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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保护研究
摘要:农村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对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在时代的飞速发展以及农村经济不断进步的今天,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与城市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已经成为政府与学术界所研究的热点。
关键词:环境法治;农村;环境保护;实施体制;执法者素质;健全立法
1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体制
首先,相关政府要合理地将强制实施和行政指导结合起来,在促进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工作水平提高的进程中,相关政府部门针对一些违法法律要求的行为就要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从而使得环保工作真正地落到实处,但与此同时,在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政府可以针对一些具体的环保工作给予行政性指导,在强制实施与行政指导的基础上为农村环保法治建设提供应有的帮助;其次,在治理环境的科学理念下,农村环境法治需要农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才能达到理想的目标,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要通过进村宣传、开展以环保为主题的文化活动等多种多样的方式,使得农民群众对环保法治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他们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关注与重视;另外一方面要注重吸引更多的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环保法治的进程中来,以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者精神鼓励的手段,通过成立农民群众环保委员会等形式,在更大的程度上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主动积极性,为多元化的农村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体制的构建提供活力,也拉近了与农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便于今后其他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2注重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执法者的综合素质
(1)要定期对执法者开展一些教育与培训活动,通过农村环境保护的专题会议、主题性的拓展训练活动、推荐优秀执法者外出深造、邀请外界专家对他们进行专业指导等途径,全方位地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得他们能够更加从容、自如地应对执法工作中的新挑战与新任务;
(2)为了进一步让执法者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要注重加强对执法者的考核,考核的内容要涵盖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执法手段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等因素,并将考核的结果与他们所获得的薪酬、福利待遇相挂钩,从而在更大的程度上提高他们对农村环保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不断地加强执法水平;
(3)要注重增强执法者的心理素质,因为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面对当事人的谩骂、责难、围攻等行为,若是执法者的心理素质不大,就很容易出现一些执法不力或者不文明执法等现象。
3提高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
(1)要尝试发展生态型农业,要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发展生态有机农业、高效农业,实行有效的生态防治技术以及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并征收面源污染税,在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促进环境法治工作的进步;
(2)要注重加强乡镇企业的污染治理,政府与相关部门要综合治理、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加快乡镇企业的改造升级,促进乡镇企业的集约化与规模化,对威胁城乡水源地的企业,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其关、转、停、并等,根据乡镇企业的区域布局以及产业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做好县级和乡镇级的环境保护工作;
(3)促使环境防治工作和扶贫工作的完美结合,有些地区的环境之所以恶化,是由于当地农民群众为了生存而对环境资源进行过度开发和利用所造成的,这就要求相关政府部门要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变防护性、单向性的污染防治为开发性的环境保护,变救济性的扶贫为开发性的扶贫,比如可以考虑在农村发展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等,从而逐步实现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双赢。
4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并且形成以宪法为主要依据的《环境保护法》,并且在法律规范的引导下,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获得了不少卓越的成就,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与完善,尤其是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方面。因此,相关政府部门要针对现实发展情况,对立法思想进行适当的调整,要贯彻绿色农业的生产理念,在科学发展观的影响与指导下,响应国家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对立法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地调整,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环境、农村生活环境以及自然资源有机协调起来,真正获得环境立法工作的实效性;还有,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实现农村环境法治的相关要求,对现有的《环境保护法》进行必要的补充与完善,比如,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环境保护中主要的权利义务主体,尤其是对农村居民的环境权进行落实,要明确相关行政部门在执法工作中的主要行政责任,从而使得立法执法工作能够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再者,要对外来的污染转嫁行为加大惩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以便有效地防止一些城市污染流入农村而造成的不必要的环境污染,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
5结语
农村环境的日益恶化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可持续进步等都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必须注重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深化农村环境法治改革与完善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和借鉴精华,探索更多的有利于促进环境法治获得实效性的良好途径与方式,努力实现农村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孙佑海.运用环境法治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环境保护,2008(08).
[2]蔡守秋,吴贤静.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成就、问题和改进.当代法学,2009(01)
作者:师露文 单位: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