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范例2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会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会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规范本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会员的利益,更好的发挥协会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根据学校管理条例,特制定此制度。
总则
英语协会是在团委领导和管理下的以英语为主的社团组织,是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英语、展现自我的平台,协会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条:协会会长是由全体机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协会会长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且具备领导能力。
第二条:协会内部组成理事会。下设理事部(协助会长对协会进行管理,负责到团委给老师签名所要播放的通知交给广播站)。口语部(组织会员定期在老师的带领下锻炼英语口语,用英语与他人交流对话的能力)。宣传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宣传,如出海报,所要举办的活动等)。秘书部(对机构和会员作考勤记录)。编辑部(负责协会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流程工作表)。外联部(负责与本校或其它学校的社团交流、互相学习)。
第三条:协会各部部长一经面试入选后,必须遵守协会各规章制度,协助会长,尽职尽责。
第四条:为了使协会更加富有组织纪律性,对理事会成员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所有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第五条:协会财务要做到合理开支,量入为出,并对所有的`开支做记录,以便使会费得到合理合法的应用,保证经费的透明度,以诚实信用为本。
第二章活动原则
第六条:协会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范围内,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活动主要围绕英语展开。
第八条:协会邀请外教及优秀英语教师对协会活动进行指导。
第三章协会机构成员
第九条:机构成员要积极配合会长完成团委布置的任务。
第十条:机构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并且要带上本子和笔作记录,确有事不能来参加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条)提出请假要求,交给会长。
第十一条:实行机构成员考勤制度,机构成员每学期请假三次以上五次以下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每学期机构成员开会无故缺勤五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
第十三条:机构成员每周须写一篇英语短文或文章。
第四章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凡二技学生,对英语学习有兴趣、思想健康者均可报名入会,并在交纳10元会费后发予会员证。
第十五条:凡入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理事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害本协会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会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加英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要按时上课,并做好笔记,上课时不得吵闹喧哗,并对会员做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每学期上课会员无故缺勤6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不能按时来上课的,需写请假条。
协会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与行为,保障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协会是由同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促进产业信息交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技术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第三条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
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 选举和罢免理事;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组成,任期与会员大会相同。
第六条 协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
2.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 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3. 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行业交流,促进信息共享与合作;
2. 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自律;
3. 开展技术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活动;
4.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会员间纠纷;
5.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
6. 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政府资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章程修改与终止
第十四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 协会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协会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协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1、热爱国家,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关心时事政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追求的.大学生。
3、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为协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会议制度
为使本协会的例会制度规范化,提高例会质量,促进社团工作展开,特制定此例会制度,具体如下:
(一)时间:
每周周一晚自习下课后8:40(冬季)9:10(夏季)
(二)地点:
理科楼小教室
(三)对象:
协会所有成员
(四)条例:
1、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准迟到及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例会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紧事可口头形式请假但事后必须补请假条。
2、会议参加者不得擅自离开会场,若有急事须向会长或秘书长说明事因方可离开。
3、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4、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5、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6、每次例会要求秘书长或秘书部做好考勤记录。
7、会议期间会员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后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三、选举制度
为使本协会的选举制度规范化,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选举,特制定此选举制度,具体如下:
1、所有成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不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
(1)不记名投票
所有选举一律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
(2)差额选举
所有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方式。
3、选举过程有会长主持,并请社联主席、副主席进行监督。
4、计票
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现场宣布结果。
5、本制度适用于换届选举、优秀会员选举等。
四、人才培养制度
为使本协会能够培养优秀人才,锻炼会员能力,特制定此人才选举制度,具体如下:
1、例会是内部建设主要环节,所有会员要在例会上踊跃发言。
2、例会上会员发言时其他人不能打断,若有异议待其发言完再提出。
3、例会讨论言论自由,但必须与讨论主题有关。
4、定期组织会员进行户外素质拓展,会员需积极参加。
5、定期邀请优秀学长学姐讲述学习经验。
协会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健身协会的组织与管理,促进会员身心健康,增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健身协会是由热爱健身运动的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推广健身文化,提高会员身体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健身氛围。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所有活动合法、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健身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以及若干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协会理事会。理事会为协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 会长职责:
1. 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 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3. 代表协会对外联系,争取资源与支持。
第六条 副会长职责:
1.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部门或项目。
2. 在会长授权下,代理行使会长职权。
第七条 秘书长职责:
1. 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
