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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社会因何需要异己》有感3000字
读《社会因何需要异己》有感3000字
原创: 杨金城
一、所读文献
[美]凯斯·R.桑斯坦 著:《社会因何要异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4ISBN 978-7-5620-6714-6
二、文献主题
专门讨论从众之危害,以及反对之重要性。
三、文献思想
人们虽然有自己的独立性,但是,大多数人却却会受到他人观点和行为的强烈影响,很多时候面对多数人所一致认可的事物,趋于盲从和附和,而有异议的人会因为种种与自己切身相关的利益因素,面对数量庞大的群体时,保留不同意见,选择缄默,这样会导致人们接收不到真的有用的信息,没有异见的约束,从众会产生令人不安的、有害的、以及让人愕然的结果。
四、阅读与思考
(一)从众的产生和影响因素
这里,探讨的问题是,人们为什么会以及什么时候会随波逐流,他们为什么会去从众?我从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中看出,会从众的原因在于无知和利益两个因素。
首先从无知来说,从众的原因在于自己对于信息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自己的不够自信和坚定,自己对于信息和答案并不能有一个肯定和准确的答案,这个时候什么因素能支撑我能告诉我这个是对的呢?
为了寻找一个支撑这个答案的靠山,我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多数人认可的,或者在这个领域有专业水平的人的话是对的,跟着他一定不会有错,或者错的可能性更小。这个无知我认为是对于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无法把握或者确定其真实性的一种状态。"当人们很自信自己是正确时,他们更可能拒绝众人的意见。如果你处于一个大家都认为猫会飞或者爱尔兰小精灵应该对最近一次世界灾难负责的群体中,你就不可能赞成他们。但是当一个群体中包含了这样一些人,他们对你并没有特别看法的问题却给出了挺有道理的意见,情况就会变得不同。"正是因为这种无知状态,我们害怕承受判断失误的不利后果,寄希望于大家的判断和权威,即使错误也有许多人同你一起承担这个不利的结果,而非孤军奋战,独自去面对那个难以接受的后果。
其次在利益方面也是影响我们从众的因素之一,作者将异见也看作和界定为对大多数人所持观点的拒绝,"从众者经常被认为是社会利益的维护者,为了群体而保持沉默。相反,持异见者则常被视为自私的个人主义者,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但是在一个重要意义上,反对者离真理更近。大多数时候,持异见者使他人受益,而从众者使自己受益。"基于此,在公开发表自己的异见,不仅对于自己切身利益来说没有好处,甚至于要付出反对大多数的代价的时候,人们就不这么热心的乐于反馈出不同的信息,去拒绝大多数人的观点,即使认为自己是对的。其次面对一种同侪压力,自己不这样做,不这样说仿佛显得格格不入,我是政客就会怀疑我的政治水平,我是医生,就会怀疑我的医疗水平一样。这样一来,确实使人群中混入了一群"糊涂"的明白人。
很多时候,很多因数也会降低或者提升从众,作者列举了三个较为重要的因素:金钱的影响、规模的影响、群体认同的影响。
金钱来说,很多人做对了就可以给钱,而任务简单又有钱的话,从众的概率明显下降,而任务比较困难的话,从众的概率则会上升。"当关系到真金白银的时候,物质获益的重要性就会超过同侪压力"第二种规模的效益来说,人们想法相似的人之间的观点会互相增进和深化,如果只有一个异见者,他很难公开表示自己的反对意见,但是如果有4个或者5个他的支持者,这时他就会更容易表示自己的不认同。第三种关于群体认同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在一群共和党人中,一个民主党人无论多么权威,也很难让他们认同。这说明从众有一种群体特征。而我觉得从最根本的因素来看,还是由于人自发的利益趋向性和对信息的模糊无知导致了从众。
而一个人,也是可以改变从众的,只要至少存在一种清晰的意见,从众性和失误都会显著得减少。列如作者举出了《十二怒汉》诠释了一个单独异见持有者的影响力。多数人导致从众而少数人引起转变,很多时候,一些人在私下会表达自己对于某方面事物的意见,而公开场合又会和大众一致(如同性恋这一个亚群体)。而私下的交流没有了公共场合下的压力,人们更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想,有时候潜移默化的转变便是在私下的交流和互动中产生的。因此,想要让异见者说出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表达不同的意见,最为明显的途径是营造一种欢迎不同意见并且不打击与主流正统观念相违背的那些人的氛围。
(二)守法与违法
根据前面对于从众的分析,法律的管理手段也运用了从众这一因素,在法律守法问题上,有明显的规模影响,以公共场所禁烟为例,一部分人是出自内心的认同,认为理应如此做,这部分人占据社会舆论的大多数,而另一小部分人则是不愿意面对被其他人鄙夷和谴责而遵守禁令。这种不需要付出多少代价,和用多重的惩罚手段,人们就会约定俗成自觉遵守的情况,将其称为常态管理。而法律想要达到这种效果,就需要法律不脱离一般大众。"如果法律滞后于公众,他将无济于事且不会产生任何效力。但如果法律要求太脱离公众,由于这个原因,也不太可能被过于激进的实施"大家认同,适度又不脱离公众价值观的法律,才是最有效的。
我觉得这就是大多数人认同所产生的一种规模效应。这个群体的人认可,那么就会形成一种规模效应,因此,同样那些以鼓励吸毒,以及帮派暴力等的亚文化群体中,以进行吸毒和暴力使其感到快乐和荣誉,那么这个群体就会形成一个支持吸毒暴力的规模效应,这个群体中对于禁止吸毒的法律显然就没有那么高的遵守态度。因此,一部不合时宜的,脱离现有价值体系的法律不会再被社会所支持,违反这些法律的人也无需担心会招到公众的指责"当一部法律不在反应公民的价值取向时,如果没有大量的强制实施行为,人们就不太可能遵守。而一个民主国家,当一部法律与人们的价值观念如此格格不入的时候,它就不大可能被实施,也就失去了正当性,也没有资格去规制人们的行为".
