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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校园安全事故论文
山东潍坊校园血案启示:防控校园恶性事件之本
重庆专业校警进驻校园,可当场击毙行凶暴徒;广州每校一警车巡逻,便衣警察加大打击力度;北京学校发“新式武器”,中小学幼儿园配发自卫喷雾剂和防割手套;昆明市认真梳理整改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逐一破解制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2010年5月4日《广州日报》)。
因为种种原因,37天内,社会上发生了5其针对学生砍杀的血案:
3月23日清晨,福建南平市男子郑民生,在南平实验小学门口杀死8名、重伤5名小学生。
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
4月28日下午15时,广东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行凶事件,一男子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
4月29日上午9时40分,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砍伤32人,包括29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官方的消息称,其中5人伤势较重,危重2人,但并无人员死亡。
4月30日7点40分,山东潍坊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
在以上5起事件中,除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血案中的行凶者是宣传部门所说的“精神病”外吗,其余4起案件中的行凶者都因工作上的问题在单位有过申诉或和信访部门打过交道。当然了根据“教授”孙东东“百分之九十九的老上访户是精神疾病患者”这一论断倒推,和对多例“上访者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新闻知识,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血案中的行凶者也有可能是个老上访者。
按照常理,上访者一般都是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弱者,有谁见过单位的一把手或实权人物上访?可是这些弱者,为什么向手无寸铁的孩子举起了屠刀?我想,鲁迅先生的《杂感》一文中的内容或许能令人释疑:先前,也曾有些愿意活在现世而不得的人们,沉默过了,呻吟过了,叹息过了,哭泣过了,哀求过了,但仍然愿意活在现世而不得,因为他们忘却了愤怒。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纵观身边的新闻实例,上访者进不到政府大院者有之,被信访工人员踢皮球到“银河系”者有之,被送精神病院者有之,被殴打者有之,被报复判刑者有之,被杀者有之……总之,上访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屡屡付出饥饿煎熬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即便如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一定能得到满意的补偿。绝望之余,他们常常得制造点‘威胁稳定的事端’,如靠砍手指,开胸验肺,爬铁塔、站楼顶,跳高桥,自焚等来吸引公众的眼球,但不如意者仍然十之八九,常有人申诉目的没达到,反而被冠以“危害社会治安”罪名予以重处!
自残尚不能解决问题,还要受到法律惩罚,上访者就有可能“破罐破摔”,反正解决不了问题,不如让问题终结!反正横竖都要受到法律惩罚,索性来一次痛快的!或许就是源于这样的逻辑,处于弱势的上访者,在更弱势的小孩面前变得无比强大,无比凶恶!
由是观之,校园血案的发生,显示信访机制造就的社会民怨已经到达非常严重的程度,如果民众没有合理的宣泄不满、解决冤屈的渠道;如果这些渠道不畅通,仅仅靠行政权力强行压制,社会治安的好转仅仅是表象,民怨长期积累,个人恐怖主义事依然会发生。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就是正视矛盾,暴露矛盾,以公平正义的渠道解决冲突矛盾。
有感校园血案
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校园血案,我只是从网上知道了这件事,却没有去看。原因有二:不想看到那血淋淋的残暴场面,也不想看到网上铺天盖地的种种评论。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总发生在孩子们身上?那些幼小的生命有什么罪?尽管他们大多数是有钱人的孩子。他们的父母有罪,应由法律来惩罚他们,不应涉及他们无辜的子女。
在生命面前,众生是平等的!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人人以金钱名利为荣耀。都想削尖脑袋挤进政府部门,或者是投机钻营,做一个富得流油的奸商,造下了种种深重业障,以至于殃及后代。
佛家是讲因果报应的,你不种福因,怎么会结善果?
当今社会不可避免有诸多不公平之事发生,如果人一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就滥杀无辜,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充满血腥!这样的社会只会倒退,不会前进!
一个社会的进步,不仅仅是靠科技来改变,还要靠人内心的爱和善来改变。
华严经说:“心如工画师,能画种种物。”就是说,我们的心像一个画师,可以画出美丽的事物,也可画成凶恶的野兽,还可以勾勒出未来的美景。
这说明人心与社会文明进步有密切关系!
话又说回到现实,也看出我们的学校和幼儿园,也存在诸多安全管理的漏洞.家长和学校也应教导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