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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道德化建设 努力建设道德政府
和谐社会是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一个和谐的社会,不仅是各项法律都得到人们普遍遵守的社会,而且必定是一个具有良好社会道德风气的社会。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也是社会道德建设的主体和保障。政府能否在道德上作出表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政府要在道德上作出表率,就需要加强自身的道德化建设,把道德化政府作为行政改革和行政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设道德政府是以德治国的需要,以德治国是我国的基本社会治理方式,以德治国需要公共管理道德化,公共管理道德化需要政府的道德化;建设道德政府是以法治国的需要,因为法律的基本立足点是道德,法律的正确执行离不开道德;建设道德政府更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因为道德是服务精神和服务行为的基础。没有道德作基础,政府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共服务精神和行为。政府道德化的内容 政府的道德化包括:制度的道德化、道德的制度化和公务员的道德化。 1.制度的道德化 制度的道德化是指公共管理的制度、体制和组织的道德化,即要求在制度、体制和组织结构、运转机制的安排中有着道德化的合理规范,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同时,已经确立的制度又是有利于道德因素的生成和成长的,能够对公务员的道德修养的提高有着鼓励作用。 2.道德的制度化 道德的制度化是指将对公务员的道德要求,以规章、制度或组织要求的形式来体现。多年来,我们在道德的制度化上下了不少功夫,出台了众多的文件和要求,但实际效果却难以尽如人意。这与我们的道德制度没能根据时代特点进行相应的改进有很大关系。适应时代的要求,政府的公共行政伦理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也应该从过去的政治伦理向管理伦理、从境界伦理向行为伦理、从行为伦理向制度伦理转变。只有遵照这种指导思想进行伦理道德的制度化建设,才有现实意义。 3.公务员的道德化 公务员的道德化是要求公务员以道德主体的面目出现,其行政行为从道德的原则出发,贯穿着道德精神,时时处处坚持道德的价值取向,公正地处理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与同事的关系和与公众的关系。没有制度的道德化,公务员个体的道德是不稳定的;但是,如果没有公务员的道德化,那么,制度的道德化就会成为空洞的说教。 没有道德责任感的人没有资格当教师和政府官员。这是社会公认的对这两种职业从业人员标准的道德要求。但是,道德责任感缺乏却是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几乎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去年全国开展的清查干部文凭活动表明,假文凭比例惊人,在所查的67万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每40人就至少有一人的文凭有问题。文凭腐败凸显出公务员道德的缺失,对这一点,人们认识清醒,多有共识。公务员的道德化是当前政府道德建设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政府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措施 把道德政府作为行政改革和行政发展的基本目标,在政府的各项工作中引入道德价值评价,积极加强政府的公共管理伦理道德建设,是建设道德政府的基本途径。 行政管理是一个决策和执行的“科学——事实领域”,公共管理伦理是“道德——价值领域”。现在的行政改革都是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取向的。这使我们关注更多的是政府的具体制度结构的科学化、工作方式和程序的合理化、各种工作的标准化、权责分明、讲求效率和组织分工基础上的协调等等“可行性”问题,而对以人为本、政府的服务性应该怎样等等这类涉及价值判断的“可欲性”问题,则重视不够。实践表明,这种两个领域分离的状况,不仅使行政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而且削弱了政府的道德建设。要加强政府的道德建设,就要改变两个领域分离的状况,在行政改革中注重管理与伦理、事实与价值的结合,使政府道德化成为行政发展的基本取向。 政府的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工作。 1.强化行政发展和政府工作的伦理视觉 政府要享有老百姓的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爱戴,仅做到微笑服务是不够的,必须在道德上做出表率才行。而要在道德上做出表率,就需要政府在各方面都表现出道德性,不仅要讲求目的的道德性,还要讲求实现方法的道德性。不仅要讲求制度、政策的道德性,还要讲求实施程序、具体执行的道德性。换言之,我们政府的工作仅讲求科学性是不够的,还要讲求道德价值性才行。所以,我们应重视和加强工作的伦理视觉,从公共服务伦理的角度审视我们的组织、制度、政策、决策和行政行为的道德性。而且,这也是建设道德政府、诚信政府、正义政府的必然选择。 2.强化干部考核的伦理角度 现在的干部考核,只关心“他有能力吗?”而很少关心“他是有道德的吗?”结果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常常是只问业绩,很少问做事的动机是什么?业绩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取得的?这种考核方法,对于干部的评价是不全面的,是难以考核出干部的德行的。我们这些年在干部的任用上,有些干部之所以能被带病提拔,与这种考核方式不无关系。评价事,可以不问动机,只看结果;而评价人,就不能只看结果,不问动机;也不能只问结果的道德性,而不问过程的道德性。目的的道德性必须与方法的道德性相统一,才能构成完整的道德性,我们才可以评价说,它是道德的。 3.加强公务员的公共伦理培训,提高公务员的道德素质 目前,中国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价值观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和政府的伦理道德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与政府的职能转变和行政行为方式的转变相叠加,对政府和公务员原有的管理伦理关系与道德观念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在新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没有有效建立之前,在政府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中,就普遍出现了伦理关系错位、道德观念迷失的状况。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违法行政、衙门作风以及决策失误、执行不力,部门利益法制化等现象的出现,就与政府和公务员的伦理意识缺位、伦理观念淡漠、伦理知识缺乏、伦理决策能力低下有着紧密的联系。现在有很多公务员没进行过系统的伦理知识学习,不熟悉伦理思考方法,对为适应新形势新时代需要而产生公共管理伦理这门新的伦理学科,缺乏必要的了解,更遑论熟悉和运用了。这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道德政府、诚信政府、正义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形成了极大的障碍。 公务员的道德素质是一个以伦理观念、知识为基础的极其复杂的能力结构,包括道德认知能力、行为选择能力、道德调控能力、价值评价能力等。有效的公共伦理培训,可以帮助公务员了解掌握公共伦理的理论知识,促进公务员伦理道德观念的更新,确立符合服务型政府所需的行为价值观,提高他们的伦理决策和道德实践能力。 4.开展公共管理伦理研究 公共管理伦理是在公共行政伦理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一门新的职业伦理学,也是一门关于公共管理体系伦理化的学问。它所关注的是公共管理制度如何建立在伦理关系的基础上,公共管理主体如何实现道德规范,公共管理过程中为什么需要道德规范?公共管理主体的管理行为应当合乎什么样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是怎样生成和怎样发挥作用的?公共管理主体怎样才能把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内在的力量?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过程中要有效加以解决的问题,也是当前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所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所以,应重视和加强公共管理伦理方面理论和实际研究工作。当前,可针对我省行政发展、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如道德制度的设计、行政行为的道德化、推进政府伦理建设的方法途径等问题,开展研究。 庞庆海/文 据《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