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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校艺术类专业实验室在教学过程中的管理

时间:2023-02-20 10:37:06 经济法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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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校艺术类专业实验室在教学过程中的管理

  浅析高校艺术类专业实验室在教学过程中的管理
  
  论文摘要:高校的实验室在高校教学体制中起着功不可没的作用,它将抽象的思维知识转变为形象的思维知识,提供给学生一个可以实际操作,加深理解和认识的平台。艺术类专业计算机实验室在设计类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更是已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高校艺术实验室管理在加强学生其设计专业上的计算机实践能力的培养上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的发展对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对艺术类专业学生强调计算机及其应用,在他们艺术领域的增强,视野的开拓、就业的提高上起着非常大的作用,也是艺术类专业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指标之一。实验室是为满足教学需要而建立的重要平台,艺术类专业计算机实验室可以为平面设计、影视动画、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专业的教学实验服务,可以进行影视动画、图形图像处理、广告制作、CAD等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的教学和实验。由于艺术设计学科的性质,上述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和实验都要由实验室承担,实验室教学任务繁重。此外,近年来我国对设计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各高校的艺术设计专业不断扩招,学生人数剧增,实验室规模不断扩大,应用软件种类繁多,安装数量庞大且更新升级频繁。又鉴于艺术类学生稍微个性自由,纪律些许散漫,文化课特别是计算机基础相对薄弱,加上所学专业的特点,为使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高校艺术实验室管理工作中就出现了一些非常现实而重要的问题。
  
  1、实验管理人员与艺术专业教师在教学中的沟通协作
  
  首先,鉴于艺术类专业实验室的特殊性,它必须两位教师来协作完成其实验教学。一是艺术的专业教师,二是实验管理人员。现今,有些高校在艺术教学实验上,就因其有的特殊性,存在艺术专业教师与实验管理人员互不相识的现象。艺术专业教师自身在计算机专业方面的稍许薄弱,在教学过程中出现计算机方面的问题没法解决,学生不能正常使用机器,有些教师就让学生自带笔记本上课,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基于两位教师处于不同部门,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有效进行,这就需要两位教师首先真正意识到两者在教学工作中的紧密协作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从大局出发;再次是相关部门的协调,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实验室的教学任务。
  
  其次,艺术专业教师对教学软件和版本要求不同。即使是同一门课程,不同的任课教师对教学软件和版本的要求也各有差异。如:同样采用AutoCAD软件进行教学,有些喜欢用AutoCAD2007版或更高的升级版本,而有些却习惯沿用AutoCAD2004版。又比如:AE一些稍高要求的软件,安装、注册就会相对来说繁琐一些,不同版本又会有些许的不同。如果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员不能及时得到各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要求,必然会影响教学软件的准备、安装、调试和管理,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直接影响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并给实验室管理、维护带来额外的负担。所以这就需要各专业教师在开学课前与实验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在选用各软件版本上全面考虑,一是专业教师站在专业的角度提出便于操作的版本;二是站在艺术类学生的角度,提出适合操作并且适合在学校、社会上实用的版本;三是实验管理人员在介于前两方考虑的角度,加上自身的教学管理经验所得,基于该实验室硬件配置的实际情况下,安装适合该实验室的版本,从而以避免软件种类过多,各安装要求环境的不同而造成个别软件无法使用,甚至造成系统崩溃。
  
  2、实验管理人员在教学中所起的作用
  
  目前,有些高校的艺术专业实验室存在连学生都不知道有实验教学管理这样一位教师的存在现象。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样是奋斗在教学工作的第一线,属于教辅人员,但同样肩负着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重任,在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担负着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www.fwsir.com)又承担着指导学生实验操作的任务。同时他们还管理着实验室的大量资产,因此可以说,他们的积极性有时比专业教师还重要。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对学生实验操作的质量也关系极大。这就要求计算机实验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师较高的专业水准,完美品格和模范行为,可给学生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
  
  3、对艺术类学生在实验教学环境中的管理
  
  由于艺术类学生学习、生活习性的些许特殊性,特别是计算机基础相对薄弱,加上所学专业的特点,学生几乎每天都在实验室里,把实验室作为生活环境,在里面吃喝等现象较多,在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方面的自觉程度相对较差,常常给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带来麻烦。高校艺术实验室一般人员短缺严重,管理人员不仅要管理数百台计算机和其他设备,而且要指导学生实验操作,工作量很大。这也需要专业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共同协作提醒、监督、教导学生按照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来执行,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以保证教师和学生在干净、良好的环境里进行正常的实验教学。如何管理好这些计算机实验室,满足教学实践的要求是管理者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教学管理者需要变经验管理为科学管理,在摸索中突破、前进,逐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教学管理模式。教学是一门艺术,追求更卓越的教学效果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孜孜不倦的职业目标。管理作为一种方法,一种工作程序,其原则是科学的,其运用也是艺术的。我们也相信随着实验管理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校艺术类专业实验室中的计算机将为艺术类专业的教学发挥更大的作用。

浅析高校艺术类专业实验室在教学过程中的管理

位和非国有单位区分开来,越来越难,该类案件也会越来越多,对此问题的不解决,司法实践中将难以操作。笔者在此建议立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尽快做出相应的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在分不清主从犯的情况下,按各自的身份分别定罪,它符合刑法“最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2、关于共同贪污数额的认定

  在1979年刑法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贪污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这里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主犯”才  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而新刑法383条只规定了个人贪污数额的四个数额界限,没有明确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罪中如何认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按照行为人个人所得数额来定罪处罚,而不是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包括主犯。这种认定是否符合刑法的立法原意,我认为值得探讨。

  新刑法在贪污罪中,删去了只有“情节严重的主犯才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 ”的规定,同时在总则有关共同犯罪一章又增加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四款):“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这种总则的规定,不单单适用于盗窃罪、抢劫罪等其他犯罪,也应该适用于贪污犯罪。笔者认为,在贪污罪中,共同犯罪人应当对他们参与共同犯罪总额负责,理由:1、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作为整体行为的一部分而存在的,他们虽然分工不同,但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因而,他们的行为与共同的危害结果存在着因果关系。况且,这种危害结果不可分割。割裂共同行为人的犯罪对象,违背刑法学关于共同犯罪的原理;2、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的总额负责符合刑法中“罪刑责相适应原则”。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刑和承当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要求各共犯对参与总额负责,是从犯罪结果的角度确定共同犯罪人承当刑事责任的基础,至于各共犯的责任程度,笔者认为,必须依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确定。也即是说,依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个人所得数额等情节予以处罚。只有这样,才符合刑法学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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