2. 组织协调各类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八条 各部门职责根据协会实际情况设定,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部、宣传推广部、会员服务部、财务管理部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会员资格:凡年满18周岁,热爱健身运动,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条 会员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获得协会提供的健身指导、咨询服务。
3. 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享有协会内部资源优先使用权。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2.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 按期缴纳会费,支持协会发展。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定期举办各类健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健身课程、比赛、讲座、交流会等,以丰富会员生活,提升会员健身水平。
第十三条 活动策划需提前报理事会审批,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预算及安全措施等。
第十四条 活动期间,应设立专人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安全监督及应急处理等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协会设立专用账户,所有收支均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记录在册,定期向理事会及会员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赞助及合法经营收入等。经费使用应遵循节约原则,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健身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 随着协会发展及外部环境变化,本管理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协会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老年事业的健康发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协会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老年协会是由本社区(或地区)内老年人自愿组成,旨在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相互交流、参与社会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老年协会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活动,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老年协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
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2. 审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
3.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4.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会长职责:
1. 主持理事会会议,领导协会全面工作;
2. 组织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3. 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4. 协调处理协会内外重要事务。
第七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具体分工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八条 凡本社区(或地区)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并经批准,均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 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
2. 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3.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4. 按规定缴纳会费(如协会设有会费制度)。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一条 协会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兴趣,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康、教育等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 活动组织应遵循安全第一、健康有益、自愿参与的'原则,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 活动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五条 协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及合法收入等。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协会日常运营、活动开展、会员服务等。
第十七条 协会应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经老年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老年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协会工作的需要,本管理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协会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性质:是在村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老年人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提高本协会会员的生活质量,切实有效地保障本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本村居住的年满60岁的老人,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本人书面申请,经协会登记,均可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退出协会,应该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在一年之内无故不缴纳会费,将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逝世,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第六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
第三章会员权利、义务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权在协会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有权参加协会的活动。
四、有权获得协会的帮助。
五、有权退出协会。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合法权益。
二、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执行协会决议及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三、有义务缴纳会费。
四、有义务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第四章协会的职责
第九条:
一、认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贯彻老年人权益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本协会会员的权益。
二,经常了解政策,适时与村支部村委会保持联系,把党中央和党的地方组织关照老年人的政策和法规及时传达给会员。
三、每年春秋,分别组织会员开展一次大型活动。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能: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协会的领导人员。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听取、审查协会的财务报告。
五、决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和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两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必须由理事会决定,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协会的理事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其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制定年度计划、财务预算,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协会活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聘请顾问和名誉会长人选。
七、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第十四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第六章经费
第十五条:会员每年缴纳会费金额,根据当时的预算核定,当年的重阳节预交翌年的会费。
第十六条:协会接受村支部和村委会对协会的拨款。
第十七条:协会接受热心人或者会员的捐款。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接受会员监督,定期报告经费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协会的会址设在村委会。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老年人协会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完善,并作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协会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完善书画协会制度,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现拟定《商丘师范学院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请各位成员认真履行。
一、会议制度
1)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部长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
