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4 13:21:4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制度[范例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管理制度[范例15篇]

项目管理制度1

  1. 提升服务质量:制度化管理有助于确保服务的标准化,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2. 优化资源利用:通过合理规划和分配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3. 防范风险:预先识别和管理风险,避免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护企业声誉。

  4. 提高团队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内部沟通,促进团队合作,提升整体执行力。

项目管理制度2

  本奖惩培训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工作行为标准,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纠正不当行为,提升团队的整体绩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机制: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对达到或超越目标的`员工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

  2. 惩罚规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影响团队协作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培训体系:提供持续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4. 执行与监督:设立公正透明的执行流程,确保奖惩制度的公平实施。

  内容概述:

  1. 行为准则:明确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 绩效评估: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3. 奖励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表彰、员工福利等。

  4. 惩罚措施:如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设定。

  5. 培训内容:涵盖技能培训、团队建设、领导力培养等多个领域。

  6. 反馈与申诉:设立反馈渠道,允许员工对奖惩决定提出异议,并进行复核。

项目管理制度3

  一、投资计划管理是实现投资目标利润的基本保证

  作为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计划是实现目标的基本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所具有的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投资风险和收益大等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开发投资行为的复杂性,使计划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房地产项目投资中必须强化计划管理工作,确立计划的龙头作用,将计划工作贯穿项目投资建设和售后服务的始终。

  投资项目是计划管理的对象。确立投资项目是实现投资计划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投资失误,再好的计划都只是无本之源。所以,企业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准确地确立投资项目。在项目投资机会研究中要重点考虑产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产品的定位及其市场竞争力、项目的投资成本预测、企业投资的能力等;其次,应当编制完整的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作详细的风险分析以研究项目承受风险的能力和项目的操作空间。在此基础上确立项目,即投资目标。

  二、制订项目开发经营计划是实施投资计划管理的重要措施

  投资项目一经确立,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即进入实施阶段,应通过编制项目开发经营计划书,将土地购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房屋销售、物业管理等过程纳入计划管理范畴,明确各阶段工作的目标、投资数额和工作进度安排。项目开发经营计划主要包括项目投资的计划成本、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项目投资的资金平?计划三大内容。

  编制项目开发经营实施计划,首先要充分体现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策划思想、市场定位和投资目标,确保前期工作的延续性;其次要充分考虑投资决策的时效性,尤其是那些早已决定投资、但拖了一段时间才付诸实施的项目,要注意重新研究市场,贴近市场,适应市场变化,使计划更具操作性。

  1、编制项目投资的计划成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确保投资获利,产品的市场定位非常重要。唯有正确的定位,才能实现有效销售和目标效益。产品的市场定位来源于翔实的市场调查分析和销售的反馈信息,要避免投资认识上的误区,即片面地认为使用最好的材料设备中建设最大型的配套项目就能获得最好的收益。应当把市场需求、城市发展的取向、地块区位、配套设施、消费层次、消费特点、市场售价等因素紧密结合起来,以确定产品定位及成本控制线。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项目区位是影响房屋产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市场定位准确了,产品就有顾客,有市场的优势。

  编制计划成本的目的在于控制各分项工程的成本和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效果。由于房地产项目建设包含的专业分工较细,牵涉的业务部门较多,各部门在建设过程中往往容易从本位主义出发,造成投资成本膨胀,进而影响投资效益。壁如,销售部门希望通过完善的配套和强势的广告宣传促进销售,设计部门希望通过采用新材料以增强楼宇观感效果,监理部门则希望尽量少用新材料和新工艺以避免出现质量问题等。此外,大型项目和综合开发小区由于建设周期长,常常需要分期投入使用,加上房屋预售政策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存在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使开发成本不能即期反映,利润也只是预结利润。在这种情况下,计划成本的编制能够准确及时和均?地反映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成果。

  编制计划成本要以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测算数据作为参考,并与财务成本核算的口径吻合,数据来源可以是经验数据、定额数据和政府有关税费的计缴规定,但在确定具体成本划分时应比可行性报告更详细,要将地价(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费用、前期费用、配套设施费用、土建工程费、经营管理费用(含利息)、不可预见费、税金等几大类纳入测算范围,这样才能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和严密性。

