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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3 17:23:0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标志管理制度[精]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标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标志管理制度[精]

标志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设备部负责对一些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内容

  4.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xx设置警示标识。

  4.3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安监办、生产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6告知

  4.6.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各车间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设置公告栏:

  4.6.5.1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5.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到相关岗位;

  4.6.5.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5.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警示

  4.7.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2.1术语

  4.7.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4.7.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4.7.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7.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4.7.2.2基本形式

  4.7.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4.7.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4.7.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4.7.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4.7.3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4.7.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7.4.1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

  4.7.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4.7.4.3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4.7.5设置

  4.7.5.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4.7.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7.5.1.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4.7.5.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4.7.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4.7.5.2.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4.7.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4.7.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4.7.5.2.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4.7.5.2.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4.7.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4.7.5.3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4.7.6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

  4.7.6.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4.7.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4.7.7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4.8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

  4.8.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

  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8.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4.8.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识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

  4.8.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8.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ο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ο。

  4.8.2.4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8.2.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4.9检查与维修

  4.9.1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

  4.9.2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10采购

  4.10.1各车间部门根据gbz158-20xx要求,对本辖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安监办。

  4.10.2安监办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标识。

标志管理制度2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够:

  1、提升安全意识:明确的警示标志能即时提醒员工注意潜在危险,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预防事故发生:有效警示可以防止因不了解风险而造成的'意外伤害。

  3、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定,避免因标志不合规导致的法律风险。

  4、优化工作环境:合理设置警示标志有助于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标志管理制度3

  标志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品牌一致性:统一的标志牌能强化品牌形象,提高公众认知度。

  2、安全导向:清晰的指示牌能引导人员安全行动,降低意外风险。

  3、法规遵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标识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4、信息传递:有效的标志牌能快速传达关键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标志管理制度4

  一、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xx)和《安全色》(gb2893-20xx)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三、职责

  3.1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使用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2 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四、 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五、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

  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六、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 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 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 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七、 其他要求

  7.1 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 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 雨 雷 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标志管理制度5

  标志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企业或组织内部及对外标识设计、使用和管理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标志的设计原则、审批流程、应用规范、版权保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设计标准:明确标志的设计元素、颜色、字体、比例等要求,确保标志的一致性和辨识度。

  2.审批流程:规定标志设计的提案、审查、修改和最终确认的步骤,以确保设计符合企业形象和战略目标。

  3.应用指南:涵盖标志在各种媒介(如印刷品、网站、广告、产品包装等)上的`正确使用方式,防止滥用或误用。

  4.版权管理:确立标志的版权归属,规定使用许可、授权和侵权处理办法。

  5.更新维护:规定标志更新的频率、原因和程序,保持标志与企业发展同步。

  6.培训与监督:定期对员工进行标志使用培训,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标志管理制度6

  1 范围

  1.1本标难规定了厂现场平安及设备标志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本标堆适用于厂属生产区域平安及设备的标志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利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淮,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 中电投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3 管理机构和职责

  3.1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楚,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入带电间隔,不浮现因标示不清楚而浮现的各种事故和异样。按照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标志的管理。

  3.2本制度提出的标志包括:指示性标志、警示标志、禁令标志、辅助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平安标志、设备标志等(以下总称各类标志);

  3.3标志管理采取三级管理网络,厂部成立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安生部、方案与市场营销部、党群工作部、运行车间、检修公司、靖源公司为工作小组的管理机构。履行标志管理的领导职能。车间以及班组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负责全厂相应标志的现场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和职责

  4.1各标志的含义

  4.1.1指示性标志包括各种门牌、橱柜标牌、料架标牌、各种定置线、模拟小母线、张贴的藏匿信息、办公用品的`标示以及其他指示性标志;

  4.1.2警示标志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人身平安布置的警醒性的标志,在可能浮现危急或浮现危急趋势的场所均应布置适当、醒目的标志;

  4.1.3禁令标志是指为了确保平安文明生产以及生产、工作秩序而布置的必需强制遵守或执行的警示标志;

  4.1.4交通标志是指道路平安标志以及厂房内平安通道、交通廊道等的指示性标志:

