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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就是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把人放在社会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把发展仅仅理解为经济增长,并把国内生产总值看成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的惟一指标。事实证明,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解决经济社会的许多严重问题。经济发展必须与社会进步相协调,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为了人,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发展观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即从增长理论到发展理论再到后来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可持续发展战略注入了新的内容,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体现了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
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方面都蕴含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关系的总概括,既涉及生产力的发展,也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内部矛盾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各种经济利益矛盾也凸显出来。如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的关系,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从尊重、理解、爱护和关心人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才能摸清人民内部矛盾的症结,找到化解的办法。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人是生产力在社会当中最活跃的力量。人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主体,又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最终受益者。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就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过来,人越是得到全面发展,就越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就越能促进社会和谐。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追求作为发展的立足点与出发点,让各阶层的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形成全国各族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