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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献分类思想研究
我国当代的图书馆地方文献事业,起自本世纪40年代以杜定友先生为代表人物的广东地方文献工作。至60年代后期,杜定友先生在南京会议上宣讲《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与使用》一文以后,各地的地方文献工作出现了第一次较大的发展。1982年12月,在文化部颁发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中,省市级公共图书馆的主要任务已经包括了“搜集、整理和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一条:关于藏书建设部分,也有“本省(自治区、市)的正式出版物和有关本地区的地方文献资料应尽全收集”的规定。此后,各地的地方文献工作出现了第二次较大的发展。除60年代以前就己起步的一些老资格的省市级地方文献机构以外,又涌现出一大批进展明显的省级和地、县级的地方文献机构,并且各自作出了相应的成绩。
然而,由于图书馆地方文献事业起步时间不长,与其相关的基本理论尚未完全成熟,因而各地对于地方文献的认识和处理方法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别,有些甚至大相径庭。这种现象在地方文献分类工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这对于地方文献事业的宏观管理、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必将造成极大的障碍。本文拟就地方文献的分类思想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术界的关注,最终能够导致理论方面的突破,以及实际工作中的逐步规范化。
一、现行地方文献分类实况简析
地方文献分类工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各馆基于不同的思想选用了不同的分类表。目前,国内各家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部门对于分类表的选择,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基本采用现行的某种分类表,分编时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一些局部的调整。
例如开封市图书馆编制的《馆藏地方文献资料目录》,“以图书、期刊、报纸序列,每部分中的各类地方文献资料再以其属类(采用《开封市图书馆地方文献分类法》)的先后次序排列。”而《开封市图书馆地方文献分类法》是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小型图书馆分类法》的基础上稍作修订而成的。在《中图法》的类目不足以反映文献的现实面貌时,适当地增添了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类目名称。如改K3亚洲史、 K90地理学、K91世界地理为K3专志、部门志、 K90开封地理、 K91开封市地理。
2.对现有的某种分类表进行较大的修改,以适应地方文献分编工作的特殊要求。
如杜定友先生提出,“地方文献应有特殊的分类法”[1],他采用《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表(草案)初稿》(1956年版)为基础,根据广东的特点加以变通,编制了一个广东地方文献分类表。全表分为史料、人物、出版物三个部分,然后再以冠号加以区分。0为广东省史料,1-7为各县市史料,8为人物,9为出版等,人物部分还用A~Z代表年代。如:
1 广州 4 南区 7邻区
2 中区 5 西区
3 东区 6 北区
区内再以县市分,如:
2 中区
2 1 南海县
2 2 番禺县
2 3 顺德县
具体使用如:
原表: 加冠号后:
H 文化教育 1 H 广州市文化教育
H 6 中等教育 1 H 6 广州市中等教育
: 2 1 H 南海县文化教育
9.
J 语言 2 3 J 顺德话
T 农业 2 2 T 番禺农业
其次,是增加细分类目,在原表类目下加上需要详细反映本地区特点或事件的类目。如:
D 3 近代史
D 3 5 国共合作时期
D 3 5 2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代会1924.1.20
·1 黄埔军校成立 1924.1.27
·2 商团事变 1924.10.10
·3 中山北上1924.11.4
·4 第一次东征1925.2.1
其中四级以下的类目就是新增类目.
