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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各部室和生产车间负责本部室和车间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管理规定
3.1固体废弃物分类
3.1.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由:
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产污泥以及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等。
b)办公中产生的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等。
c)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涂料、沥青、油漆等。
d)绿化中产生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3.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至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3.2.1各单位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3.2.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弃箱。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3.2.2.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化污泥等放置在指定大棚内保存,存放一定数量后由储运车间将焦油渣、沥青渣、萘渣运到煤场配煤炼焦。生化污泥办公室联系外单位处理。
b)车间检修产生的废油应将废弃油装入油桶内密闭存放。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青涂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d)废弃灯管、残油布、废弃电瓶等应放入危险固体废弃物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
3.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a)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可回收利用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
b)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如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放入不可回收利用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承包方负责将垃圾清运出厂。
c)其它工业垃圾如报废设备、器材、检修边角料等按制定地点存放。由仓库管理对外联系处理。
3.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3.3.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a)废弃沥青、涂料、油漆由工程部负责在协议或合同上对施工单位提出处理要求。在施工结束后,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b)废弃油漆、更换下来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墨盒、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其它有害废物,由办公室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垃圾厂处理。
3.3.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有个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交仓库管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有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3.3.3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清洁办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清洁办处理固废时,应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明、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c)清洁办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主要事项。
3.3.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各单位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中。
3.4安全环保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2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3
食堂安全问题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为了让家对食堂管理制度了解清楚,小编特意向家推荐此最新食堂管理制度,希望对家有用!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全体员工与食堂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总务为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负责对炊事员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饭菜质量、食堂安全与卫生、成本控制等进行考核,3.负责食堂接待(招待)管理。
4.负责对食堂的费用结算管理。
四、食堂经营:食堂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食堂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五、炊事员上岗要求与工作要求
1.炊事员上岗要求
①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且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②必须有敬业爱岗精神与良好的卫生习惯。
③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2.炊事员的工作要求
①炊事员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的'管理,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炊事员岗位职责,如有违应接受公司处罚;
②炊事员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因此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应向公司总务映;
③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六、食堂周转金及物品管理
1.公司以提货卡的形式为食堂提供周转金3000元,该卡由炊事员保管,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转借他人使用。
2.该提货卡只能在公司石圳店购买食堂所需油、盐、酱、醋、米、菜等食品。所需用品的购买必须通过请购单的方式报公司总务审核后,再报公司批准。
3.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炊事员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食堂物品。
4. 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应按原价的二倍赔偿,并视情节由炊事员报公司总务提出处罚建议。
七、食物的采购与管理
1.公司食堂所需食物必须通过提货卡在石圳店购买,并保留收银小票以备查验。同时必须做到有计划地采购,防止浪费;严禁采购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对所购食物必须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3.食物应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4.不得将已购进食堂的食品向外出售或私自带走,一经发现按内盗论处。
八、员工就餐管理
1.公司食堂每日提供中、晚餐。
2.就餐时间:午餐时间11:0013:30;晚餐时间17:00--19:30。
3.公司员工就餐实行挂牌预约制,中餐需在当天10时前挂牌,晚餐需在当天16前挂牌。员工如有亲友临时就餐,也需提前按时预约。如遇公司需额外安排用餐,需由公司总务提前通知炊事员做好准备。
4.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米饭与主菜由炊事员按份均分。汤则由员工自行盛装,但不得无故浪费。
5.员工进入餐厅必须佩带工牌,按序排队,实行先签名后就餐。
6.员工就餐不准离开餐厅,在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7.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做到文明用餐,不得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就餐。
8.就餐员工应爱惜食堂公用物品,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应按原价的二倍赔偿,并视情节由炊事员报公司总务提出处罚建议。
9.员工亲友进入食堂就餐的,也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其就餐费用按公司规定收取。
10.员工的饭牌一旦挂出,则视为就餐处理。如果中餐未吃,可留至晚餐;如果晚餐未吃,则不留。
11.炊事员及膳食管理员会成员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小过、记过等处理。
九、伙食费的核算与管理
1.公司食堂成立膳食管理员会,成员由公司总务人员与用膳员工中推举二人组成。负责参与和监督伙食管理及伙食费的核算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晚上由膳食管理员会成员与炊事员一起对食堂进行盘点,以核算当月餐费。
3.伙食费的核算以员工的挂牌和食堂的盘点结果为计算依据。
4.公司食堂的伙食费要求按月结算,除液化气、水、电费和炊事员工资外均需纳入核算范围,并由膳食管理员会成员负责结算。
5.每月上旬的第三个工作日公布上月餐费,接受员工的监督。
6.就餐员工必须在餐费公布后的三日内把餐费交至公司财务部,否则,将在工资中扣收。
十、本制度由公司总务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餐厅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3、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4、餐厨废弃物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6、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由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7、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与其签订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
8、建立《污水检查记录表》,并及时对隔油池清理,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