  计划成本一经审定实施,则要维护其执行的严肃性,保证成本控制工作的落实。具体的做法是:由计划部门编制计划成本并下达到各业务部门,用以指导、规范各执行部门的用款计划和财务部门的拨款计划。计划成本规定了各执行部门的资金使用额度,执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将成本控制在指标限定内,凡属计划外的超标用款,须另行报批,由计划部门在计划成本许可范围内进行调整。

  2、编制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编制进度计划的目的主要是指导项目建设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实现对资金的动态平衡。房地产项目由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使用的成本控制十分重要,尤其是通过拍卖转让取得的地块,土地成本比重大,必须通过编制进度计划保证建设进度,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率。此外,编制进度计划对销售工作影响重大。企业开展销售工作,特别是商品房预售工作,需要通过编制进度计划,掌握、控制房屋交付使用期限,在销售合同中明确交楼期,以便销售部门组织销售。同时,形象进度有助于坚定顾客信心和购买欲望,促进销售。

  3、编制项目投资的资金平?计划。

  资金平?计划由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来源计划构成。资金使用计划可直接通过计划成本和进度计划来编制。资金来源主要是房屋预售收入、银行贷款、企业借款或企业自有资金等。由于商品房允许预售,一些企业在项目开发落实时便投入建设,根本不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考虑资金来源和资金平衡问题,超出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致使大量楼盘烂尾,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弱,效益低下。随着市场消费和房地产发展的日渐成熟,影响产品生命力的重要因素已不是产品的生产问题,而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它直接决定着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作为一种资金密集型的特殊商品,住宅产品的销售尤显重要,资金的回笼是每个房地产投资项目的重点,也是影响资金平?的关键因素。因此,合理控制土地资产、房屋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比例是每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有待通过资金平?计划去实现。

  三、计划的控制和调整是实现投资计划管理目标的必要手段

  1、计划的控制作用。

  计划编制完毕,只有在实施阶段加强控制,才能保证计划的可行性和权威性,使计划收到预期目标。计划的控制过程就是对计划的监督、检查过程,主要通过投入产出报表即资金的流量来反映。房地产项目的投入产出报表(统计报表)可按季编制,用以反映每个项目的运作状况,指导工作的进行。在编制过程中,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摊销办法可按会计核算方法执行。

  2、计划的调整作用。

  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项目环境的变化,定期进行调整,使之与实际不断协调发展,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来指导工作。一般项目投资计划每年调整一次,项目投资成本每年调整一次(报上级审批)。计划调整的过程,就是实现计划成本与最终的实际成本的渐近过程。

  四、项目经营效果评价是检测投资计划管理效果的重要方法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效果分析工作,是计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总结、反馈和提高投资计划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通过项目分析,可提取项目成本构成的经验数据,用以指导和

  编制同类项目的计划成本;通过项目分析,可以比照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差异,提高有关项目策划人员的水平;通过项目分析,可以吸取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加深对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了解。

项目管理制度4

  1. 提升工作效率:干净整洁的环境有助于员工集中精力,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员工健康:良好的卫生环境可以减少疾病的传播,保护员工健康。

  3. 企业形象:卫生状况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对内外部形象产生积极影响。

  4. 法规遵守: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法规,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法律纠纷。

项目管理制度5

  为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对本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部署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部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报请公司批复后并实施。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设工程经理1名,土建专业工程师1-2名,安装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2名,资料管理1名。

  ○3工程项目专业人员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负责制

项目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科研项目顺利开展,使公司科研项目工作有章可循,按照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策划管理;项目合同计划管理;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设计、试制管理;项目试验、测试管理;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质量与可靠性管理;项目标准化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军品项目的预先研究、立项、研制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 项目策划管理

  第四条 在公司产品规划指导及科研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取适合公司研制、生产的军品科研项目。

  第五条 科研部门应加强与上级机关、部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公司宣传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对外进行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誉,为项目的争取、研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条 科研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新技术、新工艺,积累各种数据资料,掌握发展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的长远规划,对科研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根据科研的需要,不断壮大科研队伍,提升公司的科研能力;财务部门要多方积极筹措资金;生产、设备、质量、供应等部门及生产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根据获取的项目信息,科研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进行摸底试验,初步确定战技指标、总体技术方案及研制经费、研制周期、技术保障等,编写项目立项报告(申请),经公司评审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科研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按照程序,与相关单位签订研制合同(或协议)。

