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责任
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2
档案库房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xx市档案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务必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一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七、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保密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程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保密工作的部署、检查、总结,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
第三条保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总经理、各单位负责人、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任委员,保密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制定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保密措施;
(二)领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健全保密组织机构;
(四)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五)负责对公司重大失、泄密事件的研究和处理;
(六)解决因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
第二章分级
第五条定级标准
绝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其它企业信息资料,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或员工遭受一般的损害。
第六条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单位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对象、范围及权限
第七条涉密对象
(一)公司未公布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总体目标;
(二)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三)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等事项;
(四)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信息;
(五)公司项目运作的秘密事项、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等;
(六)公司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产品配方等;
(七)公司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八)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九)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八条涉密重点单位、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一)主要涉密单位
重工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业策划部、市场营销部、国际贸易部、设计研究院、节能环保部、工艺技术部、产品成套部、财务部,以及下属分子公司主要涉密单位。
(二)主要涉密人员
1、列入重点单位的所属员工;
2、负责秘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3、公司领导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单位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单位或岗位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
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公司核心领导层;
绝密事项形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保密委员会主任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2、机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保密委员会副主任或保密委员会副主任授权的委员批准,传阅必须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 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公司高管;
机密事项形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副主任及其授权委员和秘密事项生成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3、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秘密事项的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要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
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与此秘密事项有关的单位负责人及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以上层级人员;
秘密事项生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秘密事项生成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4、内部资料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上述秘密事项的管理方式执行。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九条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
第十条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第十一条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及时销毁。
第十二条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第十三条做好在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特别在电子类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否则不得传递。 第十四条外出工作需携带保密材料,须经单位主管副总批准。
第十五条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检查有无遗漏材料、笔记本。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
第五章泄密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八条公司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后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遇重大特殊情况时,可越级上报。
第十九条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处置泄密事件,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何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查明事发原因;
(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以增强保密意识;
(三)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泄密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六章密级变更与解密
第二十条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或解密的,由原生成秘密事项单位向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重工办公室)提出申请,交保密委员会批准变更、解密,或由公司保密委员会主任及授权委员直接变更解密。
第二十一条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可自行解密。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对有关单位或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二)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三)在改进保密技术、保密措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以警告,并同时采取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保密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属公司二级规章,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签发。
第二十八条各涉密单位在此保密制度颁发后要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加强对涉密会议的保密监督和管理,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的涉密会议包括:
(1)国家、教育部及省市领导人视察汇报会议;
(2)军方领导视察汇报会议;
(3)涉密课题评审会、验收会、鉴定会、汇报会等;
(4)涉密研究生论文答辩会;
(5)校内年终考评述职会、校班子考核会、大型骨干人员会议。
二、组织管理
1、会议、会场管理
(1)涉密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场所,重要涉密会议应在单位内部召开;
(2)涉密会议的主办部门应提前确定会议日程和保密工作方案,对活动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提醒。填写《涉密会议审批表》(DUT—BM—49),提前通知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查保密工作方案并对活动进行保密监督。填写《涉密会议会场保密检查表》(DUT—BM—50),会议主办部门对保密工作情况作文字记载,会后报保密工作办公室备案;
(3)会议报告应提前经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查,如果涉密应在报告首页进行保密提醒;
(4)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在会前对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5)涉密会议场所禁止带入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手机,必要时使用手机信号屏蔽;
(6)涉密会议的会场服务人员应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并进行保密教育;
(7)涉密会议的.音响设备要符合保密要求。涉密会议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会议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应使用自带设备;
(8)会议期间,未经批准不准录音、录像。如特殊情况需要摄录,由指定摄像人员进行,其摄影带必须交会议主办方处理并按同等密级的载体标识和管理; (9)与会议相关的宣传报道,应依次经部门负责人、新闻中心审批,保密工作办公室备案。
2、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1)会议使用的涉密材料要准确确定密级,并按照涉密文件管理要求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应在指定地点印刷,标明密级和序号,登记发放。存储、处理有会议内容的计算机及载体应与会议文件同等密级管理;
