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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前预习的四原则
课前预习的四原则冯琴
一、有法可循原则
预习的方法丰富多彩,形式也不拘一格。经过多年实践,我发现对于十岁左右的孩子来说,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在方法和形式上不妨给他们定量的指标。所以,我在开学初就根据学生的学情制定了预习“三部曲”——“读”、“写”和“疑”。
读,即朗读。我要求学生朗读课文三遍或者三遍以上,且必须大声、尽情朗读。每读一遍都要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读第一遍标出自然段,读顺、读准课文;读第二遍,划记字词、语句;读第三遍,归纳内容、段意等。
写,即要动笔。“不动笔墨不读书”,读时要划记生字、新词,查阅字典、联系上下文及相关资料,弄懂这些字词的写法和解释。写批注笔记则包括标记问题,圈画重点和精彩的词句,简要写心得体会,补充课文的背景资料。
疑,是在读的基础上,联系单元导读和课后习题进行学习,至少能概括课文主要内容,也就是课文讲了什么,并提出一个问题,自己能在文中找到答案。如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随时在书中划出或记下来。在老师进行课堂教学时,注意听讲。如还不懂,可以通过质疑来解决。
二、循序渐进原则
语文学习的一般规律是:积累、模仿和实践。语文教学的过程也是沿着这条规律来开展的,预习当然也不例外。然而,多数小学生由于不会预习,也没尝到预习的快乐,故而对预习持被动态度。我觉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普遍对预习有畏难情绪,觉得预习要求太多,害怕完成不好;或在无人监督学习的情况下,干脆应付了事。
我们可以遵循学习从易到难的规律,在低年级的预习要求中,提出只需要朗读与识字的要求。到了中年级,不仅要借助工具书查阅字词,还可以让孩子学着多问一个为什么,读后要有所思考。这样,到了高年级孩子的预习就可以有更高的要求。一旦学生在预习中自己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一定会很有成就感,对预习就能产生兴趣。
三、有的放矢原则
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都是按单元来编排课文,且每个单元有它的侧重点。在预习时,我们就应该教会学生先从整体上把握单元的训练重点,促使他们围绕单元训练重点去读书,去思考。
例如,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的第四单元是“生活的启示”。我是这样安排学生的:首先阅读单元提示,抓住两个主要问题进行预习,一是领会作者从生活中得到了哪些启示,二是抓住课文关键词句,体会这些词句的含义及表达效果;其次,让学生读读《回顾拓展四》的内容,让他们明白单元的重点以及学习的重点。在预习过程中,学生近距离和文本直接“对话”,也为学生深入理解课文做好了铺垫。
四、落到实处原则
小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较弱,自觉意识不强,所以学生的预习不是单靠老师一句话就可以自觉完成的。本学期,我采取学习小组长负责制,每天记录好组员的预习情况,在班上开展课前预习比赛。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在总结中,我们发现那些预习做得好的同学相对来说对课文内容的熟悉程度更高,学习的积极性也更强。
(作者单位: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新世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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