2)每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会议,总结协会工作,并对产生的问题展开讨论;表彰优秀干部,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各部门内部会议由本部门自行安排。
4)部长会议参会人员未各部门部长,全体干部会参会人员为协会全体干部,会议时间、地点由办公室飞信提前通知。
5)部长会议及全体干部会议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会议期间要维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保持会场卫生。
7)各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制定本部门会议规则。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积分制
书画协会实行考勤积分制,每位干部初始积分为一百分,按照会议考勤制度,活动制度增减积分,作为本协会优秀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
(二)请假制度
书画协会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不能参会,必须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并由办公室汇总,扣除相应积分,除特殊情况长期请假者,一学期请假超过三次,则做降职处理。
(三)会议考勤
1)每月召开的干部会议以签到,点到为考勤的主要方式。
2)会议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是不能参会,向本部门部长请假,部长报给办公室,每人每次扣除两分。若未请假,也未参会,视为旷会,每人每次扣除十分,一个学期旷会超过三次,视情形做降职或撤职处理。
3)以会议开始时间后五分钟为限,五分钟后到达会场并没有向部长提前请假者即视为迟到。会议未结束离开会场,并未及时返回,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次在积分中扣除五分。
(四)活动考勤
1)每次协会活动以签到作为考勤方式。
2)参加活动每人每次增加积分三分。
3)培训课、书画展、晚会为可积分的活动,慰问孤儿院以自愿为原则,不作为积分活动。
三、活动制度
(一)活动类型
1)培训课:书法、国画、篆刻、素描,及相关的艺术类课程。
2)书画展览:商丘市高校书画联合展览,“艺林杯”书画展览,书画比赛。
3)大型晚会。
4)慰问爱德孤儿院。
(二)部门工作
1)培训部安排培训课课程,并负责展览布展的`相关事宜。
2)干事部统一协调各部门。
3)组织部统一安排活动时间,地点。
4)办公室负责用飞信通知会员,考勤工作,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文艺部负责晚会节目征集,活动接待。
6)宣传部负责征集画展作品,摄影,为活动做宣传。
7)外联部为协会大型活动拉赞助,提供资金。
8)编辑部负责准备活动新闻稿。
9)网络部负责上传活动文字,图片资料,丰富网站内容。
(三)活动要求
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工作,注重工作效率、质量。
2)各部门相互协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慰问孤儿院为自愿参加的活动。
以上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主席团、办公室解释并实施,组织部监督实施。
协会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术协会的组织管理,促进武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增强会员体质,培养坚韧不拔、勇于进取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武术协会秉承“强身健体、以德会友、传承国粹、弘扬武德”的宗旨,致力于推广武术运动,提高会员武术技能,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武术协会所有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普通会员,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并维护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武术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下设教学部、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协作。
1. 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发展规划,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具体部门,负责落实会长决策,处理日常事务。
3. 教学部:负责武术课程的'教学安排、师资管理、学员考核等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4. 组织部:负责活动策划与执行,包括招新、训练安排、比赛组织、会员管理等。
5. 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宣传,包括社交媒体运营、活动报道、形象设计等,提升协会影响力。
6. 财务部:负责管理协会经费,包括预算制定、收支记录、财务报告等,确保财务透明。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五条 凡热爱武术、身体健康、遵守协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加入武术协会。入会需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接受武术培训、使用协会资源等权利,同时应履行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形象、积极参加训练与活动等义务。
第七条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会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协会活动,可申请退会,退会不退还已缴纳的会费。
第八条 对于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利益或严重影响协会形象的会员,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直至开除会籍的处分。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九条 武术协会定期举办武术培训、交流比赛、文化讲座等活动,丰富会员生活,提升武术水平。
第十条 活动策划需提前向理事会提交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实施。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应紧密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收集反馈意见,不断完善活动内容与形式。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赞助及合法收入等,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支出需经会长或副会长审批,并保留相关票据以备查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武术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六条 随着协会发展及外部环境变化,本管理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管理制度需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 篇9
为了你我能更好的修练跆拳道运动,与你共同享受成功的挑战,本着互尊、互敬、友爱的尚武精神,同时使自己得到更好的锻炼,请你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学员,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一:遵守跆拳道“以礼始,以礼终”的训练宗旨。
二:学员开始训练时,以端正姿势依次向教练、会长敬礼。最后学员间相互敬礼。
三:学员必须身着跆拳道服训练,并严格遵守训练时间,不许迟到、早退、旷课。
四:训练期间,不得打电话,听电话,同时注意语言文明。
五:注意场地卫生,训练期间不得抽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
六:学员在训练过程中须自始至终保持精神饱满,气合响亮,训练时严格按教练或负责人的指令去训练。
七:训练过程中学员应做到相互尊敬、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保护、共同进步,不可以大欺小,以高欺低。
八:如果在当天的训练时间里,学员有任务或要做班级任务、上课不能来训练必须向会长或教练请假,任务完成后应马上归队训练。
九:凡本协会的学员当中有打架,挑衅闹事等恶劣行为者,一经发现将作出开除。
十:训练期间,若有训练态度极端不认真,纪律特别散漫的学员,经教练或会长多次教育仍不改者,将作出开除处理。
十一:训练时间不可迟到,有事不能来训练的要提前向教练或会长请假,迟到者依情节给于体质惩罚,无特殊原因五次不参加训练的开除处理。
希望所有的学员能严格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以自己的优良品质作先锋,同时祝愿所有学员能在本协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协会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艺术协会的运营管理,促进艺术交流与发展,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与创作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遵循“自由创作、相互尊重、共同进步”的原则,致力于搭建一个开放、包容、创新的艺术交流平台。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艺术协会设理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作和重大决策。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财务部、活动策划部、学术交流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
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行政事务、文档管理和会员信息维护。
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收支审核及财务报告等工作。
活动策划部:负责策划、组织和执行各类艺术展览、比赛、讲座等活动。
学术交流部:促进会员间的艺术交流与研讨,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和讲座,提升协会学术氛围。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六条 会员资格:凡热爱艺术,愿意遵守本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七条 入会程序: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缴纳会费并领取会员证,即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享有协会提供的资源和服务。
3. 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九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2.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
