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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附国”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公元七世纪以前,我国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广大藏族地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羌支繁多,种姓复杂,部落林立。其中比较强大的羌支或部落联盟有苏毗、羊同、东女国、附国、党项、白兰、吐谷浑等,至于由上述部落或部落联盟旁出的支系那就更是举不胜举了。“自爱剑后,子孙分支凡百五十种。……其种别名号,皆不可纪知也”(《后汉书·西羌传》)。“吐蕃本西羌属,盖百有五十种,散处河、湟、江、岷间”(《新唐书·吐蕃传》)。上述记载就是这个历史现象的真实写照。
在古代社会,这些地区长期处于民族间的迁徙、分化、兼并、融合过程。边徼之地,史学家又多有不至,加之语言之阻隔,记载甚少,而讹谬误传之处又再所难免,至今尚有无数史迹尚存异议,甚至还有不少还是不解之谜。其中“附国”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盛世修志,我们在接受《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志》的编写任务后,在收集资料过程中,首先阅读历史记载,然后将一些研究成果进行反复比较、映对,初步掌握了一些情况,借此发表几点肤浅的认识,以供参考,敬求教正。
一、《附国传》中的几点质疑
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藏文典籍中还未发现有关于“附国”的记载,在汉文正史中记载比较详细的是《北史》和《隋书》,而且记载大体一致,后人常以《隋书·附国传》为引证。我们以中华书局1982年对二史《附国传》进行对勘,其结果有十七处之差.(该版本《北史·附国传》中许多地方已以《隋书·附国传》作了补)其中多数为多一字、少一字,或句读标点,或同义异体字之差,三处差异较大,其一是:《北史·附国传》云:“国有重罪者,罚牛。”《隋书·附国传》却曰:“国有二万余家,号令自王出。嘉良夷政令系之酋帅,重罪者死,轻刑罚牛。”第二处《北史·附国传》称:“死后一年,方始大葬。”而《隋书·附国传》云:“死后十年,方始大葬”。前者《隋书·附国传》更为准确、全面,后者应以《北史·附国传》“一年”之说较为合理,因为人死后,放置十年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特别是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条件下。第三处是:《北史·附国传》道:“其国南北八百里,东西千五百里。”而《隋书·附国传》却把西写成了南,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错误。
两史《附国传》的记载基本一致的原因,是与两史成书的时间有关系的。《北史》起初是由李延寿之父于隋末时期撰写的,但是没有成书,唐太宗时期李延寿继父业,除改其父原编写体例,补充了许多新的资料后完成《南史》、《北史》二书。《隋书》是公元629年,由魏徽等人重修,于公元636年完成帝纪、列传和其它各朝史,当时合称五代史。《北史》稍前,而且前史又无“附国”之记载,自然《北史·附国传》之部份自当是《隋书·附国传》
