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通用21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
1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本书《一个人的朝圣》腰封醒目的提示语句。
一个人,男主人公哈罗德﹒福莱
87天,从自己离开家的那天算起,超过二个月的时间,一直在行走,带着自己浮动却坚持到底的信念
627英里,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男主人公工作和退休后居住的地方,距离英国北部苏格兰贝里克奎尼所住疗养院的距离。
故事很平淡,吸引人的是字里行间的平静和细腻。很多人的一生也是很平淡的,没有惊奇,没有刺激和冒险,安安稳稳的过完生命的历程。哈罗德在在旅途中所经历的一切,也在时光隧道里面泛起了从前生活的浪花。
哈罗德﹒福莱是一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工作的时候默默无闻,独善其身,没有朋友,也无敌人;退休的时候都没有欢送仪式,只有销售部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退休之后的生活寡而无味,和他的妻子莫琳关系也不太好,一封来自贝里克郡的信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一个遥远的身影慢慢变的清晰。奎尼﹒轩尼斯算是哈罗德为数不多的朋友,因为他的帮助两人熟悉,也是为了帮助哈罗德,奎尼离开了酿酒厂从此杳无音信。
哈罗德在收到了奎尼的信之后,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过程中,途径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他给那个女孩儿讲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让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郡。给妻子打了电话,也给奎妮所在疗养院打了电话,让护士转告她,“我现在马上出发,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位次我不会让她失望。”
哈罗德穿着他的帆布鞋,一本书,计划没有其他的行李和装备,在旅途中通过告知别人自己的事情来坚定“信念”,很多陌生的人给予了他祝福,希望他一切顺利。平时疏于锻炼的他,起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整个小腿都走的发紫,有些时间甚至无法正常走路。依靠身上带的钱和沿途好心人的.帮忙,他慢慢适应了这样的艰苦跋涉。有人为他提供了指南针,自己找到了垃圾车边上还可以使用的睡袋,他就不再投宿旅社或别人家,选择了在野外过夜。中途,他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经好转,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考文垂以南的巴金顿,一个随和的年轻人米克听了哈罗德的事情,称他为21世界的朝圣者,并请他吃了东西,拍了照片,不知不觉中哈罗德发现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很多陌生的人主动给予他帮助,哈罗德的行为上了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各路记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报道。同时也有其他的“朝圣者”加入了他的队伍,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利用他的朝圣来谋取商业利益。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自己认定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
哈罗德的家庭并不是和睦的,童年的记忆也充满惶恐,父亲参军之前是一个和善的人,退役之后脾气变得暴躁而且也开始酗酒,即使哈罗德想亲近他或者抱抱他都成为了一种奢望,直接影响了哈罗德成年之后有了儿子戴维,也对儿子没有多么的疼爱,成为了他父亲那样的人。母亲厌倦了这样的家庭生活,离家而去。哈罗德的妻子莫琳,起初很愤恨他不告而别去看奎尼,事实上自从儿子戴维的死亡后,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分房而睡。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转而支持他勇敢地走下去,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学会了理解和如何更好地去爱。
在跋涉的路途中,时光穿梭在现在和过去,将曾经的一幕幕拉回到哈罗德的脑海,他在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儿子的悔恨,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莫琳在哈罗德离开日子里翻看旧时的照片,回忆他们相遇时的美好,对他的那份怨恨也慢慢化解。文中的最后他们再次相遇时,两只手再次牵起时,他们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刻,他们狂笑不止,然而笑料仅仅是一件没什么可笑的事。
终于,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此时的奎妮已经被癌症折磨的不成样子,瘦小的身躯跟小孩儿差不多,脸上的肿瘤已经导致她无法说话。此刻,他也明白了为什么电话中她始终没有跟他说话的原因。奎妮见到了她,从迷失的记忆中慢慢搜寻到他,然后她静静的走了。
哈罗德获得了别人的食物和支持,也把自己的信念和携带的《野生植物百科全书》和《大不列颠旅游指南》送给了需要的人,把一些小礼物送给了帮助他的人们。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这一路,哈罗德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经历风雨,经历磨难,经历病痛,获得荣耀,又被人抛弃……他走出了原来生活的圈子,获得了一生不曾经有过的经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挽回了遗失很久的爱情。他是勇敢的,他也是平凡的,他只不过是用他那穿着帆船鞋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
当你收到一封陌生来信,说你多年不见的老友身患绝症,你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创造奇迹?