  第八条 项目论证阶段可由科研部门指定相应资质人员牵头进行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工作,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正式研制合同(或协议)签订后,公司按要求成立“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正式研制的大型项目或者重要项目(项目不是很大,但具有极其重要的军事意义或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项目),设立 “三师系统”,根据复杂程度,还可以设立分系统主任设计师。比较小的可以只设立项目负责人。各级设计师应当由思想作风端正,水平高、事业心强、专业知识和设计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技术人员担任。“三师系统”的职责、义务和权利,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执行。“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采用竞聘和领导确认相结合的方法在具有相应资质人员中产生。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产生后,科研部门与公司签订研制开发协议,协议包括任务来源、合作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研制计划、研制进度、研制费用、奖惩等内容,完成签署手续报公司备案。

  第三章 项目合同、计划管理

  第十条 项目合同签订前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后,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签订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科研项目协议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进度制订相应的研制计划(包括计划网络图),并认真组织实施。研制计划应与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要求相一致。

  第十一条 项目合同和计划经审批后,在科研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当合同和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项目负责人按程序逐级申报,经同意后,进行相应的更改,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科研部门应根据项目研制协议及项目实施情况制订年度项目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度的项目工作计划在当年底或下年初应进行相应总结,并对项目进行考核。公司按照研制协议,按节点、分阶段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作为奖惩依据。

  第四章 项目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费用的范围包括产品试制的材料费、加工(外协)费、试验费、测试费、用车费、商务活动费、电话费、差旅费等。

  第十四条 根据项目合同(协议)、项目本身情况,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做好项目研制经费的预算工作,并列入研制计划,在科研过程中加以控制。

  第十五条 项目研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掌握项目研制全过程的经费开支情况,同时要从设计与制造过程、试验方案、测试手段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合理安排,在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经费,降低开支,尽量避免不必要费用发生。项目科研过程发生的'每项费用在公司内部转帐支票上详细注明,以利于核算考核。

  第十六条 军品科研部门对项目的研制经费实行严格控制,对所有项目费用开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严格考核项目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对于项目组采取有效手段节约研制经费,公司依据情况酌情进行奖励;反之,对于在研制过程中对研制经费控制不严,铺张浪费,从而出现经费严重超支的现象,将对其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发生的各种费用自行承担,不予报销。已经报销后经查出的非法费用支出,依次从项目奖金、项目补贴、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项目研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部门按合同和研制计划规定的研制进度和资金需求量保证资金供应。

  第十八条 科研过程中如果需要追加研制经费,项目负责人应书面申请,经军品科研部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公司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同时对研制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项目设计、试制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合同和研制协议要求,军品科研部门组织进行产品设计、试制、试验、各阶段评审、技术鉴定、设计定型等工作,各阶段完成时间、进度要保证合同和协议的要求。

  第二十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和研制计划安排的进度,合理安排,统筹规划,按照公司相关程序文件、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开发设计,分级、按阶段进行设计评审,设计评审未通过不得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对设计评审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落实到位。

  第二十一条 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对研制计划进行调整,并履行审批手续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研制过程中样机的试制工作参照《新产品试制控制程序》及相关标准进行,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试制工艺技术文件,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试制过程中军品科研部门要严格技术状态控制,进行分级、分阶段的工艺评审、产品质量评审。质量、生产、劳人、供应、财务、生产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样机的试制工作。

  第二十四条 试制过程中逐步完善工艺技术文件,确定主要协作单位、合格供方,确定人员、设备、工装、量具及检测、试验设施等,财务部门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第六章 项目试验、测试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试验大纲,明确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使用测试仪器、数据处理、判定准则等,并在试验中执行。如果公司无法进行试验,应说明进行试验的地点,由公司进行协调。试验结束后,要及时编写试验报告,明确试验结论。具体控制按照《试验控制程序》执行。

