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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1 09:18:2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1总则

  为规范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行,结合电厂发电运行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所在电厂安全运行部。

  1.2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1.2.1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

  1.2.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

  1.2.3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2.4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1.3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1)有一个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

  2)有一套制度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

  3)有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

  4)有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

  2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

  2.1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运行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修订运行管理的有关制度。

  2.2检查、监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等在各运行值生产运行中的落实情况。

  2.3规范各项目电厂各运行值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归口指标汇总和对外发布,协调有关运行管理对外联系。

  2.4收集、汇总、分析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存在的普遍问题,组织技术攻关,为各运行值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

  2.5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各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

  3公司级运行管理职责

  3.1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级生产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职责。

  3.2公司总经理对本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会议。

  3.3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是生产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在运行管理上的职责:

  1)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生产运行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

  实施;

  2)参加xx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会议,贯彻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

  3)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赋予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

  题;

  4)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生产运行情况,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

  的问题;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

  巡视;检查、监督本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评价并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6)每月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运行工作情况和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7)参与对本企业运行工作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调配;

  8)审批生产运行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9)审批年度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制定各种典型事故处置预案,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主持进行演练和做好总结评价;

  10)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11)按要求组织、落实安全性评价及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检查、整改工作。

  4安全运行部应承担以下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责

  4.1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副总经理、总工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予以完成。

  4.2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规程、生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4.3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及时审阅分析主要记录和数据,提出改进意见。

  4.4组织编制本部门生产运行工计划。

  4.5参加生产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定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4.6组织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运行专题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4.7编制或审核本企业运行月报和月度运行工作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4.8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4.9会同本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典型事故预案;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节能降耗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4.10严格执行电网公司关于一次调频及相关管理要求,保证电能质量。

  4.1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值运行现场的工作,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4.12按照要求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想。

  5生产运行指挥

  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在调度和运行操作上,值长受电网调度部门的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按照本企业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术管理体系接受上级的领导。值长在当班期间代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6运行计划管理

  6.1运行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执行计划的责任。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6.2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台机组的发电量;

  2)燃料的使用量;

  3)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

  5)主要可靠性指标及调整;

  6)运行反事故措施及演习;

  7)节能降耗及环保措施;

  8)运行现场培训工作;

  9)其他生产运行及管理工作。

  7安全运行部运行资料管理内容及要求

  7.1运行资料管理内容

  7.1.1机组典型记录:每台机组每日或每周要有各专业各种典型工况下的全面数据记录:同时在正常启停机及故障时,要记录机组实际的惰走曲线及升降压、升降温曲线等。对于供热机组,还要有典型供热工况全面数据记录。

  7.1.2报警记录:机组报警记录是反映机组是否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重要数据,是进行运行分析的依据之-,必须精心管理。对于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要对其报警打印记录定期收集、分析,对于没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运行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内容、产生原因。

  7.1.3事故分析报告:运行事故分析报告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分析学习也是提高运行水平的'一种手段。

  7.1.4各种试验报告:机组进行锅炉水压试验、甩负荷试验、深度调峰试验、燃烧系统调整试验、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励磁系统试验、各种运行方式对比试验及检修前后的热效率试验等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供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

  7.1.5各种技术资料:除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外,要根据实际制定事故异常防范技术措施,如遇电网故障时保厂用电等措施,供运行人员执行并妥善保管。

  7.2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7.2.1各值的技术资料应建立登记本,由各值培训员负责使用、登记、保管。登记本值和发电各一本。

  7.2.2公用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登记、保管。

  7.2.3技术资料包括:书籍、规程、图纸、措施、设备异动、变更等。

  7.2.4资料借出,当班不能归还时,应在借还登记薄记录清楚,归还后注销。

  7.2.5当人员调动时,调动人员要及时交还所借资料。

  7.2.6技术资料要放置在规定的资料柜内且摆放整齐规范。

  7.2.7运行人员在翻阅规程、图纸、资料时,谨防损坏,且不得随意涂改,防止造成图纸的破坏而影响其正确性。

  7.2.8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齐全完好。

  7.2.9安全运行部对各岗位技术资料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管理不善者,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7.3运行规程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3.1运行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生产运行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础工作上。

