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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鹃的漫议
殊不知,谬种已经流传。次年的初中语文的补充教材选用该文,就沿袭了“莫怀成”的署名,至现在,成了课文,情形未变。为什么一直不去更正呢?
一、一个人的文章,被定成课文,全国法定学习,已是殊荣,不该苛求。
二、知我者,何须更正?不知我者,更正了何用?
三、国家审度,看文章的内容形式,不去查作者的祖宗三代,对于以前被“政审”怕了的我,欢欣鼓舞还来不及呢。所以欢喜国家的大迸步,不计个入小损失,并非什么淡泊名利,高风亮节,没那么玄。①
背景
如作者自己所分析的:本文的写作契机是两个。其一是一次全家三辈四口人的散步,的确如文中所说:初春,南方的原野,哄了一阵才将母亲带上路……当时我儿子正上幼儿园。他叫“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也是真的。
第二个契机则是较有理性色彩。我与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相熟后,常就中西文化的异同进行浅层次交谈。出我意料的是他对中国文化中的“孝悌”的看法——他反对“悌”(他说弟弟没有必要高看兄长),而对“孝悌”却大加赞赏,说中国人的敬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又说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这个,全世界数中国人做得最好,云云。
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
选材时,我最终确定第一个契机为文章的外延,或曰思想感情之载体,是这样考虑的:
一、这是一次真实的散步,有真人真景及部分真事(细节),这样,想象加工的部分便有了依托,较之纯粹的虚构更有实感;
二、刚好三代人,主体“我”和“我的妻”,客体“儿子”“母亲”齐全,便于“导演”;
三、说“导演”,是因为近年的散文写作倾向之一,是情节化(也有称细节化的),总之寓理于事之风长,单纯说理之风消;可读性越来越被强调。
切入角度:强化“生命”,淡化伦理,一是因为伦理说得已经太多,出新很难;二是“生命之说”不但本质,而且人性与动物性的参照也出来了——只有人类才不但保护幼小的生命,而且善待衰老的生命。②
体裁
《散步》写于1985年,因为是发一种“生命的感慨”,所以注定了它的抒情色彩。因我(作者——编者注)不善诗作,它就成了散文。所以说体裁这东西,往往非作者的刻意选取,实在只是一种自然结果。②
全篇只写了“散步”一事,但读来饶有兴味,除了真情动人外,再一个原因就是叙事波澜起伏,引人入胜。入题写“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予和儿子走在后面”,“散步”已经起步,本该照直走下去,而文章在这里起了一个波澜:“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等到“我”出于爱母之心决定走大路时,事情偏偏又不照“我”的决定发展,母亲要改走小路。真是一波末平,一波又起。这两处波澜不仅使记叙摆脱了平铺直叙的弊病,而且展示了“我”对母亲的挚爱,母亲对孙子的亲情。③
中心
八百字短章,一曲温馨隽永的亲情之歌、伦理之歌、生命之歌。其思想内涵的三个层面清晰可辨,耐人寻味。
故事层面:亲情。
文章的基本线条是:“我”劝母亲散步→全家人一块散步→走大路与走小路的分歧→“我”母亲依从了“我”儿子的→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从而写出了一家人之间的互相爱护、尊重、体贴和理解。
寓意层面:使命感。
《散步》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其说为了真实亲切,不如说为了强化主体意识,实现使命感。文章中的“我”,一个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肩负着承前启后的责任。当“我”背着母亲,妻背着儿子,“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时,觉得“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里通过定格描写,强化了中间一代人的主体意识,强化了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是亲情向伦理道德的升华。
哲理层面:生生不息。
文学反映生活总折射着一定的文化心态,因而,常常闪耀出哲理的光芒。当我们从赡养与抚养的意义上来审视《散步》的三代人时,我们说文章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生活的使命感”;当我们
