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的前半生》有感
读《我的前半生》有感
曾有人说亦舒、倪匡、金庸是“香港文坛三大奇迹”,后两者的书,我基本每本都看了,且有许多是重复看了几遍的,无数次被金庸先生武侠传递的大义洗礼,也被倪匡先生笔下的光怪陆离奇思妙想折服。但亦舒的文字却很少看,主要是她的文的标签是:通俗言情小说。我对这种主题实在提不起兴致,实在是感兴趣的书很多,既提不起兴趣便也不勉强自己,自然而然略过不看了。
但她的文中的金句却被动的被灌输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圆舞》里那句,“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这是我豆蔻年华最好的伙伴告诉我,从听到便再也不忘。那时候我跟自己说,要长成“真正有气质的淑女”,无奈底子不好,淑女倒是沾边了,只是变成了带着江湖侠气的,不知道是不是也算一种气质。
上个月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开始宣传。媒体上不断的各种消息,或捧或明贬实捧的,那么多通稿唯一记得的就是靳东的脸。
我想电视剧是懒的去追了,于是就想看看亦舒的原作《我的前半生》。全书不长,故事没有跌宕起伏却引人入胜,虽然女主也是自带光环,有嘴毒心热的闺蜜,有贴心可爱的儿女,玩票的陶艺也能成安身立命的本事,至于爱情,前夫虽离去却舍不得不管不顾,依旧照顾有佳,连生日也是念念不忘,就连女主最终的归宿也是一见钟情,四十岁未婚王老五,这种设定,很容易让人觉得美好,让人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也许这就是书的立意,作者的苦心:劝女人上进,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自己是自己的救赎。
我跟小伙伴说,看书很容易爱上书里那个闺蜜唐晶。她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用十五年拼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衣食无忧全靠自己。即便没有男人依旧活得潇洒,却也有无法倾吐的苦涩与不安。她从不跟女主子君诉说,只是忍习惯了,自己的闺蜜十五年的富太太生活完全不能体会自己的辛酸,不说也罢。直到出现一个莫家谦,带着正气的男子,她便舍弃一切随他而去,我想他带给唐晶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归宿感。子君经常说她厉害幽默,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不懂。两个闺蜜处的环境相差得太多,终归是无法精神共鸣的。我想莫家谦是懂唐晶的,唐晶才会愿意为他做全职太太。是爱人也是知己,这是婚姻最好的样子。
罗子君前半生活得太惬意,但骨子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骄矜,即便是离婚的消息让她觉得山崩地裂,也终归没有做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来。她说她的母亲最要面子,其实她又何尝不是呢?人要面子终归是好的,她逼着自己放手,逼着自己忘记,她不记仇,适应性也非常人可比。所以罗子君的逆袭让读者轻松接受,不会觉得空洞不科学,更不会嫉妒她的好运。这种主人公无疑是讨喜的,且一定程度是励志的。
文中个性最鲜明的莫过于史安儿,我喜欢这个姑娘甚于唐晶。十二三岁的年纪,早慧又独立,对那个贪图享乐不思进取的母亲爱恨两难,也曾恨过母亲眼里只有弟弟,却在父亲绝情离去后成了母亲的贴心小棉袄,离婚那天罗子君第一次面对一个人的夜晚不知所措,安儿说:妈妈,我睡不着。我想安儿一定知道妈妈的难过,找个理由来陪伴。她敢爱敢恨,明辨是非,为母亲的坚强自立欣喜,一直鼓励母亲重新寻找爱。她的形象是健康阳光的,是许多女读者看了会期待的,“看,我也想有个这么好的女儿,多么好的姑娘。”
《我的前半生》沿袭了一贯亦舒的风格,讲诉女性经历波折后浴火重生得到更好的一切的故事。文中的每一位正面女性都有极好的归宿。用主人公的经历告诫女性读者只有自己建立起来的成果才是值得实实在在的,他人给的,不管曾经如何亲密无间,也会一夕之间消失不见;要自尊自爱才能获得他人的爱重,才会遇见最好的自己,得到最完美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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