一个人,一双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会找到什么样的自己?——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由英国作家瑞秋·乔伊斯创作的小说。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在酿酒厂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会和他的妻子莫琳过着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说,他二十多年不见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为了救她,他用他从不相信的信仰,从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是一个关于走路的故事,也是关于家庭、友谊、孤独、信仰、灵魂、成长和自我发现的故事。哈罗德,这个传统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规蹈矩,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的一生如此平静,甚至似乎没有悲喜。但他的心还是有年轻人的热情的,不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接到奎妮的信,会受到那么大的震撼,为什么一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就能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义无反顾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着自己某个阶段,就是那个青年阶段,那个青涩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让他意识到时间的可怕,死亡近在眼前,这也唤醒了哈罗德丢失的一部分自我,那个年轻无畏的自我。
于是,哈罗德上路了。这627英里,既是为了奎妮,也是为了找回自己。一个人走这么漫长的路,听上去就让人感到孤独,但说来奇怪,这个木讷古板的男人居然会陶醉于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软的空气,高而澄澈的蓝天,被阳光烤得橙黄的荆棘,在风中流光溢彩的醋栗……当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生活,是需要去体验的。如书中所说,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地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当孤独袭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汹涌的回忆。那些回忆,关于他的童年,关于父母的争吵,关于莫琳,关于奎妮,关于戴维……那些本以为被他遗忘的事,此刻又历历在目。他是那个幼小无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温情。父亲是个军人,战争使他精神紧张。哈罗德曾经站在他身旁,想尝尝被一个大人双臂环绕的感觉,父亲却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他也曾努力练习吃东西不发出声音,因为父亲会捂上耳朵闭上眼,仿佛他是眼中钉。青少年时他最爱的母亲不告而别,此后他只得与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岁,父亲把他扔出大门,丢给他一件大衣。他从来没有被爱,当然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别人的爱。他既不善言辞,又不会表达感情。儿子戴维的`出生只会让他感到恐惧,甚至从来没抱过他;戴维溺水时,救生员已经跳下水,而他却还在解自己的鞋带;他甚至不知道戴维的抑郁症,直到戴维自杀……而莫琳则因为他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运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原生家庭的悲哀,我们在童年时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过压抑,也曾经历过被伤害的痛苦。这些伤痛隐藏在波澜不惊的海面以下,却在暗地里波涛汹涌。曾经的遗憾会影响人们的一生,以某种方式伤害着我们身边亲近的人,又再次影响他们的一生。每个人都有过去,都曾经被人伤害,也曾伤害过别人,但不是谁都有哈罗德这样的勇气,能够直面自己的内心,进行自我放逐。“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但即使这些东西都这么困难,哈罗德也不是没有爱过别人,这个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罗德在舞池跳舞的时候,莫琳正看着他,他还记得那一刻疯狂挥舞四肢的感觉,也记得她笑起来,秀发拂过脸庞的样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开始还有一些冷战和争吵,后期便只剩下当初的美好。也是此时,他终于找回了丢失的自我,找回了爱一个人的能力。他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冰冷,爱是解冻冰冷内心的唯一良药。最后,他见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边回忆往事,像当年那样恣意狂笑,毫不畏惧周围人的眼光。一切照旧又一切向前,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读这本书,好像我也陪哈罗德进行了一场自我放逐。整个过程中,犹豫、遗憾、伤痛都被摆在眼前,却又化作继续前行的力量。最终,我们也找到了遗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经忽略的那么多东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过去的一点慷慨。一旦我们能够放松地宽容地看待过去的一切,就会找到对抗孤独的方法,以及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3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我想起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遗忘或者放弃自己的`远行计划了,我又什么时候才能做一次内心想做的事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最后奎尼虽然还是走了,但却走的很安详,没有任何遗憾,而哈罗德和莫琳也因为这场旅程化解了彼此间的隔阂,重新找回了初恋时的那种快乐,一切都变好了,不是吗?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4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 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5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6
