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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离看美国读后感

时间:2022-08-25 05:55:4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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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离看美国读后感

  近距离看美国读后感(一)

近距离看美国读后感

  金翔辉

  "在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商业活动之一,大概就是现金交易的大大小小的店铺了。但是在很长的历史阶段里,世界各地的店主们却无法解决两个颇为伤脑筋的事情。一是统计和计划,就是繁杂量大的库存无法经常清查盘点,结果也就无法有一个合理的进货计划。二是现金收入的记载,略具规模的店铺都雇有店员,他们天天时时和现金打交道。甚至每一个店铺都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钱箱的钱不够了,雇员掏出自己的钱的时候,他面对的事宜巨大的诱惑。"

  这是一个美国式发明小故事的开头。面对这种情况,美国人相信,人性本恶,他们认为当面对这样一个放在眼前的唾手可得的现金的巨大诱惑的时候,常常会有意志薄弱的人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人是有弱点的,人是不可靠的。

  而我们中国的观点却有点不相同。我们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人虽然有弱点,但他会"内省",从而改正自己的缺点,我们应该相信人的本性是善的。我也是持有这种观点的,但是当遇到权力的时候,好像人的善却总是变得不可靠了。

  权力就像具有强腐蚀性的浓硫酸,一点一点腐蚀人的善,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我们再接着看那个美国小故事的发展。大概在南北战争后不久,美国俄亥俄州一位杂货店老板发明了一种机器,那就是收银机,它能把每一笔交易结果显示出来,伙计和顾客都能看到显示结果,并且经过后来的改进,这种机器不仅能够计算每笔交易的金额、计算找头,还能把每一笔账都记录下来。一天下来,店主只要核对一遍,不论是由于人的素质问题造成的差错还是人的品质问题造成的现金短少,都可以马上发现。

  人是不可靠的,但是,一个收银机却保障了对于不可靠的人的筛选,以及对于不可靠的行为的监督和控制。

  最后我还有一点想说一下,要想引咎辞职这个"收银机"机制正常的运行,它必须是存在在一个更完整的机制之中。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就像有个强盗直接拿斧头砸开收银机再拿走钱,却没有人处理一样。

  作者简介:

  金翔辉

  科技支公司商非团队客户经理

  乐观,积极,对未来充满希望

  座右铭: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近距离看美国读后感(二)

  我也有一个梦想

  后来在卓越网上搜索《近距离看美国》时,发现原来这是分开的四本书,其中的第二本是今天要讲的《我也有一个梦想》。

  在前一本书《历史深处的忧虑》中主要讲的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在《我也有一个梦想》中,主要探讨的是美国黑人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离我们中国人很远,所以谈起来会比较陌生。

  先讲讲美国黑人问题的由来吧。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在英国殖民期间就有奴隶制,而且尤其是奴隶买卖的暴利,甚至是鼓励了英国在美国的奴隶交易,不仅是在美国,当时在很多国家奴隶买卖都是暴利行业,所以政府考虑到税收来源,暗地里甚至是提倡奴隶制的。在机械化程度很低的时候,奴隶算是主要的劳动工具了,这是奴隶制存在的客观原因。

  美国自从建国开始,其最重要的政治纲领《独立宣言》的核心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那么,面对奴隶,美国人的心情肯定是很尴尬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美国,或者是其他国家,奴隶中除了黑人,还有白人,当白人破产时也会沦为奴隶。显然黑人也是人,那么他的权利为什么可以被剥夺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美国。

  在介绍一些美国简单的地理知识吧,因为这个与之后的黑人解放运动有很大的关系。美国大概可以分为南方和北方。其中,南方是相对比较落后的,主要以农业为主,思想要较为保守,因此南方各州极力反对废除奴隶制,因为他们的农业离不开奴隶这一重要劳动力。北方则是相对比较开放的,主要以工商业为主,资产阶级思想很明显,因为其产业不需依赖于奴隶制,因此他们对待奴隶制没有南方那么固执。

  最初是北方的几个州开始废除奴隶制。这里值得仔细讲的是,北方是完全主动提出放弃奴隶制的。北方废奴的主要论据是基于基督教的教义和人类良知。北方大部分都是忠实的基督徒,所以,深信基督教教义的北方觉得奴隶制是上帝不允许的。因为北方的文化深度要比南方深厚很多,所以哪怕是基于人类良知,北方也开始思索奴隶制存在的合理性。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沦为奴隶的黑人,他们几乎是没有任何文化,所以假如要是等到黑人自己觉醒,那估计是遥遥无期的。北方白人的废奴行为可以理解为是同情黑人,自愿放弃了自己的"财产".《我有一个梦想》的作者马丁路德金,其实已经是美国废奴多年后的事情了,他努力实现的是废除黑人隔离政策,而不是废奴,这个随后会提到,我只是害怕有人会把这两件事情给弄混了。