从生命与时空的意义上来审视三代人的“散步”时,却应该说,这里还隐含着“生生不息”的哲学道理。尤其是儿子的一个“伟大”发现:散步的三代四口人“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世代的延续,是生命的强音,从而给了使命感以应有的神圣色彩。
字·词·句
一、“我决定委屈儿子”
“我决定委屈儿子”并非不爱儿子。只是拿母亲和儿子比较来看,母亲年事已高,在世时日已短,今后像这样的“散步”很难说还有几回了。“我”十分孝敬母亲,想尽最大的努力满足母亲的愿望,这种孝心是难能可贵的。
二、“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
猛一看似乎是“小题大作”,联系上下文的感情基调,就会觉得它新颖而风趣,、恰切地表达出“我”当时的处境和心情,突出了“我”极富责任感的性格特征。
三、“……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我”背的是母亲,妻子背的是儿子。母亲给我们以生命,儿子又是这生命的延续。这血脉相连的三代人紧紧连接在一起,构成了生命的整体。如今,我们把母亲和儿子背在背上前行,正是背负着完整的生命世界,因而油然产生了一种深沉、庄严的感觉,这正是家庭生活中、人类社会中承前启后的一代中年人特有的心理感受。
写作特点
本文注重语言的艺术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情趣盎然
“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这句话写母子关系,母亲明理,儿子孝顺,相映成趣。“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这两句话充满生活情趣,既表现了小家伙的天真、聪颖,又表现了家庭的幸福、温馨。
二、含义丰富
“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写出“我”为母亲最终安然无恙而庆幸的心情。“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这一句表现了妻子的贤惠。“……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句话含义深刻。它以轻衬重,突出了“尊老爱幼”的重大意义,还写出了中年人已意识到自己责任的重大,正在继
承和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三、意在言外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这段话通过初春秀色的描绘,表现了春天蓬勃的生机,暗示熬过了严冬的母亲将会获得新的活力。⑤
其他
审美赏析:
一、尺水兴波折射至高至上的人性美
一件简单的生活小事,作者何以将它写得饶有兴味、发人深思呢?细味之,不外乎采用了尺水兴波、一波三折的写法,在波谷与波峰上折射出亲情、人性的亮丽之光。
二、轻描淡写蕴藉含蓄隽永的诗意美
《散步》一文对景物描写着墨不多,仅有两处,可在这轻描淡写之中却充满了浓郁的诗情画意,为常见的散步提供了一个美妙的背景。
三、娓娓道来展示晓畅素雅的语言美
文未有几分含蓄外,其余则明白如话。但通俗而不庸俗,明了而不直露。
句式的整齐与错杂,音韵的铿锵与连绵,语意的对举与反衬,似乎都是信手拈来,无丝毫的刻意雕琢。于平实中见灵气,在浅易中见哲理。
《金黄的大斗笠》
文题
本文以大斗笠为题,是赢余中以文章线索为题的常见方法。
金黄的大斗笠是贯穿全文的外在线索,以此为题,既生动活泼,也引人入胜。
体裁
这篇文章是一篇生动的抒情散文。
结构
本文跟一般文章写人记事的方法不同,没有具体_详细地记叙事情的因果、经过,也没有细致地去描写人物,而是在展示一 幅风雨图画中,点出了人和事。可见构思之巧妙。
中心
这篇散文带着田野的清风,蘸着田间的绿意,在一派诗意中, 抒写着姐弟俩的亲情,抒写着纯净动人的真、善、美。
写作特点
一、生动的描写
课文对“大斗笠下”的描写很巧妙,只写露出来的,不写遮 盖住的,充满童趣,又留有充分的想象的空间。
姐弟对话的描写也生动活泼,充满稚气。
“——姐姐,你怎么知道雨来啦?
那团乌云走过咱家窗前,我看到它的影子了。
——姐姐,你怎么知道风来啦?
咱家屋后的竹林告诉我的。
——姐姐,你要不送斗笠来,哪怕晚送一会儿,我正好淋个澡。可惜……
啪(是一只手打在另一只手上)
——嘻嘻。
——咯咯。”
姐姐的答话巧妙之至,天真中透着机灵,得意中含着爱心;弟弟的“埋怨”则露出了十足的调皮。拟声描摹的巴掌和笑声从雨帘中冲出来,掀动了金黄的大斗笠,拨动了读者的心弦。景物描写有两个特点:一是抓住景物不断变化的特点写;一是景中含情。③
二、修辞方法的运用
1.间隔反复——风雨愈大情愈切。
姐姐在暴风雨到来之前去为野外牧羊的弟弟料送斗等:相弟俩在斗笠下避过了风雨。这条人物动作线,开始是隐于串联的风雨动态线之下的暗线;明线是由三次“风来啦;”(A)“雨来了!”