从两史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附国不是单一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而是由数十个不同族源的大小部落所组成。(2)从时间概念上讲,附国约于南北朝时期(或许更早一点)出现,至吐蕃王朝兴起,征服东、北诸羌时止,时间大约两个半世纪。(3)有自己的首领,叫宜缯,“号令自王出”,并且有自己的法典,“重罪者死,轻者罚牛。”(4)何与当时的中央王朝有来往,属臣服关系。“大业四年,其王遣使素福等八人入朝。明年,又谴其弟子宜林率嘉良夷六十人朝贡。……大业中,来朝贡。缘西南边置诸道总管,以遥管之。”(5)高堡文化发达。“俗好复仇,故垒石为巢而居,以避其患。其巢高至十余丈,下至五六丈,每级丈余,以木隔之。基方三四步,巢上方二三二三步,状以浮屠。”这种高堡文化在四川藏区广为分布,是典型之历史遗留。
两史中关于附国的记述,无论地理位置,自然环境,风俗习惯,还是建筑、物产都作了简明扼要的概括,是我们今天研究康区,特别是雅砻江流域的藏族早期社会形态的宝贵资料和可靠依据,作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够作到这一步,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但其中也有一些地方给人们留下了质疑,以至造成后来的学者常常谈党项,谈苏毗,谈嘉良夷而无意或有意回避附国之倾向。
两史均曰:“其国南北八百里,东西千五百里。”按照这个数据计算,面积为三十万平方公里,相当于现在甘孜州疆域的一倍,是四川全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总和。应该肯定,历史记载对疆域的计算往往是估计的,相当不准确,这个出入是否太大了?就其史中所述:“有嘉良夷,即英东部……西有女国,其东北绵亘数千里,接于党项”。据有关史料和后来学者们的潜心研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当时的东女国在今西藏昌都地区澜沧江一带;嘉良更在今甘孜州丹巴县、沪定县及阿坝州中西部嘉戎地区;党项在白兰之左侧,约当今青海省玉树地区。按此地望来推算,也与前述有矛盾,此其一。
“往往有羌:大、小左封、昔卫、葛延、白狗、向人、望族、林台、春桑、利豆、迷桑、婢药、大硖、白兰,北利摸徒、那鄂、当迷、渠步、桑悟、千碉,并在深山穷谷,无大君长。”可以肯定地说,这些部落的名称,都是当时这些部落的自称,准确的说,这些名称都是作者对这些部落自称的音记符号,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吐蕃统一这些地方后,许多原始语种消逝,多数被藏语代替,而这些部落也逐渐被藏族同化,成为藏族的成员。这是研究附国的一个最大难题,尽管有的专家在这方面作了相当大的努力,但效果总是很差。要解开这个谜,需要作长时期的艰苦细致的实地考察工作。此其二。
“大业四年,其王遣使素福等八人入朝。明年又弟子宜林率嘉良夷六十人朝贡。”附国朝贡,同率嘉良夷六十人前往,那么附国与嘉良夷的关系又是什么关系呢?是睦邻友好还是附国这个部落联盟之成员?据《新唐书·两爨蛮传》述嘉良夷地域及部属为:“五百余里之外有诺祚、三恭、布岚、欠马、论川、让川、远南、卑卢、藏龙、曜川、金川、东嘉梁、西嘉良十三部落”。如果嘉良夷是附国之臣服部落,那是整个十三部还是其中的少数部落臣服?此其三。
