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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思考
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思考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加快培育壮大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不仅能有效解决我县农牧村剩余劳动力、农牧业规模粗放化,实现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牧户脱贫致富,而且还加快推进了我县现代农牧业发展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但如何进一步培育壮大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当前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我县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依托发展现代农牧业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大力发展规模效益农牧业,把培育壮大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高农牧业整体效益的重要措施来抓,经过多年扶持与培育,我县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数量明显增加,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化经营覆盖面不断扩大,对农牧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的总体带动能力得到了明显加强和提升。通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的带动,加快了畜牧、等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进程,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二、我县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加快了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全县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提升了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但是,在培育壮大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组织化程度不高。受现有土地经营机制的束缚,支撑现代农牧业经济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竞争主体建设明显滞后,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优势特色产业尚未形成。现代农牧业产业化集群尚未形成,发展不快,亮点不多,规模不大,品位不高,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层次低,产业链短,农村经济发展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2、管理不够完善。虽然经营主体数量不少,但由于经营规模小,往往重盈利轻服务,重技术轻市场,重产品直销轻农产品深加工。只关注自我发展,与农牧户联结不紧密,产销衔接跟不上。大多数合作社虽然建有合作章程,建立联合会等组织机构,但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仍缺少健全的财务管理、内部监督、收益分配等制度,活动比较松散。
3、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健全的市场信息网络尚未形成,大多数经营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与普通农户的联结不紧密。同时,因农户自身法制意识淡薄而毁约情况时有发生,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总体上处于松散状态,大多停留在买卖关系上,真正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不多。
三、对策建议
1、努力营造培育壮大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加快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奠定扎实的基础。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合理、有序流转,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奠定了基础。结合特色优势农牧业产业基地建设、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土地整理、农牧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集中,提高产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二是要高度重视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创造广阔的空间。高度重视规划成果的应用,严格根据规划要求来确定全县的特色主导产业,不断拓展农牧业新的发展领域,促进现代农牧业向绿色、优质、高效方向发展。三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制定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力尽所能为发展壮大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服务。建立健全长效的服务机制,为经营主体创造宽松的创业条件。
2、不断提高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自主创业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转变经营主体之间竞争状况。通过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推介经营主体创业典型,进一步提高各类经营主体创强争优意识,使得他们自身能够充分认识到规范内部管理、整合做大实体的重要性。二是要强化整合提升,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对现有的资本、人才、技术、品牌等要素进行有效整合,组建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现代企业发展形式的经营实体。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对产品进行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三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提升经营主体的自身发展水平。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生产为主体,以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既重视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发展,更重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四要规范生产经营。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农资采购供应、施肥配药和病虫防治,统一信息服务,统一产品质量检测监督等制度,确保资源共享、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的占有率。
3、继续完善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工作机制。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全县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为经营主体组织运输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在符合我县实际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农产品临时性收购等用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二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培育壮大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对运作比较规范、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农牧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和奖励,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大农牧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企业、各类经营能手成为产业发展的经营主体。积极推行股份合作机制,吸引当地工商企业、民间资本创办联办经营实体,不断扩大现代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覆盖面,推进全县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