杜定友先生把统一的分类表与具体情况相结合,灵活变通,运用数字作冠号解决地区的划分,并得到组配的效果。试图在保证分类体系一致的前提下,反映各地方的特点。然而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由于采用了数字冠号,在图书排架和目录组织上便只能先按地区排列,各门学科统于地区之下,实际上把同一学科门类的文献全部分散了。读者只能考虑从地域角度去检索,原分类表的按学科体系排列,就没有多大意义了[2]。
实际上,运用冠号解决地域划分的问题,应该看作是在计算机尚未出现的时代,某些图书馆学家对文献信息进行多途径深入标引的一种尝试。在图书馆广泛引进计算机技术的今天,这些问题通过设置地域主题词等方法,已迎刃而解。
3.编制地方文献专用的分类表。
方国瑜先生的《云南史料目录概说》(中华书局1984 ),“按其形式分作文献资料与文物资料两部分。各时期之撰述为文献资料,各时期之实体及原件为文物资料。各卷中以内容分类,又以时序著录名目”。事实上,各卷中的细目并非以内容分类,而是以外部特征作为分类标准,目录中的“文物”,是按载体类型排列的,大抵包含了碑记、刻石、印谱、舆图、档案、图画之属,属于当代图书馆藏品中的特种文献。在“文献”部分中,时序以下以文献体裁或文献形式分类,如纪传之属、地理志之属、编年史之属、案牍辞章之属、地方风土志之属、旅程记之属、诗文集之属、杂纂杂录之属等等。
与之相类似的还有刘纬毅先生的《山西文献书目》(1982年4月)。本书分为上、下编。上编为地方史志,下编为晋人著述。下编根据传统的四库分类法编制。而上编的分类则根据收书情况,由编者自定。除按地域划分的地方志和专志以外,地方史部分分为传记、地理和政书、金石四类,前看的分类依据是内容特征,后者的分类依据也是文献的体裁形式等外部特征。
1980年12月,由天津图书馆等10单位联合编制的《天津地方史资料联合目录》分为历史、地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教育、文学艺术、总记、其他等9大类。“前八大类按主题分类,凡不涉及天津地方内容而系有一定影响的津人著述,以及反映天津雕版技术水平的天津出版物列入第九‘其他’类”。
1977年冬,甘肃省图书馆辑成西北诸省地方文献书目若干种,如《西北地方文献书目》、《甘肃地方文献书目》、《陕西地方文献书目》、《宁夏地方文献书目》、《青海地方文献书目》、《新疆地方文献书目》等。分类原则大同小异,试举《甘肃地方文献书目》为例:
综合 水利工程 政治
自然科学 灌溉工程、水土保持 地方制度
气象 市政、机械、化工 法规、司法
地质矿产 采矿、冶炼 地方军事
动植物 制造工艺 历史、地理
应用科学 商业 地方史
卫生医药 社会科学 民族史
农业 教育 史料
土壤水利 民族志 书志
农业植物保护防治 歌谣、传说 类志
农作物 社会 名胜古迹
园艺 社会救济 文物考古
森林治沙 经济 古物志
畜牧、水产、蜂蚕 农业经济 传记
工程建设 工业经济 文学艺术
道路、铁路 财政 图录
六十年代初,首都图书馆由冯秉文先生执笔,编制出《北京地方文献分类表》,该分类表的号码配置,以字母和数字共同组成混合号码,采用了一类一码的等级层累制,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分明。表后附有综合复分表和北京区县复分表。全表共分为十六大类,除方志以外,分为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四大部类。具体次序如下:
A 方志 L 市政建设、交通及公用事业
B 历史 M 政治
C 传记 N 社会生活
D 地理、名胜古迹 P. Q 文化体育
E 地质地理 自然资源 R. S 体育 医药卫生
F 经济 T 文学
G 农业 X 艺术
H. K 工业 Y 工艺美术
试对以上三种分类方式进行分析。
前两种方法的基本分类思想,来源于《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采用这种方式,不必重新编制专用的地方文献分类表,也不必对分类标引人员重新培训。在事业建设初期,可以利用原有的技术人员和数据生产模武,迅速地展开工作。由于与母馆文献资源的分类标准相对统一,也有利于在本馆内集中检索和实现资源共享。其缺点在于不适应地方文献的性质和特征,不利于充分揭示和报导地方文献,不符合地方文献用户的使用习惯,因而在某种程度上造成读者使用的不便。
第三种方法所举出的几个例子,尽管都是根据地方文献的实际情况重新作出设计,但前面两个例子的分类依据主要是文献的外部特征,因而不利于针对文献内容的分编与检索,后面三个例子在具体内容上虽然互有出入,但基本上是以地方文献的内部特征,亦即地方文献所函盖的地方事物作为分类标准,客观上适应了地方文献的性质和特征,符合地方文献用户的使用习惯。
然而,什么是地方文献的性质和特征?地方文献用户的使用习惯又是怎样的?考虑到地方文献工作的规范化操作和资源共享的因素,我们还必须搞清,不同地域的地方事物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共同的规律?