  4.1.5消防标志是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区域以及火险等级划分等标志:

  4.1.6平安标志是指为确保平安生产,依据行业有关规定、规程规定所布置的标志:

  4.1.7设备标志是指为辨识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调度平安而按照设备名称以及设备编号所设置的标志;

  4.1.8辅助标志是指除以上标志外,具有辅助说明的标志;

  4.2各类标志管理范围的划分:

  4.2.1指示性标志由厂长工作部负责管理;

  4.2.2设备标志、警示标志、平安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由平安生产部负责管理;

  4.2.3辅助标志和禁令标志按照其内容和属性归相应归口部门负责管理。

  4.3各类标志管理的主要内容

  4.3.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需挑选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4.3.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需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全都,整体协调;

  4.3.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需按照现场采纳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不宜采纳铁丝或采纳绳线绑扎的方式固定;

  4.3.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平安设施规范手册》以及集团公司的《中电投视觉系统》的有关规定;

  4.3.5平安标志的管理必需严格执行《平安作业规程》以及相应平安规矩、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平安;

  4.3.6设备标志应按照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统一布置。设备定货、技改、大修等应按照设备的使用状况准时调节设备标志,并将设备标志是否正确列入竣工验收的内容。

  4.4管理职责

  4.4.1各种标志的增强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别的应经生产副厂长批准。

  4.4.2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准时记录标志变更状况。

  4.4.3车间及相应班组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车间和班组应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5 监督检查和奖惩或责任

  5.1本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5.2相关部门担当相应责任。

  5.3本标准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按照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举行考核。

  6 附则

  6.1本标准由平安生产部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头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7

  一、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部位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源点和危害因素特性,正确使用安全标志牌。

  二、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应根据不同位置合理张挂使用。

  三、安全标志牌要按照平面布置图如实如数张挂,平面布置图要随着工程形象部位的变化及时更新。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标志牌。

  五、风雨过后及其他情况发生,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掉落的`要及时更换、复位。

标志管理制度8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安全环境,通过清晰、准确的警示标志,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警示标志的分类与标准

  2.设计与制作规定

  3.安装与维护管理

  4.使用与更新制度

  5.员工教育与培训

  6.监督与检查机制

  内容概述:

  1.警示标志的分类与标准:根据潜在风险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警示标志分为警告、禁止、指令和提示四大类,每一类都有相应的颜色、图形和文字标准。

  2.设计与制作规定:详细规定警示标志的设计原则,如易见性、易理解性、耐用性等,并明确制作材料和工艺要求。

  3.安装与维护管理:规定警示标志的安装位置、高度、角度等,确保其可见性;同时设定定期检查和维护的程序,以保持标志的完好性。

  4.使用与更新制度:规定警示标志的使用期限,以及在环境变化、设备更新等情况下的更新流程。

  5.员工教育与培训: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警示标志的意义和使用方法。

  6.监督与检查机制:设立内部监督部门,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9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xx

  4 职责

  (1)公司安保部负责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部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1)设置要求

  ①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②对于有夜班作业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

  ③安全标志不易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或已被遮挡的地方。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集合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 gb 2893-20xx《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xx的规定。

  (2)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

  ①安保部根据现场需要和相关标准规定,提出各部门安全标志设置需求,报安保部审查汇总后统一购置。

  ②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保部购置。

  ③安全标识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安保部负责安装(或张贴)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保部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安全标识,尽可能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再作废品处理。

  ⑤安保部必须建立安全标识张贴台账。

  6 表单记录

  (1)安全标志台账

标志管理制度10

  一、库区内陡峭的山坡、坝体、深水区等危险地段及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

  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

  三、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50100元罚款。

  四、办公室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五、安全警示标志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

  六、安全警示标志应含义准确,如“库区水深,严禁游泳”、“坡陡路滑,严禁攀爬”、“库区危险,外来人员禁入”。

标志管理制度11

  1. 总则

  1. 1安全带适用于围杆、悬挂、攀登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

  1. 2为了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危害,应使用安全带加以防护。

  1. 3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作用,严格监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1. 5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1. 6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各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 管理

