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区》观后感
篇一:《无人区》观后感“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片中徐峥不断地在发问,最终他用一把大火给出了答案:“人类会用火”。我们一直以来所受的教育认为动物是靠本能行事,而人则懂礼义廉耻,有着一套行为规范来决定其可为或不可为。此规范是国法,是家规,也可能只是主流社会所认定的一些道德观念。但古人又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这点上来看,似乎人和动物又离得不是太远,善与恶的一线之差也许就在于环境允不允许,诱惑够不够。
看完影片后恰巧看了篇文章《一个普通人离杀人有多远》,此文列举了卢旺达大屠杀:胡图族人在短短3个月内杀死了80-100W 原本是他们朋友,邻居,同事图西族人,仅仅是因为被告知图西人是坏人,然后军队发放了武器;1970年代非常有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随机抽取的斯坦福大学学生角色扮演狱警和囚犯,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内,实验中包括发起实验的教授(典狱长)在内的所有拥有特权的阶层,都无一例外地变身为魔鬼,开始虐待囚犯。
根据社会心理学的讲法,一个人之所以会犯罪,会变得很变态并不是这个人的性格特质的问题。相反的一个非常善良的平常非常温厚的人也可能成为凶手。是一些情景,是某种的场景,某种的环境,某种的背景使得一个人忽然堕落,堕落成为撒旦,这就是所谓《路西法效应》。
而《无人区》则是以徐峥一个年轻有为的知法懂法的律师,却堕落成为一个企图毁尸灭迹的罪犯来应验了这一法则。你我皆是普通人,也许有着各色各样的小毛病,但自觉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扪心自问,当你碰到徐峥所处的困境,一边是牢狱之灾,一边则是锦绣前程,你会不会做出更为正确和理性的抉择?而堕落通常是连锁反应,一步错导致步步错,直至堕入地狱。值得庆幸的是,余男的出现给了徐峥机会,让他克服自身的恐惧,贪婪和怯懦,最终拯救了对方,同时也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挺身而出和一把大火验证了:“我和你是不同的,我是人。”
片中徐峥名叫潘肖,英文名叫肖恩,十分巧合的是此片的某些场景设定和肖恩潘主演的西部片《不准掉头》又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是烈日炙烤下的西部,不见尽头的乡村路,满怀恶意的小镇居民及身处绝境对人性的考验。也许这也是宁浩导演对此片的致敬吧。
看完《无人区》心情非常激动。总所周知,中国电影起点低,又有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以这个标准,《无人区》可以算得上是一部十分精彩的影片了。虽然和国外一流的影片相比,某些方面还略显欠缺,例如结局稍嫌突兀。导演或许是想通过余男由于徐峥的牺牲而最终获得新生来拔高立意,但过于直白,与整个电影的基调不太相符。不如《泰坦尼克》中,我们可以从老年Rose身边的那些照片中推断出Rose虽历经劫难,但最终还是如Jack所希望的那样过上了自己向往的生活,这样会显得更为含蓄和高级。另在黑色幽默部分有生硬和用力过猛之嫌,虽然观看过程中很多观众被逗乐了,但那种苦涩感还不够深刻。无论如何这是继《让子弹飞》之后第一部让我热血沸腾的中国影片,让我看到了中国电影的未来和希望,让我们为宁浩导演鼓掌!
篇二:《无人区》观后感:成为一个人
韦志中
今天下午从长沙到了武汉,参加即将在武汉大学举办的全国首届文化心理学论坛暨中国社会心理学会、湖北省心理学会年会。欧阳广也从北京赶来,我们两个晚上去看了新上映的电影《无人区》,看完之后做了交流和分享,因此,想要写一篇观后感分享给朋友们。
“人在囧途”三部曲
我觉得这部电影应该被视为“囧系列”的第三部。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无人区》和《人在囧途》、《泰囧》一样,都是在旅途中发生的一系列囧事,剧中的主角用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应对这一系列发生的事情和过程。
其次,三部电影有递进的关系。第一部“囧”透过过程告诉人们,今天的人们正生活在冲突和迷失的边缘,只有自己珍惜现在的生活,才能够顺利应对一些不良事情的发生,然后找到幸福的生活。
第二部“囧”透过过程和故事背后的故事告诉人们,向外寻找心灵的宁静,也许不是唯一的途径,当我们可以放下一些的时候,也许离自己更近,当我们离自己近的时候,就有机会可以走进自己了。这种透过“二文化”表达出当今社会“二B青年”的心声的艺术,和社会的集体无意识是一致的,所以,电影自然受到欢迎,这不关乎艺术本身。
如果说第一部是在生活层面谈价值观,第二部就是在追求层面谈人生意义了。而作为“囧三”的《无人区》,试图在告诉人们,无论在“有人区”还是在“无人区”,我们都是在修行,无论是做律师,还是在做杀手、盗贼,我们也都是在修行,只不过有的人选择的路不同,自然也就结果不同了。我更原因在这里把修行用“成为一个人”来代替。事实上,整个电影过程,也是在反应所有人的“人生囧途”,以及应对方式,方式不同自然结果也就不同了。
“心理合作社”时代的来临
影片中多次提到“火”和“猴子”的对比,让我想到一个自创的词语“心理合作社”。社会的发展总是以合作为主要形式的,这是人类进化自然而然的选择。合作本身的目标和内容,会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们为了吃饱饭,开展了以生存为目标的“农业合作社”。解决了温饱之后,人们的需要发生了变化,于是,又开展了以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合作社”。走到今天,人们的追求已经到了“有钱难买我乐意”的新阶段,可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有时候和心脏的距离正好是反比。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度,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合作,也就是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了。
我把这种以幸福和意义为目标的合作称为“心理合作社”。
第一部“囧”告诉我们别人(重要他人)很重要,第二部“囧”告诉我们我自己才是一切的根源,我是最重要的,第三部“囧”告诉又回到了我很重要的角度,但这时候的“我”已经不仅仅只是指我的身体和事业,还包括了背后所追求的更为珍贵的东西,也就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所有的东西。透过这样的视角,我们可以窥见电影的制作者的自我成长历程。这也说明了一个假设,一个作品的水平是作者自身对社会、生命及自身认识的结果。毕竟所有艺术作品都有三分之一是参与者的投射。这些信号正说明,已经有一小部分人开始思考一些我们正遇到的问题,也在试图寻找解决之道。向外追求和向内追求并重。我很重要,别人也很重要;别人很重要,我也很重要。这些都是具有积极的导向和意义的,我想我们的社会会有更多的人开始停下来原来的脚步,直至转身。这也许就是另一个电影导演冯小刚先生所说的“用艺术干预生活”的一种体现吧。
“成为一个人”的旅程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先生有一本书叫做《成为一个人》,这本书对我从事心理学工作影响很大,包括后来我从事了团体心理学的研究。一个人长大了,他是社会的、法定的一个人了,但他真的是一个人吗?如果再做一些成长的工作,是不是更接近一个人呢?或者更为接近我们想要成为的那个人呢?
