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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必要的教育理念
----基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一种思考
摘要:教育关怀是与创建学习型社会相一致的现代教育理念,在义务教育阶段倡导教育关怀对于促进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教育均衡发展以及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时代意义。作为倡导教育关怀、维护教育公平最大的责任主体和义务主体,政府应该切实转变观念,借鉴国外教育经验,在教育制度层面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为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守住国民公共教育的底线。
教育关怀是与创建学习型社会相一致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应该满足教育需求,建设学习之邦;倡导教育关怀,维护教育公平;坚持以人为本,凸显人的价值;改造教育模式,提升教育品质。作为一种现代教育理念,教育关怀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消除各种教育歧视以及关注处境不利的弱势人群的教育状况,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义务教育领域,教育关怀更多地关注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为每个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起点,以改变所有人的生存状况,是教育关怀的应有之义。
一、教育关怀:概念厘定
教育关怀是现代社会必要的教育理念。教育关怀是指以政府为代表的所有利益主体或利益代理人,从教育的途径在总体上关注并致力于改善所有人的生存状况。教育关怀的核心是关注并致力于改变不平等,关注并致力于消除由于外在各种差异带来的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关注并致力于消除由于各种差异带来的歧视。教育关怀的对象是全社会,尤其是那些在经济、文化、地理等环境明显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政府作为社会资源和价值的整合者和管理者,是教育关怀最大的责任主体和义务主体[1]。只有政府才能从经济和制度等诸方面总体关注并致力于改变所有人的生存状况;教育关怀的核心是关注并致力于消除教育机会不平等和教育歧视问题,即教育公平问题;教育关怀的对象是全社会的人,其关注的重心是弱势群体的教育;教育关怀的目的是通过教育途径关注并致力于改变所有人的生存状况,特别是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生存状况。
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关怀的必要性
教育关怀作为一种现代教育理念,它的提出具有必然性。创建学习型社会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教育关怀的现代教育理念,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也需要教育关怀。
(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关怀是促进学习型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需要
教育关怀首先体现了一种对所有人的人文关怀,这里的人文关怀是指关注人,关注人的发展问题。人文关怀的实施可以活化和调适人生价值的构成,同时还可以促使新的人生境界的形成。人文关怀提高弱势群体的科学文化水平,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技能,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最重要、最根本的还是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前提下发展现代教育。“现代教育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和‘加速器’,而且还应该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平衡器’”[2]。国家从长远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不利地区和弱势群体在教育资源份额上予以特别的倾斜照顾和补偿,这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其次,对义务教育的关怀是指国家必须守住公共教育的底线。义务教育是一种确保所有人能够有利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最基础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义务教育不是一种发展性教育,而是一种保障性教育。义务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只要是这个国家的公民,都应该具有享受公共教育资源的权利。只有整个社会的整体教育水平提高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才有可靠的保障。第三,对义务教育的关怀是形成学习型社会和促进其稳定与发展的需要。在中国人口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中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应当创建世界上最大的学习型社会,建立一个无人不学、无时不学、无地不学、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立学习型社会的提出意味着教育被赋予了特殊的使命,教育成为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关键。“善于学习的民族是最有希望的民族”,随着学习型社会的创建与形成,持续不断的学习将成为个人生存与发展的有效工具和手段。目前,要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我国政府必须开发人口资源,投资人力资本,提升人的能力。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义务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基础,在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与创建中将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关怀有利子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现阶段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极不平衡,这种现象越来越成为制约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我们今天的教育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大教育不均衡这个现实,而这一现实正是教育最应该关怀的角落”。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和阶层差别等方面。就最基本的义务教育的入学机会的城乡差别而盲,有关资料表明,“农村教育在学生入学机会、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和师资方面与城市都有明显的区别。