信念是一个很强大的支撑,有了信念并且坚定信念,事情会出乎意料的朝着心之所想去发展。
哈罗德刚开始上路的信念就是不能停止,他要从英国南部一路走向北到贝克里见以为得了癌症即将死去的故人。他怕他一停止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一路上他脑海里涌现出很多已经忘记的回忆,有不幸福的童年,有甜蜜的爱情,有试探的父子情,他一边行走,一边思考。就算腿脚不灵、就算疼痛难忍、就算鞋子破了,衣服湿了,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他似乎有点不计后果,这并不算是积极的状态。
后来他遇到一个做着一份清洁工工作的女医生,她清洗他的脚,包扎他脚上的脓包。这是哈罗德的一个转折点,至少他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关注自己的腿脚。他继续上路,一路上用听别人的故事,并且告诉别人自己的故事来换取食物和帮助,这一路他走的.很舒坦。直到遇到一个记者,他的朝圣转折了,开始出现一些“朝圣者”跟着他,这扰乱了他的思路,但一群人的追捧又让他变得自信伟岸起来。当这群人背叛他时,他没有难过;他送走了唯一真心支持他的人凯特,他有些许失落但继续行走;可当跟随他好几天的小狗离他而去选择跟随一个少女时,所有消极的情绪扑面而来,他所有的支撑都坍塌了,他突然就想退缩了,他打电话给莫琳,告诉他想放弃想回家。莫琳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找到他的位置给他订了酒店,让他可以舒服的住一晚,鼓励他安慰他。
其实这期间,莫琳也在改变,她和邻居雷克斯成为了好朋友,在哈罗德行走的期间互相扶持,她也在默默地追赶哈罗德的脚步,她在反思自己。自从戴维死后,她和哈罗德之间变得陌生起来。这20年她一直活在埋怨和孤独中,如果她懂得哈罗德想成为一个好父亲而做的努力,如果她多关怀哈罗德,如果她经常和哈罗德沟通谈心,两个人的处境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哈罗德是个可怜的人,有着可怜的童年,原生家庭给他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儿子的爱,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在戴维的成长之路中,这个家庭慢慢的变得不堪起来。莫琳回忆起当初和哈罗德的恋爱时光是那么甜蜜,她信任他,她爱他,她相信他会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可自己是怎么对他的呢?她开始反思自己,开始从哈罗德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越发想念他的丈夫,当丈夫打电话告诉她想放弃时,她没有嘲笑他,没有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她反而让哈罗德给她半小时时间,哈罗德不知道这半小时的莫琳有多么的慌张难过,他不知道莫琳此刻有多疼爱怜惜他。因为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不说那些走心的关切的话。
在酒店的床上也没能让哈罗德有一个好的睡眠,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从此,哈罗德变了,变得深沉,行走的路上,不断有思绪涌出来,有一天他甚至忘了自己儿子的名字,他像一只被击败的狮子。贝克里是他的目标,可是到了贝克里之后呢?继续回到之前的生活吗?可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终于,他到了贝克里,站在养老院门前,他始终没有办法按下门铃,他选择离开接下来的路要为自己走,把贝克里当做最终目标,为自己而走。他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给莫琳寄明信片。一个人行走是感悟的过程。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时而昂首阔步,时而颓靡不振;时而心旷神怡,时而走火入魔。哈罗德把每个阶段都体会了一遍。最终他还是走向贝克里见到了奎妮。
后来他回到家,坐在海边,莫琳上前陪伴,两人像是刚刚认识,莫琳很温暖,两人慢慢拉开话题,互相吐露这87天的生活。似乎回到刚谈恋爱的样子,这20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莫琳早已搬回主卧,把自己的衣物和哈罗德的放在一起。哈罗德想起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过程,前几天莫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时,哈罗德穿过众人大胆的走向莫琳,哈罗德还觉得莫琳肯定记错了,自己没有那种勇气。直到现在他记起来,他告诉莫琳那晚莫琳说的第一句话,两人捧腹大笑。
这是一段行走的故事,这是一段回忆人生的故事。本来想写一下从中学到的东西,却把故事描述了一遍。这样也好,本来就是写给以后看的,省得以后忘记这个故事。
这本书关于爱情,友情,亲情。哈罗德不断行走,不断突破自己,改变自己。莫琳也不断回忆过去反思自己,去尝试新的事物,改变自己。如果在戴维死后的20年里,两个人能够敞开心扉互相倾诉,如果在戴维出生之后,两个人能够告诉对方自己的一切想法和所做的事情。那就不会白白浪费20年,朝夕相处的20年里,两人就像陌生人一样,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虑对方。如果你有了另一半可不要学他们两个这样,如果你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不妨也远走一段路程。在路上和自己的心灵对话,就像哈罗德那样,不止在行走,还在行走的过程中找到了意义。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可以思考很多东西,但是只要身边有人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好好的进入属于自己的深层次思考中,哪怕是两个特别亲密的人,志不同道不合反而累赘。但是如果两个人很有默契,那就可以结伴同行,哪怕路上一句话不说,你思考你的,我想我的,我们互不打扰。