  第二十六条 测试部门按照试验大纲中试验方法、使用仪器等要求,准备试验测试器材,必要时编写试验操作规范。试验测试工作严格按照试验大纲进行,测试部门应及时填写试验测试原始数据,按要求进行传递、保存。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试验测试设备、测试场地。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制项目情况,提出测试仪器、场地需求申请,经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或进行协调,确保试验按时进行。测试仪器应经鉴定合格,测试人员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第七章 项目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科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科研过程形成的技术质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二十九条 项目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计计算书、试验文件、更改情况、工艺、质量记录等都属于归档范围。包括合同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三十条 在产品设计、试制、试验、评审等研制过程中,每项任务的确定、更改、中断、撤销或完成,都应形成文字凭证,明确记录内容、格式等。从研制任务下达之日起,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积累原始性、依据性、中间性或成果性的科技文件资料,按期或按节点、分阶段将科研技术质量资料归档。归档的技术质量资料应经三级审批和会签,手续齐全,归档时应与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办理接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任何人不允许私自保存、带走、伪造、涂改或随意销毁应该归档的技术质量资料。军品科研部门对项目归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项目完成的一项考核指标,根据项目资料归档情况,按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科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奖惩。

  第八章 项目质量与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和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项目研制与开发要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有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进行。质量师系统参与项目研制全过程,对研制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质量师系统在行政指挥系统的领导下协助设计师系统做好项目研制的质量管理工作。参与编制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试验大纲、会签重要技术质量文件,监督研制过程相关标准、规章制度、条例等执行情况,参与研制过程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三十四条 行政总指挥对研制型号的可靠性与维修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对研制型号的可靠性与维修性技术负责。研制项目组成立时,应同时成立可靠性工程师系统。可靠性工程师系统可单独设立,也可由质量师或设计师兼任,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可靠性设计师系统可以是一组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可靠性工程师负责可靠性与维修性总体设计和技术支援工作,并在相应技术文件中进行会签。

  第三十五条 可靠性工程师会同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和协议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制《可靠性保证大纲》,根据项目情况《可靠性保证大纲》可单独存在,也可作为《质量保证大纲》的一部分。在项目科研过程中,项目组要贯彻《可靠性保证大纲》中关于可靠性与维修性要求,可靠性工程师在项目研制过程中,要注意搜集可靠性与维修性方面设计和试验的原始资料,并在设计评审时对可靠性与维修性设计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九章 项目标准化管理

  第三十六条 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应贯彻标准化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项目组成立时,应设标准化员,参与项目科研的全过程。

  第三十七条 项目方案阶段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根据战技指标进行新产品标准化目标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新产品标准化大纲》,并在研制过程中贯彻执行。标准化员对《新产品标准化大纲》在研制过程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项目各阶段均要由标准化员对本阶段的图样、技术文件等进行标准化审查,并出据《标准化审查报告》。设计评审时,应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阶段。

  第三十九条 军品科研部门对研制项目的标准化工作按照《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章 项目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项目行政总指挥对项目的安全性负责,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根据合同(或协议)、GJB900《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及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识别安全性要求,提出安全性设计准则,作为设计准则的一部分;组织编制安全性大纲,根据项目的成熟度可单独编制安全性大纲,也可以作为研制工作计划、质量可靠性大纲或可靠性大纲的一个重要部分,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加以实施。

  第四十一条 安全性工作始终贯穿研制全过程,公司安全部门要适时对设计、试制、试验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在试制、试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研制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首先服从安全”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项目更改牵扯到安全性问题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要时要进行验证,项目进行设计评审时,要同时对安全性进行设计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四十三条 研制产品进行试制、试验,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试验用的设备、工具、计量仪器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了解试验对象、产品性质、试验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十四条 项目研制过程中要加强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领用、使用、销毁等制度,防止丢失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安全部门对研制全过程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技术支援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项目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主要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对全县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实施审计监督。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本县区域内下列政府投资项目行使审计监督权。

  (一)以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

  (二)以经营城市收入安排的项目;

  (三)利用政府融资安排的项目;

  (四)以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

  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项目审批机关应将当年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和批复,按季度抄送审计机关;具体项目在立项后15日内,将立项批复抄送审计机关。

  财政部门在年初将以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抄送审计机关,年内追加及变更的临时项目预算随时抄送审计机关,并将建设资金拨付情况及时通报审计机关。

  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税务、建设、国土、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工程全过程实施内部监督,并及时将内部审计结果报送审计机关。

  第八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内部审计、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竣工决算审计的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管理中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和其他基本建设规定的情况;

