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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设计(三)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设计(三)作者简介:
王新伟(男,35岁)哈尔滨市第55中学一级政治教师,政治教研组组长、政教处干事。2000年获区青年教师竞赛课一等奖。曾在《思想政治课教学》、《哈尔滨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若干篇文章及指导学生作品,参与编写《思想政治学习指要(初一)》(省教育学院出版),现立有校级科研课题“优化教学过程,使学生在课堂上‘活’起来”。
设计理念:
突出《新课程标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课堂活动量,达到“脑动、口动、手动、心动”的统一,体现师生情感、态度、经历和体验的整合。
教学方式的构建:
教学目标: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的权利;理解该法律重要地位。学生能够结合实际生活及个人经历,初步培养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教学重点及难点: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方式和手段: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重在体现落实,课程以“3·15”晚会做切入点,多媒体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兴趣。通过设置春季郊游消费过程的情境,购物、接受服务等,导出六项消费权利;通过教师及学生自述消费经历,加强师生情感交流,增强学生维权意识;通过抢答竞赛,穿插漫画、典型案例、学生小品等,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融入文学、音乐,旨在使学生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协调发展。
教学流程:
(师)首先,问同学们一幅古人撰写的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下联是……。
(生)“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齐答)。
(师)很对,那么每年的3月15日是什么日子?
(生)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师)不错。今年的3月份,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事情“两会”在北京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哪位同学能说一下时事政治?
(生)时事政治插入(略)
(师)太好了,同学们关心时事说明咱们学生不仅重视学习,而且视野开阔。
(师)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3·15晚会,让我们记住了自己的节日。看过3·15晚会的同学请举手。(多媒体播放韩红《天亮了》,讲述2000年晚会的一个感人片断)。
(师)3·15晚会自1991年举办以来,已有13年。(投影,2003年晚会主题——诚心、诚信)。不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则要晚于这个时间。
(生)阅读书中文字。(略)
(师)同学们看投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师)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公民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进行消费活动。微风习习,春意盎然。“盼望着,盼望着,春天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引自朱子清散文《春》)同学们,过些天学校要举行一次春季郊游活动,大家愿意参加吗?
(生)愿意!(背景音乐《嘀哩嘀哩》,创设情境)。
(师)我们这次要去家乡的风景胜地太阳岛公园郊游,愿意去的同学举手。(学生举手)
(师)春游前,同学们肯定要购买一些东西。请同学们认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购买些什么?打算去哪儿买呢?请把需要购买的东西写在纸片上面(当作购物小票)。大家一边写,老师同时对同学做采访。
(生)我买面包、买米旗面包,我买肉联红肠、我买娃哈哈纯净水……。
(生)我去太平洋超市、友协副食,因为那儿的信誉好,质量有保证。
(师)大家到了商店,你究竟买哪种品牌的商品呢?这里,一部分同学选择了去超市购物。现在同学们就置身一家超市内,请同学们抓紧时间购物,集合时间马上要到了。
(购物消费场面)购物者走出超市出口时把小票交给收银员。
(师)同学,请你说出购物时要注意些什么呢?
(生)注意商品价格、质量、分量。注意商标,更要看一下商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师)可是,我们当中的一位同学,没有相中超市的东西,临出门时,被超市保安叫住,诬蔑他偷了超市一包巧克力。面对这种情况,假如你是那位同学该怎么办?
(生)学生自编自演小品《超市出口处》。(表演场面略)
(师)让我们以掌声向他们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谢!超市保安有没有搜查顾客身体的权利?
(生)没有。因为第九课讲过公民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保安侵犯了顾客人身自由权。
(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同学们购物的消费过程,一起寻找一些消费权利。(看投影)
(师)消费者购物前的计划准备,买东西时挑来选去,目的是对商品心中有数。可见,消费者对商品和某项服务有明白和知晓的权利,我们称其为什么权呢?
(生)知悉权。
(师)对,购物中去哪买,买不买,体现消费者购物的什么权利?
(生)自主选择权。
(师)对商品的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生)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
(师)很好,购物时遇着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不缺斤短两、又不强制,这说明经营者遵循了哪一项经济活动规则?
(生)公平、平等原则。
(师)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同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师)超市保安诬蔑消费者偷窃,侵犯的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同,所以消费者还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被侵害的消费者去状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损失,说明遭受不法侵害的消费者有什么权益?
(生)依法求偿权。
(师)太好了!通过第一步购物活动,我们明白了消费者享有的几项权利。那么,由于这位同学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权遭受了侵犯,他应该去哪里、怎样追回损失呢?
(生)我们几个同学陪他去,到法院告这家超市侵犯公民权利。
(师)我们同学属未成年人,应当……
(生)应当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面,先找超市负责人协商,若不成就去消协投诉。
(师)对,你们太聪明了。还包括去工商管理所、到公安机关直至到人民法院。
(师)对这样严重侵权案件或者大宗、贵重商品的投诉一般好解决,对小的侵权案呢?
(生)辨一辨,谈一谈。各抒己见。(略)
(师)老师本人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前年,红曦鲜牛奶销售商实行订货、送货上门,老师家也订了一份牛奶,可到去年春节前,送奶员再也没有送鲜奶过来。后来省市电视台报道了一些消费者对此的反映意见,我也来到平房区消协问明事由,得知红曦奶厂不知何时关闭,厂主携款逃逸了,我便在投诉簿上签了名。同学们有没有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经历呢?
(生)想一想,说一说。讲述个人消费经历(略)
(师)消费者的生性怯懦、过分忍让,反而会助长经营者的不法行径,所以同学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切身权益,惩罚不法经营者,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投影“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解决途径”)。
(师)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极高、作用极大。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看投影)
想一想、练一练:抢答竞赛、学生小品《买西瓜》。
课堂小结:请同学们再来回顾消费者的几项主要权利,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不过,消费者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应该遵守经济活动规则,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能滥用消费者的权利。通过下面的一个投影,同学们一定会有新的感触。老师还要对你们讲,现在同学们虽说是消费者,却不能永远以“上帝”自居,以后大家可能成为工人、厂长以生产者出现,还可能扮演生活中的总经理、售货员,以销售者身份出现,这又要求同学们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来。
布置作业:我们下面的活动将是去太阳岛公园郊游,祝大家玩儿得开心,别忘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来后大家写一篇心得,特别是对你们的消费活动有何感想,可以用一篇日记、一幅作品等形式写到作业本上。
最后,请大家记住“3·15”这个特殊日子,它是全世界消费者共同的节日,让我们共同努力,奉献诚心与诚信,争创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费,平平安安生活。(结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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