(三)流瀑所带来的恶果
作者提出了三个不同的现象:从众、社会流瀑、群体极化。在这三个不同的现象中,我认为从众和社会流瀑互为表里,由一些人做某些事开始,有人从众。之后有更多的人去追随他们,只是社会流瀑需要更大的群体和规模。而群体极化则是一群观点相近成员彼此协商讨论,采取了比他们讨论前更加极端的立场时,群体极化就产生了。
"在信息流瀑中,人们会于某个时候停止自依靠自己的信息或者观念,转而依据别人传来的信息作出决定。这一旦发生,那么其他的少数人或很多人的后续行为将不会给社会提供新的信息。其结果便是,最初少数人的行为将催生无数追随者的相似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后者会因为自己的不确信以及不想得罪先发表意见的人,而忽视自己的感知和已经知道的信息,作出符合前者的决定和言论,而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群体无法获取其他成员私下掌握的信息。我认为,这种情况下,前面赞同的人越多,越到后面想要反对的可能性越小。因为多数人都不愿意冒得罪前面七八个同行的风险。例如在医学上,开一个有疗效的处方,但对于病人而言风险大就不开,风险小就可以适用,第一个医生结合自己的知识认为可以开,而第二个虽然认为有高风险,但很难确定的情况下也对前一个医生很信任,他很难做出决定而采用前者的方式,到了第三个人的时候,即使认为有高风险,他也有可能忽略自己的认知而做出与前者相同的判断,这样他就走进了流瀑中,除非他认为的所掌握的知识比前者更加可靠。以此类推下去,越往后,医生所面临的不确定性更高,一方是人数众多的同行集体的意见,一方面是自己的看法,面对这种情况,大多数人会保险得选择和多数人站在一起,这样就会使得流瀑继续下去,盲从继续催生盲从,也会因此产生医疗过错。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危害和风险。
"信息流瀑造成了一种严峻的出错风险。人们很容易在一条错误的、有破坏性的或危险的道路上取得交集"但是其实很多时候,我觉得我们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只要有一个人敢于发声,并给出相矛盾的合理理由以及信息,就很有可能去终结这种流瀑,因为我相信在流瀑中的这群人而言,(www.fwsir.com)其中有很多人都是盲目的从众者,他们并非坚定的信仰流瀑开创者的意见,他们的转变等待的只是一个契机,而异见者的发声就是这样一种契机,异见者会开启另外一个流瀑,这些盲从者很有可能对此"倒戈",从而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意见。例如"国会的议员们之所以支持一项法案,只不过是很难发现率先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如果这些持反对意见的人很容易被发现,并且能够自愿的向公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可能就会有更多的人会选择加入进来。"
(四)从众与异见的平衡
前面,我们可以看出流瀑会导致个人和群体向着坏的方向发展,但有时候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例如战争中民族的同仇敌忾,以及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系上,等等。而异见可以及时反应出被忽视掉的那部分信息,但是异见也并非是完全有益的,有的人也可能处于一些自私的目的而去表示异议。
那么怎么才能保持从众和异见的良好平衡?
对决策成本和决策失误的代价做出判断,再去决定是否跟从他人的做法是有意义的。例如,如果流瀑所引导的方向是好的,那么这个时候就没有必要去提出异见。如果是很重大影响的决策,这个时候就需要一定的异见来保障决策不会盲目。但是这里我有一个想法,既然是否盲从的原因之一在于自身利益的驱动,那么即使有强大的使命感和需要异见的产生,也无法驱使其去敢于提出异见。所以还是得创造一个鼓励异见的社会环境,我想才是解决问题最为关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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