影片中的潘肖很幸运,他有机会成为了人们认为的一个人。在一次特殊旅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让他又有机会成为了我们理想中的一个人。他的人生旅途不虚此行,经历了两种“成为一个人”,最终实现了“成为一个人”的目标,可以说他的此次人生旅程不虚此行。
影片中的舞女也很幸运,在第一次成为一个人的过程中,她没有能够成为人们认为的一个人,俗气一点说就是“没有长好”。可是,她遇到了一些人,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她有机会再次完成“成为一个人”的历程,她成功了。
影片中的盗猎团伙头目,是“成为一个人”的反面教材,他开始就选择了一条“魔道”,所以,修炼的越卖力,就会离“成为一个人”越远。这种所谓的“魔道”,在现实社会中启示就是价值观的错误问题。一个人不相信真善美,以利益为导向,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伤害所有的人。和现实中那些唯利是图的人何其之象,严重违背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真理模式。正验证了那句“起头都没有起好,注定不会有好结局”的话。
影片中的杀手,也代表着社会中的一部分人,这部分还不少。没有是非判断,不知所做为所何。尽管是一个人,但只有低级需要,没有任何的高级动机和需要,好像进化没有完成一样。这种人再活十次,也只能是别人的“陪练”。
影片中为傻儿子买媳妇的妈妈,只有100、50的台词,以及那种自以为很聪明的笑容。这一群人的种种行为,更加告诉我们“成为一个人”的真正含义。社会教育的步子如果不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就不一定是越快越好。并不是经济越发达,人类文明的速度就越快。他们全家让我想起,我在乡村行走时候,见过的那些谈论如何靠自己的小聪明躲避掉正常责任的人,那些看着“民间流传”的下流二人转,笑的前仰后合,见到邻里乡亲却形同陌路的人。
在当下这个时代,自尊可能比自强更为重要。保留也许比创新更为重要。
不能只看到利益,而不计较失去的东西。
永远要相信,生命向上,人性向善。
篇三:《无人区》观后感
今天下午搞到一张电影票,葫芦给的,决定晚上去看电影。
吃好晚饭,我一个人去看了无人区,这部电影我家宝贝看过了,听她说不错,就直奔它去了。不急不忙的到电影院,买好票,时间刚刚好,就进场了。位子不好,最后一排最角落,后来还遇到了同事,好巧。
电影开始了,画面是一个人在抓鹰,我开始以为是徐峥,原来是黄渤,然后的对话就是方言,觉得太逗了,电影开始会让你觉得很风趣,语言上占了大部分。记得余男在跳舞的那段里,前面有个小孩喊着说小孩不能看的,我要回家,可爱的孩子。语言上的风趣确实让我和她一样会想起疯狂的石头。电影在徐峥进入夜巴黎的地方开始对话有了新的高潮,太搞了,捆绑销售,尼玛,那大爷,那水平,捆绑销售都知道。还有一个片段,夜巴黎的两父子追余男的时候,在路上铺了钉子,黄渤让那二货打他的时候也很搞。
电影里的瘸脚话不多,但是很暴力。徐峥怎么就帮他打赢了官司,还有电影了小店老板娘,翘起食指,先不发生,然后淡定的说“一呗”很经典,还有就是50的保密费,可是最后她却死于自己的聪明中。
整部片子我认为语言上下的功夫最多,搞笑点很通俗,让人直接就能很快的反应出来。题材也很新,故事的情节可能夸张了点,但是线索很简单,没什么压力,徐峥说的那句话我觉得有双重含义“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会用火”然后他牺牲了自己,救了余男,这个叫前后相互照应,语文的写作手法。火是人类创造的,别的动物不会,所以我们高于他们,但是人们却因为火把自己葬送了,始于火,灭于火。简单的理解就是,人比其他动物厉害在于会用火。复杂的理解是,人类因为自己高等,自以为是害死自己,没事玩什么火啊!或许活的还不如动物,受束缚,会火的动物不一定是好事。以上是个人理解,可能我的理解还不到位,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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