3. 按期缴纳会费。
4. 维护协会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条 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会员需求与兴趣,注重活动的多样性和创新性。
第十一条 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内容、预算等,并报理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 活动期间,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反馈活动效果。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捐赠及合法收入等。
第十四条 财务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 协会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审计后,向会员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艺术协会理事会所有。
协会管理制度 篇11
本协会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的原则。尊重会员的意见,对会员负责。但为了便于协会的统一管理,以及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我校学生,品行端正,守信用,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机械创新方向有一定爱好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经审核面试可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会员可随时向协会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1)会员有权向协会负责人提出质疑。
(2)会员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拒绝协会不合理要求。
(3)会员可以提出合理的活动方案。
2、会员在本协会活动中具有优先参与权。
3、会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协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剥夺会员权利。
4、有权使用协会创新资源;
5、优先成为各类比赛参赛对象;
6、会员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可随时向协会指导老师咨询相关问题。
第三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协会荣誉,团结会员。
3、会员必须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各项利益。
4、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纪律,参与活动及时,有事均要请假,在活动期间不准有无故迟到、早退或扰乱活动的行为。
5、每位会员都应有创设良好实验环境,爱护仪器设备和保持实验室整洁的义务。
6、每位会员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比赛、挑战杯、绘图大赛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
7、老会员应给予新会员在学习、经验上的大力帮助,同时对新会员进行实践辅导,使他们能够迅速成长;
第四条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2、注意自身言行举止,衣着整洁,礼貌待人。
3、每次学习培训中不得迟到早退,在学习中必须尊重老师,不得无故缺席。
4、服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第五条会籍终止:
1、凡自愿退会者办理退会手续即可。
2、严重违反纪律者经协会决议取消会员资格。
3、凡是大三下学期确定考研的学生自动退会,管理层成员可申请加入理事会。
4、特殊情况,经研究予以开除。
协会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大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大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反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协会管理制度 篇13
于文化之林,诗海浩瀚,文韵悠长。吾辈同好,以笔为舟,以梦为帆,相聚于诗文协会,共筑精神家园。为维秩序,促发展,特立此管理制度,以期同仁共勉,共绘华章。
第一章 会章总则
一、宗旨明确,弘扬国学。本协会目的是传承与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创作热情,提升文学素养,促进文化交流。
二、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倡导会员间相互尊重,交流心得,携手并进,在文学的道路上共同前行。
三、开放包容,兼容并蓄。鼓励多元创作,尊重不同风格,营造宽松自由的创作氛围。
第二章 组织架构
一、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负责整体规划及日常管理。下设秘书处、创作部、宣传部、外联部等部门,各司其职。
二、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审议重大事项,选举产生管理层。管理层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三章 会员管理
一、凡热爱文学,认同协会宗旨者,均可申请加入。经审核通过,成为正式会员。
二、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获取资料、提出建议等权利;同时需履行遵守章程、参与创作、维护协会形象等义务。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规定或长期不参与活动者,经管理层讨论决定,可予以警告、暂停会籍或除名处理。
第四章 活动开展
一、定期举办文学创作比赛、诗歌朗诵会、文学讲座等活动,丰富会员生活,提升创作水平。
二、鼓励会员参与外部文学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增进友谊。
三、建立线上交流平台,分享创作心得,促进信息互通。
第五章 财务管理
一、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捐赠、活动收入等,应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设立财务管理小组,负责预算编制、收支记录及定期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六章 奖惩机制
一、对在文学创作、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表彰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赠送书籍等。
二、对违反协会规定、损害协会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除名。
第七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诗文协会所有。
二、随着协会发展,本章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案需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协会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
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
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
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作;
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如上网、玩游戏等;
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
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
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责任;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动离职处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
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
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四、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基拓部,新闻中心,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青协日常管理和团委沟通;
2、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
3、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制度。
(二)办公室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3、管理会费;
4、活动人员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时间登记和保存;
6、活动对外的短信及电话通知。
(三)基拓部
1、负责志愿服务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动前后与活动基地的联系;
3、协调各院青协及与校青协之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新闻中心
1、管理协会的网络平台;
2、负责协会活动的照片拍摄与影音记录;
3、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宣传;
4、总结协会活动并发表到协会的人人主页及博客上
(五)宣传部
1、活动海报设计;
2、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3、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六)组织部
1、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活动的进行;
3、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场地与物品的安排;
4、活动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动物品的管理。
(七)策划部
1、协会活动的策划;
2、拟定活动策划书;
3、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干部职责
1、会长
召开理事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2、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3、团支书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4、会长助理
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6、副部长
协助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会与退会
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格。
2、换届前退会需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
