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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经验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现有民警76人,事业单位工人36人,下设6个科室、4个中队。大队党总支有党员81人(其中民警党员60人,工人党员21人),下设9个党支部。担负着全市1200余公里道路,45000余辆机动车,近50000名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几年来,东港市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丹东市交警机关的热情帮助和指导下,凭着对党、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辽宁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纲要》,强化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努力塑造交警的良好形象,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跻身于全省交警系统的先进行列,受到上级充分肯定。
1999年,大队被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授予全省交警系统唯一的“正规化建设示范大队”称号;连续三年被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等五个单位授予“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服务示范优秀单位”、“人民满意标兵单位”称号;2000年,大队被省公安厅授予“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先进集体”、“连续三年交通秩序整顿先进集体”称号;大队党总支多次被丹东市委授予“先进党总支”称号;1997年至2002年,连续六年大队被丹东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称号;连续七年被丹东市公安局授予“人民满意科所队”;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下面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我们在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转变观念,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想理念
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是1987年由原来的交通监理所和公安交警队合并后组建的。由于当时的条件和现状所限,民警的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水平低下,“稀拉松”的现象较为突出,路检路查只知道撕票罚款,执法态度粗暴;对交通事故现场出警不及时,办案拖拉;办公条件简陋,装备落后;在执法中以管人者自居,以执法者自骄的特权思想膨胀,人民群众怨声载道,满意率低。
1995年10月,江泽民同志为济南交警题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之后,在全国迅速掀起了学习济南交警的热潮。大队决心以此为契机,以抓好正规化建设为突破口,彻底改变过去陋习,树立交警的新形象。
首先,我们大队一班人率先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公安机关是准军事化管理的纪律部队,交警是公安机关的最大窗口,如果没有管理的正规化和执法的规范化,将直接影响队伍的执法形象,将大大降低各级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将失去执法机关的职能,长此以往将失去整体战斗力,溃之以溃。要改变交警的面貌出路在哪里?班子一致认为要从队伍的正规化抓起,强化“四化标准,即“行动军事化,内务统一化,着装规范化,卫生清洁化”。
其次,强化中层领导干部的正规化建设意识。为了改变中层干部的陈旧观念,大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实地考察和借鉴外地抓正规化建设好的做法,拓宽视野。先后由大队长带队到河北、葫芦岛交警部门进行考察学习,由教导员带领大队中层领导到济南交警学习,由副大队长带领中队长、指导员到大连市、庄河市交警考察学习,学习正规化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窗口服务的经验。通过考察学习引起了中层干部的共鸣,看到了自己的差距,更加坚定了抓好队伍建设的信心。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大队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听取他们的谰言。
再次,在全大队民警中开展了“我当交警为了谁?”、“我为交通管人民,还是我为人民管交通”为主题的大讨论。通过讨论,澄清了模糊认识,使全体民警淡化了管的观念,强化了服务理念;摒弃了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树立了为民服务的意识;改掉了游击流寇式习气,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要务,达成了以优质服务赢民心,以良好形象获满意的共识。
二、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1、结合实际制定规范措施,实施全面考核。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大队借鉴外地交警好的经验,结合我们的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制定了《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正规化建设标准》,从班子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环境建设、内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量化了具体标准,明确了从大队长到民警的各岗位责任制28项。同时制定了《民警道德纪律行为若干规定》、《内部管理规定》、《窗口服务规范》、《外勤民警执勤执法规范》等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这些制度的落实,大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细则,实行科室,中队对民警进行日考勤、周考核、月评比;大队对各科室、中队进行月考核,季评比,半年排一次名次。在考核中,实行了警务监督提示卡,对一般苗头性问题用警务监督提示卡进行提示,累计3次被提示的按考核标准或《丹东市局局规》扣分。
2、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改善条件,力争标准化建设。
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强装备器材和办公环境的硬件建设,立足设施建设力求标准化,管理力求配套规范化,对外力求形象化。从1995年以前固定资产不足1000万元,到现在的将近3000万元。相继投资近500万换建了大队办公大楼,并进行了绿化和美化;投资60万元,为3个公路交警中队兴建了各300余平方米均为二层楼的办公楼和“五小工程”,使中队实现了警营化标准;投资100余万元建立全省县级市中一流水平的集接警、监控、指挥、勤务管理、信息查询、通讯于一体的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投资1500余万元修建了全封闭停车场和具有现代化标准的全自动机动车检测中心和驾驶员培训中心;投资60余万元建立了一站式一条龙车管业务大厅,以其公开、快捷为民办事受到赞誉;投资40余万元为车管、事故处理、政工、文秘、违章处罚及公路交警中队配备了微机,实现了办公微机化,建立了事故、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室,使档案管理更加规范;投资170余万元更新了执勤车辆,使全大队车辆总量达到了45台,保证了工作执勤用车;同时又投资30余万元,对警营进行了绿化、美化。2002年大队被东港市政府评为绿化、美化工作先进单位。另外,大队还建立了健身房,组建了蓝球队,群众体育工作多次被省、市、县体育局评为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3、统一规范,全警达到整齐划一。
在抓队伍正规化的建设中,班子成员坚持不讲客观,讲主观;不讲体制,讲机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到:着装与民警一样要求,打扫卫生与民警一样动手,整理内务与与警一样标准,值班值宿与民警一样到位,组织纪律与民警一样遵守。大队班子成员到科室中队,坚持从起居作息、穿衣戴帽、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理内务的点滴小事抓好日常养成,培养民警团结紧张、严肃活泼、行动统一、步调一致的顽强战斗作风。多年来,上下班实行打铃制,中午食堂就餐铃声未响没有一个人进食堂提前就餐;上下班实行统一考勤,民警无迟到早退现象;麻将、扑克、象棋远离了机关和基层中队,就连节假日、双休日和晚上值班时,从未有过在值班室打麻将、玩扑克、下象棋的现象。