(B)构成的间隔反复:“A-,B一;A-,B-:AB——”。把“小风稀雨——疾风急雨——狂风暴雨”的动态线串联起来;直到最后一次反复之后,从弟弟的视线中看到“姐们带着斗笠来啦”,暗线才与明线交合。
2.设问回答——补叙姐慧爰弟心。
姐弟在大斗笠下避风雨,弟问姐答构成丙组设问(见前描男之分析)。弟弟天真地问,姐姐真切地答,既补叙了情节开端的动因,也表现了姐姐与弟弟的手足情深,并使性格明朗化。
3.拟声代语——音响更比言语亲。
文章末尾有一组拟声词代替姐姐对弟弟不识好歹的回答(见前语言描写的分析),包含了丰富的潜台词,生动异常。
4.情景拟人——田园增添生机美。
文中的风雨乌云都拟人化了,如:“小山羊的毛被梳理好,又弄乱。”“风,总想掀开斗笠,看看下面遮着什么。”情景拟人,赋予文章以生活情趣,增添了田园的生机美。
5.细节借代——斗笠凝聚手足情。
金黄的大斗笠下,是并排紧靠坐著避雨的姐弟俩;读者的视线被大斗笠挡住了。作者采用了细市借代的手法来表达:那“露出一条翘起的小辫”,不正是借代了姐姐吧?那“露出一条揽着小山羊的滚圆的胳膊”,不正是借代了弟弟吗?透露出大斗笠下姐弟情的亲密和真切。⑧
三、语言艺术
这篇散文,格调清新,语言明快,表达简练细致巧妙。
其一,拟声词、语助词、叠词的巧妙运用增添了童趣神韵。文中“哗哗”拟风吹树叶之声,“咩咩”拟羊叫声。特别是“嘻嘻”“咯咯”拟姐弟欢笑声,画面动静结合,有声有色,栩栩如生。
其二,短句散句的运用,富于变化美。短句形体短、结构比较简单,描写了迅速变化的事物,渲染了气氛,表现了人物的激动欢快的情绪氛围,这种筒短明快的短句,语意却很丰厚,给读者留下了丰富想象的余地。散句,是指一组句子,句式不同,长短不一,句中没有有意安排的相同的词语。本文以散句为主。这种散句,有的是主谓句形式,有的是非主谓句,显得结构自由,形式多样,音节参差,表达灵活,景物的情趣;人物的欢快与语言 的明快融为一体。
其三,感叹句、设问句的运用。如“风来啦!”“雨来啦!”是感叹句的反复运用。又如姐弟俩在金黄的大斗笠下避风雨时的两组设问,问得天真,答得真切。这些充满欢乐而语言明快的句子, 突出了牧童天真活泼的性格,又表现姐姐善察风云的聪颖和对弟弟的手足深情。?
有争议的问题
是“带”还是“戴”?
文中“风来吹雨来啦!十月相诺会斗笠来啦!”一句中的“带”字,有的学生说是别字.应改为“戴”字,理由是这个字是写在“风雨交加”的图景里,姐姐自然是“戴”着斗笠来的。这里略作讨论。
文章描绘了三幅风雨图:第一幅是描绘山头的风雨向山这边男孩袭来时的情景;第二幅是描写风雨逼近男孩时的情景;第三幅可根据文章的意思理解为:雨将要落到男孩身上的紧急时刻,“姐姐带着斗笠来啦”,而就在姐姐赶到弟弟(男孩)身旁时,暴雨就降临到姐弟的头上了,姐姐赶忙把“带”来的金黄的大斗笠“戴”在了弟弟和自己的头上。在文章中有两处反映了这个意思,其一,“雨,只赶上洗洗斗笠”;其二,“——姐姐,你要不送斗笠来,哪怕晚送一会儿,我正好淋个澡。可惜……”可见,这里还应该是“带”。?
其他
审美鉴赏:
一、绘画美
作者在文中勾勒了一幅幅美丽的画面。雨前,蓝天明净,梯田似海,田埂上,小男孩挥动着挂满绿叶的树枝,护着雪白的小白羊,小羊悠闲地啃着青草。画面色彩绚丽,意境优美深远。雨后的画面更加绚丽。远看,姐弟俩的斗笠像一个金黄的大蘑菇,柔和的阳光照着它,清凉的雨水润着它,它是那么美丽,那么生机勃勃。“大蘑菇”的比喻形象、贴切,富有童趣。这美丽的画面更蕴含着作者的一片深情:对恣意流淌的重心的热情赞美,更饱含着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赞美。
二、音乐美
作者凭借文字合乎规律的重复形成节奏。例如“风来啦!”“雨来啦!”在文中交替出现形成节奏,从而形成旋律,好似一支乐曲中的主音反复出现,给人一种亲切、愉快的感觉。
作者还善于运用长句和短句表现景物不断变化的特点,造成作品内在的起伏、动荡的旋律感。例如表现“风小、雨稀”的画面,多用长句来表现,朗读时节奏舒缓,仿佛乐曲中的慢板。而表现“风雨交加”的画面时,句子短而少,节奏明快,语势急促,给人一种风雨飘洒酣畅淋漓的感觉。在这里,自然的风雨变化和作品文字的疏密缓急巧妙地统一起来了。
三、情致美
文章大量运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营造出童趣迷人的意境,使文章具有动人的情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