想一起探讨的时候,刚好身边有一个陪伴的人,挺好。这才是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状态。延伸到生活中也一样,你可以玩你的游戏我可以看我的书,互不打扰又互相陪伴。我发现这样也挺好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篇小读后感,希望日后翻看能够有新的发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7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坚持和信念是我们理解《一个人的朝圣》的一把钥匙,小说从主人翁哈罗德淡的如白开水的平静生活被打乱开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在悲痛和震惊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邮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双腿跨越了整个英格兰。从开始上路的焦虑、挣扎、徘徊、惆怅,甚至放弃的念头,到随后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启发,使哈罗德恢复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样的一种信念:他坚信,只要坚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也许生命就如一条河流,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才是我们值得追寻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间所有的行走、历练、打磨、平淡,不过是那些追寻中成长的印记。对于挚爱于生活、尊重生命的人来说,岁月可以带走所有过往的伤痛,而灵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们与之相伴的另一个存在,才是我们内心得以安宁和澄清的一剂良药,它可以让我们从容的轻触生之意义,并让我们一路向阳,一路坚强,一路助人,一路为乐,一路在徘徊中能够邂逅时光的流逝,依然能够看尽世间一切繁华,最后任由风定花落,让这最美好的一缕缕阳光穿透躯体,照亮心路。从而感受到,原来,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时看不到美好,一时的纠结无奈,一时的失败迷路,只不过是自己蒙住了心的双眼,当打开心窗,一切依旧,不忘初心,勿执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爱我所爱,心安静处,生活中的疑惑、纷扰、困顿、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暂时的过客,只要一直温柔的坚持,不论再长的距离,不论多深的隔阂,都会获得理解,都会解开疙瘩,最终收获安宁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声音回响在心的深处:走向灵魂之巅,尽管那永无休止的琐屑、烦恼乃至忧伤,不论生活的真实和未来生活未知和不确定,我们都有理由为那“一个人的朝圣”孤独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从未经历的跋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8
清晨,我合上最后一页书,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天刚蒙蒙亮,此时睡意全无。书中主人公的朝圣之路结束了,我也要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换好衣服,踏出家门,初冬清冷的空气让人顿时头脑清醒。今天是一场长距离的练习,已经坚持了一年多,每个周六或周日,都要选择一条路线长途跋涉两三个小时。和往日边跑边听音乐放松不同,我想安静地听着自己的脚步和呼吸回忆读过的这本书。
一个六十多岁刚退休的英国老人,在某个早晨收到一封信,二十多年前的老友病危中跟自己做最后的告别。他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忽然出现在头脑中的一个信念,让他决心徒步走到老友面前,他坚信这样做老友就一定会活下去。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目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点燃了一位老人的信念之火。我调整好呼吸的节奏,踏上长距离的征途,正在苏醒中的城市,一栋栋高楼染上了金黄色,桥头上远远地望到了富士山,美丽的雪顶隐约可见。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平凡渺小的,有时候和成功者唯一不同的是有没有勇气去做心里想做的事。花甲老人哈罗德告诉我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无关年龄,无关身体条件,无关装备,只需勇于聆听内心的声音,迈出第一步。一年前的我,也正是为了心中的一个愿望,开始了漫长的长跑之路。
哈罗德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人们异样的目光,他从胆怯地急于辩解,到自豪地讲述徒步的理由,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一部分人理解的力量,逐渐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哈罗德经历了一条自我肯定,自我探索之路。想起自己刚开始跑步,朋友劝告我跑步会伤害膝盖,跑步会小腿变粗,参加马拉松比赛会有猝死危险云云,我想尽办法找理论反驳,遇到不理解的声音会沮丧半天。慢慢随着理论知识和实践都丰富起来,事实证明了那些声音无关紧要,自己走自己的路就好了。加油站的女孩,斯洛伐克女人,无数给他过帮助的人,他在接收的过程中,学到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同伴,可以让我们有归属感,同时也能够忍受孤独,毕竟亲自用脚去丈量的是那条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路。很感谢这一年以来陪我一起跑过的朋友,他们给予了我力量,我也给了他们力量。长距离练习行程过半,身体逐渐适应了加给它的强度,凭着惯性就可以继续向前。此时,约好晨练的队友从相反方向跑来,我们击掌错身而过,然后各自前行。
