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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
群众路线是在实际工作中克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有效途径,要求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根据县群教办相关要求,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讨论,现就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如下:
(一)对地区检察分院的建议:
1、进一步规范制约机制,构筑拒腐防变的执法行为防线。
2、进一步加强对基层院的领导。分院对基层院的领导既要反映在业务上,也应体现在行政领导上,这是宪法赋予上级检察院的职能。因此,建议分院在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配备等工作中,多协调、多领导。
3、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两级院检察队伍的法律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创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时事政策,学科技、经济、金融、财税等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掌握检察工作基本技能,成为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4、坚持以政治建院,以地区开展的“三项活动”和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对干警进行人生观、价值观及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保证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诚事业和使命的检察干警手中,以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
5、积极协调地区财政局、地区人社局督促县(市)财政局落实《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作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通知>的通知》(和地人社发【2013】22号)文件精神。
(二)对县四套班子的意见建议:
1、抓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力度不够,出台的工作措施较多,责任措施落实不够,督促检查力度不够,一些领导干部没有认真落实宗教事务“两联系”制度,(www.fwsir.com)而是让副职或其它干部代替。
2、个别县级领导不同程度的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到基层调研、指导和解决群众困难的力度不大,解决具体问题不够彻底,缺乏解决矛盾的勇气。
3、政府党组及部门对党的政策法规、理论观点、重大战略决策,掌握不够、领会不深、理解不透,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四管一责任两联系”制度上不到位、打折扣,在宗教事务管理中不敢发声,更不敢义正言辞表明自己的态度,而是躲着走
4、县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的作用发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对县直其它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1、对公安局局党委班子的建议:
加强对干警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2、对法院党组班子的建议:
进一步完善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在讨论重大疑难案件之前,及时通知检察院派员参加。
3、对司法局班子的建议
加大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力度,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
4、对住建局班子的意见、建议:
(1)对县城道路规划要具有前瞻性,考虑长远,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
(2)对城市的环境卫生加以整治,改变现在脏、乱、差的现象。
(3)加强对下属单位环卫队的监管力度,对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避免在早晨上班高峰期时段清运垃圾,造成道路拥挤,影响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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