  7.3.2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必须符合**能源集团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7.3.3运行规程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3.4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调试报告及集团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

  7.3.5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3.6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3.7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3.8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运行规程和操作制度的编写工作;机组部分试运前应完成集控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在整体试运前颁布试行;在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集控运行规程和其他运行规程。

  7.3.9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机组运行规程初稿。

  7.3.10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对完成的运行规程初稿进行审核。

  7.3.11审核后的运行规程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批准后的运行规程在机组运行的第一年内为“试行版”。机组投产运行一年后,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在三个月内完成运行规程的修改工作。

  7.3.12修改后的运行规程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下发执行。

  7.3.13运行规程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印刷、发放、存档。

  7.3.14公司各部门需要时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后领取。运行规程对外提供时按资料室对外提供资料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3.15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应规程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将修订后的规程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7.3.16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修订。

  7.3.17运行人员在执行运行规程过程中,如发现其有错误的地方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专工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审核,确认其确有错误或不合实际,应在七日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审核、批准手续,下发执行。

  7.3.18新增设备、技术改造、设备异动等项目,检修维护相关专业专工应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前一周,提供安全运行部相关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完成技术交底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如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完成运行规程的增添、修改、审核、批准手续;如不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检修维护负责人组织生产运行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共同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

  7.3.19对一般的设备异动,原则上检修维护相关专业专工应在批准后将设备异动发送运行专工,运行专工在完工投运前完成规程修改工作,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7.3.20每3-5年应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遇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7.3.21修改后的运行规程由安全运行部经理发送给总工,并做好存档记录。

  7.4系统图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4.1系统图管理是指对系统图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4.2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4.3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4.4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运行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4.5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系统图的编写工作;在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系统图。

  7.4.6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机组系统图初稿。

  7.4.7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对完成的系统图初稿进行审核。

  7.4.8审核后的系统图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4.9批准后的系统图在机组运行的第一年内为“试行版”本。机组投产运行一年后,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运行专工在三个月内完成联合循环机组系统图的修改工作。

  7.4.10修改后的系统图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下发执行。 7.4.11系统图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印刷、发放、存档。

  7.4.12公司各部门需要时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本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工作部部长批准后领

  取。系统图对外提供时按资料室对外提供资料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4.13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应系统图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

  将修订后系统图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7.4.14系统图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和修订。 7.4.15运行人员在按系统图执行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其有错误的地方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合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专工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审核,确认其确有错误或不合实际,应在七日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审核、批准手续,下发执行。

  7.4.16新增设备、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检修维护专工应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前一周,提供安全运行部相关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完成技术交底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如需加入系统图的,由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完成系统图的增添、修改、审核、批准手续;如不需加入系统图的由检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共同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4.17对一般的设备异动,检修维护专业专工应在完工前将设备异动发送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安全运行部专工在完工投运前完成系统图的修改工作,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7.4.18每3-5年应对系统图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遇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7.4.19修改后的系统图由安全运行部经理或相关专业专工发送总经理工作部,并做好存档。

  8发电出力、供热管理

  8.1机组最高出力应达到额定铭牌出力,最低出力应达到制造厂提供或通过试验可以保证安全稳定运行的出力。如因设备问题限制了出力,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应及时申请修改出力计划,并尽快消除影响出力的设备问题。

  8.2每年应按电网公司的要求提出本企业下一年度的发电出力计划,并报**能源集团生产管理部审批。如遇外部条件影响或内部条件限制,使全厂综合出力受阻,应提出技术分析报告。

  8.3对于供热机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年应根据本企业供热设备及系统的能力和外网供热的要求,核定机组的供热能力;

  2)为确保对用户的不间断供热,供热机组应留有适当的备用裕量和必要的应急措施;

  3)为确保对用户的供热,在供热季节前必须使供热设备和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4)停用的供热设备应做好保养工作,对保养的热力设备要定期进行抽检和监督。

  9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管理

  9.1运行分析是一种重要的运行管理活动,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监视、异常现象和运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或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找出生产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运行工作的措施和对策。各运行值要大力加强并普遍开展运行分析工作。

  9.2运行分析要认真做好运行经济指标的计划统计工作。市场营销部应按年、季、月编制计划下达给运行值,并按实际运行数据分类进行统计,编制生产运行日报。安全运行部运行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提出改进运行方式和操作调整的措施,并指导和督促实施。