成功的路上不只有鲜花和掌声,那些磨难才是真正发亮的珍珠。哈罗德经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考验。糟糕的伤痛,体力不支,意志力濒临崩溃,这些感受我在跑步中都经历过。每一次高强度的练习中,到了后半程,肌肉的酸痛开始加剧,双腿变得沉重,速度不由自主地慢下来,要维持目标速度,必须要加大迈步的力量。每次徘徊在放弃与坚持之间,最终战胜自己的软弱时,便会发现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后来我知道,只要肯迈开脚步,就一定能坚持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面前”。跑步让人更加自律,更加克制和不放弃,汗水从身上渗出来,一滴一滴流下,你能感受到那水滴穿石的.力量,日积月累,足以重塑一个人。
“夕阳滑落到达特穆尔高原的边缘,天空中布满了红褐色的云霞。山岭镀上了一层不透明的蓝色,山上吃草的牛群在渐弱的日光里微微闪现出一种柔软的粉色。”很多次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美丽景色都吸引了我,如果不是这次长途跋涉,他很难用心去欣赏平时忽略的大自然的美。无数次从黎明跑到日出,从傍晚跑到日落,我见证了大自然神奇的变化,陶醉在跑步路上的风景中,白云像温柔的棉被,月亮像指路的明灯,还有不期而遇的野花,小猫小狗,这些美好事物都是路上的意外收获。
87天,627英里,看似轰轰烈烈的一场盛大朝圣,细细品味它的过程,其中经历的磨难,坚持,还有放弃,再坚持,再放弃,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经历过的心路历程。“我并没有比谁好,真的,谁都可以做我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当一个年轻人问他,“你真的从心底里相信你可以走到贝里克?”哈罗德说:“我不焦虑,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一位平凡老人的朝圣之路,穿越了英格兰的对角线,穿越了二十年的时间,穿越了他和最亲的人之间被疏远的感情,一切在最后都得以重逢。他实现了对老友的承诺,完成了对自己的一场精神洗礼。
每个人都有一条朝圣之路,跳出自己限定的界限,努力尝试追求深藏心中的梦想,不要被别人的看法左右,决心去改变,生活就一定会赐予你一个全新的自己。
长距离最后的冲刺,体力几乎耗尽,靠的全是意志力在支撑着,风在耳边呼啸,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加速,再加速,我又完成了一次跑步路上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9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最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最后愿意应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最后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最后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能够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明白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飘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最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先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应对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但是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0
我一向只喜欢读那些经过时间沉淀下来的书籍,对畅销书较少关注。现在偶尔也看一眼畅销书,社会日新月异,再不“随波逐流”点,就显得落伍了。所以,为了凑单,我的购物车里就拉进了《一个人的朝圣》(姊妹篇)两本书。这就是我购买这本书的初衷,不像其他书,蠢蠢欲动很久,觊觎很久,直到合适的价格后才果断买进。
这是关于平凡人的故事。《一个人的朝圣I》是从男主角弗莱的角度叙述的。弗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生坦荡无垠,没有潮起潮落过,在酿酒厂默默无闻地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然后悄无声息地退休,连个欢送会都没有。大多数人在黄昏已近的时候,离开历史舞台都是有点落寞的,更何况他的舞台从来没有喧嚣过。夫妻关系貌合神离,隔阂就像跨不过去的沟壑,日复一日,横亘在两人中间。男主人公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退休、疏离的夫妻关系、无亲戚友人的来访,生活平静得犹如一潭死水,连个涟漪都没有。
一枚小石子激起圈圈涟漪。一天,弗莱收到曾经在酿酒厂共过事的奎妮的一张明信片。奎妮告诉弗莱她得了癌症,时日不多,写信告别。悲痛的弗莱,反反复复,终于回了信,希望奎妮能够康复。然后打算去邮筒投递,路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无意识地向前走。直到遇到了加油站的小姑娘,聊起了她患癌症的阿姨。小姑娘说:“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他想到了信仰。在电话确认奎妮还活着后,他决定去看奎妮,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他从英国西南部南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到东北部苏格兰的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627里,87天,步行。这个徒步的过程,与其说是给奎妮希望的过程,不如说是他重觅幸福的.过程。
路上,他克服了身体上的伤痛,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一路走,一路回忆。回忆他和妻子莫琳的往事,回忆儿子戴维,回忆父亲和他身边频繁出现的女人,回忆在他十三岁时就杳无音讯的母亲,回忆和奎妮一起共事的时光,从回忆中找到走下去的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不经意间被新闻媒体捕捉到了,然而喧嚣过后,弗莱清晰地意识到,独自一人的时光,更能明确此行的目的。
开始徒步之前,他和妻子莫琳的关系,就像结过冰的湖面一样,不曾有化解的倾向,亦没有一线生机。对于妻子,他是婚姻的守望者。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用明信片或者打电话报平安。这种生命中有彼此的习惯,是多么值得称羡,不仅包括年轻时的激情四射,也包括绚烂过后的平平淡淡、无色无味。