  2.1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物资部门必须购买有产品合格证和验证的产品,方准购买。

  2.2物资部门购买后通知安监部门检查是否有生产合格证,并核对是否符合标准,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2.3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应符合如下要求:

  2.3.1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

  2.3.2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

  2.3.3安全绳上应加色线代表生产厂,以便识别。

  2.3.4合格证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

  2.3.5每条安全带装在一个塑料袋内,袋上印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静负荷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称及使用保管注意事项。

  2.4各使用单位要有安全带清册: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领用日期、定期试验时间、保管单位(人)、报废周期(安全带使用日期使用单位从领用日期计算,不超过5年,到5年后报废)。

  2.5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

  2.5.1组件完整,无短缺破损。

  2.5.2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2.5.3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2.5.4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2.5.5挂钩的钩舌咬合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2.5.6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2.5.7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2.5.8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2.6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要求的和到期的`安全带上交到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统一处理报废,不能在使用。

  3. 检查、静负荷试验

  3.1安全带每个月检查外观一次,由使用单位进行。

  3.1.1安全带绳索无脆裂断股现象。

  3.1.2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

  3.1.3安全带各部接扣及铆接处完整牢固。

  3.2安全带每年进行一次静负荷试验,新领用的安全带不做试验,必须送安监部门统一编号,并做好记录。

  3.3由生技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试验,安监部门对试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3.4试验前的检查准备

  3.4.1试验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拉力试验机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注意事项。

  3.4.2试验前应检查拉力机油箱的液位计液面在油标面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之间,以免油泵空转。

  3.4.3检查拉力机电机接地线良好。

  3.4.4试验前应对试件外观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按报废处理。

  3.4.5试验室应备有试验记录本,其内容有: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送检单位、试验时间、试验拉力、操作人姓名、送检负责人、试验结果和拉力试验机打印的报告单。

  3.5试验标准

  3.5.1围杆带、围杆绳、安全绳试验静拉力2205N(225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3.5.2护腰带试验静拉力1470N(150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3.6试验程序

  3.6.1选用合适的夹具安装好试件并盖好安全罩。

  3.6.2合上电源,检查开关均在合位。

  3.6.3根据试件测试要求输入试验数据,并进行试验拉伸速度为100mm/min,载荷时间为5min,如不变形或破断,则认为合格。

  3.6.4在测试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按急停健,停止测试查明原因。

  3.6.5试验过程中,人员不许靠近试验机,以免发生意外。

  3.6.6试验完成后,卸下试件,应按加荷健使油缸缩进后再停油缸。

  3.6.7试验完毕后要断电,拉下电源开关及拉力机开关。

  3.6.8试件做完试验后,应做漆写编号,绿色调合漆写的为合格,红色的为不合格。

  3.6.9试验全部完成后,操作人、送检人要在试验记录上签字,认可试验结果。

  4. 使用和注意事项

  4.1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4.2使用吊蓝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拴在可靠处所。

  4.3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

  4.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5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4.6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4.7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4.8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9安全带使用后,要注意保管和维护,每次使用前做外观检查,必须详细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是否完好,捻线是否断裂磨损,保证安全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时应提前报废。

  4.10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4.11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锐利坚硬的物体,也不准长期暴晒。

  5. 考核

  5.1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进行考核。

  5.2不按要求挂好安全带,扣罚100元。

  5.3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扣罚100元。

  5.4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扣罚100元。

  5.5有意损坏安全带者,扣罚150元。

  5.6使用过程中自己保管不缮,将安全带丢失者,应自己购买。

  6. 参考资料

  6.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6.2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85。

  6.3《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xx)777号。

标志管理制度12

  一、标志牌的设置高度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使用安全标志牌的要求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

  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

  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4、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

  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7、其他要求应符合GB 15566 的规定。

  三、检查与维修

  安全标志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标志管理制度13

  为规范车间各工作场所安全标志、安全标识、安全警示标语的设置与使用,使职工对现场职业危害或伤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 本制度名词解释:

  1. 安全标志是指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图形标志。主要有以下四种:

  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某种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

  2. 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标志不能充分将某种危险或危害的信息传达给现场作业人员,而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的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的告知职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3. 安全警示标语是指专门书写的宣传安全思想、观点、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短句或口号。

  二、 设置原则

  1. 对存在危险的设备、设施、场所或人员集中过往的区域(场所)必须设置;

  2. 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类别、大小、内容与设置处的危险危害情况相一致;

  3.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必须设置在醒目位置,使职工有足够时间安全的阅读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且安全标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对比色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颜色范围和亮度;

  4.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选择、设置形式、形状、所处位置等应与车间协调,美观。

  三、 以下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

  1. 变压器(室)配电箱及一些有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设施;

  2. 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地点;

  3. 垂直走行梯的顶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钢平台。

  4. 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

  5. 人体有可能坠落、滑倒、摔跌等场所;

  6. 有坠落物、飞溅物的场所;

  7. 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

  四、 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和警示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优先选用安全标志。当现场的危险危害信息可通过设置安全标志达到警示提示作用时,必须采用安全标志而禁止使用警示卡,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序;

  2. 设置处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道路边设置时应考虑到不受树木、建(构)筑物的影响(至少保证在正面观察方向的最远视距处能看到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全部内容);

  3. 采用附着式、悬挂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装。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应和支架牢固联接,不得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4. 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各单位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 设置高度一般为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标识时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6. 使用固体式安全标语,采用绿底白字,字体一般选用黑体或仿宋体,禁用行、草字体书写;且内容简洁、通俗易懂,具有针对性,严禁空洞;

  7. 单字安全标语的边长不小于500MM。

  加强管理与检查,发现其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及时修整或更换,保证安全标志标识完整,色彩清晰。

标志管理制度14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有效,正确地实施gb2894《安全标志》,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均应设置安全标志,其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安全色》(gb2893-20xx、《安全标志》(gb2894-1996)、《矿山安全标志图》(gb14161-1993)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的要求。

  三、充分利用红色(禁止、危险)、黄色(警告、注意)、蓝色(指令、遵守)、绿色(通行、安全)四种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正确使用安全色,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醒,以防止事故,危害的发生。

  四、安全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含意明确无误

  标志、符号和文字警告应明确无误,不使人费解或误会,使用容易理解的各种形象化的图形应优先于文字警告,文字警告应采用机器国家的语言;确定图形符号应做理解性测试,标志应符合公认的标准。

  2、内容具体且有针对性

  符号或文字警告应表示危险类别,具体且有针对性,不能笼统定“危险”两字。如“禁火、防爆”文字警告,或简要说明防止危险的措施(例如指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具体说明“禁止烟火”,“小心碰撞”等。

  3、标志的设置位置

  机械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且与安全有关的.地方,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文字所表示的内容;不宜设在门、窗、架或可移动的物体上。

  4、标志应清晰持久

  直接印在机器上的信息标志牢固,在机器的整个寿命期内都应操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每年至少检查1次,发生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及变色等影响效果的情况,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升降人员的井口及提升机房应设置注明下列事项的布告牌:

  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每层罐笼允许乘罐的人数,其他有关升降人员的注意事项。

  五 、责任机构及其职责

  1、责任机构,以企业安环部为主,车间为施管理。

  2、安顿标志的制定、沟通、传达、修改与更新由安环部负责。

  3、安全标志应至少每年检查1次,由安环部组织检查 。本间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标志管理制度15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示标示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是,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安全警示标志表示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三、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

  3、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4、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5、其它有必要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

  四、设置要求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上施工设置警示标示时必须考虑道路拐弯和晚间的光线等因素。

  2、除必须外,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3、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6、安全标志的尺寸应符合标志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设置方法

  1、方式

  1.1附着式: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位置上。

  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2、间隙

  2.1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2.2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2.3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2.4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2.5根据设置地点,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2.6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7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8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

  3、固定方法

  3.1附着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

  3.2悬挂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后不得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较牢固的支架再悬挂。

  3.3柱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应用螺栓、管箍等牢固的固定在标志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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