  9.3运行人员应进行运行表单的分析,指导运行操作和调整。运行分析的重点内容是:

  1)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

  2)安全性评价结果在生产运行中的反映;

  3)生产运行的技术监控指标;

  4)生产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

  5)生产运行的可靠性指标;

  6)重大和频发性的设备缺陷;

  7)生产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8)“两票三制”、值班纪律及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

  9)运行操作、调整及运行规程执行情况;

  10)设备检修质量、试验状况及设备的健康水平;

  11)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各类仪表的准确情况。

  9.4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专业分析;专题分析;事故、障碍、异常、差错运行分析;运行综合分析。

  1)岗位分析: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仪表指示、设备参数变化、报警及超限、设备异常和缺陷、操作异常以及各种危险点、危险源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和处理情况记录在岗位分析专用记录簿内。岗位分析记录由值长及安全运行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逐级审核;

  2)专业分析:由运行值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每月将运行记录整理后,对运行方式及影响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等各种因素进行系统地分析。通过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机组运行的发展变化趋势,并将分析情况报安全运行部,作为月度运行分析活动的资料;

  3)专题分析:由安全运行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设备大修或技术改进前后运行状况的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和其他专业性试验分析等;

  4)事故、障碍、异常、差错运行分析:根据事故、障碍、异常、差错情况的性质、涉及范围,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负责组织,安监部门负责人、安全运行部负责人、运行值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在事故、障碍、异常、差错情况发生后,及时对其经过、原因及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运行综合分析:由总工负责,每年、季、月定期进行分析。设备、安监和其他运行值有关人员参加。重点分析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分析报告,并用以指导今后的运行工作。

  9.5在运行分析的基础上,应做好运行工作的总结和报表工作。

  9.6加强节能降耗的领导,在服从电网调度和保证安全运行条件下,使全厂达到最经济运行方式。

  9.7搞好辅机的经济调度和运行,合理启停设备,最大限度地节约厂用电,并加强考核。

  10设备维护、验收及缺陷管理

  10.1运行人员应提前介入新设备投运前的验收及试运工作,并重点检查验收以下项目:

  1)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

  2)设备及系统的整体性能;

  3)运行监控系统及操作装置;

  4)保护、联锁的试验及定值设定的正确性;

  5)安全标识、安全设施、介质流向标志、设备标牌;

  6)运行场地、场所的安全性。

  10.2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消缺之前,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点控制措施,对不齐全的给予补齐。

  10.3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消缺后,必须认真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重点是:

  1)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

  2)检修交待记录齐全,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3)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4)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10.4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10.5检修维护负责人制定公司具体的《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10.6要建立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预警系统。对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异常,对燃料供应、水源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物资供应等可能对生产的安全性、可靠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扩大和发展的事件,要建立不同的预警级别。根据事件的预警级别,建立逐级报告制度。

  11 “两票三制”管理与评估规定

  11.1为在发电、供热生产过程中能够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对“两票三制”的执行过程进行适宜性的管理与评估,对“两票三制”的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11.2责任分工:部门管理人员每周对现场所使用的检修工作票、运行操作票进行抽检;在机组a/b级检修过程中或春、秋季检修过程中每天对“两票三制”合格率进行检查;月中、月末进行全面检查和合格率的统计工作。要建立“两票三制”专用检查记录,对日常检查情况要留有详实的客观证据。

  11.3对“两票三制”执行过程的检查内容

  11.3.1对检修工作票履行过程的检查内容: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以及工作班成员安全资格的符合性;

  2)工作票编号是否齐全,运行是否及时登记;

  3)工作票内容、时间和所要求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4)票面是否整洁,涂改是否超过三处;

  5)办理工作票的发、结手续时,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是否共同到就地验证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设备的状态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11.3.2对运行操作票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1)票面上的编号、日期、操作人、监护人、审核人、值长填写是否正确,字迹是否清晰工整; 2)操作前是否对照模拟图版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监护制、复查制并且录音,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3)操作票是否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既设备名称和编号);

  4)操作联系票是否按规定执行;

