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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BB上市途中充满非议

时间:2022-08-05 13:52:53 经济法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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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BB上市途中充满非议

  OTCBB上市途中充满非议
  
  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讲,上市是一个美丽的梦。据统计在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只占6%的比例,加之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持续低迷,这对于那些对资金如饥似渴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上市是遥不可及的梦想。那些善于探求的企业发现了另一条新的上市途径——美国的OTCBB,目前我国已经有70多家企业在该市场上市,但是赴美国的OTCBB上市却遭受了不少的非议。
  
  非议一:赴美OTCBB上市就是骗局
  
  这种说法广泛在民众中流传,非议的根源来自市场的不规范。一是一些有不良想法的公司或个人打着赴美OTCBB上市的幌子进行私募融资。他们并没有上市的打算,使那些参加私募的人,无法通过上市流通将自己的投资变现、增值,他们将私募到的资金也没有好好用于公司发展。他们是害群之马,让真正想赴美OTCBB上市的公司很受牵连,总被怀疑的眼光一致审视到该公司真正上市。
  
  二是中介市场的不规范,OTCBB对国人来说很是新鲜的东西,其规则国内企业基本是不清楚的,因为语言障碍,信息的不通,市场上的中介鱼龙相浑。有的中介自己也不十分了解OTCBB规则,或者不是很负责任,只考虑自己如何尽快变现,而不为企业做长远考虑,更有不良用心的中介目的只是为了骗取中介费用,他们不惜对企业进行诱哄,那些想通过这种形式曲线上市的公司又被中介所伤害。
  
  市场就怎么奇怪,有时劣币就是可以逐良币,使那些真正想通过OTCBB上市融资的公司只能慨叹:“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非议二:没有经过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是骗局
  
  这种说法来自媒体记者的枉断,某民营股份公司正在运行赴美OTCBB上市事宜,某记者因为其他事情报道了此事,报道的题目竟然直接点明该公司上市是骗局,其依据是该公司没有在我国证券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我们体谅记者本身知识的限制,但是至少要有负责任的态度,要将问题研究清楚,这种上市形式是否需要审批,然后才考虑有没有审批,也不向企业求证,是不是确实在运作上市事宜,(www.fwsir.com)就简单地得出因为没有审批,所以一定是骗局的结论。着名的郎监管咸平先生有篇文章《海外买壳上市的骗局》,说的就是美国OTCBB。郎监管对OTCBB这种上市形式总体是批评的,但在文章中也坦诚:“因为不属于直接上市,因此,不必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又由于不是境内企业收购海外上市公司,因此不受到1993年以来的一系列规定的限制。”法律没有限制即是自由的,这是法律基本原理。还有的记者,仔细对照国内法律的相关规定,认为这些赴美OTCBB上市的企业不具备上市条件,也是骗局。媒体直接影响公众的视线,引导舆论,所以记者是草率不得的,对新问题一定要研究明白,再去做判断,对自己说出去的每句话都要斟酌,任何不负责任的报道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议三:融资能力弱,升板路漫漫
  
  这种说法来自专家的看法,专家说法比较隐讳,不明说但其内在意思是OTCBB不具备融资能力,不具有升板的可能性。融资能力弱那是相对而言,升板路漫漫,不等于不能升板。其实在OTCBB上市后有多种融资方式,分为两大方向:权益性融资和债券融资。权益性融资有新股增发、二级发售、远期凭证、资本私募等方式;债务性融资有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方式。比较常用的方式是新股增发和私募(PIPE)。我们不以国内非常成功的案例做例证,仅就OTCBB本身而言新股票增发比较容易取得承销商的支持并在市场上发售,通过增发新股一般能融到200—300万美金(有的说至少可以融500万美元),私募确实也并不容易,即使私募募集不到资金,就增发新股融到资金对急需资金的企业来说并不是小数字。
  
  美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升入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1、企业的净资产达到500万美元或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2、流通股达100万股;3、最低股价为4美元;4、股东超过300人;5、有3个以上的做市商等。这些条件并不高,国内很多企业是可以达到的,而且升板的手续比IPO要简单快捷得多。如果企业的基础不错,完全是可以升板的,不能因为我国目前70多家在OTCBB上市的企业只有不到10家顺利升板而断然认定升板路漫漫,也十不负责任的。中国汽车系统买壳上市的成功就是很好的案例。专家们很有意思,也许他们一直为“大户人家”服务,不理解“小户人家”小富则安的心里,看不起几百万美元的融资,认为企业赴美OTCBB上市一定要升板,一厢情愿地替在OTCBB上市的小企业担忧升板问题。
  
  OTCBB适合什么样的企业
  
  主要是适合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收入、利润都还不太大,净资产也比较小,暂时不符合NASDAQ的IPO挂牌标准。但是企业有发展前景,很快可以达到NASDAQ的挂牌标准,所以它们可以先申请到OTCBB挂牌交易,等企业发展壮大后再申请转到NASDAQ/AMEX挂牌交易。如中国能源技术公司(CESV.OB)2004年6月30日在OTCBB借壳上市,2004年12月3日宣布申请转板NASDAQ市场,2005年8月4日,股价$9.25,市值达到$2.28亿。
  
  另外一类是比较大的企业。这类企业的收入、利润比较好,净资产也比较大,基本符合NASDAQ的首发IPO初始挂牌标准,但考虑IPO的复杂程序、高昂费用、漫长时间、企业本身需要时间适应美国股市规定等因素,而宁愿选择先在OTCBB上市,再申请转板NASDAQ/AMEX。如湖北的中国汽车配件(CAAS)和天津天狮集团(TBGU.OB)就属于这一类。湖北中国汽车配件(CAAS)2003年3月OTCBB借壳上市,2004年8月顺利升板NASDAQ。
  
  还有一类中小企业,他们有好的项目,却非常缺乏发展资金,他们也可以在OTCBB买壳上市后,通过增发新股等方式融到一些发展资金,有条件的话还可以PIPE募集资金。象微软一样先在OTCBB融到发展基金,把企业先发展起来再说,等企业做大了,在考虑升板,实现真正上市。
  
  “成者英雄,败者骗子,看你的运气了。”这是网上对我国目前OTCBB上市非常经典的评论。当然我们不能寄托运气,在纷乱的说法和诱惑中,只有擦亮自己的眼睛,利用自己的智慧去甑别。想在OTCBB上市的企业要甑别出好的中介,投资者则要甑别出真正想上市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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