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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嘴和睡觉与己与人皆无益处(网友来稿)
浙江宁波北仑白峰中学 陈荣森
笔者是一个有着近二十年教龄的教师,在课堂上学生的行为习惯也见得不少。然而《宁波晚报》上载,上海虹口区幸福四平实验小学却把学生上课“插嘴、睡觉、喝水、上厕所、随便选择同桌”统统当作学生的课堂权益 ,这让笔者百思不得其解。当然,如果学生自制力和行为习惯比较好,集体荣誉感比较强,课堂意识比较浓,不会因为自己个人行为影响正常的上课,该学校所规定的情况学生能静静地依次进行,那这种规定未必有惑。可是作为小学生其行为的自制能力是很弱的,往往有很强的盲目从众心理和趋同性,稍有不适,使会出现群起插嘴、群起睡觉、群起喝水、群起上厕所、群起换位子的举动,这样的课显然是与尊重学生课堂权益的初衷相悖的。
俗话说:从小看大,三岁看老。小学生一旦形成上课的随意性,以后便很难纠正过来。在今后漫漫读书历程中难免不受到因成绩的要求而受到课堂纪律的约束与老师或其他管理者产生心理冲突或抵触情绪,甚至是对抗。我不知道这所小学的学生素质如何,但我知道大部分学校的小学生的自制力是令人不敢苟同的,很多媒体不时报道出某某学校某某班级又发生了什么什么老师与学生的不快事情。我想这样的事,责任不全都是老师吧。虽说千错万错都是老师的错,千不该万不该都是老师的不该。但学生从小生活的环境和养成的习惯也应有很大的原因。“学生总是对的”类话不时会在老师们的耳边回响。但作为学校的管理者自己也是最懂得学生该如何管理的吧,学生的课堂权益是不能用公共同享的时间随意做自己想做的事来体现的,也就是说,不能牺牲以学为主的课堂效果做代价的。当然四平实验小学提高学生课堂权益的想法是好的,这正体现了“学生是学校的主人,教师的一切工作都要为学生服务”这个宗旨。如果说“喝水、上厕所”是上课不可控因素的话,那 “睡觉”应该是可调节的吧。一节课下来,如果学生到处都是你这边“呼噜”来,我那边“呼噜”去,这象什么课堂?而那些同样坐在教室里正常上课的学生受到干扰的权益又如何维护?
我们的教师和学校管理者应该思考的是:通过怎样有效的引导和管理让学生从小就懂得如何去做一个在学校里是同学乐于交往的、在家里是父母乐于交流的、在邻里是小朋友乐于交结的人。而不是去考虑连“睡觉”都纳入课堂权益的事。虽说学校里培养不出符合人们标准的完人,但这是我们学校教书育人的理想和目标,是教育的最高境界。我们不能一讲到维护学生的课堂权益,就完全把传统的课堂纪律一概否定,连根拔掉。国此,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陷入另一个极端,不能以牺牲课堂纪律、教学效果来一味迁就,维护所谓的课堂权益!既然学生在课堂上可以做一些传统课堂里不能做的事,那学生回到家里,或者在他们生活的圈子里也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事,因为他们在学校的课堂里就是这么做的。老师是学生心目中的权威,他们做自己想做的事,老师都不说,别人更没权说了。在此,我不否认传统教育有某些不足,但我们也不要一谈到尊重学生课堂权益、张扬学生个性,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就一概全盘否定传统教育所要求的班纪风气。
众所周知,有课堂是小孩学习天堂之称的美国教室里也绝对不允许学生乱跑乱说的,更不要说睡觉了。在美国的课堂里学生是可以随时发表自己的见解,不需要举手,不需要老师允许,但学生对老师提出问题的关注程度和思考问题的专注程度是非常高的,其参与式、讨论式的课堂气氛非常好,效果也很显著。同样,据笔者了解的英国诺丁汉大学老师对学生在课堂上是不是享有四平实验小学那样的权益时,回答是否定的:“如果学生不是围绕着上课的主题来发言或回答问题,老师是不喜欢的”,一个外籍教师如是说。可见,上课如果学生无论是什么原因不断地进进出出,走来走去,外加“呼噜”声此起彼伏,这样的课是没办法上好的。这也许是任何国家任何教室都是不允许的。我想,如果学生家长知道自己的小孩是在这样的班级里读书会感到当心的,而绝大多数学校的领导也不会赞同这样的班级上课纪律的。
四平实验小学是不是借新课改之名有标榜新教育理念的“领跑者”,以便引起媒体的注意,扩大社会认同率,借此提升学校的知名度?笔者不得而知,但笔者所知的是:教师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存在某些不良习惯,也正像社会不允许我们公民存在某些不良习惯一样!因此,一项制度、一项权益的提出或实施,最好要详尽周到,多方论证,广征家长、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意见,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标新立异。如果课堂里出现上述“群起”的情况,受影响的不仅仅是效果,更是整个班上课的学生。这样,与己与人皆无益处!
以上是笔者的一些陋见,有不妥之处,望同行们凉解。
写于200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