  当北方各州主动废奴以后,他们觉得还是不够彻底,他们还想着帮助南方各州废除奴隶制。起初是通过立法敦促南方废奴,南方各州只是答应着北方,但实际上并没有打算废奴的意思。后来被北方州逼的着急了,所以南方州索性宣布脱离美国领导,闹独立了。这是美国总统是林肯,林肯思前想后,最后妥协说不会强制南方废奴,只要他们回到美利坚合众国,但是南方州去意已定,没办法的办法,北方州开始以武力"统一"南方州。刚开始,美国这场南北战争被定义为内战,但是战争中后期的时候,聪明的林肯把战争定义为解放黑奴运动,因此,在这本书的作者开来,林肯最初对这场战争的合法性其实并不那么自信,但是当他把战争的意图引到解放黑奴上来的时候,这场战争似乎就是可以被随后的美国人接收了。众所周知,南北战争以北方胜利告终,但是北方州几乎是没有什么喜悦可言,毕竟这是一场同胞之间的杀戮。作者也提到,战争在一开始是可以被人为操纵的,但是当战争的车轮转起来的时候,肯定会脱离人类的控制。美国南北战争之后,出现了大量研究这场战争的文献资料,综合起来,美国人对待这场战争还是很理性的,不论是战胜的北方州,还是战败的南方州都在反思这场战争在当时是否可以被避免,因为他们都觉得这场战争给美国公民造成了很深的创伤。这里再简单提一下当年中国的国共内战,我们很少会如此冷静地去反思战争,毕竟这也是一场同胞间的杀戮,也许当时是有机会避免这场杀戮的。

  即便是最初主动废奴的北方州在废奴之后,也不能一下子接受和黑人彻底融合的社会,所以当时就有了隔离政策,也不认为黑人具有参与政治的能力,所以解放了的黑人还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那么,南北战争以后,隔离政策在南北各州都是存在的,不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觉得隔离政策没有什么不好的。不仅是白人嫌弃黑人,其实就连黑人自己也拒绝和白人彻底融合。

  废除隔离政策的导火线是什么呢?其实这件事在高中英语课本上有讲到,如果我没有记错的。一个黑人妇女在工作了一天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坐公共汽车回家,而当时的公共汽车是实行隔离的,有白人专座和黑人专座。因为白人经济条件较好,多数是自己开车上下班,所以白人专座经常有空座,而黑人没钱只好乘坐公共汽车,所以黑人座位常常不够坐。那天的情况就是如此,黑人的座位已经被坐满了,而白人区还有空座,那位黑人妇女就坐在了白人区,随后有白人乘客上车,司机就喝令那位黑人妇女让座。假使那位白人司机态度好点话,那位黑人妇女是会让座的,毕竟那位黑人妇女后来回忆说,她并没有挑战隔离政策的打算,但是他讨厌那位司机歧视黑人的态度,所以她临时决定和司机对着干,(www.fwsir.com)哪怕是被送到警察局。最后她真的是被带到了警察局,也许她只是打算被关几天就好了。但是警察局外边的情形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黑人们联合起来抵制公共汽车公司。因为黑人是公共汽车司机的主要顾客,当所有的黑人都放弃乘坐公共汽车而改为步行上下班时,僵持了一段时间以后,汽车公司自己扛不住了,只好给当事人道歉,放弃了自己的隔离政策。这一事件算是美国隔离政策的初次松动。

  随后就是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非暴力运动"了。当时还是仅限于北方各州,当时北方州的黑人大学生会在闲暇时间,穿戴整齐地进出仅限白人消费的餐厅和酒吧,很礼貌地要求服务,当被拒绝后,就静坐在店里直到打烊。就这样,北方黑人逐渐"攻克"了北方的隔离政策。但是,南方州仍旧是坚守着隔离政策。书中讲到在几位北方州的黑人大学生深入到南方最为保守的地区挑战隔离政策的时候,被南方的保守势力谋杀了,但是最后的凶手居然没有被绳之以法。在这里就不仔细讲述了,因为实在是太复杂了。

  虽然美国现在已经彻底废除了奴隶制,废除了隔离政策,给了黑人所有白人有的权利,但是黑人问题,或者是种族问题还时常困扰着美国人。这里就不再多讲了。

  讲一个小插曲吧。当年写了《大同书》的康有为,在去美国之前,也就是在见到黑人之前,在《大同书》中幻想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大同的世界,即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和谐的大社会。但是当他去到美国见到之前从未见到过的黑人时,他说他的大同世界里应该不包括这种黑人吧。这只是说明黑人的"丑陋"外表把初到美国的康有为给吓到了,这大概是人之常情,估计历史上白人第一次见到黑人时也是这种"歧视"态度吧。