协会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林协会的组织与管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护林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通过组织会员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宣传环保理念、开展科学研究、协助政府监管等活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维护生态平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护林协会全体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会员及志愿者等,所有成员应自觉遵守并维护本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护林协会设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组成,负责协会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管理。
1. 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协调内外关系。
2.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具体业务领域。
3. 秘书长: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执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召开会议。
4. 理事:参与协会重要决策,监督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 设立专项工作组,如森林资源保护组、宣传教育组、科研技术组、财务管理组等,负责具体业务执行。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六条 会员资格:凡热爱自然、关心环保、愿意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护林协会。
第七条 入会程序: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审核批准,缴纳会费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享有参与协会活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提出建议和意见、获取协会资源支持等权利。
第九条 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声誉,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条 协会活动应遵循合法、安全、环保的原则,事先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重大活动需报请理事会批准,并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确保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 活动期间,应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设立专用账户,所有收支均需纳入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四条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项目收入等,所有收入应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 支出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主要用于协会日常运营、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科研技术支持等方面。
第十六条 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监督,确保财务健康。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七条 设立监事会或监督小组,负责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协会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
第十八条 对会员及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对违反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护林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 随着协会发展和实际情况变化,本管理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护林协会全体成员应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实现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贡献力量。
协会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语言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管理,促进语言文化交流,提高会员的语言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协会旨在通过组织语言学习、交流活动,增进会员对不同语言和文化的理解和尊重,提升语言运用能力,为会员搭建一个学习、分享与成长的平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普通会员,所有成员应自觉遵守并维护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下设秘书部、学习部、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各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及若干成员。
第五条 会长职责:
1. 全面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2. 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监督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4. 代表协会对外联系,处理重要事务。
第六条 副会长职责:
1.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分担管理任务;
2. 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
3. 在会长缺席时,代理行使会长职权。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秘书部:负责会议记录、文件归档、财务管理及会员资料管理等工作。
学习部:组织语言学习课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供学习资源。
活动部:策划并执行各类语言文化交流活动,如语言角、文化节、演讲比赛等。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社交媒体运营、海报设计、新闻稿撰写等,提升协会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八条 会员资格:凡对语言学习及文化交流有热情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协会,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享有协会提供的语言学习资源和服务;
3.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2.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
3. 维护协会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利益;
4. 按时缴纳会费(如有)。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一条 活动策划:活动部需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预算等,并报会长审批。
第十二条 活动执行:活动方案获批后,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活动总结:每次活动结束后,活动部需撰写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并归档保存。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应设立专用账户,用于管理会费、赞助款、活动经费等财务收支。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所有收支均需有详细记录,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六条 每年度末,秘书部需编制财务报告,向全体会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语言协会所有。
第十八条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案需经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语言协会将能够更加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活动,为会员提供更好的学习与服务环境,促进语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协会管理制度 篇17
为了加强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会期间,依据本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事务,每年向理事会提出报告,接受理事会监督;
二、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与捐款;通过正当方式自筹;
三、协会经费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开支。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办公、会议、活动及其它必要开支。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会员每年向协会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时间是:会员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缴清,新会员应在被通知入会的半个月内缴清。缴费方式有两种:
1、直接将会费交本协会秘书处;
2、将会费存入协会专用帐户;
五、协会会员会费缴纳的数额具体标准是: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元;
六、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室审定后,按自动退会处理;
七、经费报销:
1、必须有正式的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日期等必须齐全。
2、报销金额在30元以内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会长、秘书长的审核签字:报销金额超过30元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名;
八、定期公开财务支出和收入,接受全体会员和领导的监督和管理。
