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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防灾责任坚持防治结合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
我县针对全县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理条件比较复杂、群众防灾避灾意识薄弱、缺乏应急抢险知识的情况,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宣传单以及在圩镇人员较密集的场所、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永久性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同时,广泛普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重点有选择地把《防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查看更多文秘家园资料洪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介绍。特别是以普及提高群众应急救灾抢险知识为重点,用图片和示范讲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宣传,使应急救灾知识家户喻晓,增强了群众的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减少诱发山洪灾害的人为因素。
二、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灾责任。
我县建立了防灾救灾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防御山洪灾害的第一责任人,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县、乡、村,逐级签订防御目标责任书,分区分片包村,责任到人,并在汛前进行公示。县里成立了由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建设、民政、地震、气象、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建设等部门负责规划、协调等工作,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乡镇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做好全县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的合力。同时,对于在防御山洪灾害工作中因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警不及时等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责任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坚持防治结合,切实抓好灾害防治工作。
我县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建立科学的防灾预案,健全山洪灾害应急机制,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在源头上切断山洪灾害隐患。
(一)、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订防灾预案。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每次组织的防汛安全检查中,把防御山洪灾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会同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制订防治规划,重点对山坡、陡坡下建房居住的群众进行调查摸底,找出隐患点,逐户造册登记,分级分部门建立台帐备案,详细制订《我县汛期山地灾害防灾预案》。至目前为止,已登记在册的全县隐患点住户有547户,大多数分布在门岭、高排、晓龙、永隆、中村、洞头等山区乡镇,并把山洪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四种,分别设置不同的警示标志,再按等级制订防灾避灾措施和应急抢险预案。县、乡两级防汛机构及时收集分析山洪易发区雨、水灾情的信息,当降雨强度达到中至大雨等级时及时发出警报,各级、各部门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按预案做好各项“防、避、撤”准备;当降雨强度达到暴雨等级时发出危险警报,各级、各部门责任人立即按预案组织危险区人员避险撤离,做到有备无患。去年3月下旬,筠门岭镇连降暴雨,几个村多处发生山体崩塌、滑坡,盘古村陈昌胜家屋后时有轻微的崩塌出现,镇村干部发现后及时动员并帮助他砌好了挡土墙,避免了灾害的进一步发生。
(二)建立应急机制,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我县根据《我县汛期山地灾害防灾预案》,建立了全县山地灾害应急机制。山洪灾害易发区的乡镇建立汛期防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接到雨、水、灾情信息和上级预警令时,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最短时间内传递。有灾害隐患点的村委会安排1-2名村组干部担任专职预警信号发送员,统一用敲锣的形式为预警信号,保证预警信号传递不留死角。一旦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做到转移有线路、避灾有地点、生活有着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今年8月15日-17日,连续暴雨袭击的珠兰乡杉坑村石碣组池传升等13户紧挨屋背的山体出现裂痕,经现场勘察山体裂痕长度达
筠门岭镇竹村朱元贞家,去年在汛前检查中发现其房屋背后坡又高又陡,山体极不稳,极有可能发生泥石流,如不及时搬迁,遇有暴雨时,整栋房屋都会被泥石流淹没。由于该村民年纪大,存在留恋祖业的心态和侥幸心理,死活不愿搬。镇村干部领导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老人带领全家顺利撤离了危险房。5月份的一场大暴雨把他家的后墙及灶台全部推倒,因预警及时,人员早有准备,未造成任何伤亡。事后,他被政府的应急措施所感动,主动要求镇村干部帮助他选好建房地址,重新建房。
(三)、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截断隐患源头。
几年来,我县采取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的方式,对要求在山坡、山脚下兴建住房的农户,按程序由本人写出申请,所在村委会和乡镇水技站签署意见,再由乡镇土管所会同相关部门到实到勘察,视建房地点的地质地貌决定是否审批,有灾害隐患的地方坚决不批。对批准建房的一律免费为其提供预防灾害的技术指导,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建造。通过严格把好宅基地审批关等有力措施,有效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查看更多文秘家园资料地消除了人为的灾害隐患。对过去已经审批已在陡坡和山脚下建房的农户,政府出台搬迁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划出土地,在保证原有占地面积的前提下到指定地点重新建房,政府按原建房的面积,根据不同的建造时间,分别以每平方米80元、70元、60元的标准给予拆迁补助。对特困户县财政还另补给每户3000元搬迁费。对这些农户的建房手续和收费,我县只收工本费,其他各种收费给予减免。近三年来,全县因防灾避灾需要共搬迁1855户,县、乡两级因此支出的搬迁费达1350多万元。
由于我县政策优惠、措施得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山洪地质灾害忧患意识,提高了抢险救灾的能力,山洪地质灾害损失逐年减少,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全民防灾避灾意识,加大普及抢险救灾宣传力度,采取防灾救灾的有力措施,防患于未然,尽力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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