二、从地方文献的概念、内容和性质看地方文献分类思想
在文献信息科学的发展过程中产生出的各种不同的分类法,大致类型有二。其一,是分类者基于近似的认识基础,为了相近似的目标,处理近似的对象,由于存在认识方面的某些非本质歧见,因而产生了分类实践中技术手法方面的差异,如《杜威法》、《中图法》、《科图法》、《人大法》之间的差别;其二,在于处理对象不同,行为目标有异,分类者的认识也就产生了本质的差别,如《四部分类法》和《中图法》的差别,档案、专利与图书分类法之间的差别,针对不同使用目的的各专科分类法之间的差别是。
《中图法》的分类思想基于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主观认识,实际上,大多数公共图书馆采用《中图法》乃是出于一种从权的考虑:对于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及其读者的使用目的而言,选用《中图法》的总体效果显然是利大于弊。然而《中图法》也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因而公共图书馆也同时采用了《四部分类法》,有些图书馆还采用了专利法、档案法以及其他一些具有明显针对性的非主流分类方式。
我们探讨地方文献的分类思想,首先应该清楚地方文献的概念、性质和使用目的。
我国的地方文献研究仍处于初始阶段,关于地方文献的概念问题众说纷纭,但在地方文献的本质上仍有共识---地方文献是指“内容上带有地方性,同时具有重复使用价值的文献”[3]
从地方文献的内容来看,它反映的是一种现象,即特定地域范围内事物的“存在”现象。这种“存在”包括过去时的,也包括现在时的。至于反映未来时事物的文献(如计划或规划),则可以视为现在时或过去时的精神产品,也是一种事物的存在现象。
就更广大的地域范围而言,地方文献反映的只是存在,而不是认识,至少不是规律性或理论化的认识。例如天文现象,地方文献反映的只是在特定地域范围内观察得到的现象,而不是天文学家就此现象而作出的研究成果和科学结论;即便报导天文学了的研究工作,也只是记录本地区在特定时期内发生的一种科研学术现象,而不是报导研究成果本身。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地方文献反映的是事物的地方特性,而不是该事物超越地域范围的共性。一旦上升为共性,也就失去了“地方性”。
因而,地方文献中不可能有哲学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因为这些内容不属于某一特定地方(现实工作中被分入这些类目的某些文献实际上反映的是地方上的学术活动或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地方文献中不可能有社会科学总论和自然科学技术总论,因为这纯粹是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宏观认识,不属于某一特定地方。地方文献中不应该包括大多数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的基本理论以及基本方法论,因为这些内容是不同地域人们的共识,并不具有任何地域特征。
地方文献中记录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各项地方事业,并不等同于天文学、气象学、地理学、地质学、水文学、动物学、植物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等等诸般学科。它所容载的内容并不是学科信息,而仅仅是地方事物的客观记录。是一种地方信息,这就是地方文献的本质。在很多场合下,过去时的地方信息被称作地方史料;而从时间的微观角度来看,也无妨把所有的地方文献都称作地方史料,因为昨天发生的事就是历史。
图书馆的读者或信息用户使用地方文献,其目的即在于得到这种反映某类事物的地方特性的信息。地方文献用户并非不去使用地方文献以外的文献资源,他尽可以在其他文献资源中获得有关事物共性的信息,而反映事物地方特性的信息却只能在地方文献中获得。因而,分编人员使用《中图法》或其他同类的方式来类分地方文献,显然会在读者与文献之间造成明显的沟通障码,因而是不合适的。反之,以客观存在的地方事物作为地方文献分类依据,应该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然而地域不同,地方事物之间也会存在千差万别。在不同的地方事物之间,是否存在着某些共性?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无论任何地域,其地方事物总是由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地方事业三个因素共同构成的,这就是它们的共性。
三、地方文献分类模式探索
1996年以来,首都图书馆地方文献部对60年代编制的《北京地方文献分类表》重新修订,将大部分一级类目分别划归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地方事业三个范畴。试分析如下:
A 方志
B 环境
B1 综述
B2 天文
B4 水文
B5 气象
B6 地质(地震等)
B7 地形、地貌
B9 自然资源
C 人文地理
C1 综述
C2 建置沿革
C3 市街、坊巷
C4 名胜古迹
C7 游记、游览招甫
C8 杂记、杂纂、杂考
C9 地图
D 历史
D1 通史
D2 古代史(上古至清未)
D3 中华民国史(1912一1949)
D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一)
D6 别史、野史、遗闻、逸事
D7 史料汇集
D8 文物、考古
E 人物
E1 总传
E2 各类人物分传
E4 图谱
E5 人名录
F 社会生活
F1 概述
F2 社会调查与社会分析
F3 社会生活与社会问题