“有死者,无服制,置尸高床之上,沐浴衣服,被以牟甲,覆以兽皮。子孙不哭,带甲舞剑而呼云;‘我父为鬼所取,我欲报冤杀鬼。’自余亲戚哭三声而止。妇人哭,必以两手掩面。死家杀牛,亲属以猪酒相遣,共饮啖而瘗之。死后一年而大葬,其葬必集亲宾,杀马动至数十匹。……”其丧葬之俗是十分特殊的,叙述也很清楚。其中“杀马动至数十匹”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它与“欲献良马”联系,说明附国畜牧业中,马是极为重要的牲畜,以马祭死者,这在我国葬俗中是少见的。更重要的是因为现“道孚”之地名,与马的联系十分密切,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敏感了。我们两次去道孚县考察,都听到过用藏语编成的对道孚藏族带贬义的顺口溜,其大意是:“道孚牧,吃马肉,用马肠子做腰带,用马头祭祖先。”吃马肉,喝马奶,这是我国北方胡系民族至今还存留的一种生活习俗。“道孚”,据道孚地名录载为“灰色的马”,民间又有“马驹”之说,并且还有一段关于马驹的来历传说。我们认为这些部绝对不是偶然的巧合。但是道孚藏族对“道孚”却又有另称,叫“日斯尼”。这是一句尔龚进,当地人们解释为鼻梁下的村庄,转意为山头下的村庄。应该说“日斯尼”才是“道孚’地名最古老的称呼,反倒是后来出现的藏语称呼与马有如此联系。使人深为不解,此其四。
二、附国之具体疆域
最早提出“附国”即“吐蕃”之说的学者是岑仲勉先生,后来马长寿先生也沿此说,按照这个说法,附国之疆域,应是藏族传统分法的卫、藏、安多、康四部,即是现在藏族聚居区的绝大部份。任乃强先生曾在“康藏研究月刊”第四期以《附国非吐蕃质岑仲勉先生》文提出异议,指出:“隋附国为党项族(羌族)之农业古国,国都在今甘孜附近,辖地包括今道孚、炉霍、甘孜、德格、邓柯、康定六县。”我们认为“附国”即“吐蕃”之说应是值得商榷的,我们只从两史《附国传》中的两段话,即可看出(1)“有嘉良夷,即其东部……西有女国,其东北绵亘数千里,接于党项。”地望和相邻渐落交待得比较清楚,前已述,在此从略。(2)“故垒石为巢而居……基方三四步,巢上方二三步,状似浮图。”这种高碉文化,在四川甘孜、阿坝地区才特别发达,卫藏、安多极少。
“嘉良有水,阔六、七十丈;附国有水,阔百余丈,并南流,用皮舟而济。”至今一有的学者认为,嘉良水即雅砻江江,附国水为金沙江。任乃强先生在《四川上古史新探》中认为嘉良有水是指大金川,附国有水是指鲜水河,这固然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理解他的所指是嘉良夷和附国的首邑所在地流经的河流,所以他才有如下解释:“大约公元六、七世纪时这个断层海迹平原的东部,即今道孚、炉霍两县地后来也曾建立一个比较强大的羌国,今藏族人民把它叫做‘虎国’(打日王朝),即《隋书》所称的‘附国’(注:可能是由于修《隋书》的唐人避虎字讳,改作附字)。……道孚南山今犹呼为‘打日’(虎峰)传说古打日王祭坛所在。”还说:“今丹巴县,即《附国传》里所谓的‘嘉良灵’(今嘉城)即大小金川地方。”我们认为嘉良有水应是指大渡河(当然包括大、小金川);附国有水应是指雅砻江;这是以附国所辖势力范围而言。嘉良夷诸部分布于大、小金川和大渡河上游,阳昌伯先生在甘孜州文史资料第四辑《沪定建置沿革》中叙“到隋代沪定地区在嘉良夷范围内。原居住在丹巴的嘉良族,因内乱分支来沪定居住,附唐诸封。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在沪定设置嘉良县,县治在今嘉靖河坝。”应该说这个嘉良县即是东嘉良部。被誉为“千碉之国”的丹巴中路、梭坡就在大渡河畔,曾有不少人疑此为嘉良夷故都。