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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评价的思考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性学习作为一门新的必修课程,纳入了高中的教学计划。现在,研究性学习已在部分普通高中的高一年级推开。学生学习了一门课程,没有对学习的考核评价显然是不行的。但是,由于研究性学习自身具有的自主性、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和多样性等特点,使得学校很难采用统一命题考试的手段来评价学生研究性学习的成绩。因此,学校应该有一个研究性学习的评价方案,建立较为完善的、合理的评价机制,通过评价充分体现研究性学习的价值取向,以调动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积极性,保证该课程的学习健康、有效、顺利地向前发展。
一、研究性学习评价的一般原则:
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评价应当根据研究性学习的目标,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
1、科学性原则:对研究性学习的评价,要遵循科学规律,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讲究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手段,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促进学生发展出发,对学习的每个环节,每次内容进行科学的分析,得到切合学生实际的评价。
2、注重过程原则:研究性学习的价值主要在于学习的研究过程。因此,对高一学生的学习评价应注重学生在研究过程中知识技能的应用,注重学生对在亲身参与研究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体验和感悟,注重学生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对各类知识运用能力的提高和创造力的发展,而不必过分注重学生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等。
3、面向全体原则:研究性课程是国家课程,是较深层次、较高层面的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全员参与,使每一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得到锻炼、提高和发展。因此,评价必须面向每一位学生,让评价真正起到对研究性学习的导向、诊断和考评的作用。
4、全面评价原则:评价不应只是对学生的直接研究成果(如论文,调查报告等)进行评价,而更应重视对学生进行以下评价:参加研究性学习的态度;收集、整理、加工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动手能力;进行社会调查和社会交往的能力;合作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动手能力;进行社会调查和社会交往的能力;合作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对知识的分析综合能力;运用知识和科研方法的能力;文字表述整理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
5、激励性原则:从研究性学习的开题到结题的全过程,对学生的评价始终要以表扬和激励为主。学生在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困难,受到挫折甚至遭到失败,这时候指导者对学生的评价更应该注意激励性。这种激励可能就是学生今后继续从事研究并获得成功的巨大动力。
6、灵活性原则:研究性学习必须是全员参与。由于学生的知识基础、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掌握程度不同,以及各课题实施研究的难易程度也不一样,因而不宜用同一尺度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而应因人而异,使每个人都有成功感。
7、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研究性学习要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起来。要重视评价的实际效果,在进行定性分析时,不能忽视经验的判断作用,不能忽略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在进行定量分析和判定时,应以科学的量表为重要依据。
二、研究性学习评价的主要内容
1、研究精神。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对人对事能够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精神;在科学研究与学习中刻苦钻研,追求真理,勇于尝试,独立思考的探索精神;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的合作精神;“不唯书,不唯师,只唯实”的求实精神。
2、研究态度。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对科学知识有兴趣,对新事物有好奇心;有强烈的从事科学实践活动的愿望和内在动力,喜爱科学试验与创造发明;积极参与课题组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问题、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等。
3、研究能力。评价的内容主要有:①搜集资料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科技信息意识,能对所获得的材料进行筛选,从中发现对自己的研究有价值的信息;能掌握资料收集的一般方法,做好信息资料的积累工作。②观察能力。有较强的观察意识,能经常捕捉到有价值的信息,并且观察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③推理想象思维能力。思维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研究中能够运用类比、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方法。④操作表达能力。能提出和设计研究方案,并完成方案中的各项实验。有较强的成果意识,能写出成果报告,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文笔流畅,叙述清晰,并且善于与他人交流研究成果。
4、研究习惯。评价的内容主要有:思维活跃,想象力丰富,对周围的一切事物感兴趣;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看书,爱提问题和钻研问题;有较强的意志和自控能力,在研究中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志品质。研究习惯可以从侧面反映学生的整体的科学素养水平。
5、研究结果。评价的内容主要有: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预研究报告,课题计划方案,研究活动纪录,资料包,结题报告,答辩报告和答辩纪录等。研究结果的评价要立足于培养学生的成果意识,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提高。
三、研究性学习评价的实施办法
与其他课程一样,研究性学习的成绩应当作为高中阶段学生学习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因此,评价可以采用学分制。学生必须取得基本学分方能具有毕业资格。由于各个学校具体情况不同,学校可以根据评价原则和内容确定自己的评价方案。方案可由学校课程管理机构(比如教务处、教科室或专门的研究性学习课程指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制订,也可由学生个体或研究小组与指导教师一道制订。学分的评定可以分阶段进行,并根据各阶段的情况赋予各次评定的指标一定的权重。
1、初期评价。主要评价学生通过教材的学习,在教师的指导下提出的课题方案,学分为3分。评价主要关注学生参与制定课题方案的态度,学生在提出方案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和方法的能力;课题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研究的步骤和方法,成果形式等。
2、中期评价。中期指课题研究方案的实施阶段,是提高学生科学研究素质的关键时段。这是研究性学习课程评价的重点,学分为5分。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研究为主的课程,若指导者对中期阶段不能加强评价和管理,学生的研究就有可能仅仅停留在课题方案上。中期的评价主要应检查学生课题研究的实施情况,如图书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网上信息资料的查询,校内校外的调查实验,问题的解决和困难的克服等。学生研究小组应对每次活动做好纪录,指导者应检查学生的档案意识。中期评价应具备多样化的特点,可采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家长、社会评价,指导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3、结题评价。主要是评价学生的研究结果。学分为2分。研究性学习的宗旨并不在于要求学生必须取得科学规律的发现和发明创造,而着眼于学生科学素养的提高。因此,学生的研究结果的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可以是论文,可以是研究报告,可以是一条建议,可以是阶段性总结……。即使研究没有取得最后的具体结论,但只要在研究过程中体现了个性化的思考和积累,也可以视为研究结果。
四、初期评价的尝试
我校在高一年级全面开设了研究性学习课程,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对初期评价进行了如下尝试:
(一)制订评价方案:根据评价原则,我们制定了初期评价方案。
1、对研究性学习的态度,学分为0.5分;课题计划方案,学分为2.5分。
2、对学生发现问题,确定课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和方法的能力,制订了如下的评价表。
(二)实施评价
评价学生对研究性学习的态度。在开设了“研究性学习的意义”这一讲座后,我们布置了小论文:我对研究性学习的认识。只要学生完成了这一作业,表示有兴趣,并愿意积极参与的,记0.4-0.5学分。
学生选定课题并制订了课题方案后,即对方案按评价表进行评价。
随着研究性学习的深入进行,我们将继续制定中期评价方案和结题评价方案。
对学生的评价应自始至终注意突出激励性和发〖LL〗展性的特点,对那些提出了好的创意,体现了创新精神的学生,以及态度积极认真,实践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学分。学分少于6分的学生,可以允许其继续选择课题进行研究,达到课程学习的要求后即发给合格证书。
参考文献:
1、靳玉乐主编:《探案教学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
2、《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3、教育部:《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试行)》,中小学管理,2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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