九、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协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协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工会协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第三条 工会协会的宗旨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四条 工会协会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工会协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如适用)。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具体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第六条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 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权益保障部、经济技术部、女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务。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八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承认工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均可成为工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服务;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工会求助并获得保护。
第十条 会员应履行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缴纳会费等义务。
第四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 工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提高会员素质;
2.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
3. 组织会员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发展;
4. 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5. 协助和督促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等工作;
6. 完成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 工会依法享有独立管理自身事务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干涉。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审查制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 工会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资产的处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工会协会委员会所有。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工会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工会规定为准。
协会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志愿者协会的组织与管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明确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实施、考核激励、安全保障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三条 志愿者协会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倡导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志愿者协会设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协会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理事会下设秘书处、项目部、培训部、宣传部、财务部等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秘书处: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会员管理等。
项目部: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设计、实施与评估。
培训部:负责志愿者招募后的培训、能力提升及心理辅导。
宣传部:负责协会形象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报道及对外交流。
财务部:负责协会财务管理、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
第五条 各部门应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志愿者招募与注册
第六条 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
第七条 志愿者注册需填写个人信息表,提交身份证明,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志愿者,并颁发志愿者证或电子证书。
第八条 协会应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对志愿者基本信息、服务记录等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九条 新志愿者需参加协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基本礼仪、安全知识、项目技能等。
第十条 协会应定期举办专业培训、经验分享会等活动,提升志愿者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五章 服务实施
第十一条 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计划性、组织性、安全性原则,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服务目标、内容、流程、安全预案等,并报理事会审批。
第十三条 志愿者参与服务前应充分了解活动内容,遵守服务纪律,服从统一指挥。
第六章 考核激励
第十四条 协会应建立志愿者考核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态度、能力、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品或优先参与其他志愿服务项目等。
第七章 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 协会应重视志愿服务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防护装备和保险。
第十七条 在服务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志愿者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安全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协会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对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记录、培训情况、考核结果等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泄露志愿者个人信息。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志愿者协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 随着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协会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健康发展,规范协会内部管理,增强会员凝聚力,提高运动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热爱体育运动、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推广体育精神,增强国民体质,促进体育文化交流。
第三条 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协会设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决策、监督及重要事项审议。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活动组织及协调等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理事会任命。
第六条 协会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可设立专项委员会或训练队,负责具体项目的训练、比赛及技术推广等工作。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凡承认协会章程,热爱体育运动,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
第八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协会活动权、提出建议和批评权等;同时应履行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等义务。
第九条 会员入会需填写申请表,经理事会或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缴纳会费并颁发会员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条 协会定期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比赛、训练、交流、讲座等,旨在提升会员运动技能,增进友谊,推动体育文化发展。
第十一条 活动策划与执行应遵循安全第一、公平竞赛、文明参与的原则,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 协会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国内外体育赛事,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争取荣誉,展现风采。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所有收入与支出均需详细记录,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赞助及合法收入等。经费使用应优先保障协会基本运营和会员活动需求。
第十五条 协会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点项目、优秀运动员奖励及特殊困难会员帮扶等。
第六章 监督与奖惩
第十六条 协会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会员资格直至除名等处分。