雅砻江发源于巴颜喀拉山,从甘孜州石渠县入境,南北纵贯甘孜州心腹地带,经石渠、邓柯、德格、甘孜、新龙、理塘、雅江、九龙等县,汇鲜水河、达曲河、力邱河、九龙河、无量河等众多支流,整个甘孜州除少数县外,基本属于该河流域。有人把康区文化称之为雅砻江文化,是有一定代表性的。按照藏族传统历史分法,把下区青康高地依水流和山势起伏情形分为六岗。附国所辖范围应是“色莫岗”的大部(即金沙江上游和雅砻江上游之间的地区);木雅热岗全部(雅砻江中下游以东,大渡河上游以西及以东沿岸地区——这是附国之核心地区);崩波岗之大部(金沙江与雅砻江之间偏南地区);此外还有附国传中提到的“往往有羌”中的白狗羌,唐代吐蕃兴起后,白狗羌臣服于吐蕃,即是唐代所谓的“西山八国”之一部,据专家们考证,其分布在维、保二州地带,也忧是现在阿坝州的理县、黑水一带。以上四个地区应该说就是附国的整个疆域 面积估计约二十万平方公里。
三、附国的主要族系问题
1.从语言学的观点出发来观察,在上述区域内,除了广泛使用的藏语康方言、安多方言和嘉绒语外,至今还保留着几种与藏语不相同的独立的羌语支,例如贵琼语、木雅语、巴语、尔龚语等,在这些语支中,也同样存在着有一定差异的方言,1987年冬刘辉强同志在道孚调查尔龚语,发现仅道孚尔龚语就存在四个方言区。在丹巴人们把这种现象形象地称为“打尖馍馍话”,就是说人出门远走,不等一个打尖馍馍吃完(意为走不了多远),话又不同了。在同一民族,同一区域内存在这样复杂的语言现象,这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罕见的。近些年来,不少研究民族语言的专家学者,来甘孜州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这些专家研究比较和考证,以及从事藏史研究的专家普遍认为:康定、九龙、石棉地区操木雅语的藏族与在宁夏建立西夏王朝的主体民族党项羌拓跋部有族源关系,甚至操尔龚语的道孚藏族也与党项羌拓跋部有族源关系。这个问题不仅为国内学者所重视,国外的许多学者也都十分关注。最早的是英国的巴卜尔,他于1882年发表了《中国西部旅行及考察》,书中就记载了他对木雅语的考察情况。后来;英国的屋尔芬顿、美国的保尔斯和明尼苏达大学教授王士宗和法国藏学专家石泰安,都先后对木雅语、尔龚语进行过调查。最为突出的是石泰安先生,他先后发表了《弭药与西夏》、《弭药与西夏:历史地理和祖先传说》、《关于弭药一西夏的藏文最新材料》等文。在我国老一辈的学者中,在木雅部落的族源问题上比较有影响的是王静如和邓少琴两位教授。王静如教授认为:建立西夏王朝的党项羌原来就居住在川康地区,后来才向北迁徙,并且,建立西夏王朝,所以北徙的党项羌和原驻地的先民,有着血缘上的联系。当西夏灭亡后又集体避难归故。而邓少琴教授却认为,明正土司甲拉甲布是西夏王朝西吴王之后,西夏王一朝灭亡后,他们仍然把新迁居地称之为弭药(即木雅)。尽管他们的认识不尽一致,但在木雅与西夏王朝的主体民族党项羌有族源关系这点上是趋于一致的。从事语言研究和西夏研究的学者也无异议,并且进一步提出了道孚一带操尔龚语的藏族与操木雅语的藏族有同源关系的看法。
从事西夏研究的李范文同志曾到甘孜州作过大量考察,也写了不少关于这方面的专论,他在《道孚》一文中说:“木雅地区之西吴藏文为(Seru)‘吴’与‘务’‘坞’藏文相同,皆(ru)之译音。邓少琴先生考证,吴的古读音为夏,西吴即西夏,根据他的考证我们可以把大务、道孚 、道坞统译为大夏。”“我们在康定调查时,据民间说法:有大木雅之小木雅之分,康定县之营官、塔公、沙德三区,历史上被称之为小木雅,道孚、乾宁、炉霍、新龙被称为大木雅,小木雅既然可以称之为西夏,大木雅为何不可以称大夏?”