(2)发给会议代表的涉密载体、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注明是否会后收回等保密要点;
(3)休会期间,需要收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要明确专门人员集中清理收回和妥善保管;
(4)会议结束时,注明“会后收回”的。要及时收回,不能让与会人员自行带走;
(5)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要明确规定回到单位后及时交单位保密室保管,个人不得留存,并向与会人员所在单位发出会议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清单,要求该单位按照清单如数收回;
(6)明确规定秘密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7)不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如需发给与会者单位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寄发;
(8)在离开会议驻地前,要对会议住地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遗留在会议驻地。
三 附则
1、本规定由校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5
一、本制度的宗旨在于告诫员工注重保密,养成保密的良好素质和行为习惯,预防、惩处一切失密行为和事件。
二、员工有严格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三、掌观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
1、员工个人的工资信息;
2、其他员工的工资及个人隐私信息;
3、公司的财务数据;
4、公司的人事政策;
5、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
6、对外公布前的公司发展战略;
7、对外公布前的公司经营计划;
8、对外发布前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计划;
9、公司自行开发的软件;
10、公司购入或接受赠予的正版软件;
11、公司正在开发尚未公开的产品;
12、公司因合作而取得的`合作方技术信息、商业信息;
13、在洽谈中的业务信息。
四、员工应充分理解所从事的工作接触或知悉第二条所述的保密信息的重要性,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泄密,都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五、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或离开职务后(含调职、停职、离职等原因),绝不私自复制、保留保密信息或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资料,也不将知悉的保密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六、承担机密资料管理责任或因工作关系接触机密资料的员工,应将收受的机密资料与其他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置于安全处所,以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导致泄密。
七、员工在职期间,绝不再兼职于其他公司(机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利用
工作中所接触的掌观公司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他人人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或研究。
八、员工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任何研究、发明、创作、设计、改良等成果均属于x公司所有,因这些成果获得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也完全为北京掌观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如公司对上述权利提出国内、国外注册登记之申请时,员工应无条件协助公司完成相关手续。
九、员工在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或正式劳动合同时,应当包括保密条款或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十、员工无论有意还是无意的泄密,公司都将根据已经或可能遭受的损失大小追究其过失,给予行政处罚、罚款、要求全额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x年xx月xx日起实行。此前发布的《保密制度》即行废止。
保密管理制度6
保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机密泄露给竞争对手或未经授权的第三方。通过设定明确的信息分类、权限控制和行为规范,保密制度能有效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同时也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必要举措。
内容概述:
保密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信息分类与标识:确定哪些信息属于保密范围,设置不同的保密等级,如绝密、机密、秘密等,并进行明确标识。
2. 访问权限管理:设立严格的权限控制系统,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才能接触相应级别的保密信息。
3. 信息存储与传输:规定安全的存储方式,限制外部设备的.使用,规范电子邮件和其他通信渠道的使用,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4. 员工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5. 合同条款:在员工入职、离职及合作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违规处理:设立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7. 监控与审计:实施定期的信息安全审核,监控潜在的泄密风险,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保密管理制度7
保密资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对企业造成损失。制度内容涵盖资料的分类、权限设定、存取控制、保密协议、违规处理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资料分类与标记:明确各类资料的保密级别,如机密、秘密和普通,以颜色或数字编码进行区分。
2. 权限管理:设定不同级别的.员工访问权限,严格限制敏感信息的接触范围。
3. 存储与传输:规定保密资料的存储方式,如加密存储,以及安全的传输途径,如加密邮件或专用通道。
4. 使用规定:规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对保密资料的使用规则,包括复制、打印、外带等行为的限制。
5. 保密协议:新入职员工及第三方合作方需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违约后果。
6. 审核与监控:设立定期审核机制,监控保密资料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7.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8. 违规处理: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保密管理制度8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他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二、各种档案必须科学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四、凡已入档的各类档案,统一分类登记、科学管理,妥善存放,并制定案卷目录等索引查询工具。
五、对收来的档案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及时登记、分类、对号入座,档案资料要经常核对,做到账簿相符。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七、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定档案室的安全,做好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八、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室须经领导同意后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并注明归还日期,方可借阅。
九、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经领导同意,才能借阅。
十、档案管理员每周对管理的.档案进行细致的账簿核对,及时催促外借档案的归档。
保密管理制度9
为保证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机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国家金融机密数据和用户个人数据的泄漏,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及有关计算机设备电源的开、关,严禁他人替代。
二、值班人员在每天业务处理完毕后,必须关闭有关计算机设备及电源,关好门窗,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锁门离开。
三、机房实行双人工作制,两人互相监督、协作。
四、机房内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电磁、辐射性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东西,确保设备的安全。
五、机房重地,未经许可,严禁外部人员进入机房;严禁非机房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六、机房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并要求人人都会使用。
七、外单位人员参观机房,必须由有关领导或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接待、陪同进入机房,并在《机房日志》中登记。
八、机房内各种数据备份介质,必须另室存放,确保数据的.安全。
九、机房内的各种信息资料未经负责人批准,严禁个人带出或销毁废弃;物品要经专人检查后方可销毁;机房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登记造册,调出、调入的所有设备必须进行登记。
十、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爱护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在机房专用计算机系统上运行外来软件和登录
十一、机房内计算机系统用户必须定期修改登录密码,注意保密,严禁把密码告诉他人,使密码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十二、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和银行的保密规定,严禁为非业务人员查询相关数据,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十三、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其用户密码必须进行交接、更新或注销,中心所有用户密码一律更新,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十四、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了解、掌握发生灾害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在遭遇灾害后能及时恢复运行。
十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的法令、法规,确保校园一卡通结算管理中心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对违反操作规定导致发生的生产事故、泄密等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巨大损失的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0
