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
篇一:飞鸟集读后感
泰戈尔,是我最喜欢伟大诗人之一。“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他的诗句,在我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不管何时读到泰戈尔的《飞鸟集》,总被诗人高尚的美德,伟大的人性中的美好动人而感染,简短美妙的诗句仿佛林间的风声,轻柔地抚过你的身心……整本诗集是所谓“零碎的思想”之集合,大多是由自然景物引发的联想与思考。句子很短,清新明净,读着读着好像嗅到了雨后青草的气息。细细咀嚼回味,其中的韵味却很厚实,更依稀透着几分“禅味”,安抚着你的心--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心烦意乱之时,它能使你很快镇定下来。
他说“Sit still, my heart ! Let the world findit's world to you.”这句话犹如一阵清风拂过我那浮躁的心。一直在忙忙碌碌的,一直在不停的追寻,追寻一条通往世界的道路,可是浮躁的心却让我们处处碰壁,不是这个世界不接纳我们,是我们的浮躁让我们离他越来越远。喧嚣的世界,熙攘的人群,让我们纷扰的心静坐下来吧,静静的品味,静静的融入。
这些清新的小诗里面,我觉得探讨的却是人类最本真的问题:自由、追求、幸福感。用很浅的话说出的道理确是那么的值得咀嚼。有时候读着读着,心就跟着飞了出去,不能自己。
篇二:羊脂球读后感
《羊脂球》这本名著,我早有耳闻。但因为学业紧张,一直未能窥到其中的内容。所以每次听到他的名号脑中就充满了疑团:为什么 叫羊脂球?我有猜书名的怪僻,列出来的解释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为肯定的解释是:一则有关羊的故事。我满腹狐疑:区区一则关于 羊的故事到底有什么 好称赞。直到暑假 有空了,我才有时间去检验我的猜测。莫泊桑这位文学巨匠的确没有令人失望,他深邃的思想并不是我们这些凡人所能揣测到的。书里没有羊,更没有羊脂球这类毛绒绒的东西。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被冠上了“羊脂球”这样的名字。名字引起的谜团被破解,但书中所诉说的丑恶灵魂却紧紧揪住了我。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永远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生活 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不是那些自称是国王亨利第四的什么什么人。反观百姓,为了生存,他们没有机会去了解什么是声色犬马;什么是伟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是十足的土包子,目不识丁的粗人,会更出色的反映出当时混乱的法国。
一辆驶往阿弗尔港的公共马车上载着形形色色不同身份的人:贵族、商人、修女、“民族朋友”,还有身份最卑微的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一个不仅仅是在法国的有的而是全世界都有的“红灯女子”。
“羊脂球用一道谦卑而甜美的声音邀请两个嬷嬷来分尝她的便餐……几张嘴不住地张开来又合拢去,吞着,嚼着,如狼似虎地消纳着。鸟老板坐在角儿上吃个痛快,一面低声劝他的妻子也学他的样子……有人拔开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了,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给第二个人……”与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分享自己三天的食物是完全可以省略掉的举动,而这个在他们认为无比低贱,肮脏的“社会耻辱”在这些无上高贵的人上人面前就像上帝一般赐给他们食物。他们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 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猛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 上帝……”
上流人士的为人处世比较狐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的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数以百计的穷人换不来他们的一丁点同情心,他们永远不会记得施舍与救济,就好像他们永远不会忘了如何赚更多的钱那码子事。面对恶势力丧失正义的立场以求的明哲保身是道貌岸然的贵族惯用的伎俩。在将羊脂球物尽其用的之后,“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 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然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似的扔掉。”
篇三:物种起源读后感
我对达尔文的印象,最初只限于他那一把给人感觉乱蓬蓬的胡子,好像西方的伟人都有这样令人印象深刻的胡子。
为了更进一步接近这个伟大人物,我不辞劳苦地上了百度、搜狗,但得到的介绍几乎千篇一律:“达尔文出生在英国的施鲁斯伯里。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名医……”;“达尔文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尤其喜欢打猎、采集矿物和动植物标本……”这样的文字吸引不了我的光,所以我只好另辟蹊径,看我能不能从别的途径摆脱我只有关于他胡子的浅薄认知。
我翻开了《物种起源》,从其绪论开始我对达尔文的了解。
“五年的工作,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段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的健康很坏”……这样的语句在文中随处可见,达尔文拖着病重的身躯,专心致力于自然生物的研究,作各种观察和实验,找无数联系和特性,把自己的一生都倾注在了他所追求的科学事业上。
“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我虽然时常注意,只信赖良好的证据,但是无疑错误还是会混入的”,“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个科学家最要拥有的就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达尔文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他为此深感遗憾和歉疚,这不正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才具有的品质吗?达尔文虽然深信自己的观点是科学的,是相对合理的,但他依然为没有提供强有力的事实论据而感到惭愧。
正是这种从事科学的执着精神让我这个生活在快节奏时代的现代人汗颜。
《物种起源》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标志着进化论的正式确立。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如此伟大的成就我在绪论中没有看出丝毫端倪,达尔文用的语言平实,精准,没有任何夸耀,对于旧派荒谬的学说也并没有表现出轻蔑或嘲讽。
“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达尔文在冷静地批驳延续了几千年的错误看法;“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这是自省的达尔文;“我抱歉的是,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不能对于那些慷慨帮助我的自然学者一一表示感谢”,这是谦逊的达尔文……
仅仅是绪论,就让我认识了一个平凡而又严谨,内敛而又坚毅的达尔文。合上书,晃动在我眼前的达尔文的胡子也仿佛闪出熠熠的光辉来。
篇四: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第七条猎狗》。沈石溪把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狼;第二个部分写狗;第三个部分写豺。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但是一旦有人侵入,就会被动物攻击。
有一次,他进入了一种别名叫红狼的豺狗的动物的领地,被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的都快虚脱了。他养的一只猎鹰从寨子里飞到森林里找到了他,又飞回寨子里向村长报警,领着猎人救出了他。
虽然和动物接触很危险,但是沈石溪为了写好动物小说还是经常和动物打交道。他的这种精神很让我佩服,他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篇五: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读后感
读了《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我深有感触。文章曲折的情节和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告诉我们:动物--人类永远的朋友。从古至今,人类的生活都离不开动物。
比如马,马曾经伴随人类走过千百年的生活道路,如果没有马,人类灿烂的文化至少有一块会变得暗黑无光。
比如牛,牛吃苦耐劳,为人类耕地。牛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如果没有牛,人类文明的脚步无疑会变得沉重。
但我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常常让我脸红。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5种动物,一种是金花蟒,一种是金钱豹,还有熊。猕猴。喜马拉雅犬,它们都是的一。二级国家保护动物。
《金蟒蛇》主要讲述发生在哀牢山野生动物种群间的奇特故事以及人们为拯救野生动物种群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揭示了野生动物鲜为人知的生存奥秘。深刻描写了动物的亲情、友情以及人与动物之闻的种种恩怨情仇。
我读了这本书想到:动物并非我们我们人类想象的那么低级,那么无能,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灵性的生命,我们要重新认识动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动物,和动物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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