莫琳,家庭妇女,把中年失子之痛归根于丈夫的不作为,始终无法原谅丈夫;在丈夫远行时,又担心害怕,开始失眠。接到丈夫报平安的电话,收到丈夫从不同地方寄来的明信片,看到电视上的报道,她慢慢从回忆中汲取了力量,从开始的不理解到最终的释怀。这一切也是莫琳在弗莱离开后,重新对生命和生活的审视。
弗莱和莫琳都在路上,在改善夫妻关系、重新通往幸福的路上。一路走,一路回忆,一路释然,一路向着幸福出发。
生活在平凡世界中的我们,也会遇到这种坚冰期,与爱人,与亲人,与友人,与子女,与同事,只要不漠视不绝望,给自己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去为破冰做些弥补,没有感动不了的铜墙铁壁,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也算契合吧。让自己冷静,理清头绪去做认为值得的有意义的事情,在努力中找到自己,找到爱,找到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1
面对困难,我们往往是望而却步。人们往往被一句以后该怎么办吓住了,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近日,读了一本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书,我感受到了一切事情皆有可能,只有长时后才有发表言论的权利。书中讲述了一个老者退休以后郁郁寡欢,在得知老友病重,命不久矣的消息后,他决定徒步去老友所在的城市贝里克,以带给她信念与病魔做斗争。他白天赶路,晚上在旅店住下,包扎自己因为过度行走而受伤的脚。后来他捡了一个睡袋,干脆在街上过夜,吃野菜,喝泉水。最终,因为他的`不放弃和努力,终于走到了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为的就是让老友活下去。而老友也活着等到了他。
书中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从一个城市徒步到另一个城市,听起来根本不可能的,可是书中的主人公却做到了。这也告诉了我们在这世界上有很多事看起来很难,预想似乎做不到,但只要我们肯努力尝试就一定能做到。毛主席曾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他们勇于尝试,不被困难吓倒,爱迪生在发明电灯之前,人们从来没有想过还有比煤油灯,蜡烛更明亮的照明物,正是因为爱迪生的努力,最终发明了电灯。成功来源于不可能。只要有信念,勇于尝试,就成功了一半。我们应该向书中的老者学习,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坚定地走下去,勇往直前。
近日,单位开展了“发卡零差错”活动,要实现“零差错”就得需要我们保持认真的工作态度,熟知车型的划分标准,仔细核对每一辆车的信息,确保正确后才能将通行卡递给司机,这是一种责任,对司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我们在做一件比较难的事的时候,不能自己先否定自己,做不到,不成功。应该相信自己,面对困难努力去克服,脚踏实地,总有成功的一天。
在工作中,我们要向脚踏实地,努力奋进,遇到困难努力克服,不气馁,不退缩,努力成为一名有担当有责任的职工。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2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举荐我读这本书的缘由也是书中的哲理,主子公的经验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终归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犹如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子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起先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辞。写下回信寄出后,他起先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终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始终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洁朴实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大张旗鼓的朝圣团,最终世界只剩一人的安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信任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找,寻找几十年前没有愧疚与自责,时常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挚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或许是匆忙的告辞,或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激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寂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辞,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辞的志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须要去告辞,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子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终的最终,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妙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许多事,不应当去讪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3
还书箱看到这本书,随手翻翻,挺有意思的。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几乎横跨整个英格兰。他最初的信念是,只有他没到,奎妮就不会走,可那是癌症啊。多少有些玄学,因为再坚定的信念也敌不过科学。这段旅程的开始,是临时起意,来得匆匆,让许多人费解和质疑。尤其是目的地等待他的人还是一个女人,包括他妻子莫琳在内的第三方自然而然地会猜测,这会不会是一段萌芽的.爱情?
