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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育与道德教育融合的必要性
浅谈美育与道德教育融合的必要性作者/关 晶
人们一致赞美:桂林的山神姿仙态,漓江的水如情似梦,庐山的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黄山的云虚无缥缈、浩瀚似海,……对这大自然的美,人们在感情上是容易相通的。而对于社会生活中的美的感受,人们在感情上的相通就不那么容易,甚至是不一致的。比如,有人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生哲学。有人夸耀“世路难行金作马,愁城易破酒为兵”的享乐观。有人赞美“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精神。可以看到,不同的美的感受是一定的道德观念的反映。在今天的中小学生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不尊重人,不知道礼貌与礼让,脑子里没有法律这根“弦”,不知道公共场合应遵守规则,甚至不知道冲厕等等。此时,与其模式化地灌输,不如面对现实、立足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因为美育的内容是很广泛的,从颜色、声音、形态的美感到内在的崇高的精神美;从山水花草等自然的美到社会生活内部各种典型人物的思想、信念、意志、道德行为、生活理想等的美。通过这些都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鉴赏美的能力。如诗乐等艺术美就是自然美与社会生活美的浓缩。因此,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美育也是“艺术教育”的同义语。从实施美育的手段来看,是通过自然界、社会生活和艺术来进行教育,而艺术是最重要的教育手段。其道理在于艺术不仅反映社会生活,还评价社会生活,它凭借艺术形象反映现实,并且用这些形象作用人们的情感和意识,使人们受到教育。
电视连续剧《汉武大帝》展现了汉代社会生活中一个又一个典型形象,可以说感染和熏陶了学生的感情。尤其是青年将领霍去病更为学生所喜爱,可以抓住这个契机教育学生。霍去病,为国家的生存和强盛,在戎马中度过了一生。当他击退匈奴的入侵,汉武帝想给他盖房子,酬报他的功绩时,他回答说:“匈奴未灭,何以为家?”这种公而忘私的高尚情感,感人至深,为人们千古传诵。西汉的苏武牧羊在冰天雪地的北海(现在俄罗斯的贝加尔湖)边,长达十九年,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使人感到一种崇高的民族气节和坚定的信念。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为民族的解放,为祖国的富强,为人民的幸福,无私无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总理一生艰苦朴素,平易近人,关心同志。这崇高的形象,高尚的品德,挺光华,重千古。这对人们是一种巨大的潜移默化的力量。
大量的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形象和艺术中的典型形象,使人闻之,便会留下深刻的“情绪记忆”。这“记忆”有如雨露滋润,产生久远的影响。特别是未成年人,更易于接受,因为他们总是首先从感性开始来认识一定事物的。
情动是美育的结果,动之以情是美育的出发点和根本特征。这恰恰是道德教育的关键一环。道德教育的过程是未成年人道德品质形成的过程。
因此,我们说美育在道德教育中是不可缺少的,只有美育参与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才会取得更有效的成果。
再者,在实施美育的过程中,道德观念也是一定要参与的。俄国的别林斯基曾讲过:“无论在哪种情况下,美都是从灵魂深处发出的,因为大自然景象不可能具有绝对的美,这美是隐藏在创造或者观察它们的那个人的灵魂里。”这是极有道理的,美的体验是人的主客观的统一。一个人如何理解、感受和体验美与丑、高尚与卑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水平。
苏霍姆林斯基更清楚地指出:“美育是德育的深化和丰富化。”美育的实施是离不开道德教育的,是在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的。
德育走与美育相结合的道路符合中国古典诗教和乐教的传统。孔子在《论语?雍之》里讲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就是强调外的道德律令只有内化为个体的心理欲求,才可以真正成为一个人自觉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德育的成果必须经由对强制化的克服,转化为人的情感认同之后,才会变得稳固。
如今,在人文科学日渐萎缩,“灌输式”的思想教育似乎日渐苍白无力的情况下,我们“以美导真”、“以美导善”是现实的,是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