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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权力为学生“定罪”吗

时间:2022-08-17 14:22:58 综合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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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权力为学生“定罪”吗

上海一位署名“苏军”的作者在《文汇报》发表了一则令人深思的短文《小学生何来18条罪状?》,文中记载了一则发生于最近的真人实事。    某所小学的学生小D这天上学时迟到了,班主任居然发动全班同学来评小D,令人 难过的是:这18名学生在“大家评小D”的纸条上写下了小D的18条“罪状”。这些罪状,包括了“有时候爱打人、做作业要玩、字写得不端正、睡觉要玩橡皮泥、乱扔纸屑、不讲卫生、经常作业没有完成就去玩……”等等。放学后,小D灰头土脸地把这张写满“罪状”的纸条带回家去给母亲,母亲一看,难受得泪下如雨。事后,到学校去交涉,然而校方却并未把这事放在心上,反而劝小D的母亲“不要把事情看得太严重”。在作者苏军看来,这是教育上所存在的“软暴力”的现象。    “软暴力”,真是一针见血之词!    实际上,我个人认为,软暴力所形成的负面影响,可能比体罚来得更大、更深、更强!体罚所带来的肉体痛楚,会随着时间而消失,可是,软暴力却可能在精神上造成永远的伤害、永难痊愈的伤痕!    我认识一名少年,对于语文学习抱着漠然而近乎敌视的态度,后来,与他母亲长谈,才发现这是小学老师所种下的“祸根”:“小学三年级,遇到一位脾气暴戾的老师,孩子对于学习自然产生抗拒之心。我便给他请了补习老师,有时,老师在班上发问,他懂,兴致勃勃地抢着回答,老师便问:谁教你的?孩子老老实实地答:补习老师,老师居然冷冷地应:你既然已经懂了,还来上课干吗?日后,孩子在课室里便尽量保持沉默,对语文学习,也日感厌恶。有一回,遗失了语文练习本子,她要他补做前面原已做完了的八个练习,好不容易做完而交上去时,她竟然当着全班学生,把练习本子朝他劈头盖脸地丢过去,喊道:迟交!又迟交!拿回去,我不要改!孩子回家来,躺在沙发上,默默地流泪。从此,便把语文当死敌,连补习都不肯去了!”    每一个老师手中都握有无形的武器,如何有效地使用这武器,靠的是良知和经验。教师既能使病弱的幼苗茁壮成长,亦能摧毁努力抽长的秧苗。因此,为人师表者,单单具有教学的热忱还不足够的,他必须确保学生能在心灵健康的情况下快乐地成长。    对一些有缺点的学生来说,我们有千种万种纠正与辅导的方式,惟一不能做的是扼杀他的自尊、侮辱他的人格。教师的苦心也许短期内未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可是,有一天,当他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大跤之后,师长锲而不舍的教诲,可能便会成为浪子回头的最佳浮木。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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