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发
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不属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即退回投递人员。
(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
(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
2、 国家秘密载体包装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专门人员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检查:
(1)是否注有“ x x 亲启”的字样,如果属于指定人员拆封的,要交给指定人员处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检查信封、封袋、封套内是否有遗留的密件。
(3)要将收到的密件与同时寄来的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果有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与发文(件)单位联系,把情况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具体内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
(2)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
(3)使用处理意见等栏目。
收文(件)登记簿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为3—5年),以备查询。
4、分发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分发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件)数等栏目。
(3)认真填写发文(件)通知单,通知单所填写内容一定要与密件分发表中的收文单位名称、文件资料标题名称和所发出的份(件)数相符。通知单要随同发出的密件装入领土或者封袋(套)内。
(4)封装密件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在确认名称一致,发出的密件份(件)数核对无误时,才能密封。
(5)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6)密件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的密件进行清点,发现数量、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
三、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使用
1、国家秘密载体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
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3、机关、单位的领导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采取传阅的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员负责,专夹专阅。
4、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
5、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6、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五、复制
1、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经过保密审查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3、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4、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对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七、维修
对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非纸介质载体,原则上应由机关、单位内部的技术人员检修和保养,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定点的维修部门检修;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处理。
八、销毁
1、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私自销毁秘密载体。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送保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
保密管理制度11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管理制度12
目的
为加强对医院涉密文件与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保密管理程序,有效维护医院权益,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医院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涉密文件、资料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保密范围
1.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医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
8.有涉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9.其他经医院领导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0.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密级确定
1.医院涉密文件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涉密文件的密级由医院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下同)确定。
2."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及经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1在医院经营发展过程中,能够直接影响医院权益或经济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奖金与提成收入等应列为"绝密"级。
3."机密"是相对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3.1医院年度规划、工作计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员工工资性收入等应列为"机密"级。
4."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4.1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应列为"秘密"级。
保密措施及内容
1.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及传递的医院秘密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完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医院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医院指定专职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医院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2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人员强调保密事宜;
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
7.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8.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9.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范围内的工作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10.各医院成立保密小组,由总经理(院长)担任组长。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罚责
1.凡与涉密事项有接触机会的员工都有自觉保守医院秘密的责任与义务。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扣发工资200元~1000元。
2.1泄露医院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2违反本制度3.3、3.6、3.8条款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2.3已泄露医院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轻重索赔经济损失。
3.1故意或过失泄露第3条款所列示的医院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医院秘密的;
3.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因泄露机密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医院保留付诸法律的权力。
[键入文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保密制度的通知
致全体员工: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执行。
对违反公司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开除;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
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
2)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负责保密。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个人信息、薪资、劳务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7)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
保密管理制度13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部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涉密计算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条: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须将印刷品全部(含成品、半成品、废品等)连同印版、底片、原稿等交付印刷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留存;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第二条: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应按规定将印刷品全部交付委托单位或个人,对有规定不能留存样本、样张的,若企业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并在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后,可留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散发。
保密管理制度15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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