三、以队伍的正规化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几年来,大队始终把抓正规化建设作为工作的重心,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始终坚持高标准的工作质量,高效率的工作作风,满腔热情的工作态度,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真事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个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每一标准。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实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一是爱人民,解难点,强化形象服务。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塑造交警良好形象,看作是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全体民警中大力提倡形象服务。在机关中推行“五个一”服务,即:一接电话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开水暖心,一句好话相送。在办公大楼门庭设置了办事指南,全员实行首接、首问负责制。在外勤民警中提倡纠正违章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开展人性化执法,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几年来,执勤民警在纠违时,遇到过多期违章者不接受处罚,动手撕扯民警的行为,有时把执勤民警警服扣子扯掉,有的抓伤民警的脖子,但为了维护交警形象,我们民警都能把握态度,不搞野蛮执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受到围观群众的好评,违章者受到群众的谴责,也受到了治安处罚。
民警坚持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的意识。大东中队指导员刘晓东,参警多年一直战斗在一线。在平凡的三尺岗台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群众誉为“为民排忧解难的好交警”。2003年被丹东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大队常年坚持做好扶贫和献爱心活动,仅去年大队与6个“三扶”对象结成帮扶对子,76名民警每人与一名“三扶”对象结成对子,民警为其捐款39850元,为特困基金会捐款3500元,为儿童慈善一日捐捐款1300元。99年以来,全大队为帮扶对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约20余万元。
二是查民情,解疑点,强化警务公开。实行警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有利于公开、公正、公平执法,有利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我们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三必、四快、五公开、一透明”。“三必”即: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四快”即:出警快、现场勘查快、责任认定快,处理结案快;“五公开”即:公开办案程序、公开责任认定、公开事故调解、公开对责任者处罚、公开收费标准;“一透明”即:建立事故公开听证厅和调解厅,允许当事人家属、亲属参加听证,坚持办案透明度。几年来,在事故处理工作中没发生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在车管工作中,建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的业务大厅,把办理车辆业务、办理驾驶证须知、收费标准、业务流程、服务承诺用大型电子显示屏和公示板向群众公开,每年办理各种车管业务3万余件(次)做到了件件无差错。
在违章驾驶员处罚中,建立了执罚站,实行执罚分开,把违章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向群众公示,从而杜绝了乱罚款,处罚随意性的问题,达到了一视同仁、公正、公平处罚的目标。
三是帮人民,闪亮点,强化便民服务。针对各科室、中队的岗位特点,大队制定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和《窗口单位服务规范》,普遍提倡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力事情马上办,疑难事情尽力办,特殊事情上门办,一切事情依法办。中队普遍建立服务站,备有急救物品和简易修车工具等,窗口单位做到“六有”,即:有办理业务流程图和须知,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板,有桌椅笔墨,有饮水设施,有咨询台,有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在事故处理中,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由等当事人上门结案为主动登门结案。每年对那些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登门结案30余起,受到群众好评。
在车管工作中,大力推行微笑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专递服务。对企业生产用车实行上门检验,每年为红星集团、二运公司、大鹿岛等十几个单位上门检车300余台;每年为偏远地区两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登门上牌照800余台,登门为驾驶员考试20次、3000余人。
在外勤民警中实行对持有“平安卡”的大型国有和私营企业的生产车辆以及外商来港投资车辆,一般违章以教育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严重违章按简易程序处理;对外埠车辆因道路不熟造成违章,教育后,执勤民警负责引路护送。
四是信人民,找缺点,强化群众监督。为使各项工作得到群众和社会有效监督,大队设立了警务公示板,把全体民警的照片、职务、具体单位向群众公示,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承诺和投诉及举报电话。制定了对群众举报处理规定:凡是群众举报民警服务态度存在问题,一经查实,第一次予以黄牌警告,第二次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按《局规》扣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第三次送市局培训班培训并列为不适应民警。通过抓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和内部管理,使民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维护集体荣誉正气浓厚,六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大队和交警中队每年坚持召开1-2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乡镇领导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各科室根据业务的特点走访共建单位、有车单位、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村等,诚恳征求意见,扎实改进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予以解决。
以上是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具体做法,与其他单位相比还有很多差距。我们有决心,按照全国“二十公”、省“十九公”要求,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审视自我,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我,坚持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高标准,为把东港交警建设成一支高素质的、过得硬的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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