  (二)预(概)算执行及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设计变更内容、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特别是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情况;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项目各种税费计提和缴纳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六)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个建设环节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资质以及与政府公共工程直接有关的收费和其他财务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和说明书以及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的有效性,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情况、建设资金到账情况,未到账资金对该项目产生的影响;

  (五)项目所用设备、物资、材料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定价的合理性,质量控制的有效性,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六)交付使用的资产及其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七)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有关税费的提缴、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资金预留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竣工决算审计时,可以根据需要对其投资效益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对未实施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应包括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十二条年初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情况,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四条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意见,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定的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审计决定;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或涉嫌犯罪的,审计机关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申请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机关在接到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具备审计条件的审计事项实施审计。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须按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编制资料及有关部门的立项、规划、用地、环保等批准文件资料;

  (二)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等资料;

  (三)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

  (四)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或签证单、隐蔽工程记录单等资料;

  (五)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及出库、入库资料;

  (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资料、竣工决算报表;

  (七)财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签定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作出的审计决定,应当作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工程款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

  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在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前,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概算或预算预留10%—30%的工程款项。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结果,经批准可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配备或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审计力量进行审计所需专项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证,非财政直接投资的其他国有资产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机关应督促有关单位按期补办;逾期不办的,可视情节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处罚。实施处罚后,被审计单位仍须接受审计机关监督。

  第二十二条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项目批准文件规定,擅自要求设计部门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而增加的概算投资,审计机关责令建设单位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查批准。

  第二十三条对建设单位改变建设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的建设资金,审计机关有权予以制止,责令其限期收回,并建议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的多计或少计的工程款项,审计机关应责成有关单位予以调整,属国家及地方政府投资,尚未拨入建设单位的,按规定予以核减;已经拨入建设单位的,责令限期全额收缴;属政府和单位拼盘投资的,按投资比例收缴属于财政性的资金部分。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的工程价款,应根据审计决定予以追回。

  第二十四条对应计、应缴而未计缴的各种税费,审计机关应督促责任单位补计、补缴,并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虚报投资完成额、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行为的,审计机关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被审计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处理、处罚、收缴所取得的全部财物,一律上缴县财政。

项目管理制度8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a.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a.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a.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a.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a.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a.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a.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项目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公司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收费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收费制度适用于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三个服务中心。即康乐里管理服务中心,西交民巷服务中心,办公楼服务中心。

  第三条 公司及三个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质量差的现象出现。

  第四条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的',其特约服务费用应有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或服务中心协商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 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应按季或年度计收,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各管理服务中心要有稳定的物业管理收费员,收费员要熟练掌握所收费用标准、收费程序,按时催缴各项应收费用,按时上缴所收到管理费。

  第七条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服务中心对收到的每项费用应开具收据,并有业主签字确认。每日编制收入汇总表,上缴公司财务部;对不能如期交纳管理费、服务费的业主,各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员,应采用下发催款通知书、电话与业主沟通等方式及时催收应收款项。

  第八条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保洁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金。

  第九条 办公楼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严格按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及办公楼服务中心从即日起,按本收费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规范空调系统管理。确保空调系统运行正常。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给修人员严格执行空调系统管理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严格按运行、检查和维修养护等规程操作,保障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2、严格按设备启动、 时间操作,每日定时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工程维修部进行抢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严格按保养规定对空调系统进行保养、维修工作。

  4、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工作,保证设备表面无灰尘,运转良好。

项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电研院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费,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单位自主投资经费。

  第三条 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为科研服务的其他经费,均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四条 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二)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四)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六)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七)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八)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九)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十)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项目申报部门按有关要求申报项目科研项目时,应当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第六条 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来源预算包括同一项目的不同来源渠道的经费,主要是申请的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两部分。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项目编制指南要求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确定支出科目,根据需要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进行编制说明。

  第七条 经批准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需作出调整的,由项目执行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室审核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八条 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电研院院务部财务室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九条 科研经费到院后,首先由项目管理部门(科创部)提出科研项目内部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财务室会根据项目合同书和科研经费到款额设立经费本,合理使用经费。

  第五章 项目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组其他成员使用经费,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采用实报实销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此办法由电研院科创部、院务部财务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2

  项目流程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因为它:

  1.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重复工作和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2.保障质量:确保项目符合预设标准,降低质量问题的发生。