  和美国的黑人问题有关的电影也挺多的,比如《林肯》,《为奴十二年》,以及斯皮尔伯格拍的一部讲古巴一艘载有奴隶的船飘到美国的故事,电影名字我忘记了,有兴趣的可以查一查。

  2008年,美国产生了历史上的第一位黑人总统,当时美国站在创造历史的岔路口,要么选择黑人总统奥巴马,要么选择女性总统希拉里,最终美国人选择了前者,但是我估计按照美国人的制度和心理,距离创造后者的历史已经不远了。

  近距离看美国读后感(三)

  历史深处的忧虑

  这本书是何云强在2014年1月份推荐给我的,我在过年回家的火车上开始看的,起初是漫不经心,后来发现书中的很多观点都使我大开眼界,很多关于美国人思维的理解也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所以我打算把我看这本书后的收获和大家分享一下。

  现在这本书我才读了四分之一,也就是第一部分,所以就先和大家分享这么多吧。

  第一部分:历史深处的忧虑。说的是在美国建国之初,开国的几位伟人在设计美国的政治制度,在制定美国的法律的时候,他们的最大担忧是能否在美国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换句话说就是防止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的产生和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的统治。因为他们是从英国的殖民统治中独立出来的,独立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英国政府在美州大陆的高税收和严酷统治,所以美国的开国者们极力希望走出英国统治的阴影,在美国实行他们认为更加合理的政治制度。

  首先,美国的开国者们认为政府永远是人民的敌人,一个强大的政府肯定将是民主和自由的最大威胁,因此他们在最初的制度设计时就想方设法地控制政府的权利,强调个人的权利应受到宪法的绝对保护。美国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权力的分离,最初的制度设计者把立法权和司法权彻底的分离,这样做到权力的制衡,防止政府机器被某一个利益集团控制,而威胁到公民的自由。

  然后,美国政治制度保护的自由,诸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游行自由,结社自由,持枪自由等等,这么多的自由在中国开来自由的尺度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我们会担心这些自由会引发很多的违法犯罪,因此而因噎废食。美国人当然也知道太自由则容易出现问题,但是美国人并不会因此而放弃自由,美国人把因为这些自由的权利而引起的犯罪视为是自由的代价,但是他们仍旧坚持自己的自由权利。每当政府因为某项公民的自由权利容易引发犯罪而加以限制时,比如言论自由容易煽动恐怖活动和种族问题,持枪自由会增加因枪支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伤亡,美国人的第一反应是政府企图剥夺他们的这项权利,会立马跳出来阻止政府的某项立法提议。美国人对自己权利的珍视程度也是我们中国人应该学习的。因为美国的政客都是美国人直接选举出来的,所以他们为了顾及自己选民的态度,只能乖乖地听从民众的意见,而不是独裁式的一意孤行。

  其次,关于美国的法庭审判制度,与中国相比一大差别是他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在美国,不论检方的证据多么的确凿,在最终的审判作出以前,犯罪嫌疑人都是做"无罪假定"的,这就要求检方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指认的被告就是罪犯,而犯罪嫌疑人需要做的就是驳倒检方的证据,甚至不需要驳倒,只需要提出检方证据的疑点,使其失去可信度。而在中国,处于被告的犯罪嫌疑人是做"有罪假定"的,这就要求被告拿出充分的无罪证据来为自己辩解。这两种审判制度的核心差异在于这两种司法体系对于犯罪嫌疑热的态度上,在中国是"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人",而在美国则是"宁可放过一百,不能错杀一人",这也体现了两种社会制度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独立个人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在美国的审判法庭上,作为原告的检方和作为被告的辩方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他们尤其需要防止的是作为政府代表的检方对被告产生的压迫感。美国审判制度的另一大特点则是其陪审团制度,也就是说,美国法庭的最终决定是由12个匿名的陪审团成员决定的,而不是像中国这样的法官,这12名陪审员没有文化程度限制,哪怕是文盲也有可能去当陪审员,因为陪审员是随机抽取的,同时也是每一个成年美国公民的义务。陪审员往往没有法律知识,又不懂高深的鉴定技术,因此就要求检方的证据非常确凿和易懂,不然是说服不了陪审员相信他们而给被告做罪名成立的判决的。而且,这12名陪审员必须做出一致的决定才算是被接受的判决,加入有一个人认为被告无罪,哪怕是另外11名陪审员都认为被告有罪,那么这次判决也是无效的。这也是为了保护被告不会被轻易的做有罪处理。

  其实关于第一部分我还有很多收获想和大家分享,但是又不想写的太多太庞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这本书读一读。我也把云强给我的这本书的电子版上传群共享,大家可以下载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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