  5)操作记录必须真实可靠,系统图必须随时更改,保持与实际运行方式一致。

  11.3.3对交接班的检查内容:

  1)接班人员是否提前30分钟进入值班场所,并按分工进行检查;

  2)交班人员的值班记录是否内容详实、字迹工整;

  3)交班人员是否向接班人员主动介绍生产情况及当班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

  4)接班人员是否对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进行检查;

  5)监盘人员是否向接盘人员详实介绍交盘前的操作内容和参数变化情况;

  6)交接班过程中对公用工器具、仪表、记录等是否认真核实;

  7)设备和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8)提前10分钟召开班前站队会、下班后召开班后会的要求是否得到认真执行。

  11.3.4对落实“巡回检查制”的检查内容:

  1)巡检人员是否能够按时间、路线、项目进行巡视检查;

  2)集控值班员是否安排巡检人员对有缺陷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和监视;

  3)巡视检查完毕检查人是否向值长汇报检查情况;

  11.3.5对“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的检查内容:

  1)试验专用记录和值班记录中是否详实记录试验结果、试验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联系检修消缺的反馈情况;

  2)试验项目、试验日期是否按要求按时完成;

  12运行监盘管理

  12.1集控监盘管理:

  1)监盘人员必须了解掌握设备运行方式、盘上调整方式、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方式,预计负荷等情况。监盘人员必须掌握当班事故预想及危险点分析内容;

  2)监盘人员应明确分工,按锅炉、机电设备有所侧重,兼顾全面。锅炉监盘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监视与调整,机电监盘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监视与调整;

  3)监盘人员应定时轮换,以确保监盘人员精力充沛;

  4)交接盘应在正点进行。换盘时,上盘人员应先抄表,后接盘。抄表时要认真与上一小时参数进行比较,如有异常应向监盘人提出并向值长汇报。交盘人应向接盘人交清机组运行情况、自动装置使用情况、交盘前调整情况、参数变化趋势以及班、值长的临时命令指示;

  5)监盘人员应坐姿端正,精神集中,随时掌握参数变化情况。根据表计指示进行合理、及时、准确地操作调整,保证机组在规程规定的正常参数下运行;

  6)为及时掌握重要辅助设备的运转情况,要求监盘人员每5-10分钟对重要辅助设备的电流画面翻阅、查看一次,(也可进行电流曲线组态)发现设备电流异常及时采取调整措施并安排就地设备检查。电流异常升高可按规定紧急停止其运行,同时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预想;

  7)监盘人员不得聊天,不得谈论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监盘期间不喝水、不吃东西、不打瞌睡、不做小动作。监盘人有事需离盘时,必须有人接盘后方可离开;

  8)学习人员学习监盘操作、调整时应由值班员进行监护,在未经考试合格或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得单独监盘操作、调整;

  9)遇有重大操作或发生异常及事故处理时,机组人员应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在值长统一组织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

  13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4交接班管理

  交接班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5巡回检查管理

  巡回检查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6运行培训工作管理

  16.1运行培训管理职责划分,安全运行部安全与培训主管为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每值均设一名培训员。

  16.2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职责。

  16.2.1在安全运行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运行培训的日常工作。根据实际要求编制运行年度及月度培训计划,做好培训总结。

  16.2.2定期检查各值的培训工作,结合培训内容进行效果检查,每月抽查值内培训台帐,检查培训落实情况及效果。指导各值培训员的工作。

  16.2.3对运行分析、技术问答、考问讲解、反事故演习进行指导。整理运行的个人培训档案。

  16.2.4对新来的运行员工进行的安全和理论培训及考试,根据需求情况组织培训。

  16.3培训员职责。

  16.3.1认真完成安全运行部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组织值日常培训活动。

  16.3.2 整理好值内的培训台帐,有权进行岗位培训考核。

  16.4运行培训机制。

  16.4.1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调动运行人员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建立并完

  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注重对运行队伍全能水平的培养,实施运行岗位全能培训激励机制。