F4 人口
F5 方言
F6 风俗
F7 民族
F8 宗教
G 政治、法律
G1 中国共产党
G2 群众团体
G3 人民代表大会
G4 政府
G5 政治协商会议
G6 民主党派
G7 人民政治生活
G8 法律
H 经济管理
H1 综述
H2 经济结构与体制
H3 经济计划与管理
H4 财政、金融
K 工业
K1 综述
K2 工业经济体制与管理
K3 矿业
K4 能源、动力
K5 冶金
K6 金属、机腻
K7 电子、仪表
K8 化学工业
K91 建筑与建材
K92 水利工程
K93 航空、航天
K94 一般工业
K95 轻工业
K96 手工业
L 农业
Ll 综述
L2 农业资源与环境
L3 农业经济结构与体制
L4 农业部门经济
L5 农业技术
L9 其他
M 城乡建设与管理
M1 勘察与设计
M2 规划与建设
M3 园林与绿化
M4 住房建设与管理
M5 公用事业
M7 交通运输
M8 邮电事业
M9 其他
N 商业、服务、旅游业
N1 综述
N2 商业政策与经济体制
N3 商业计划与管理
N5 服务业
N6 旅游业
N7 商业文化
P 文化
P1 综述
P2 新闻、出版
P3 图书馆
P4 博物馆、纪念馆
P5 档案馆
P6 展览馆
P7 其他文化设施
P8 群众文化活动
P9 科学研究事业
Q 教育
Q1 综述
Q2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Q3 初等教育
Q4 中等教育
Q5 高等教育
Q6 师范教育
Q7 其他各类教育
Q8 古代教育
R 体育
R1 事业综述
R2 竞技体育
R3 群众体育
R4 体育设施
R9 其他
S 医药卫生
S1 事业综述
S2 卫生保健
S3 计划生育
S4 医疗卫生机构与制度
S9 地方医药
T 文学
T1 文学事业
T2 文学评论和研究
T3 作品集(全集、选集、文集)
T4 诗歌、韵文(词赋、楹联)
T5 剧本
T6 小说
T7 报告文学
T8 散文、杂著
T9 民间文学
X 艺术
X1 综述
X2 绘画、书法、篆刻、雕塑
X3 摄影
X4 工艺美术
X5 建筑艺术
X6 音乐、舞蹈
X7 戏剧艺术
X8 电影、电视艺术
Z 北京地方文献专用工具书
附录:
一、时代复分表
二、地区复分表
自然环境以后,从人文地理到政治法律等一级类目属于人文环境,而经济管理到艺术类属于地方事业。
类表的一级类目中,只有“地方志”和“综合参考”两类是以文献体裁作为分类依据的。
方志本是一种文献形式,一般分类表中把它列在史地类下,但在地方文献范畴内,方志反映了一个地区在特定时期内自然和社会的全貌,是地方文献中最全面的综合性资料,所以把它单独提出列为一类,冠于分类表之首。
按照方志学的理论,方志的种类除有以地区划分的总志、通志、府道州县志、乡镇志、边关志、土司志等等,还有以内容划分的专志,可细分为城垣宫殿、坛庙寺观,祠堂陵墓、山水园林、风土物产、人物艺文等子目,以及金融志、体育志、林业志、公路志、气象志、植物志、动物志等近现代新兴的专业志。为提高族性检索的效率,这些专业志可以分入到以下有关各类中去,方志类中只放按地区划分的综合性方志和志料。除新旧方志外,那些不太成熟的综述型志料以及概论地方上各方面情况的文献,也可以分入这一类中。
“综合参考”类用以容纳本地地方文献专用的参考工具书,如北京地方文献中的《北京百科全书》、《北京百科辞典》、《北京风物书录》、《北京传统文化便览》、《北京古今名人辞典》、《北京统计年鉴》等等。设置这一类目,除因某些文献中的综合性内容不便于类分以外,主要是考虑到读者和研究人员检索使用上的方便。
对于各省,以及与北京近似的大型城市而言,其地方事物与这个分类表中所列出的类目并无本质不同。因而这一分类表,包括它的大部分下级类目,基本上是适用的。而地、县一级的地方事物亦与此大同小异,类似于省市级地方志的篇目表和地县级地方志篇目表之间的区别[4]。
地方志号称“地方百科全书”,是一种经过选择、整理和再编辑的地方史料汇集,而地方文献则是它所采用的基本素材,清代学者章学诚曾极力主张各州县设立“志科”,在两次方志纂修之间收集和保管地方文献,以便“异日开局纂修”[5] 。“志科”的作用,类似于今日的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地方志的篇目与地方文献的类目之间,确实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在修订地方文献分类表的时候,编修同一级别的地方志所采用的基本篇目可供参考。
地方文献分类确实有其独特的规律性存在。尽管每个省份和县份都会有某一些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现象超然特立于世,但就地方事物的整体而言应该是大致相同的。各地尽可以在大体相同的分类思想基础上,针对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有关的下级类目进行调整和修订。我们可以设想,在今后的实践和探讨中会逐步形成一套通用型的地方文献分类表,资源共享问题也会得到合理的解决。
参考文献:
1 图书复员问题/建国日报,—1949.10.10
2 杜定友先生对地方文献的研究与实践/刘毅//广东图书馆学刊·—1986·3 29页
3 我国地方文献领域研究综述/王锡贵,张春红//山西图书馆学报,—1994·4
4 《新编省、市志基本篇目》/国家地方志指导委员会(见《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附录》/韩朴·—北京:文津出版社, 1992.10 )
5 《文史通义·州县请立志科议》/章学诚
〔出处〕 地方文献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论文(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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