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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审计执法之我见
新形势下审计执法之我见汤新铭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5日至16在北京召开,朱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审计工作如何为改革和经济发展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稽查和审计监督,杜绝劣质工程和挪用项目资金”;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审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治税,严禁越权免税收行为,依法清理和收缴欠税,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各种财政性资金的'收支两条线' 管理和监督检查,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对金融机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重要业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要“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监查和审计部门的作用”;在谈到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时强调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各级政府机关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和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推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制度,朱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为我们今后的审计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如何才能不辜负党和政府的期望,担负起历史赋予审计干部的重任,下面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对审计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审计执法重要性的认识,是做好审计执法工作的基础。 《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加强审计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全社会对审计执法重要性的认识,做到知法懂法、自觉接受审计势在必行是完全必要的,审计执法工作有其特有的属性:一是依法性。《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力,是宪法赋予的权力。这表明审计监督实施的依法性和审计执法程序的严肃性。二是独立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法》这一规定是根据当前我国的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所担负的职责而确定的。审计机关如果不能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的权力,将无法完成《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因此,审计机关依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证。三是强制性。《审计法》还远规定:“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可见,审计监督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那种把审计执法当成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甚至认为是“挑刺”、“找岔子”等,实际上就是一种无视法律的行为。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敬业精神,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证 根据我县审计队伍的现状,我们确立的基本思路是:“依法立局,以诚敬业,从我做起,上好台阶。”为了实施好这一基本思路,在全县审计队伍中要大力开展“四讲四要”活动。一是讲学习,功底要真。朱总理指出:“审计工作很重要,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非常必要的,因而审计机关肩负的任务也是十分光荣的。”审计人员要担负起如此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要坚决克服那种自卑心理,树立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和自信心。二是讲政治,头脑要清。朱总理指出:“你干你的,谁也不要怕,审计部门要丫在国家的立场上,如实对外公布和报告,谁干扰就处理谁,就得下台。”作为法定的、专门的经济综合监督部门的审计机关的工作,实际上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因此,讲政治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尢为重要。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否得到顺利贯彻执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审计机关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因此,审计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三是讲正气,腰板要硬。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如果偏离了“正规”,就会走向邪恶。因此,讲正气是审计干部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伤口执法,刚正不阿,嫉贪如仇,要耐得信清贫,耐得住艰苦,耐得住冷眼。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做到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口,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四是讲责任,奖罚分明。审计监督既然是很高法,就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把审计当成一种走过场,有问题查不出来,漏洞堵不住,这边审计高唱赞歌,那边爆出经济犯罪,这是对审计的最大嘲弄,也是审计人员的失职。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审计错案追究责任制》和《审计错案赔偿制度》,与此同时,对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依法审计,公正不阿,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重奖。 三、围绕中心抓住热点,依法审计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关键 朱总理指出: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国有资产的各个领域,国务院各部门都要在审计的视野之内,不能有盲区。重点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要握紧拳头,一拳头打进去就是一个洞。依据这个指导思想,当前要抓好的重点是: 1、加强财政审计,确保县乡两级财政资金严格按县委、县政府规定使用。主要是审查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特别是通过对税收征管部门的审计,纠正征管部门有税不征、征缴不力和琥权减免以及税源管理薄弱造成税款流失等问题。对有关部门特别是一些执法单位的审计重点是审查揭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隐瞒转移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资金的问题,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或直接坐支挪用的要从严查处,同时,对农业、扶贫、水利、教育以及卫生等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各项资金使用的安全、真实、合法、有效。 2、企业效益真实性审计。以审计会计核算真实性为基础,对国有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审查资金、负债、盈亏不实,侵犯所有者权益、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盲目投资 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对粮食企业政策性消化挂帐仍需要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政策性财务挂帐消化是否真实,上级拨付和自筹资金上否到位,挂帐停息补贴和政府补贴款拨付使用情况等。 3、切实搞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实际上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工作政绩的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通过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使离任者走得清白,上任者接得明白,克服过去交接双方各执一词,互不服气,甚至处于相互争执和难堪的境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随即出台了《固始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固始县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并付诸实施。离任审计作为一种制度实行,可促使和制约一些领导干部克服在任期部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短期行为。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党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离任后组织人事虽未安排离任审计,但他们绝大部分都以委托的形式要求让审计机关给予作出审计评价。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是一项较复杂的工作,但实践证明,实行这种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新形势下审计执法之我见】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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