9、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4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放家中沼气池或者喂猪喂鸡等,不得卖走或制作地沟油或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富源县后所镇中心学校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
1、工程概况
亿泰环保砖厂废弃物是指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和砖厂人员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废浆清理外运、固态废弃物清理外运、生产过程中形成不合格产品的清理外运、砖厂生产车间以外的环境卫生和砖厂卫生间的清理打扫。
2、废弃物分类
按照固体废物对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危害程度分为: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按技术处置能力及其经济性,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弃物。
2.1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
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辩识的具有一定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弃物。如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旧电池、废电脑零件、含铅废物、石棉废物、废有机溶剂、废电镀溶液,电镀槽淤渣、表面处理酸碱渣、废油品(含油抹布、手套)、办公耗材(硒鼓、扭扣电池、墨盒、灯管、涂改液等)等,此类废弃物需要有相应资格和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消纳和处理。
2.2一般废弃物
一般废弃物:是指在施工、办公过程、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态的、半固态(泥状)及不属于危险废弃物的生活、办公及施工垃圾。
2.3可回收废弃物
可回收废弃物:指可回收利用的纸张、外包装、建筑边角材料等;
2.4不可回收废弃物
不可回收废弃物:指无直接用途的可以永久丢弃的(需要处置)的废弃物;
3、废弃物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有效的管理,按照“分类回收,集中存放,统一处置”的原则进行。
3.1清理、堆放和外运
(1)清理:生产设备的废浆清理频率无特殊情况为每月一清,特殊情况下无条件执行砖厂管理人员下达的清理指令;生产垃圾和卫生间清理为每日一清。
(2)堆放:收集的固体废弃物应存放至项目部指定的存放区域/地点,生活垃圾由个人收集并存放至指定的区域/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扔或任意倾倒垃圾和随便存放垃圾。
(3)外运:收集到指定区域的废弃物原则上是每一季度一外运,特殊情况听从砖厂管理人员指令执行。
3.2运输
(1)按照耒阳市市容环卫局公布的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名单,选择其中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装运建筑垃圾。
(2)对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应审核其是否持有环卫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3)检查运输车辆是否符合本市对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和密闭要求。
(4)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
3.3处置
(1)配置专人负责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固体废弃物实施不同的处置方式。
(2)可重复利用的固体废弃物由项目部及时安排利用。只要不影响产品质量,施工人员应尽量节约使用,回收利用。
(3)可再生类固体废弃物应由项目部安排转卖至有经营资质的废旧物品回收单位。
(4)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由垃圾处理人员定期委托具有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签订合同,保留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发票、资质、营业执照等)。
(5)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由垃圾处理人员分类打包装袋,委托政府指定的专业处置点进行处理。应签订合同,保留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发票、资质、营业执照等)。
(6)当本公司利用建设单位的原有的生活垃圾的处理渠道处置生活垃圾时,应具备建设单位和本公司的文件记录证明生活垃圾的处置合规性。
3.4清理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1)清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的成年男性。
(2)清理过程中着装必须符合《电力安全规定》。
(3)清理前必须确定所需清理生产设备停电,必须先填写停电联系单,得到停电联系单回复后确认该设备已停电才能进行清理。
(4)清理完需要得到砖厂管理人员的验收合格后确认。
4、监督检查和跟踪
(1)每周应进行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项目部对工地的安全、文明和环境工作巡查和定期检查时,都应将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作为检查的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检查记录中。发现问题应开具整改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6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西湖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削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西湖中学
20xx/09/01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7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8
1、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向渝中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季度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并取得回执;
2、自行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专用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整洁;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3、在餐厨垃圾产生后24小时内将其交给收运单位运输;
4、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理。
5、每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清运一次餐厨垃圾;
6、在收集当日内将餐厨垃圾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7、未经批准,不得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征得其同意;
8、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滴漏、撒落;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运的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9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朴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朴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汽、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有表格)
4、食脾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乞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学校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
学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0
1、工程概况
xx工程xx标包含xx。本工程废弃物产生点主要为生产及生活两块区域,生产区为两站一区间;生活营区为办公及住宿区。
2、废弃物分类
按照固体废物对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危害程度分为: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按技术处置能力及其经济性,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弃物。
2.1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
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辩识的具有一定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弃物。如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旧电池、废电脑零件、含铅废物、石棉废物、废有机溶剂、废电镀溶液,电镀槽淤渣、表面处理酸碱渣、废油品(含油抹布、手套)、办公耗材(硒鼓、扭扣电池、墨盒、灯管、涂改液等)等,此类废弃物需要有相应资格和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消纳和处理。
2.2一般废弃物
一般废弃物:是指在施工、办公过程、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态的、半固态(泥状)及不属于危险废弃物的生活、办公及施工垃圾。
2.3可回收废弃物
可回收废弃物:指可回收利用的纸张、外包装、建筑边角材料等;
2.4不可回收废弃物
不可回收废弃物:指无直接用途的可以永久丢弃的(需要处置)的废弃物;
3、废弃物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有效的管理,按照“分类回收,集中存放,统一处置”的原则进行。
3.1收集和存放
(1)各作业队/班组每班至少清理一次场地,分类收集固体废弃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收集的固体废弃物应存放至项目部指定的存放区域/地点,生活垃圾由个人收集并存放至指定的区域/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扔或任意倾倒垃圾和随便存放垃圾。
(3)项目经理部应在工地现场划定专门的垃圾堆放点,必要时设置围挡,并分区标识。垃圾分区一般可以分为四类,即有毒有害类垃圾区、不可回收类垃圾区、可回收垃圾区和生活垃圾区。对有毒有海垃圾应用容器存放。其他垃圾可堆放存放,清理运走时,一般可用垃圾袋打包装袋。
(4)项目部一般应在室内划定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的存放点。其中包括可重复利用类和可再生类固体废弃物,并应分开存放,作好标识。