  16.4.2规定运行人员上岗前必须掌握的知识、上岗后独立工作的最短时间、晋升到上一级

  岗位必备的条件做出明确的规定。

  16.4.3集控运行的值长、主值、副值和巡检岗位,要具备燃机、汽机、电气、锅炉等相关专业相应层次的职业技能。各个岗位人员必须达到本岗位相应专业技能制度方可独立上岗。 16.4.4集控运行人员在提升岗位时必须考核其是否同时具备燃机、汽机、电气、锅炉等相关专业的技能要求。对达不到制度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培训并限期达标,否则不予提升。

  16.5培训方式

  16.5.1定期开展现场考问、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和技术问答等活动.通过事故快报、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等方式,吸取同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经验教训,提高处理事故、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技术竞赛等活动,强化培训。利用仿真机培训等手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16.5.2由培训负责人根据培训需求在每年12月制定第二年培训计划,写本年度培训总结,每月20日报下月培训计划。

  16.5.3培训负责人根据各专业需求或暴露的问题组织专业培训,并检查日常培训效果。 16.5.4各运行值培训员每月向值长提供本月培训总结,写入月度分析。根据安全运行部培

  训计划落实值内的培训。

  16.5.5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每月抽查值内培训情况。

  16.5.6值长应按照值里的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好培训工作,要结合生产上的频发问题、设备缺陷、运行方式变化做好事故预想。

  16.5.7主值要在值长的领导下,根据机组的设备状况、人员技术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16.5.8运行技术问答要求每月一期(10日前),每期不少于班组人员的2/3,各项要填写认真,评价认真。

  16.5.9充分利用学习班时间开展培训活动,学习安全通报及技术措施。

  16.5.10培训员积极组织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填写培训记录。

  16.6培训内容

  16.6.1学习其他发电公司先进管理理念和同类型机组生产管理经验。

  16.6.2学习并掌握主、辅设备的启、停操作和事故处理,掌握主、辅设备热控、电气保护定值和逻辑联锁的实际设置,了解设备的运行特性。

  16.6.3学习相关图纸、资料,了解本公司设备及系统。

  16.6.4学习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个人行为。

  16.6.5通过现场认知和学习,进一步熟悉设备及系统。

  16.6.6参加**电网值长培训班,取得电网调度合格证。

  16.6.7参加安全运行部组织的电网调度规程考试。

  16.6.8学习同类型机组的设备、系统及运行人员的工作经验。

  16.6.9通过仿真机培训,提高操作能力,作到持证上岗。

  16.6.10参加安全运行部组织的阶段性考试和竞争上岗考试。

  17表单管理

  17.1运行表单是发电设备在不同运行工况的原始数据记录,是分析、统计设备运行情况,计算经济指标的依据。运行值班日志、专业记录是设备运行、检修、试验、异常及事故处理,设备改进投入运行情况的原始文字记录。运行人员必须保证设备原始记录、数据的准确、可靠、完整。

  17.2表单填写时要字迹工整、规范、清晰。记录事项、数据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涂改,严禁隐瞒造假。确有笔误需要更改时,应保持书面整洁。

  17.3表单应按表格设定的时间、内容填写。提前记表的时间不应早于整点前十分钟。各种积算表底必须在整点记表。每次记表后要认真分析表计关系是否正确,发现表记数据发生变化要找出原因。

  17.4应记入值班日志的内容:

  1)当班班次时间、值班人员、接班时运行方式;

  2)调度命令、部门命令;

  3)设备运行状态,方式的改变。定期工作完成情况。

  4)检修工作票的接收、发放、结存情况。包括主要检修内容、验收情况,遗留问题,设备改进及试运行情况;

  5)设备异常发生时间、现象、处理经过及设备损坏程度;

  6)其他需要记入值班记录的内容。

  17.5交班前,值长应对各岗位表单进行全面审查,无误后在表单上签字,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17.6每日后夜班更换表单,换下的表单放在指定地点。

  17.7每月底由安全运行部负责收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特点,仓库、锅炉房、危险品仓库、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部位。

  二、重点部位要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应急预案,并明确张贴。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本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严禁在要害部位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除外),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床休息。

  七、在关键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不得上岗。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患有严重疾病或有严重问题的人员应及时转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1、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和物料库存,拟定物料计划、物料申购单,并提交;

  2、与生产计划对接,对生产用料需求随时跟进,保证物料运用需求;

  3、与选购对接,按时取得发货、到货信息,并负责到货状态的跟踪;