“西夏建国,国号大夏。西夏的民族为党项族,党项未北徙而留居的民族更号弭药。又称木雅。党项一西夏一大夏一木雅一弭药五为一体,由于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各个时期有着不同的称呼而已。”
“我们初步认为道孚人是古代党项八部中之一部,拓跋部最强,迁于北方,余部吐蕃更号弭药,这个道孚人很可能就是古代之弭药人。他们的语言与康定木雅人的语言不同,但部分基本词汇相近,并与西夏语相似。”
上述推理,看起来很严密,也合乎情理,但是其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没有解决,这是过去相当多的文章中没有解决的带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对于类似“木雅”、“尔龚”、“贵琼”等称呼没有按本身的羌支语言去解释,而是用后来才出现的藏语去解释,或是用汉语去作文字上的推敲。谁都知道,“木雅”、“弭药”藏语的解释是地位低下的人或被役属的人,但用木雅语本身来解释又会是什么意思呢?孙宏开先生首先提出鱼通语为“贵琼语”,“贵琼”是什么意思呢?他只说这是鱼通人的自称,而没有解释其含义是什么。鱼通藏语称呼为“恶通”,后转译音为“鱼通”,意为用头来运东西的人,而“贵琼”用鱼通语解释就迥然各异了,意为从上面下来的人,这个解释很关键,两个字基本道出了这支部落的来历,甚至可以由此跟踪去寻找它的族根。所以,要进一步弄清道孚操尔龚语的藏族的历史渊源,还得要弄清“尔龚”之含义及其有关的传说,我们认为,在这方面着手进行一些发掘,困难虽然大些,但是可以收到事倍功半之效,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2.在康东地区和阿坝嘉绒地区的藏族中,对嘉绒藏族有一种具体的分法,叫“嘉绒九部”或“嘉绒十八土司”。 九部之中的霍尔道孚部、木雅部和瓦部三部就在甘孜州的康、沪、道、丹四县地区,所属土司有明正土司、丹东革什咱土司、鱼通土司、冷边土司、沈边土司、巴底土司等,其中明正土司势力最大。从尔龚语本身的分布来讲,呈线型切割状分布。根据专家们调查,东至阿坝州的马尔康木尔宗一带,然后向西是阿坝州的金门观音桥一带,然后是丹东革什咱、道孚城区、还有炉霍和新龙,中间被嘉绒语、安多语、康方言和扎巴语间隔。这种线型分布的特征正与高碉和石棺葬分布和走向大体一致,这个三重合的现象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高碉文化和石棺葬文化从东到西,跨南北走向之岷江、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四水,到西藏昌都地区,特别是石棺葬文化,在阿坝州和甘孜州不断有所发现,其中最大的一址是在炉霍克古乡的卡莎湖畔,一次性出土石棺达二百七十六棺,文物达一千余件之多。据专家们考证,比较多数的看法是这两种文化都是嘉绒藏族的祖先、自称为“戈”或“哥邻”、他称为嘉良夷的先民所创。三重合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以下三点:(1)唐以前我国西部诸羌各部间的文化交流就已经很发达。(2)嘉良夷是附国族源的主要组成成分之一。(3)操尔龚语的藏族不是党项羌,不是西夏的遗民。而自称“戈”或“哥邻”的羌的后裔,是与嘉绒藏族同源的。对于这个看法,我们有必要在这里作简要说明。(1)尔龚语呈线型切割分布的历史原因是:吐蕃兴盛,统一诸羌部落后,这些地区受其语言、文字和其它文化的熏陶,受藏传佛教的传播和影响已经一千多年,这是一个历史的必然。在整个藏区的腹心地带,这种现象已经消失,而在四川阿坝州和甘孜州藏区,由于地处汉、藏交界之地,历史上汉、藏统治阶级对此区域都有鞭长莫及之感,致使较多的原始语种虽然受到藏语和汉语的渗透,但仍然被保留下来,形成了一些完整的语言孤岛(如扎巴语、贵琼语)和切割区。(2)马长寿先生在《嘉绒民族社会史》中,首定尔龚语名,但未解释尔龚之含意,我们在道孚调查时得知,尔龚一词按道孚语(指尔龚语)来解释,是“远方”之意,这就说明操这种语言的藏族,其祖先不是这里的土著,是从比较远的地方迁徒而来的。