严格恪守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生活作风正派、自律性强,能以身垂范。

  (二)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在本职岗位上能带领团队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任务,所在部门、科室人员积极向上,学习氛围浓厚。

  (三)在见习期间,能够做到"五个无"。无扯皮、无不协作、无推过揽功、无贪污、腐败、无对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每月业绩评比在本公司或部门科助级以上干部中排名列前3位。

  (五)非常注重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科级干部须培养出1名后备人才,总级理级以上(含总经理)须培养出2名以上(含2名)后备人才。

  (六)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制"。无论见习期间业绩多么突出,只要品德出现问题,坚决予以淘汰。

  (七)总经理助理以上的见习干部转正前,必须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交见习期间工作情况的述职汇报。

  第八条转正的流程

  根据公司的规定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特制定转正流程如下:

  (一)见习期考核:员工在见习期结束前,按照规定时间填写《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中自我总结部分,并经过授权领导审批,公司采取上级评估和多角度反馈的方式,对员工在见习期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出具考核意见的工作。

  (二)考核过程中,各级人员应真实地反映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状况,做到公平、公正。

  (三)面谈:是指被考核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其进行的面对面谈话。面谈中应肯定转正员工的成绩与优势,指出其不足,并且协助被考核员工制订改进计划。面谈后,面谈双方都必须在《见习干部绩效改进面谈表》签字确认。

  (四)职责:总部总经理、总部中心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分(子)公司部门经理按授权对员工的'见习期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五)考核资料返回总部人力资源中心,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结束。

  第九条转正考评要求:

  (一)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延迟转正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时间,否则取消转正资格;如"建议不转正"停止后续考评工作,该员工不予以转正,但被核人在得知考评结果后有权向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申诉,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创新工作(6分):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必须至少有3项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工作改进(须经过领导认可),工作改进包括新思想、新观念、产品研发、市场拓展、技术改造等,低于三项每项扣2分。

  (三)业绩排名(10分):目标责任书排名平均前20%(含2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以止,出现单月排名在后20%(含20%)的分值全扣。

  (四)民意调查(10分):即上级、协作部门、下级考评。

  (五)教育培训情况(10分):要求见习干部求知欲强,并且学习力强,同时还能带动周围的员工共同进步。月培训积分达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中心的规定要求课时,或者在见习期内累计接受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数。中级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150课时,高层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200课时,每少2个课时扣1分,少8个课时(含8个课时)此项不给分。因在见习期内参加培训获得国家级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

  (六)记录情况(20):记录分为四种:部门纪录;财务记录;总经办记录;人事部门纪录。

  在见习期内受到过因品德、态度、能力、资金、发票方面的处分;受到过两次经济处罚(含两次)或单次经济处罚超过100元(含100元)的;和行政警告以上处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停职)、挂职、留用查看等处理的见习管理干部,不予转正。

  "二主"方面(20分):

  (七)创造利润(10分):以每月目标责任书为准,平均完成率不得低于8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此。如有单月低于60%此项不给分,如有三个月完成率或平均完成率低于70%此项不给分。

  (八)造就人才(10分):科级干部须培养1名(含1名)以上后备人才,总经理级干部须培养出2名后备人才(或占本部门人数的20%的后备人才)。

  "五辅"方面(24分):

  (九)成本(4分):非常注重成本控制,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4分);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3分);无成本观念浪费现象很严重(0分)。

  (十)质量(4分):工作经常超质量完成(4分);工作能够按照部门和公司质量要求来做(3分);工作质量很难达到要求(0分)。

  (十一)进度(4分):经常超进度的完成工作(4分);一向能按进度完成工作(3分);很难达到公司的进度要求(0分)。

  (十二)销售/工作量(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经常超额完成(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按时按量完成(3分);销售任务(工作量)很少能按时按量完成(0分)。

  (十三)安全保卫(4分):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安全方面的工作,无安全事故发生,并获得过有关方面的荣誉(4分);从无安全事故发生(3分);无安全意识或发生过1起以上安全事故的(0分)。

  (十四)团队合作(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同事,通过团队合作完成多项工作任务(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员工(3分);没有团结意识很少和同事进行交流和沟通(0分)。

  (十五)见习干部转正综合平均值需80分(含80分)以上方可转正,75—79分延迟1个月转正,70—74延迟2个月转正,低于70分的取消转正资格;"见习干部转正综合评价汇总表"中如有2(含2项)项考核评分低于该项总分60%(不含60%)的不予以转正。

  (十六)要求所有的考核人员需认真、客观、公正、公平的进行考核,如有违规操作、恶意破坏、以各种理由搪塞和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将根据公司奖惩条例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十七)见习干部每月5日下班前须按要求上交月度工作总结。如有2个月未交或无故延迟不交月度工作总结,将取消见习资格。

  第十条注意事项

  (一)转正过程中,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转正工作的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履行手续。

  见习干部应于接到转正事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字齐全的《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交到直接上级;部门领导需在接到《习见干部转正审批表》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转正面谈,并填写《绩效改进面谈表》,分管领导最后签字应在转正前至少5个工作日到达人力资源中心责部门。

  (二)提交材料要求签字齐全、流程正确,集团总部习见干部的转正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分子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由分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见习干部转正工作不得延误。

  (三)《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不得二次出现在被考核人的手中。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

  奖励

  1、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培养和举荐人才。

  2、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职员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3、职员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集团领导签发的纪念金牌。

  处分

  4、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

  (2)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3)违反工作纪律;

  (4)没有完成工作;

  (5)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损失;

  (6)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7)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8)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9)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10)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11)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等。

  5、若职员行为触犯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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