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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出三项政策
厦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出三项政策 记者谭南周 本报讯(记者谭南周)记者近日从厦门市教育部门获悉,厦门市教育系统在去年基本完成教职工全员聘任的基础上,今年推出配套政策,旨在完善这项学校用人新制度。这三项政策是: 教育人事代理制度。教师的人事关系与学校脱离,由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割断教师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学校的依附关系,鼓励合理流动,建立自主用人的良性机制,真正实现学校自主用人和教师自主择业。 教师职务评聘分开制度。教师的职务不再是一评一聘至退休,而代之岗位聘任制,即讲能力重业绩,择优上岗,允许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 优教优酬分配制度。学校不再单以职称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改为由学校按年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拉开分配档次,体现多劳多得和优教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 《中国教育报》2004年2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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