据国家统计局2000年上半年统计,我国城市和农村的贫富差距继续拉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直接导致了城乡之间适龄儿童的入学机会的不平衡。农村学生辍学率流失率仍然较高,初中生辍学率上升。1998年全国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为3.23%,达167万人,比1997年上升了0.09个百分点。有的地方农村辍学率高达10%以上”[3]。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教育发展的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影响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和稳定发展。教育关怀的核心即关注教育公平现象,通过关注并致力于消除由于外在差异而带来的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及关注并致力于消除由于各种差异带来的歧视而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从而有利于改变每一个人的生存状况。
(三)义务教育领域的教育关怀是促进个人(特别是处子弱势地位的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教育关怀是指以政府为代表的所有利益主体和利益代理人,从教育的途径在总体上关注并致力于改善所有人的生存状况。由此可见,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内容自然在教育关怀的包括之中。马克思主义教育家杨贤江指出“教育为帮助人营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4],作为个体的人,首先要生存,为了自己的生存而付出努力;然后要发展。只有受教育才能获得生存的技能,只有受教育才能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关注并致力于所有人的生存状况是教育关怀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目前的教育忽视人的生存与发展,只是注重考试选拔和分流,相对忽视了“使人成为人”的教育本义,正如鲁洁教授所指出的“要让人属的教育成为屑人的教育”[5]。教育要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不能仅仅注重选拔分流与英才教育,而是要真正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机会,让每一个人有机会通过教育来改变和发展自己。真正适合个人特点的教育才是个人所需要的教育。教育应该关注每一个人,使每一个人都能够获得同样的成功机会。教育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西部贫困地区及弱势群体的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教育要予以特别的关注,让他们有一个平等参与竞争和获得学业成功的机会。西部贫困地区应该把有限的教育资源投入到为所有的学龄儿童提供入学机会上,义务教育是使他们摆脱不利处境所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国家应该守住国民教育的底线,保障义务教育的投资,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
三、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关怀:可能的对策思考
教育关怀是指通过教育的途径对所有人生存状况的关注,而义务教育是每个人为了生存与发展所必须接受的保障性教育。义务教育公平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同时也与个人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应该转变观念,借鉴国外的教育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
(一)更新观念
教育关怀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应该倡导与形成的与创建学习型社会相一致的教育理念。倡导教育关怀首先体现了对人的一种意义关怀。教育关怀的对象是全社会的人。特别是那些在经济、文化、地理等环境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教育关怀以关注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与教育歧视为核心。从教育关怀的核心与对象来看,作为一种教育理念,教育关怀蕴含着对人,特别是对弱势群体(或不利群体)的意义关怀,其目的在于通过教育这一途径关注并致力于改变所有人的生存状况。对教育机会平等现象的关注彰显出政府通过教育对人性的关注和对生命的关怀。教育关怀就是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以及人道原则、人文情怀出发,对处境不利的地区和弱势群体在教育资源份额上予以格外的倾斜、照顾和救济,这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对不利地区和弱势群体的一种意义关怀。
其次,教育关怀要求政府进一步重视教育,更新观念。“教育既是‘全民族的事业’,又是‘先导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6]教育对于国家经济和文化等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政府提出了科技兴国的口号,把教育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政府应该从教育经费配置到学校的具体运行操作等对教育在政策方面予以支持。政府对教育的重视与支持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要切实转变观念。教育关怀这一教育理念的提出,表明政府应该通过教育途径关注社会中需要帮助的人,从而促进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倡导教育关怀不仅仅是一种理念,一种追求,更应该是一种实践,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因此,倡导教育关怀,要在观念上改变教育经费分配上的“一公交,二财贸,剩多剩少给文教”的错误认识,改变“先经济后教育”的错误观念,大力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力度。政府要有教育民主意识,把促进教育机会平等放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努力消除各种教育不平等和教育歧视现象。
(二)对国外经验的借鉴
1.全纳教育理念。全纳教育是由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强调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学校要容纳全体儿童并满足他们的特殊教育需要。起初,人们是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教育理念。现在,全纳教育已经进入到普通教育领域,发展成为涉及到整个教育系统的教育思潮。我国也赞同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借鉴全纳教育的理念,应该要求我们的教育要着眼于全体学生,使所有的学生平等地参与学习生活,在参与中体现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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