3.2运输
(1)按照深圳市市容环卫局公布的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名单,选择其中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装运建筑垃圾。
(2)对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应审核其是否持有环卫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3)检查运输车辆是否符合本市对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和密闭要求。
(4)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
3.3处置
(1)配置专人负责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固体废弃物实施不同的处置方式。
(2)可重复利用的固体废弃物由项目部及时安排利用。只要不影响产品质量,施工人员应尽量节约使用,回收利用。
(3)可再生类固体废弃物应由项目部安排转卖至有经营资质的废旧物品回收单位。
(4)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由垃圾处理人员定期委托具有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签订合同,保留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发票、资质、营业执照等)。
(5)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由垃圾处理人员分类打包装袋,委托政府指定的专业处置点进行处理。应签订合同,保留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发票、资质、营业执照等)。
(6)当本公司利用建设单位的原有的生活垃圾的处理渠道处置生活垃圾时,应具备建设单位和本公司的文件记录证明生活垃圾的处置合规性。
3.4其余处置方法
3.4.1废水处理方法
(1)化粪池拟建前,应依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数量,按规定配设有效容积的化粪池,并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局申报建设。经申报同意施工后方可施工。在未捣制化粪池前,必须报申报部门查验,经查验批准合格才能使用。
(2)生活污水与粪污水必须分排,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化粪池,污水排入口必须设置格栅,控制垃圾流入下水道。
(3)施工污水处理措施:工地范围内必须建立统一、集中、畅顺的污水排放系统,在排放市政下水道前必须经过三级沉淀池,并定期清理沉淀池沉积物。
(4)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5)定期对排放污水的SS、COD、BOD、油、PH值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3.4.2废物处理方法
(1)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3)场地硬化,保持车辆运输路线清洁,无粉尘积聚,车辆行走线路场地不予破坏,并派专人定时冲洗线路面。
(4)离开工地车辆在门口洗车槽处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路。
(5)运输车辆一律雇请散体物料运输公司有准用证的车辆,绝不雇请野车。车辆装土时,不得超载,并按规定要求做好围蔽,防止在运输途中掉落污染路面。
(6)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7)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8)水泥浆拌制等有粉尘污染物所作业的工人,必须对其发放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监督检查和跟踪
(1)每周应进行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项目部对工地的安全、文明和环境工作巡查和定期检查时,都应将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作为检查的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检查记录中。发现问题应开具整改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3)对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BT指挥部对于本项目经理部开具的废弃物整改通知单,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作出回复,保留整改回复的记录。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宾馆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废弃物处置,杜*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本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厨房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油渣类垃圾按常规用作锅炉燃料。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管理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管理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20xx年9月1日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2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账)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应当在加工工艺上具备全过程封闭化处置的条件。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以下统称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市容环卫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二)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三)将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四)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五)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六)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年4月1日起施行。1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的《市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3
为规范食堂垃圾处理流程及方式,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美化食堂环境,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 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废弃物管理措施:
1、食堂必须按要求将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①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
②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
③禁止任何员工私自将残菜剩饭带出食堂。
④食堂垃圾按时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入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意乱倒。
⑤各操作间产生的厨房垃圾分类存放在各自的垃圾桶内,垃圾桶清运必须及时;
⑥运输垃圾时有适当措施防止垃圾沿途飞扬漏撒,各处垃圾桶必须保持外观清洁,无明显刺鼻异味,操作间的'垃圾桶内有套袋。
3、食堂负责人加强对食堂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员工,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本细则适用食堂所有员工,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4
一、餐厨废弃物由专人负责,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进行管理和处置。
二、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做到日产日清。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五、餐厨废弃物应交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并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
六、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严禁回收废弃食用油脂进行食品加工。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5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3、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4、餐厨废弃物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6、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由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7、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与其签订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
8、建立《污水检查记录表》,并及时对隔油池清理,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
9、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
10、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1、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1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1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14、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1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1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1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1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1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2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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