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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市法院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级法院指导和人武部、驻永部队、双拥办等单位协同支持下,根据市驻军多的实际情况,将司法拥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创新"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双拥共建"工作机制,形成"三创、四建、五共"的工作格局,丰富了"福建经验"。
我院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唯一的军民共建"三挂钩"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二次荣获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杨泽民院长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10月31日,福建省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在**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我院和96167部队司法拥军成果展,该事件入选福建民政十件大事之一。《中国双拥》连续两期刊文称赞"**是福建省司法拥军的一面旗帜",省综治委《建设"平**建"工作简报》第45期转发推广我院的经验做法。今年3月31日,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央政法委到福建调研涉军维权工作,我院作为受邀的唯一基层单位,介绍了我院司法拥军工作经验,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院是"司法拥军的楷模"。
一、围绕"三创",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创设"维军审判庭"。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我院于2009年8月增设了全国首家内设机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使司法拥军工作步入常态化、专业化轨道。"维军审判庭"成立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涉军案件64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560多万元,实现无一上诉、无一信访、无一矛盾激化,深入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87次。
二是创建"涉军维权联动中心"。2011年4月,在市委领导、市政府支持下,我院牵头与人武部、双拥办、公安、司法、人社等25家单位,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市涉军维权联动中心"。联动中心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任指挥长,办公地点设在法院,统一办理各类涉军纠纷和咨询求助。至今共受理军属就业、子女就学、退役士兵安置、工伤赔偿等涉军维权申请75件,在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下,已协调解决39件,化解纠纷36起,并解答军人军属咨询70余人次。
三是创办"军人之家"。我院在办公楼专门开设"军人之家",将涉军维权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诉讼须知等内容张贴上墙,使军人军属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由专人负责接待军人军属,配置了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订有《解放军报》、《中国双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刊物,通过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让军人军属感受"家"一般的温暖。
二、围绕"四建",提升维权实效
一是建立维军案件"绿色通道"。我院为军人军属开通专门的立案窗口,对涉军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送达、优先审判、优先执行。2007年以来,我院审结的67件涉军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30天,履行到位率达100%,为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缓交诉讼费4.5万元,减免诉讼费2.7万元,受到军人军属的普遍好评。2011年10月,驻永某部管护的军用通信光缆被**一家交通建设工程队在施工时不慎损坏,我院快速处理,当即与交通局、公路指挥部进行协调,督促施工队及时赔偿了部队经济损失,依法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事设施安全。
二是建立涉军维权"司法信箱"。我院在部队和军属生活区分别设置24个司法信箱,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发放3000多张法律服务联系卡,及时收集部队官兵的咨询问题,并指定专人负责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2007年以来,共解答司法信箱咨询508件。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10〕254号)和省法院《关于转发**等地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经验的通知》(**高法〔2009〕245号),充分肯定了我院设立司法信箱等做法,并予以推广。
三是建立军地联动"大调解网络"。2012年年3月,我院进一步延伸"市涉军维权联动中心"职能,在25个维军联动单位、15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涉军维权联系点,聘请有关部门领导、部队政工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退伍军人担任调解员,建立军地一体的调解人才库。2007年以来,军地双方共同调解涉军纠纷58件,调解撤诉率达86%。
四是建立军人军属"维权联络站"。我院于2010年5月成立军人军属"维权联络站",在驻永部队和部队家属区设立司法联络员,派出3名法官担任维权顾问,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庭审旁听、案例评析、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司法联络员的法律素质,并由其免费为涉案军人军属提供代理服务,开展普法宣传。"维权联络站"成立以来,共化解涉军纠纷35起,发放《涉军维权服务指南》等宣传材料500多份,免费代理涉军案件22起,为官兵们节省代理费5万余元。
三、围绕"五共",推进军地互动
一是机制共创。我院与96167部队、消防大队等19支驻军单位分别签订《双拥共建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沟通、案件通报、纠纷联调、综治维稳、服务保障等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拥军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如驻永95872部队一名战士在山东老家的亲属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他冲动之下准备找邻居拼命。部队政治部领导和我院维军庭法官及时做好他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引导工作,及时与山东当地法院沟通,最终妥善解决了两家的宅基地纠纷,使该战士解决了后顾之忧。
二是学习共抓。我院党组与部队党委班子共同开展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共同到胡锦涛视察过的市小陶镇八一村,参观学习"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未来"法律战"的研讨,该课题被列入部队年度"三战"演练课目。针对每年新兵入伍和老兵退伍容易出现的思想波动问题,我院及时到部队举办《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军人》、《退伍安置与就业政策》专题讲座,并赠送法律书籍和《福娃说法》DVD光盘,增强官兵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有效保证了每年补兵、退伍工作的顺利进行,没有发生维稳事故。
三是感情共鸣。每年春节和"八一"期间,我院班子与驻永部队首长互相走访慰问,全院64名法官与驻永部队200名官兵结成互助对子,部队官兵将我院法官当作自家兄弟和亲人来看待。今年3月4日,我院主办并和驻永部队共同联办了"军民共建"新春联欢晚会,晚会上15个精彩节目全部由我院干警和部队官兵自编自演,深受好评。2007年以来,我院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安置部队副团级和营级军转干部9名、退伍战士3名,在驻军中传为佳话。
四是人才共育。我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法律业务方面的专长,2007年以来,共为驻永部队举办法律培训和专题讲座69场,受培训官兵1万多人次。驻永部队则发挥自身优势,为全体法官和青年干警政治培训班举办国防、纪律、消防、保密等知识讲座,法院每年还组织全体干警到部队过"军事日"。在法院带动下,驻永部队先后有7名官兵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85名官兵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五是宣传共促。我院加大与部队在宣传先进、互推典型等方面的合作力度,近年来,共同在军地媒体上刊登信息宣传稿件50余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福建省委《八**快讯》、《人民法院报》、《解放军报》、《火箭兵报》等媒体多次报道了我院司法拥军工作的做法。市委《决策参考》和《福建审判》先后刊登《法院司法维军的实践与思考》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法院以真情、真心、真意,在司法拥军工作方面健全机构、创新机制、力求实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形势发展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迎接双拥"创模"工作检查为契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司法拥军工作,更加有效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富国强军、军地融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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