  4、负责库存物料的`掌握,提出物料呆滞后的处理方案;

  5、依据产成品的交付计划按时完成产品的发货工作;

  6、依据生产计划,催促仓管员做好物料配送计划。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依据月度生产方案和物料库存,拟定物料方案、物料申购单,并提交;

  2、与生产方案对接,对生产用料需求随时跟进,保证物料使用需求;

  3、与选购对接,准时猎取发货、到货信息,并负责到货状态的跟踪;

  4、负责库存物料的掌握,提出物料呆滞后的处理方案;

  5、依据产成品的`交付方案按时完成产品的发货工作;

  6、依据生产方案,督促仓管员做好物料配送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3.1质管科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科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科、质管科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四、食品生产安全要求

  1、原料处理车间

  原料处理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去除杂物(杂质、泥土等)、破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处理干燥的原料应满足防尘要求;需要浸泡清洗的原料,应满足排水的工艺要求。

  2、制酒车间

  制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润料、配料、摊晾(扬楂)、出(入)窖、发酵或蒸馏等处理的工艺要求。地面应坚硬、防滑、排水设施良好,还需满足防火、防爆措施要求。

  根据白酒固态和液态不同发酵方法配置相应适宜的设备;

  3、贮酒车间(酒库)

  应有防火、防爆设施和防尘、防虫、防鼠设施,库内环境应满足生产白酒的贮存要求。

  4、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进口处应设有鞋靴消毒设施,洗手设施应为非手动式。包装车间应与洗瓶间隔离,能防尘、防虫、防鼠;卫生良好。

  5、成品仓库

  库内应阴凉、干燥,有防鼠、防虫、防火设施。

  五、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

  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产品的设备、工具、管道和容器等,必须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会与产品产生化学反应或污染产品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平滑、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

  2、各车间、仓库(包括酒库)应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要求,必要时配备温度计、湿度计、酒精计等。

  3、贮酒车间、制酒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和防爆泵;灯具应配有安全防护罩。

  4、其他前提方案

  其他前提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产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2接触产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应清洁、卫生和安全。

  4.3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

  4.4保证与产品接触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卫生间设施的清洁。

  4.5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

  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

  4.6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

  4.7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

  4.8对鼠害、虫害实施有效控制。

  4.9控制包装、储运卫生。

  五、关键过程控制

  1、原辅料控制

  1.1生产用原料、辅料应符合GB2715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的规定以及进口国卫生要求,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白酒生产。

  原辅料贮存场所应有有效的防治有害生物孽生、繁殖的措施,并能够防止受潮、发霉、变质。贮存过程有温、湿度要求的应严格控制贮存温、湿度。

  1.2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相应的质量标准及进口国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

  1.3工艺用水应符合GB5749或进口国的规定。

  1.4外购基酒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1.5外购酒精应符合GB10343的规定。

  2、清洗消毒

  2.1应定期对场地、生产设备、工具、容器、泵、管道及其附件等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并定期对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检测。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应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规定。

  2.2原料处理、酒液调配、过滤、灌装、封盖、包装等工序,应按照规定严格清洗消毒,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3应确保灌装白酒的空瓶、瓶盖清洁干净。应制定洗瓶和清理瓶盖的工艺操作规程,规定洗涤液的种类和浓度、温度和浸泡时间,并定时检查。洗净的空瓶(罐)应有专人负责检瓶,并经过最短的距离输送到灌装机。

  2.4过滤器应定期更换滤膜、滤棒、滤芯等。封盖机定期彻底清洗轧头、卷轮、托罐盘等易受污染的部位。

  3、包装的要求

  3.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进口国的规定。预包装容器回收使用时,应经过严格挑选、清洗、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次使用。

  3.2产品包装(灌装)应在专用的包装间进行,包装(灌装)间及其设施应满足不同产品需要,并同时满足对包装环境温度、湿度的要求。产品包装应严密,整齐,无破损。

  3.3应设专人检查封口的密闭性,对封口工序应进行严格监控,防止由于瓶口尺寸或设备等原因造成瓶口出现破碎,碎甁渣落入甁中,对消费者产生危害;防止因开启问题造成消费者划伤等危害。

  3.4灌装后的产品,其卫生指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3.5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10344和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6检验

