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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2 15:16:1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煤矿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通过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可以显著降低矿山事故率,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此外,良好的安全管理也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停工和修复成本。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

  1. 完善通风设施:投资升级通风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行稳定,满足矿井通风需求。

  2. 强化瓦斯监控:安装先进的瓦斯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瓦斯浓度,及时采取抽放措施,提高抽放效率。

  3. 实施煤尘治理:推行湿式作业,配备高效降尘设备,定期清扫,减少煤尘积累。

  4. 建立火灾防控体系: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培训员工掌握消防知识,制定详细火灾应急响应计划。

  5. 加强人员培训:对矿工进行一通三防知识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 建立严格检查机制: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能够构建一个科学、严谨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体系,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通风、防火、防尘、防爆方面的具体职责,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标准。

  2. 定期检查与评估:设置专门的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企业的一通三防设施进行检查,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3. 加强培训与教育:将安全知识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技术创新与升级:引进先进的.通风、防尘、防火防爆技术,提升设备性能,降低风险。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对提出有效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6. 强化应急预案:定期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其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起坚实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实现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4

  1. 建立健全通风系统:定期检测和维护通风设施,确保风量充足、风向正确,及时排除有害气体。

  2. 定期防尘检查:制定防尘标准和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粉尘监测,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3. 加强防火设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严禁违章用电,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演练,提高火灾应对能力。

  4. 强化防爆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抽放和监控制度,定期检查瓦斯浓度,严禁违章爆破,提高矿工防爆意识和技能。

  在实施上述方案时,企业应强化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此外,管理层需严格监督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以确保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望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矿井作业环境,为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5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制度是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矿井通风、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发生。这一制度涵盖了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瓦斯防治、煤尘控制和火灾预防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矿井通风管理:包括制定合理的通风计划,定期检查通风设施,确保风量充足、风流稳定,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2.瓦斯防治:涉及瓦斯监测、抽放、利用及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防止瓦斯爆炸事故。

  3.煤尘控制:涵盖煤尘的源头治理、降尘措施和煤尘爆炸预防,降低煤尘对作业环境的影响。

  4.火灾预防:包括火源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火险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制定,以减少火灾风险。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6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通风、防火、防尘与防爆的安全管理。它涵盖了企业的日常运营、设备维护、员工培训、应急预案等多个环节,以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内容概述:

  1.通风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空气流通,防止有害气体积聚,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2.防火管理:制定火灾预防措施,配置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防尘管理:针对可能产生的粉尘,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4.防爆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控,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5.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确保其运行正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迅速、有效地应对。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7

  1、矿井主扇及备用主扇每月由机电科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确保主扇运行正常;备用主扇能随时投入运行。抽风机房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

  2、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完好,能满足随时反风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3、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用主扇进行调换时,应预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

  4、井下局扇全部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局扇的安装由安装使用单位提出安装使用申请报告,经用电小组和通风副总批准后才能接火送电;局扇安装位置由通风区确定;日常使用、维护、移动位置由使用单位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风电闭锁,不得随意停风。

  5、机电要按规定组织对井下各种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不产生引爆火源。电缆连接无“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

  6、机电部门要搞好矿灯的日常检修,消灭矿灯失爆现象,严禁任何人在井下私自打开矿灯检修。

  7、瓦斯监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失爆设备禁止下井,监测人员严禁违章操作。

  8、机电部门对矿井电气设备进行检漏试验时,每天要定时定点试验,试验停电时间不超过3分钟,并通知有通风设备的单位及时复电开动局扇,防止迎头停风造成瓦斯积聚。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8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的稳定,其核心在于预防和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的通风、防火、防爆及防尘等问题。通过这套制度,我们可以系统地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内容概述: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通风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流通,防止有害气体积聚,保证员工呼吸安全。

  2、防火管理:建立严格的'火源控制机制,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提高火灾应急响应能力。

  3、防爆管理:针对易燃易爆物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

  4、防尘管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防止粉尘爆炸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9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及时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各矿通风部门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的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经理、矿总工程师及公司生产技术处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采区的进风中,但此回风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且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调整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各矿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当正在使用的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基建阶段,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4、矿井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用。建井阶段的特殊条件下,作临时使用时,必须按主要通风机管理,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足够风量时,经集团公司批准,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生产技术处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8、按要求应布置专用回风巷的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巷道,现生产(制度下发前)采区没有布置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9、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系统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10、严禁回采工作面在没有构成全压通风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回采。