(3)嘉级语历史上受古藏语影响大,已经基本改变了其先民所固有的语言形态,更接近于藏语。所以这种语言在学术界尚存争议,有人把它归入羌语支,也有人把它归入藏语支,但在藏族学者中,基本认定为藏语支,而尔龚语则不然,它基本保持了其先民(即自称“戈”或“哥邻”)的语言形态,虽受其它语种音素的影响,但是极少。李范文同志在调查过程中,虽然把它定为独立羌语支,但也肯定了“道孚语形态变化很丰富,语音与嘉绒语接近……藏文的古老读音在它的语言里反映出来,在这点上与嘉绒语有着相似之处。”(4)木雅的分法,有大木雅和小木雅之分,还有上木雅与下木雅之分;在各个历史时期内,木雅的具体范围也不尽一致。这是一种地理分法,拿这种分法来解释小木雅叫“西吴”,大木雅 叫“大吴”,那么上木雅又叫什么?下木雅又叫什么呢?(5)木雅语与尔龚语经专家们认定均是各自独立的羌语支。在这两种语文中,孙宏开先生在《川西民族走廊地区的语言》一文中列表对比的情况是:木雅语与尔龚语的同源词比例是18.1%,异源词是81.9%。而木雅语与普朱语、尔苏语、嘉绒语的同源词比例分别是25.7%、20.5%、17.9%。就两语的其它语素而言,也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的。以上仅仅是我们对嘉良夷与操尔龚语的道孚藏族的族源关系的一点看法,虽不能作为定论,但是比起单纯从语言的相似程度来搭结族源关系更妥贴些。
3.白兰,是古代分布在青海、四川藏区比较广的羌支部落,常与其它羌支杂错相居。也是附国时期该部落联盟的族系重要成分之一。下面是有关史籍对当时白兰情况的一些记述。白兰名最早出现于《华阳国志·蜀志》,志文中道:“仅山郡,本蜀郡北部都尉,孝武元鼎六年置。旧属八县,户二十五万,去洛三千四百六十三里,东接蜀郡,南接汉嘉,西接凉州、酒泉,北接阴平、有六夷,羌胡、羌虏、白兰峒九种之戎。”《北史·白兰传》称:“白兰者,羌之别种也。其地东北接吐谷浑,西北利摸徒,南界那鄂。”《新唐书·党项传》载:“又有白兰羌,吐蕃谓之丁零,左属党项,右与多弥接。胜兵万人,勇战斗,善作兵,俗与党项同。”史家们在众多历史文献的比较研究中,对白兰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居住地域和演化情况提出了各自的见解。任乃强先生在《四川上古史新探》中道:“自玉树、称多以下,金沙江水以东的地面,从来都是吃哈姜盐的羌支部落。也就是白兰羌支派分别发展起来的许多部落。哈姜盐行销这一地区是旧石器时代开始的事。拥有这个盐地之利从而最先进入氏族社会的可能就叫作‘白兰’。他们的主要根据地在今天的石渠县。”《羌族史·白兰及西山诸羌》概括了各家之说。“关于最初的具体位置,学者们意见尚不完全一致。或谓‘其部地当在今柴达木河流域’,或谓在青海通天河流域的玉树地区,或谓在青海西南的巴颜喀拉山脉,或谓在今青海省海西州柴达木盆地东南部山区,或谓在今阿坝自治州,方位大体相同。白兰后继续南迁,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炉霍、丹巴和巴塘等地留下痕迹。”唐以前居住在长江上游通天河一带的白兰部落以及雅砻江河源一带的白兰部落,沿着这两水之间的狭长地段,不断向南迁徙,直达四川的巴塘、理塘以及更南的一些地方。附国时期这部份白兰是臣服于附国的,这就是我们确定附国东部疆域的历史依据。唐代吐蕃兴起,附国消失,整个附国的羌支部落成为吐蕃的属部,白兰也不例外。巴塘、理塘一带的藏族至今还流传着其先民系“白日”(即白兰)的传说,白兰王的王室就建在现巴塘车站附近的农田上。传说后来被南诏征服,尔后南诏又被霍尔灭掉(见巴塘志苑1986年1期《桑梓巴塘颂》)。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中的岭·格萨尔王,传说是白兰的后裔,其出生地就在现石渠和德格交界的原邓柯县境内。
