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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政策应作调整
人大代表呼吁,农业产业化需政府政策倾斜。专家指,今后的政策支持,应由目前对企业的扶持逐步转向对农产品行业或产业的扶持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来自东北粮食主产区的许多代表都提出议案或建议,认为东北粮食主产区多年来为国家做出了较大贡献,但目前农民增收滞缓等问题十分突出,进行农业产业化又缺少资金等,希望国家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中央近两年来陆续出台了有关扶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的政策措施,但有些政策的落实难度比较大,目前的关键是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工作,今后的政策支持也应该作出较大的调整。
地方政府:需要政策倾斜
“粮食主产区过去贡献大,但现在问题大,调整慢,因为它的包袱重:农民的包袱重,粮食加工企业的包袱重,政府的包袱也重。”吉林市市长刚占标代表这样描述。
长春市市长祝业精代表表示,粮食主产区要摆脱所面临的困境,除自身努力调整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外,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家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国家应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建立农产品加工业体系,如帮助解决龙头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力度等。
“龙头企业的第一问题是资金问题”,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主任王守臣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妨采取“国债投资”的方式来扶持龙头企业。对于刚办起来的龙头企业,不妨在前三年采取低税政策,先扶持起来再收税,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四平市市长栗振国代表也呼吁:对财政比较困难的粮食主产区,国家能否在今后的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比例上再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力度。谈到后者,栗振国认为,“粮食主产区农民负担减负幅度应与非粮主产区农民负担平均减负幅度持平”。
龙头企业:急需财政、税收、信贷支持
和地方政府官员一样,许多来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人大代表也希望国家能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如全国人大代表、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丛连彪就建议,要对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实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高退税比例,加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开发有偿资金的投入,减免或缓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各项管理费等。
“龙头企业能消耗粮食,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还能就地转化劳动力,并出口创汇。”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德大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秀林表示,国家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在粮食主产区搞粮食加工。同时,由于目前粮食主产区出现了阶段性过剩问题,不妨考虑对粮食主产区的主要农作物(玉米、大豆等)长期进行补贴,并支持加工企业搞粮食转化,把补贴后的粮食用于当地的加工企业。
吉林粮食集团董事长刘宪鲁代表在谈到企业发展问题时,除希望得到财政、金融等支持外,还希望金融管理能与贸易管理同步。同时刘宪鲁表示,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问题还是体制问题。
专家:政策落实是关键
“政策是有的,但需进一步抓好落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2000年农业部、国家计委等八部委出台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政策以来,中央于2002年又陆续出台了有关扶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的政策措施,在税收优惠、财政扶持、金融信贷服务、技改贴息等方面,中央都有明确的政策。
应该说,近两年来,出口退税、信贷服务和技改贴息等政策措施对龙头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政策的执行和操作情况看,有些政策的落实难度比较大。如减免龙头企业所得税,由于涉及地方税收问题,所以实际执行起来可能比较困难。中央要求地方财政给予扶持,也可能因为各地财力不同而落实效果差别较大。这样,使企业难以感觉到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支持政策的实际好处。
程国强指出,龙头企业希望得到的支持政策,无非是税收、财政、信贷等方面的扶持。
目前的关键是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工作。今后还应对龙头企业的研发、科技创新以及出口基地等给予支持。他同时也表示,如果企业想得到特别大的区别待遇,从国际规则上讲会遇到限制,如WTO不允许给企业提供直接的出口补贴等。因此,今后的政策支持,应该作出较大的调整,应由目前对企业的扶持,在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基础上,逐步转向对农产品行业或产业的扶持,着力提高我国整个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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