  3.控制风险:提前识别并处理可能的`问题,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

  4.促进协作:明确责任,增强团队间的沟通和协作。

  5.支持决策:提供实时项目信息,帮助管理层做出明智决策。

项目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清晰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立项操作流程,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根据项目管理总体流程框架定义,主要包括外部经营性项目、市场拓展型项目和内部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

  三、术语定义

  四、职能职责

  (一)总经理总经理在项目运作和实施过程中,具有如下职能职责:

  1、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发行和废止的审批;

  2、协助项目管理部监督、指导和协调制度和流程的落地执行;

  3、项目立项的最终审批。

  (二)销售经理

  1、准备外部经营性项目和市场拓展型项目的立项材料,填写立项申请表;

  2、发起外部经营性项目和市场拓展型项目的立项钉钉流程;

  (三)销售中心

  1、指派外部经营性项目的销售经理;

  2、审批销售经理发起的外部经营性项目立项申请;

  (四)分公司总经理

  1、指派分公司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部经营性项目销售经理;

  2、审批分公司管辖销售经理发起的立项申请;

  (五)产品市场部

  1、审批销售中心/分公司发起的外部经营性项目和市场拓展型项目的立项材料和立项申请;

  2、审批销售中心/分公司和其他需求部门发起的内部建设性项目需求材料(见销售中心需求管理流程和制度);

  3、通过审批的需求,产品经理编写立项材料,发起内部建设性项目的立项申请;

  4、审批产品经理发起的内部建设性项目的立项申请。

  (六)项目管理部

  1、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订;

  2、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贯;

  3、制度的.落地实施和执行

  4、组织召开项目立项评审会,评审后将结果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以后,分配项目编码,指派项目经理和组建项目团队;

  6、协调总经办发公告通知。

  (七)总经办-行政部

  1、流程在钉钉系统的配置和管理;

  2、协助项目管理部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五、项目立项

  流程外部经营性项目立项流程如下图5-1所示,包含申请发起、销售中心/分公司的销售管理审批、产品市场部审批、项目管理部评审、总经理审批、分配项目编码和项目团队组建和任命、发布公告等个环节和步骤。

  图5-1外部经营性项目立项流程图内部建设性项目立项流程如下图5-2所示,包含申请发起、产品市场部审批、研发中心审批、项目管理部评审、总经理审批、分配项目编码和项目团队组建和任命、发布公告等个环节和步骤。

  图5-2内部建设性项目立项流程图

  (一)立项申请发起外部经营性项目和市场拓展性项目,由销售中心销售经理准备立项材料,填写立项申请表,发起立项申请;

  内部建设性项目,由产品市场部产品经理准备立项材料,填写立项申请表,发起立项申请。

  (二)产品市场部审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公司产品和业务规划。

  (三)项目管理部评审评审立项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四)总经理审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和战略规划,以确定是否要实施项目。

  (五)分配项目编码和组建项目团队分配项目编码,以进行项目费归结和项目管理。

  (六)发布通告通告公司全体,使周知项目编码、项目组织架构、团队成员和责权利。

  六、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一)立项发起人需按照附件一:项目立项申请的模板的规范和要求,进行项目立项申请填写;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因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由申请人负责;

  (二)项目立项申请必须提钉钉流程,不接受其他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即时通讯、邮件的申请;

  (三)产品市场部总监需及时进行立项审批,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四)产品市场部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须及时组织立项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时提交总经理审批,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总经理须及进行立项审批,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

  (六)立项通过审批后,项目管理部须及时分配项目编码,组建项目团队并发布任命,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行政部发布项目团队任命通告(内含项目编码)后,项目正式生效,立项工作完成,申请人须及时关注行政部发布的通告;

  (八)立项完成后,财务才可将费用归结到项目中,项目活动(如采购等)方可开展;

  (九)原则上严禁未完成立项即开展项目工作产生费用,未立项产生的费用,归结到部门编码,即由部门自行承担。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和总经办负责解释并督促执行;

  (二)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部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一:项目立项申请表模板 XX项目立项申请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经营□市场拓展□内部建设□销售经理产品经理项目内容产品/货物采购□系统集成□咨询□技术支持□运营/运维□硬件研发□软件研发□销售合同□已签订,签订时间:

