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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高中物理的“必修”与“选修”
一、实践
91年秋,当高一物理书发下来后,对照大纲的要求发现重点难点基本上都放在以后高三选修本上了。为了分散难点,决定同时开设选修本中的一些内容。对象是对物理有兴趣的学有余力的同学,形式是讲座式,时间每周一课时;每次考试,对这部分内容不做必考要求,只在卷后设附加题,试卷讲评时,附加题也在讲评之列,并明确告诉学生这部分知识对将来报理工的同学应该掌握。效果是:高中前二年的时间基本上把选修本中每章的重点内容都涉及到了。同学们虽没有熟炼掌握,但基本上都了解了这些知识。到高三选修本发下来后,学习选修本的过程,实际上是个复习和加深的过程,所以没有时间紧,难度大的感觉,同学们学得也比较轻松。
由94年秋开始的第二个周期,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了选修内容的同时并行。面对高三分科的现实,学生中分流苗头日臻明显,理工科的学生想到时间已过2/3,而高中物理中的重点难点还没有涉及,要求早开选修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而文史科的学生又不愿浪费时间。教师想增加选修内容,又怕影响眼前的会考,不增加选修内容,又耽心高三时内容多,难度大,时间少,使师生都进入了一种两难选择的境地。
二、体会
一些学校过早地进行文理分科,致使一些高中毕业生实际上不具备高中应有的文化素质。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实行“必修”“选修”制,并为此设制了毕业会考制度。旨在把高中教育从“应试教育”转变到“素质教育”上来。这对民族素质的提高无疑是必要的。
但是,对将来报考理工科的学生来说,必修课单行开设,就有其不利的一面,这是因为:必修课内容较浅,而选修课又是各章的重点难点,一则集中难点违反认识论的规律,再则势必前松后紧,使学生在面临高考前增加心理压力。
另外,对一些知识内容的编排也有些不当之处,如:必修本中讲动能而不讲动能定理,然后定性地给出了机械能守恒定律,到高三上选修本时再讲动能定理,再定量推导机械能守恒定律。这就造成了重复教学而事倍功半,如果把这部分内容全放到高一必修本中一次完成,学生们也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保证了知识系统的完整性。再如物体的受力分析是高中物理中一个关键性的知识,它贯穿高中物理的全过程,高一不讲,在以后的教学中就会感到时时掣肘,实际上,每个教师在高一都讲了物体受力分析这个知识点,只是学生必须借选修本才能阅读和加深理解,凭添一些麻烦而已。
三、建议
1.必修本开设的同时,有选择地并行开设一些选修课中的内容。
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学生对人类已形成的概念的掌握,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的,而是随着他们知识经验的丰富,思维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臻于完善的。”这就是说掌握概念需要知识经验与时间。并行开设既分散了难点,又为学习选修本的重点难点准备了知识经验,同时还为他们按照自己的经验去理解和改造新知识留出了时间。
2.考核
高一高二期间,选修本的内容可以不列在必考范围之内,以附加题出现,使有能力的学生能一展才能,也使教师对这部分内容的掌握情况有所了解,同时也不对其他学生增加负担。
3.深度的掌握
必修选修并行,并不是把必修本上完的同时,把选修本上的内容也上完,这里有个深度的掌握问题。笔者认为,对制约整个学科进度与深度的知识,如物体的受力分析就要先讲;对那些与后面知识有关联的知识,也要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渗透给学生。如高一时把竖直上抛,平抛介绍给学生,到高二时再把带电粒子在电场中的类平抛运动作为一类习题讲给学生,到高三时再细讲运动的合成与斜抛运动,这样就给了学生一个积累经验消化吸收的过程。
当然,这个深度应掌握在什么分寸合适,还需广大工作在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共同探讨。
以上是笔者个人的经历与体会,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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