4.在古代藏文史料中屡见藏族之源为猕猴种之说,在今西藏山南泽当附近的山上至今还保存着猕猴常居的“猴洞”遗迹。《北史·党项传》谓:“党项羌者,三苗之后也。其种有宕昌、白狼,皆自称猕猴种。”汉文史书中也存类似记载。对于藏族的起源问题,学术界诸说并存。举个例子,黄奋生先生在《藏族史略》中提出:“羌人是藏族的前身,藏族起源于甘、青。(即北来说)”按照类似的说法(包括藏即羌说等)。远古时期,青藏高原是个无人之区。随着考古事业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来,先后在西藏定日、聂拉木、林芝、墨脱、昌都、拉萨等地,发现了中、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这些考古发现证实,青藏高原远古时期就有藏族本身的原始土著先民休养生息,发展繁衍。距甘孜州较近的昌都卡若文化遗址,距今已有近五千年的历史,那里曾是藏族土著先民居住过的原始聚落。民国时期国外考古学家叶长青、赫音、包戈登在康藏边区(实际是现甘孜州境内一带)采集到了许多石器。这些采集地分别是;折多塘遗址、朱利哈卡遗址、烂泥坝玉龙石河边、营官寨位于两个平原的交界处、炉霍虾拉防遗址、小金河谷,还有乾宁等十多处地段(详见《西康的石器时代遗存》)葛维汉在华西协合大学《古物博物馆的石器》一文中,下了一个称作暂时的结论,“人类在东部地区尚未被发现期间,由于康藏高原气候不同,很显然,古代人在这一带狩猎和生活了很长时间。他们可能在某些时候曾到过扬子江和岷江流域游动。”遗憾的是,上述地区采集的石器,多属由于自然的原因而使采集石器表露地面或埋藏很浅,文化层极不明显,因而未能确定出具体的年代。在沪定磨西新兴乡的老乡家里,可以看到他们用红布珍藏的圣物——雷公石,这就是在离当地不远的山间寻到的石器。从那里走不到半天就到雅加埂,翻过雅加埂就到康定县的榆林乡,那里就曾是叶长青等人采集石器的遗址之一。“距朱利哈卡山口十五英里,到达另一个地点,洗毛厂,海拔14,400英尺,在这里石器时代为我们留下了粗制的石器标本。”(《西康的石器时代遗存》叶长青)。这些考古发现充分证明了在青藏高原上藏族土著先民的踪迹。当然在本人所要论证的附国的族系成分中,藏族原始土著先民无疑是存在的,而且是附国族系的主要成分之一。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雅江、新龙等操扎巴语自称“博子”的藏族,很可能就是这一地区最古老的土著先民之一的遗裔。上官剑壁曾断言:“现今划归道孚和雅江的扎巴人,是木雅岗的最早居民,他们至今操着一种与周围地区的藏语和木雅语极不相同的扎话……”孙宏开先生也十分赞同这个观点,他在《六江流域的民族语言及其族属分类》中说:“经调查后初步对比,上官剑壁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扎巴语既不同于藏语,也不同于木雅语和尔龚语,是分布在这一地区的一种独立的语言。”最早生活在高原上的藏族土著先民,在后来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与其它地区迁徙来的羌支部落相融合;另一种情况就是比较顽固地独立生存下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部落整体。这个整体在汉文史书上一并以羌、戎、氏、夷来称呼,或者由于部落不大,故无载。这种不载的现象在藏文史书中也是有的。
一方面我们要承认,藏族的形成与古羌人在青藏高原的迁徒、生产、生活、繁衍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同时也要承认,青藏高原上远古以来就生存着藏族土著先民,他们与古羌人部落相互融合,交错杂居,共同创造了藏族光辉灿烂的历史和文化。任何绝对论的观点都是带着某种片面性的。藏族的形成是多源性的,这就是科学的历史态度。
综上所述,附国主要的族系成分应是由四大部份组成的。(1)藏族本身的原始土著先民。(2)党项羌族。(3)白兰羌部。(4)嘉良夷。除了这主要的四大成分以外,还有一些族系,例如白狗、那鄂等,我们就不在这里—一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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