  □未签订,销售前期□不涉及(内部建设项目)项目周期项目实施地址合同金额估算成本估算项目等级初评重大项目□重要项目□普通项目□

  2、客户信息:

  客户类型政府部门□企业□客户名称客户地址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3、项目资金来源来源金额(单位:xx元)占比(百分比)备注客户投入公司战略性投入公司垫资金额外部合同其他

  4、项目内容外部项目,填写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或附上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合同;

  内部项目附上需求分析报告。

  5、项目实施人力资源规划:

  角色涉及部门数量项目经理项目管理部销售经理/客户经理销售中心产品经理产品市场部工程实施人员工程部软件开发人员研发三部硬件开发人员研发二部外包XX人员6、成本估算成本明细金额(元)备注项目运作成本合同签订前差旅费、商务费、招待费、项目招投标、资质使用费等不确定隐形成本等。

项目管理制度14

  一、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央、省、市扶贫资金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是指国家和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支持的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以及其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等。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产业扶贫、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扶贫对象和扶贫干部培训、扶贫贷款贴息及其它方面。可以用于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补助、扶贫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补助。

  (四)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的原则,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检、县级验收,实行乡级报账制度。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其主要负责人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五)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县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 2.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参与、农户自愿、分工协作;

  3.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奖优罚劣。

  (七)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实施规划,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扶贫对象需求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目标、重点扶贫产业等建立完善项目库,并逐级报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八)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切实做到结对帮扶、精准脱贫“五个一批”。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内生动力,确保到20xx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

  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

  (一)项目申报。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和工作重点,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扶贫对象需求,从本级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并向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和业务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或者实地勘察,并出具立项评估意见。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项目外,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当填报省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的《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

  (二)项目审批和立项。坚持扶贫项目审批、管理“七流程、十步骤”(七流程即:省下达资金计划→县制定项目申报指南→乡镇申报项目→县级扶贫部门初选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县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后下达项目资金;十步骤即: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竞争立项并立项批复→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审批实施方案(县乡录入电子平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及时报备→分级分类公告公示→请款、项目实施及报账→项目验收和评价→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和效益优先的要求,主要采取公开竞争或因素法分配方式,择优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县级人民政府在省下达资金计划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三)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立项后,项目申报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的审查和批复,同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县扶贫办审核后批复。

  (四)项目备案。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贵州扶贫云项目信息平台”将批复的项目相关信息逐级报省、市(州)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

  (五)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立项。

  (六)项目到村后,除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由贫困农户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结合贫困农户帮扶规划安排,确保项目到村到户。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伪造、拆分项目;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与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无关的项目;除续建项目外,已得到批复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建设内容向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其它部门重复申报。如有以上行为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当年和下一年度项目申请,同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度

  (一)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制,并按要求进行项目竣(完)工决算审计。

  (二)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承担扶贫责任,建立贫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受益。在征得受益农户同意后,项目可由项目实施单位协议委托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专业大户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进度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批和备案。需要调整项目的调整和备案,应当在项目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完成。需调整而逾期未调整,或者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推进,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不好的,县级扶贫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整改,同时通知财政部门停止拨款、报账,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同级财政总预算收回后交同级扶贫主管部门按规定另行安排。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下达后未及时启动项目或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实际工作量的,由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视情况另行调整安排。情节严重的,除进行全县通报和调整项目外,视具体情况扣减该单位下一年度因素法分配资金。受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不能按期实施的项目,不属于以上调整范围。

  (四)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五)项目实行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制度。

  项目立项后,项目审批单位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原则、分配结果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受理并反馈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问题。

  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受益农户、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实行阳光操作。

  (七)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受协议委托的项目承建单位或者物资供应单位应当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金额的5%-10%向项目实施单位交纳项目质量保证金,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照协议规定退还质量保证金或转入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交纳比例、退还时限、违约责任、赔偿事宜等由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通过协议明确。

  (八)各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每次拨款或报账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所在地、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农户受益情况等相关信息录入“贵州扶贫云项目信息平台”,并由扶贫项目主管部门逐级向上一级报送。受协议委托的项目承建单位必须定期向项目实施单位报送项目进度等情况。

  未按要求报送信息或者未按实施方案完成项目进度的,县级扶贫主管部门将通知财政部门及时停止项目拨款、报账,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整改。