第十七条 对在协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协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会员或单位,协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如需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机关备案。
协会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在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组宣部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大学生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学生们业余文化生活,提大家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学习生活、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摄影协会围绕摄影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跃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会员入会后签发会员证,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会员可持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协会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摄影权利。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协会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协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指导。
第十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协会管理制度 篇22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街舞舞协会是由广大街舞爱好者共同组成的自发性群众团体,是为繁荣本市文化事业而设置的群众组织,并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按照舞协自身特点开展活动,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为发扬舞蹈文化,传播舞蹈技能。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知识,提高身体素质及艺术欣赏能力,改善群众的身体形态及外在气质,提高群众的个人欣赏和利用身体语言的能力,从而建立良好的群众文化活动和社区艺术文化氛围。
第二章设立和任务
第三条:街舞舞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本协会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坚持团结,积极创新。崇尚“以街舞会友”的精神,在学街舞,练街舞的过程中人们的才能、兴趣和个性得以充分的发挥与增强,释放生活压力,锻炼身心。让更多的人了解街舞,为本市文化生活再添一道风景线。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特点与义务
(一)遵纪守法、品格端正,有意致力于协会的发展和壮大的广大人民群众。
(二)承认本协会的章程和组织,按本协会的决议,配合本会搞好各种活动。
(三)参与活动积极主动,自觉准时,关心未参加本会的街舞爱好者。
(四)舞协对申请加入者将进行审核,凡符合本协会条件可成为正式会员,建立会籍,同时予以公布。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获得舞协提供的`有关艺术交流的信息和服务。
3.有权对本协会的工作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4.有权享受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有关的专业讲座,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第七条:会员退会应向组织机构提出申请。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长期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违反法律触犯刑法,本协会将停止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街舞协会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和会员若干名。理事会有权审批和决定协会会员及各项工作,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舞协会长为本协会最高管理者,有权对本协会的主要成员进行监督,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会长职责
会长负责主持舞协整体工作,制定舞协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培训和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秘书长职责
(一)拟制舞协工作计划,联系活动地点、总结,综合全部工作情况,请示汇报有关问题。
(二)管理和保管财物。
第十三条:舞协会议由会长决定召开,秘书长负责召集。
第五章协会活动
第十四条街舞协会主要以在内部开展活动为主,活动形式主要有:街舞知识讲座,组织各种街舞比赛活动,定期对会员进行基础培训,汇报演出,及对外交流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街舞协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本制度修改须经三分之二会员同意。
第十七条:街舞协会章程,自宣布成立之日起实施。
协会管理制度 篇24
1、凡是学院各个系部在籍的学生,并且对书法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协会。
2、凡是本协会成员,必须严格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协会,护协会。
3、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可迟到或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急事可口头情况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4、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5、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6、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书法的相关知识。
(3)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的安排。每次开会不得无故缺席。
(5)积级为我协会提出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6)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说明缘由,如果会员不来上课多次并没理由的况课者,也按规定取销注册等这些情况已缴纳的费都按规定不予退回。
协会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古筝协会的组织与管理,促进古筝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增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古筝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热爱古筝艺术、致力于古筝文化传承与推广的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旨在通过组织学习、演出、交流等活动,提高会员的古筝演奏技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条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协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组成,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
1.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2. 审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财务报告;
3.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如举办大型活动、吸收新会员等;
4.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
5. 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协会下设秘书处、教学部、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具体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会员条件:
1. 热爱古筝艺术,有志于古筝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 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3. 按时缴纳会费(如有);
4. 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享受协会提供的学习资源和演出机会;
3.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 优先获得协会出版的资料和信息;
5.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九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2.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按时缴纳会费(如有);
5. 推广古筝艺术,传播正能量。
第四章 活动组织
第十条 协会定期举办古筝培训班、音乐会、讲座、比赛等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提升会员的专业技能。
第十一条 活动策划应提前制定详细方案,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预算等,经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活动期间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撰写活动报告,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四条 协会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及活动收入等。所有收入必须开具正式收据或发票,并纳入协会账户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协会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用于协会日常运营、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方面。支出凭证应真实、完整、合法,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古筝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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