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浅析煤炭企业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迫切性
浅析煤炭企业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迫切性作者:秦艳俊
论文关键词:煤炭企业 养老保障 年金制度
论文摘要:为减轻养老压力,国家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为苦、脏、险的煤炭企业更有必要实行企业年金,一是可以弥补煤炭企业退休职工工资低;二是可以改善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三是可以提升煤炭企业的凝聚力,为煤炭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四是为已经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做好准备。
0引言
2006年2月23日,全国老龄委员会公布了本世纪《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从2001年到2020年是我国快速老龄化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保障更加重要。
1我国劳动保障的现状
按照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社会养老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三大支柱组成,构成职工退休后收人保障的“三大块”.其中,前者由国家强制执行,后两者则是自愿性质。企业年金是我国确立的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目标中的第二根支柱。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可以在当前人口老龄化日渐严重的趋势下,逐步降低我国当前过高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从而减轻财政压力。企业年金发展将关系到我国未来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发展,对保持退休职工原有生活的品质发挥重要作用。
尽管发展企业年金的大政方针已定,但同其他国家相比,同样处于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速度非常迟缓,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首先,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很窄,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的作用在我国基本没有发生作用。我国企业年金覆盖范围较小,还难以形成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实现。截至2002年底,我国参保企业1.7万多户,企业年金覆盖人数仅655万人,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5.9%.其次,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很不平衡,行业发展快于地方,水平高于地方。2002年企业年金的参保人员中,行业年金参保人员为395.7万,占70.6%,地方参保人数为164.6万,占29.4%.行业积累基金149.3亿元,地方积累42.6亿元。从区域分布来看,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山东和北京等地区基金积累较多,超过亿元,仅上海就积累基金22.2亿元;从行业来看,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是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和铁道等行业,其它行业则明显偏低,据统计到2000年电力行业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就高达5 8.7亿元,占全国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的31%.再次,在参保企业中,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其他性质的企业很少。如在行业参保企业中,国有企业占93%;地方参保企业中,国有企业占55%.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年金的积累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效益较好的行业。近几年随着煤炭形式的好转,煤炭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一时机,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弥补历史欠账,增强煤炭行业的凝聚力,体现国家对苦、脏、累、险行业的政策支持。
2煤炭行业实行企业年金的意义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建立企业年金是缩小企业职工与国家公务员退休金差距需要;是改善煤炭行业职工工资福利,缩小同电力、电信等其他行业职工工资福利差距需要;是煤炭企业充分利用当前大好形势,改革完善企业的薪酬福利体系,增强企业对人才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所以,煤炭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实行企业年金应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3.1解决费用来源问题
(1)企业缴费的资金来源问题。关于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超过部分从公司公益金(或奖励、福利基金)中列支。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为体现国家对苦、脏、累、险行业的政策倾斜,建议煤炭行业所缴企业年金应全部从成本中列支。
(2)缴费额度与成本压力问题。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试行办法只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并没有限定企业缴费的最低额度,给予企业充分的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主选择缴费额度。
(3)激励与公平之间的平衡问题。企业年金不同于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注重公平,收人再分配色彩突出。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制度,注重激励效应,应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煤炭企业一直面临“想要留的人留不下来,想让走的人走不了”的人力资源管理困境,薪酬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是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设计企业年金时,应根据有利于吸引、留住和激励核心人才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实施年金分配的差别对待政策,向这些关键员工、骨干员工适当倾斜,使得企业年金成为留住企业核心员工的“金手铐”.
(4)在具体缴费的设计上,要考虑不同人员的利益,不宜一刀切和简单化,要综合考虑工资、年龄、职务、岗位、职称、工龄、矿龄等多种因素,同时可能还得考虑弥补以前没有年金计划的缺陷,对离退休人员、中老年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3.2企业年金的管理问题
为了推动国内企业年金的发展,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企业年金制度框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4年先后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企业年金制度的治理结构、操作流程、监管方式等各方面都做出了详尽规定,并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我国的企业年金也采用国际流行的基金完全积累制,实行个人账户管理体制,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的比例缴纳年金,职工退休时的企业年金水平取决于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
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我国企业年金以信托型为基本模式。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运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管理主体。即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为了保护企业年金财产的安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必须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相独立,必须与其他当事人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财产相独立。一旦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不会受到牵连。
为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做出了严格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以及信用等级较高、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以换债、投资性保障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也不得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而投资股票等风险相对较高的权益类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20%
3.3员工个人账户企业年金的分配问题
3.3.1缴纳年金的计算
(1)工资比例法。员工个人企业年金二员工个人月工资总额x提取比例。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没有充分考虑个体差异。
(2)分值分配法。员工月企业年金=(岗位分+工龄分+矿龄分)x分值。员工调人煤炭系统前的原有工龄与员工在煤炭系统的矿龄分别制定不同的分值。分值可按下列办法计算:用公司参保企业年金员工工资总额x提取比例,求出公司企业年金保费总额;将公司参加企业年金员工岗位分、工龄分、矿龄分相加,求出总分数;用公司企业年金保费总额一总分数,求出每分分值。
注意:本方法较适用于公司每年确定用一定数额的款项用于缴交企业年金,然后进行倒推算出各个员工的年金保费。
(3)年龄职务分配法。员工月企业年金二上年度公司月人均工资x本人相应年龄段的提取比例x岗位职务系数。根据职工工资、岗位及年龄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对职工缴费水平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4)年限保底分配法(假设最低十年)。年限保底年金=(个人上年度月均工资X缴费比例)+「个人退休前工资X缴费比例X(120个月一参加企业年金月数)〕
注意:此方法适用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效益较好,并且老职工较多的企业单位。
3.3.2年金的给付方式
企业年金作为基础年金的补充,如何领取,主要有两种方式:
(1)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本息分红)计发,职工可以选择5年、10年、15年、20年逐月领取,由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按月付款到个人退休存折。如职工选择10年逐月领取,月领取额=个人账户积累额÷10(年) ÷12(月)。
(2)按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领取。一次性领取须本人申请、公司同意、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批准。
无论从全国这个大环境,还是从煤炭行业这个小环境考虑,煤炭企业实行企业年金制度都有着不可推托的重担,关系到煤炭企业的长期发展稳定。
【浅析煤炭企业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迫切性】相关文章:
浅析发展企业年金健全养老保障体系08-05
浅析我国企业实行电子商务中的渠道冲突08-05
浅谈煤炭企业如何转型04-26
煤炭企业班前会标准08-15
论煤炭企业的项目管理战略08-18
煤炭企业自查报告02-14
对煤炭企业物业管理的几点思考08-12
煤炭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几点思考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