  (九)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将扶贫对象受扶持情况录入“贵州扶贫云项目信息平台”,并报县扶贫项目主管部门。

  (十)项目全面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级验收,并申请县级验收,经县级验收合格,由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移交给项目经营主体或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后续管理,并建立后续管理制度。

  四、项目验收和评估制度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组织初检,并于20个工作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通过验收后,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在“贵州扶贫云项目信息平台”和“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中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并逐级上报省、市(州)相关主管部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须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二)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有:立项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有项目竣(完)工审计意见。

  项目验收主要内容有: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综合效益、项目和财务档案资料情况、公示和标牌情况、管护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项目验收评定结果原则上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为项目受益农户所有。非到户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为项目受益村民集体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其建立项目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

  (四)实行项目绩效评估制度。由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后续跟踪,并根据项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通报。

  五、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一)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应当在下达资金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文件送同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备案。

  (二)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报账和管理,实行全程监控。审计部门应当坚持依法审计,创新审计方式,加大审计监督。

  (三)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审计,适时对县级项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应当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各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检查监督。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力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好的,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并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民生特派组”的监督作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者因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以及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要依纪依法查处。

  (六)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制度,组织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项目监管,引导扶贫对象主动参与项目管理,建立投诉机制和义务监督员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一)完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专户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设立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专帐),并严格按照项目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二)全面推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农〔20xx〕85号)规定执行。在资金分配方面,原则上按照“33112”投向比例进行分配,项目资金拨付可采取先建后补或按“532”的比例进行,即:项目实施单位首次申请拨款付财政补助资金的50%作为启动资金,完成工程总量的80%以上时,可提出报账及第二次拨款申请,第二次申请拨付资金为财政补助资金的30%;完成工程总量的100%时,可以提出余下20%资金的报账申请(扣除预留质量保证金)。报账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

  (三)报账票据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中资金概算的内容相吻合。除直接补助到户项目、培训项目的务工补助和工程类项目的技工补助费用按名册报账外,其余支出一律使用税务发票,并附相关附件。

  七、利益联结机制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员中贫困户必须占50%以上。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为可持续增收项目,确保村集体经济年增加纯收入5万元以上,年纯收入资金的60%用于扶持贫困户或支持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必须具备企业运转正常、带动贫困户效果好、覆盖贫困户面广、积极参与“三变”改革、有社会扶贫责任。

  (四)对扶贫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扶贫企业达不到上述准入条件的不予支持,若违反该规定,将追究相关审批人的责任。

  (五)保底分红。贫困户年保底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具体比例视产业效益高低商定,原则上不低于5%。

  (六)股份分红。贫困户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扶贫企业产生收益后,贫困户享受收益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也可以采取其他分红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确保贫困户利益,分红比例均不得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

  (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年纯收入资金的60%用于扶持贫困户或支持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八)探索推广“三变改革”模式。对扶贫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扶贫企业作为经营主体的,采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利益分成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

  八、绩效考评制度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是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目标是突出成效,强化监督,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充分调动项目单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提高资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使用效果,全面提升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对象是使用管理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

  县人民政府对项目单位的考评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依据:

  1、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等部门共同制定或财政部门制定的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统计数据,财政部门反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有关数据,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统计的项目资金数据。

  3、经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上报的各项目单位上年度扶贫开发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4、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5、审计部门出具的有关扶贫资金审计报告,各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门出具的有关扶贫资金检查报告。

  6、扶贫项目主管部门、两办督查室对项目的督促检查资料。

  (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扶贫开发成果、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六)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依据考评内容设定,主要包括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情况和调整指标等4个部分、12个

项目管理制度15

  房地产营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明确的制度能指导团队高效工作,减少决策失误,提高销售效率。

  2. 维护品牌形象:统一的`营销标准有助于塑造专业、一致的品牌形象。

  3. 客户满意度:良好的客户服务和关系维护能增强客户满意度,促进口碑传播。

  4. 竞争优势:精准的市场分析和策略规划能帮助企业抓住市场机遇,形成竞争优势。

【项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项目管理制度07-15

项目管理制度12-04

公司项目管理制度07-24

(荐)项目管理制度07-21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08-03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1-26

项目管理制度(集合)12-04

项目部管理制度02-13

项目管理制度内容09-13

项目消防管理制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