一个人的朝圣
旅程路上遇到很多困难,吃什么、住哪儿都是小问题,怎么在一众怀疑的眼神下,拖着受伤的腿脚、疲惫的身体继续前行才是最重要的。经历使人成长,曾经所害怕面对的,在一次次的体验下,会发现,其实也没什么。
莫琳中间找到哈罗德那一次,对比很明显,他着装并不整洁,容貌也埋汰,但整个人的感觉却是自信、散发着光芒。这些魅力是这段旅程中所经历、思考馈赠于他的。我们或许很少花大量的时间去认认真真地回顾过往发生的一切,尤其是那些不好的,因为这总会给人伤感。哈罗德的原生家庭不幸福,母亲离家,父亲身边是一个又一个“阿姨”,这样的成长环境可能导致他对于爱的表达有所欠缺。后来戴维出生了,怎么做一个好父亲,是一个难题。尤其是戴维本身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他有抑郁症,最后,选择了自杀。孩子走了,从此,哈罗德和莫琳中间仿佛也有了一条跨不过的间隙。漫漫旅程,他想念莫琳,想念戴维,反思自己过去做得不好的地方,想弥补……
从众不可避免,哈罗德越走越远,事情越来越不可思议,质疑声也慢慢倒向赞叹声。跟随者们目的不一,想法不一,走走又散了,孤身一人才是哈罗德这段旅程的常态。
坚持很难,但希望我们终能成为勇敢的人。
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一件事情,起初是踌躇满志,信心爆棚,过程中坚持再坚持,有时候自己仿佛都被感动到了,低头想自己的种种变化,回头看自己克服的一道又一道难关,打打气,继续前行。但总会有那个最心累的时刻,在崩溃的边缘,觉得自己的努力、坚持都太渺小无力,自己根本做不到,最开始的信心满满终究是幼稚了些。这个时候,如果有后路可走,真的很容易放弃。
在哈罗德想要放弃的时候,莫琳没有成为他的后路,后悔之路。走着走着,好像这段旅程不单单是为了见奎妮,点点滴滴赋予了它更多的意义。最终,奎妮见到了,也走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4
米黄背景,两排栅栏勾勒出田野的轮廓,一条空旷的乡间大道延伸向远方,几朵并不明丽的云点缀暗调的天空,一个行走中的渺小的背影,被帽子、大衣、鞋子裹成人形,只露出一根指向地平线的拐杖。这是这本书的封面图,一个心灵鸡汤颜色——我不太喜欢的封面。
外貌协会的我以为自己也不会喜欢这个剧作家编造的、开头不符合常理的故事。一个平常周二的清晨,一位六十岁刚退休的清闲老人,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的来信,一个简短的因癌症晚期临终前的告别。哈罗德写下回信后跟妻子说:“我去一趟邮局,很快回来。”然而目的地邮局,先是变成了一个又一个下一街区的邮筒,到了晚上竟变成了六百多里外英格兰最北端的贝里克,老友奎妮的疗养院;“很快”最终成了历时近三个月的漫长旅程。他只是单纯地想再走走,却在加油站被陌生女孩善意的谎言启发,一位不信宗教的老人决定为了“信仰”走去看望老友,认定自己走下去对方就一定能活下去。哈罗德的出走没有任何准备,他已年老到有些老年痴呆的征兆,平日走过的最长的路是取车,却妄想从英格兰南端徒步到北端;也没有考虑妻子的感受,就孤身去看望一个多年不见的女性朋友,这不得不让人揣测他的动机。在长途的孤独中,在与陌生人的心灵碰撞中,这位老人六十年来的生活片段清晰再现,这些拼凑出了一个平凡却又特别的人生。
童年家庭的阴影让哈罗德难以把握父亲、丈夫这两个角色,本应更加美满的家庭反而因孩子的诞生开始出现裂痕。妻子莫琳是个几乎完美的母亲,儿子戴维是个聪明能干的孩子,而他——对父亲责任充满恐惧感的哈罗德,在选择沉默和逃避中与这个家庭渐渐疏远。他在酿酒厂里工作,一如既往的平淡。只是某次下班无意间撞见因被排挤躲在文具柜里啜泣的新同事奎妮,一个矮矮胖胖却能干精明的女人。面对这个不太熟悉的女人,他没有匆匆离开再次逃避,而是尝试着安慰她。在后来的工作中,他们成了搭档,他也渐渐对奎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的一切。拥有朋友本给生活带来一丝慰藉,然而儿子意外的自杀再次打击了哈罗德,他甚至没有在殡仪馆与儿子告别。面对妻子的悲痛、埋怨,他再次沉默,任由空酒瓶堆砌成颓废的日子。他最终在酒精作用下失去了理智,甚至闯入酿酒厂打坏了苛刻老板的珍藏品。酒精导致的兴奋还是败给了软弱,善良的奎妮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后离开;而他,连道别未曾有过。和妻子成日的吵架最终演变为二十年的冷漠相处,直到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意外的信。
读完小说合上书再次看到封面,这真是一个不合适的封面,书中的哈罗德没有帽子,没有大衣,没有拐杖,只有一件脏又臭的T恤,一双破旧的帆布鞋,一颗曾经迷茫却坚定下来的心。无意间打开了外包装页,里面呈现出单调的绿色,一双手绘帆布鞋,没有标题,鞋下一行小字:“那么,我是谁?”
