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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媒体道德的微观表现
任何媒体要表达一定的道德观念,都必须通过语言作为物质材料和手段。语言是新闻作品的重要构成要素,它使新闻信息具有了可传达性。因此,从微观层次考察媒体的道德,可从媒体的语言入手。因新闻传播媒介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新闻作品的语言分为三大类:文字语言、声音语言、图像语言。这三种载体表现三种不同的道德类型。一、文字道德
文字道德主要反映在纸质媒介。
改革开放以来,出版物和传媒市场日趋扩大,传媒业包括纸质及声光电介质的传媒有了长足发展。为了充分吸引读者的阅读欲望,现代感的报纸行文抛弃了干瘪的叙述、刻板的面孔,娓娓道来,引人入胜,讲求精彩和个性成为共识。毋庸讳言,在大发展大繁荣的同时,传媒在语言上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有些传媒的语言表达流于虚浮,把活泼生动、具备感染力等同于耍贫嘴、玩文字游戏;有的记者在追求别出心裁时误入了另一个歧途,认为语言“越花哨越”,不顾所表达事件的本来面目,语言华而不实;有的报道,用过于调侃的语言哗众取宠,甚至出现不文雅的“粗口”,看似幽默,实则失态,影响了传媒的整体品位;有意无意地传播色情淫秽内容,更是近年值得关注并不断花样翻新的一个恶劣现象。声讯台的“诲淫诲盗”由来已久,有的借提供信息为名,有的以心理咨询为借口,干的却是教唆、勾引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犯罪的勾当,而不择手段,通过黄色、淫秽话题谋取利润,更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2002年7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报的主标题是“‘中国皇家卫队’壮国威”,把象征我国尊严的“国宾护卫队”冠上了“皇家卫队”的称号。中国辛亥革命后,已彻底脱离封建制度近百年,作为中国国家通讯社在这里仍然援用“皇家”这个称呼显然不当。
长期以来,我国新闻媒介的机关色彩比较浓厚,习惯于在新闻报道中作决断,如“犯罪行为”、“人为事故”、“伪劣产品”等。媒介一旦错了,就很可能被视为新闻基本内容失实,构成诽谤,打起“官司”来凶多吉少,且对公众也是一种严重的误导。
有的新闻报道中虽然反映的是正面的事实,或者是以正面的、积极的事实报道为主,但却起到了某些消极的影响。如有的案件报道,文字表述的是公安干警机智勇敢,排除各种困难破获大案、要案的内容。由于对其中警方的一些侦破过程写得很具体、很详细,等于是无意中告诉了类似的犯罪分子如何来对付警方的侦察,从而在作案中采取更狡猾、更隐蔽的手段。
二、声音道德
声音道德主要表现在广播媒介,电视与网络则具有视听兼容的优势和综合的表现力。施拉姆曾说:“无线电广播已将人类传播活动,由印刷媒介拉回到口头传播时代,它使所有人类接受新闻及娱乐之习惯发生了极显著之变化。”①一般说来,人的听觉器官是最敏感、最易被激发的感觉器官,声音相对于“观看”来说,也要亲切得多,这就比较容易造成心理上的接近。广播使用的是规范口语,加上声音的表情性,很容易使受众得到心理认同。广播用口语化的语言,直接同受众交谈,不受文化水平高低的限制,因此具有较强的渗透性。
1938年10月30日晚,是西方万圣节前夜,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播音员突然以“新闻记者”的身份,向听众“现场广播”他的“目击”情况:一批火星人正在新泽西州降落,见人就杀,美国军队根本抵挡不住火星人的攻击,纷纷溃退。最后,“现场”的播音员也被“消灭了”,火星人正在美国全面推进。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惊恐,以为世界末日到了,社会一片混乱。其实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播出的只是一部叫《星际大战》的广播剧,事先也预告过。但由于逼真的音响,煞有介事的描述,听众把它当成了新闻报道。而且不少人事前也不知道预告,刚好调到这个台时听到绘声绘色的“大战”广播,也就信以为真,结果造成了全国性的恐慌。声音在其中起了很坏的影响。
三、图像道德
我们已步入“读图时代”,图像的直观性效果,具有文字表述所不具备的优势。某些所谓“非笔墨所能形容”的事,往往一幅新闻照片、一个电视镜头就表达清楚了。特别是图像报道利用直观形象的特点,将触目惊心的事实展现出来,受众一目了然,即刻就可产生审美效应。但问题是,媒体受某些利益的驱使,利用掌握的话语权力,把世界展现为概念化的图像,受众仅仅面向图像并且将图像看作世界。半个世纪前,人类对战争的痛苦与残忍深有体会,而上个世纪90年代发生的海湾战争在媒体中表现出的轻松感,使本土的美国人民觉得他们的大兵正在那里玩烟火,一切就跟卡通读物一般充满了游戏的乐趣。人们只要稍加思考,就可知媒体出于一定目的择取了画面,策划了人们对现实的意象。曾轰动一时的台湾女艺人白冰冰的女儿白晓燕遭到绑架、最后被绑匪杀害一案,台湾一些媒体刊登了白晓燕双手被绑、全身赤露、面目全非的尸体的大幅照片,被害人亲属对此表示出强烈的抗议,不少受众也纷纷指责。2002年大连“5·7”空难发生后,由于事发海域情况复杂,打捞人员历尽艰辛才于5月14日找到第一黑匣子(语音记录器)。5月15日,一幅表现黑匣子被打捞出水的照片发表在全国各大小报刊上:“打捞员抱着黑匣子站在照片中央,满脸高兴:站在他身后的一群人无不面带笑容,有的鼓掌,有的还激动地把双手举过头顶。”这幅新闻照片在报上一露脸,立刻引来一片愤怒声、声讨声和质疑声。5月17日《中国青年报》的青年话题版刊登一篇读者对媒体的批评文章《媒体的成就感与人性的光芒》,文中写道:“的确,作为读者,我们想知道事件的详情和后续进展,这就需要媒体进行及时和详尽的报道,但这必须是在一定的原则之下——爱心、悲天悯人、尊重人、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讲求科学精神等。我可以理解打捞员胜利完成工作后的喜悦心情,但是将这一刹那定格后进行传播,我认为是记者感情麻木的表现。这张引起质疑的照片,虽然有较高的新闻价值,但人们毕竟还沉浸在这场灾难事故的巨大悲痛中,媒体未考虑照片中蕴藏的人性因素,将如此欢天喜地的?与灾难相?关的照片见诸报端,广为传播,这无疑使媒体有“漠视生命,漠视情感”之嫌,从而引起广大读者的愤怒。
传媒工作者,肩负着引导舆论、塑造灵魂的重任,其产品具有移易人心之功用。无论是文字、声音,还是图像,媒体工作者在传播时,都应慎之又慎,不可小视。
注释:
①郑贞铭:《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台湾三民书局,1984年版,第380页。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博士研究生 邮编:410081)
【责任编辑:姜依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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