  6.1企业应设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卫生检验机构,包括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实验室、设备、人员、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各种记录。

  6.2实验室应有独立的`、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的文件化的实验室管理程序。

  6.3实验室检验人员的资格、培训应能满足要求。

  6.4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仪器、设备应有合格的采购渠道、存放地点,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至少应符合《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要求。

  6.5检验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应符合GB/T22000中8.3的要求。

  6.6检验项目至少应符合《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要求。

  6.7委托社会实验室承担白酒生产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时,受委托的社会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完成委托检验项目的实际检测能力。7产品追溯与撤回

  7.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可追溯性系统,确保能够识别终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直接供方及终产品初次分销的途径。

  7.2企业应建立产品撤回程序,规定撤回的方法、范围,并进行演练。

  7.3对反映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其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的程序,并贯彻执行;所有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零件物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及时编制零件、材料计划。做好订货、领件、供应等工作。

  2、库内要通气良好,地面干燥,一切零件、材料、附件都要定区,定位、定架、定箱。清洁整齐摆放.要铁离地,链离墙,橡胶物品避阳光;精密零件装柜箱。零件要上放轻,下放重,中间放常用。

  3、各种零件、材料都要根据保管技术要求合理保管。定期维修,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涂油,不潮湿,不腐蚀、不生锈,不变形,不丢失.

  4、建立贴目、零件器材卡片。严格执行领发、登记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1、各部门必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需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需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供应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需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需由电工进行修理,并仔细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需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需仔细巡察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修理(尤其是电气修理)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需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修理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依据当时实际状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需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

  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

  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4、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五、管理程序

  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2、事故报告管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均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公司值班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2)公司值班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

  (3)公司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乡镇安监站、县区安监局等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另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公司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将信息报市安监局。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单位应当及时补报。不得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

  (5)事故报告分文字报表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故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使用文字报表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文字材料。

  3、事故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事故调查处理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办公室、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6)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①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②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③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④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后续处理

  (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①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

  ⑥由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占企业每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的10~20%)造成伤亡事故的。

  ⑦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

  ④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①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③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④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⑥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

  ⑦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

  (5)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班组长等有关人员)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

  6、统计与分析

  公司应定期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对发生事故的种类、性质、等级、损失情况、时间、地点进行归纳,并绘制有关表格或曲线图,找出有关规律,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应分月、季、年度统计结果进行存档或报送。

  7、回顾

  应在事故发生时间、安全宣传月等时间对本公司或其它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回顾,回顾内容应包括本公司或其它公司发生类似事故的经过、调查处理、采取的措施等,并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学习,使公司每个员工都得到教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对回顾的效果可采用问卷或抽查询问的形式了解员工受到教育的情况,公司员工必须做到熟知所回顾事故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按时研讨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帮助经理管理工程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工程部召开生产、安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催促落实。

  5、负责工程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讨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工程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工程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按时向经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蔼后工作,支持、协作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看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2、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1)建立职工安全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核成绩、违章、事故。

  (2)建立车间、班组安全工作台帐。内容:本部门不安全因素及解决办法,职工违规违制、工伤事故等情况。、

  (3)建立设备印象台帐。记录内容:设备印象、安全装置、措施完好等情况。

  (4)建立生产班组交接台帐。

  (5)建立安全设施的管理、检查、维护、检修台帐。

  (6)建立各种安全装置试验、允许台帐。

  (7)建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台帐。记录内容:工伤事故、违规违制、事故隐患、安全措施等。

  3、凡本公司员工,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急性中毒均为因工伤事故),其区分标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分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凡发生轻伤或严重违章,单位的领导应立即报告分管生产的领导,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5、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6、发生重伤、多人负伤、死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安监局。

  7、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职工调动或转岗时,因公负伤证明和个人安全档案必须随人同时调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三、职责

  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1、获取的内容

  (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渠道

  (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5)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和时机

  (1)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2)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五、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1、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2、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六、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

  二、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三、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四、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资料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状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状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资料,完成任务状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仔细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帮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打算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4、仔细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帮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与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心情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干净。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预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觉隐患要准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惫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状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宅或住宅、患有严峻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与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熟悉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支配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当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需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学问;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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