  11、各矿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按集团公司《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细则》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多生产采区的矿井,应分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12、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13、矿井应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改造后)投入运行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及总结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审查备案。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14、在井下各巷交岔口必须设置瓦斯、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标志牌,并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

  15、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一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的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通车风门应实现自动化。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一道风门长时间不关。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专人管理,并有防止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16、对于压力较大、单人难以开启的风门,必须设有风门减压装置,保证单人通过风门时的安全。

  17、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通的巷道中设置挡风墙,全部封闭采区。

  18、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出风井口的防爆门,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通风机。改变主要通风机或叶片角度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9、新安装的、进行过技术改造的`和连续运转3年未进行性能测定的主要通风机,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

  20、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结果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21、通风巷道必须由专业队组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

  22、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根据各矿的实际通风状况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23、各矿应根据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的预处理措施,在一旦发生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情况下,能够按预处理措施迅速处理。

  24、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2台及以上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的矿井,要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时,必须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25、各矿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通风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由矿安监部门组织事故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26、各矿每季度应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季度分析结果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

  27、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其架线必须处于全风压通风的进风侧,架线终端距回风口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8、凡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部门审核后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29、每一矿井都必须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工坚持正常的测风工作。每5天对矿井、采区的进、回风量,采掘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由通风部门领导安排测风工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30、采煤工作面测定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掘进工作面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31、安装局部通风机前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压供风量,更换局部通风机后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32、主要通风机的外部漏风量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对于非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地点的风量每月进行一次测定。

  33、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面以及通风巷道的风量,矿通风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测风次数。

  34、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台帐上,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35、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的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牌。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员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数字齐全清楚。

  36、风量测定结果每5天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和通风部门主要负责人等。每旬以报表形式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矿技术负责人和通风部门调度汇报。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0

  (一)通风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因巷道布置不合理,造成不必要串联通风,罚技术科主要负责人100元,技术负责人50元;并采取措施,尽量杜绝串联通风。

  2、系统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罚通风负责人100元,技术负责人50元,并责令立即制定措施对系统风量调整,做到以风定产。

  3、调整和改变通风系统时,无总工程师批准的调整和改变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不按总工程师批准的通风系统调整和改变方案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的,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00元,并且追究责任给予处分。

  4、未经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擅停主扇运转者,罚有关责任人300元,对主要责任按“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一条执行。

  5、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无局部通风设计者,罚编制和审批人员各50元。

  6、局扇不按规定上架或吊挂,未安消音器和过渡铁风筒的,罚安装单位行政、技术负责人各100元;通风工区不予监督而使局扇投入运转的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50元。

  7、局扇未落实人员看管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

  8、在有风筒处进行施工不采取保护措施而影响掘进头正常通风的,罚施工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50元,当班施工人员20元/人,并包赔被影响掘进头施工人员工资。

  9、巷道贯通前,无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50元,并按重大事故追究。

  10、巷道维修或老巷回收没有制定落实通风措施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30元。

  11、供风地点风筒口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者,罚当班负责延接风筒负责人每超1m罚20元。

  12、凡发生局扇吸循环风的,罚通风工区500元,负责人150元,技术主管100元,其余250元由测风员及当班瓦检员承担。

  13、风筒有一处破口漏风罚责任者30元,有一环没吊或一处不平直罚责任者5元,以此类推。

  14、在通风巷道内堆放物料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者,罚堆放者50元;测风站前后20m内堆放杂物者罚堆放者30元。

  15、随意打开风门不立即关闭或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导致风流短路罚责任者100元,罚看风门工50元。

  16、被损坏的通风设施不及时修复,造成风流失控者,罚通风负责人150元,技术负责人100元,并且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7、推车过风门时用车直接撞开风门的,罚责任者50元/人,罚看风门工30元。

  18、损坏通风设施者除按该设施原值的两倍进行赔偿外,对主要责任者降一档工资,直至开除矿籍。

  19、利用扩散方式通风距离超过6m者,罚责任者30元。

  20、无计划停电造成主扇或局扇停风影响安全者,罚责任者50元;导致无计划排放瓦斯的,对责任者罚200元,并另行追究责任,特殊情况系统停电除外。

  21、挤压、撕裂、断开风筒或擅自将迎头风筒摘下者,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2、主扇或局扇停风后,井下任何地点风流未恢复正常且未证实瓦斯浓度在1%以下即擅自送电者,除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外另行严肃追查处理。

  23、测风员不按规定及时测风或填写测风牌板者,罚测风员15元/天。

  (二)瓦斯管理有下列情况者,执行罚款:

  1、瓦斯检员漏检、假检或不及时填写牌板及手册者,罚100元/天,情节严重给予降级直至开除。

  2、井下作业地点停电停风或瓦斯超限,不果断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或不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者,罚施工单位现场责任人50元,瓦检员不汇报、不撤人工作失职给予降级直至开除。

  3、超过6m的盲巷不及时处理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30元;

  4、除瓦检员进入栅栏内检查瓦斯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的,罚责任者30元;

  5、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瓦斯报警断电仪探头不及时检查校正,造成指示偏差时,罚责任者50元/台件;

  6、瓦斯日报表不及时送交矿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的,罚责任者20元/次;

  7、回采工作面上隅角(落山角)瓦斯超限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者,罚责任者50元/次;

  8、老巷、盲巷或采掘工作面回收完毕不及时封闭者,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20元。

  9、瓦斯抽放系统漏气不及时处理或管内存水不及时排放者罚责任者50元/处。

  (三)排放瓦斯无专门措施或措施不按要求编制审批以及不按措施规定排放者,属严重违章,须从重追查处罚,直至开除工作籍。

  (四)局扇及其启动设备安设不合理,造成循环风、串联风的,罚责任者100元。

  (五)采掘工作面正常开工,没有及时安装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或甩开两闭锁不用者,属严重违章,严肃追查从重处罚。断电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每拖延一个班,罚款500—5000元,依此类推。

  (六)损坏安全监测设备的,除按设备原价两倍赔偿外,按“一通三防”十项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或闭锁装置不灵敏可靠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七)防尘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不用的,罚责任者50元。

  2、煤尘堆积不及时清扫,罚责任者50元。

  3、采掘工作面无防尘水或水量不足,不积极组织解决的,罚责任者50元。

  4、运输机巷道的转载点以及其他所有安设防尘管路的巷道未按规定安设喷雾装置和防尘三通闸阀者,每少一个罚责任单位30元。

  5、测尘员不及时测尘或报送测尘报表者,罚15元/次。

  6、采煤机、掘进机无水割煤(岩)罚责任者100元/次,正常出煤时回风巷道内喷雾设施不开启罚责任者50元/组,掘进头放炮时其回风道内喷雾设施不开启罚责任者50元/组,运输机巷道出煤(矸)时转载点喷雾不正常开启(稀煤除外)罚责任者20元/组。

  (八)构筑通风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采面结束后一个月内有关单位不及时回收完毕而影响采空区封闭的,罚责任单位有关责任者100——200元。

  2、密闭周边不进硬帮硬底,罚施工的班排长50元,其他施工人员30元/人。

  3、通风工区无通风设施安装设计、质量验收记录,罚通风工区单项工程通风设施20元/项。

  4、密闭等通风设施前后20m范围内杂物堆积不清理运出的,罚责任者50元。

  5、封闭巷道或采空区时,未经有关矿领导认可,把设备、材料封闭在巷道内的,除按损失价值的两倍赔偿外,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根据情况进行追究)。

  6、在使用巷道内或备用巷道内构筑风门、风墙等设施时,不设计和施工电缆管线孔的,罚责任者20元。

  7、启封密闭和火区或在车辆过往频繁的巷道内构筑通风设施时,无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不兑现措施者,罚责任者100元。

  8、构建密闭时,不按设计安设测定密闭内气体的导管或留泄水孔等时,罚责任者20元。

  9、对通风设施不建立台帐和牌板管理,罚通风工区技术负责人200元。

  (九)井下防灭火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罚款:

  1、井下主要运输机巷、机房、硐室及炸药库等要害场所无齐全完好的防灭火器材者,罚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处;不认真执行交接班而损坏或丢失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并罚款50元。

  2、井口房、通风机房和瓦斯泵房附近20m内严禁有烟火,其内不得用炉取暖,不得有明火,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否则对责任者降一档工资,开除矿籍处分。

  4、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焊接工作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223条的规定,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5、井下严禁存放可燃性油脂和乱丢用过的棉纱、布头等物,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下,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

  6、井下火区封闭后,通风区和救护队要经常检查火区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并取样化验,建立台帐,否则,罚责任者20元/处。

  7、井下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否则,罚责任者50元。

  8、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9、井下电气设备的过流保险大于规定值时,按失爆性质予以罚款。

  10、每月井下由通风牵头,地面由保卫科组织一次防火工作检查,不组织者罚50元/次,不参加者50元/次。

  11、对查出的火灾隐患不及时组织整改者,罚责任者50元/次。

  (十)井下路标牌板管理中出现如下情况时予以处罚:

  1、井下的岔道口都必须设置路标,写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到地面安全出口的方向,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20元/处。

  2、涂抹路标或破坏牌板者,对责任者降一档工资的处分。

  3、涂抹或破坏路标牌板的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处以罚款50元/次。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1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矿井作业环境复杂,潜在危险因素多,任何一处疏漏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通风不畅导致的窒息、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粉尘爆炸及瓦斯爆炸等重大灾害,从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降低经济损失。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2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与健康,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它通过对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为企业合规经营、规避法律风险提供指导。

  内容概述: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风管理:确保生产区域的空气流通,预防有害气体积聚,通过定期检查、维护通风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2.防火措施:设立防火分区,配备灭火设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3.防爆策略:对可能产生爆炸风险的设备和工艺进行严格监控,制定应急预案,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4.防毒防护:对有毒物质进行标识、存储和使用管理,确保员工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减少职业危害。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3

  一通三防现场管理规定

  一、 局扇管理部分

  (1) 局部通风机的运送、安装及接火工作由施工单位按标准化施工。

  (2) 局扇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挂牌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否则罚施工单位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罚款20xx~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次。

  (3) 开掘面风筒由施工队负责吊挂维护;换分流器、插接风筒、换弯头短节及续接风筒需要正头停工时,正头必须停止施工,操作完毕方可正常施工,施工单位未接好风筒当头做工罚款200元/次。

  (4) 施工单位施工时必须把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靠邦靠顶,破口及时修补。风筒做到篷环必挂,少一环罚款10元。

  二、 通风设施管理

  (1) 各施工单位的通风设施如风门、挡风墙等由所在使用单位管理,维护由通风区通风工负责,在过人及运送物料时,严禁用车顶撞风门,凡损坏风门及通风设施,视所坏程度,每道罚损坏单位1000~5000元,对责任人罚500元。

  (2) 井下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风门敞开不关)和损坏连锁装置,违反者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找不到责任人罚管理单位3000元。

  (3) 对损坏挡风墙、栅栏、调节风窗、风帘视损坏程度分别给与500~1000元的罚款,对责任单位罚1000~5000元罚款。

  三、 综合防尘

  (1) 各开掘工作面的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协助通风区安装,喷雾及净化水幕由通风区安装,防尘管道不到位,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罚管理人员50元,对施工单位罚300元。各转载点开机不开水罚开机员50元。

  (2) 施工单位在掘进工作面至少安装二道喷雾装置,距离工作面30~50m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距离工作面出口10~15m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不能正常使用每道罚300元,安装少一道罚施工单位1000元。

  (3) 煤尘冲洗清扫的责任范围:施工单位负责工作地点所在运输线的.煤尘冲刷清扫工作。

  (4) 运输大巷的防尘管路,净化水幕及冲尘由通风区负责。

  (5) 开掘头正头必须按规定,放炮前后洒水;正头30米外每周冲尘二次,发现少一次罚300元。

  (6) 隔爆水棚管理,主隔爆由通风区管理,辅隔爆由所在施工单位管理,丢失一个水袋罚100元,并在冲刷巷道时加足水量,水量不足者罚施工单位50/个。

  (7) 防尘管路、喷雾的安装和使用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进行,否则给与100~1000元的罚款。

  四、 安全监测

  (1) 瓦斯探头的安装由通风区监测维护人员安装,安装结束后将监测装置移交施工单位使用管理。

  (2) 施工地点放炮时(扒渣),放炮前施工单位班组长负责将传感器移到安全位置,以防崩坏。放炮后施工班长将其回复正确位置,吊挂位置必须符合规定,由通风区瓦检员监督执行吊挂,不符合规定吊挂罚100/次,损坏监测探头、电缆等按破坏生产予以严惩重罚。 以上规定请严格执行,未尽事宜按东笋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4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乎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员工的健康权益。良好的通风可以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防火防爆措施能有效防止灾难性事故,防尘管理则有助于改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病发病率。这些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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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矿井通风、防尘、防火和防爆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它旨在确保矿井作业环境的安全,预防和控制矿井灾害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内容概述:

  1.矿井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内部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流动,降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维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2.防尘管理:通过湿式作业、喷雾洒水、个人防护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防止尘肺病的发生。

  3.防火管理:制定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定期检查电气设备,防止火源产生,确保火险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4.防爆管理:控制瓦斯浓度,防止瓦斯积聚,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防止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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