这个色调的内封面和那行字让我想起另一本书,《苏菲的世界》。然而苏菲是在哲学中寻找自我,而这位老人显然不是。他并不需要寻找,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的怯懦和失败。只是妻子承担了太多他在生活中的责任,让他不明白自己所扮演的是何角色。经历过这段旅程,尽管在野地中风餐露宿,他也并未感受到解放天性,找到自我的另一面,哈罗德还是哈罗德。这段旅程不是外界传闻的一段过往罗曼史的浪漫延续,也不是媒体捏造的与命运对抗的壮举。
那么,这627里的“21世纪朝圣”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哈罗德所谓的信仰?但是他到达疗养院不久奎妮就离世了,不是有信仰就能有奇迹的.。救赎?他并不是教徒,又何来赎罪?而且与奎妮最后面对面的告别,哈罗德没有道歉,没有道谢,也还是没有道别。走了这么多路他却没准备好最后的见面,看到虚弱的奎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默默离开。但在小说结尾,奎妮的葬礼后,莫琳和哈罗德解开了心结重新牵起手。显然,因为这次“朝圣”带给了他们一些改变。莫琳在哈罗德离开家后发现了自己曾忽视了他为家庭做过的努力,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软弱,经过二十年的隔阂能再次与他相爱,或许只是因为哈罗德回顾人生后多了份坦然吧。坚持这次不可能的朝圣之旅,不是顽固想让他向莫琳证明自己的坚强,而是过去终于给了他一次重新审视自我的机会,最终他做到了面对自我的弱点,接受自己的软弱。
或许对于曾经的哈罗德来说,安慰文具柜里失落的奎妮而没有逃避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后来他愿意对奎妮敞开心扉其实是因为面对一个能干优秀的人,平庸的他却看到过对方的软弱一面,觉得爱逃避的自己能被理解、宽容吧。而他无法与妻子、儿子好好沟通,恰恰是因为了解、熟悉让家人深知并习惯了他的软弱,而他也习惯了显露出自己的软弱,但逃避也让他还未接受这样的自己。二十年后再次回忆往事,在即将到达终点时哈罗德反而因周围人态度的多次转变、回忆的逐渐深入而近乎崩溃、找不到方向,他在心里积压多年的情绪终于爆发。行走在贝里克郡的街区里,冷静过后整理好自己,曾经未知的生活让他恐惧到不愿面对,而现在他走向疗养院去追寻一个未知的结局——看看奎妮是否依旧活着。面对病床上曾经倾听他心灵的老友,哈罗德终于接纳了软弱的自我,这也是一种勇敢。接纳自己的缺点,往往比妄图改变更难。
朝圣之旅结束,他仍不是一个英雄,还是一个软弱的平凡人,只是多了些释然,多了些自我包容,但这已足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5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6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大概是这样的:“无趣、一无所有,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生子、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不禁会反思自己的人生,难道我就要这样过一辈子吗?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太寡淡了点。
《一个人的朝圣》很鸡汤的.名字,但说的是主角哈罗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场景都引起我的共鸣,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其实书中哈罗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现实中挣扎的普通人。“我并不是说要信仰什么,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们总在犹豫,总是在做与不做之间举棋不定。归根究底,对于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我们总是在担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们相信自己,认真努力尝试过,哪怕只比过去好一点点,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告慰自己,很多时候,也许正是你自以为是的理性,阻挡了人生的更多可能。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疯狂一次,冲动一次,生命未免过于单调,太过平淡,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
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百年人生其实并不短,我们没有办法一眼看到尽头,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么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7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平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8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9
这本书在我的kindle里躺了好久,是当时找书籍的时候批量下载下来的,说实话看这个名字第一感觉就是朝圣的话那一定是和宗教信仰有关系了,因此一直都没有兴趣读,直到我最近书荒读完这本书才发现,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并且和宗教信仰并无关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哈罗德的六十岁退休老人,他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他跟妻子莫琳住在英格兰西南部的乡间,生活平静,但是因为儿子的早逝导致夫妻俩感情疏离,生活就这样日复一日平淡且乏味,直到一天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是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身患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由于舍不得寄出回信,他经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历时87天,路程627英里,只为一个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读到每一次他遇到困难,体力不支,遇到那些劝他放弃的人的时候,我的心都会随之紧张,怕他下一秒就放弃,但是担心是多余的,他一路向北,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抵达了终点。这一路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让他对生活对自己以及对亲情有了新的思考与认识,甚至能够直面自己当初无法面对的一切。因此一场长达627英里的路程,是他一个人的自我救赎之旅,是心和灵魂的行走。同样读完整本书的我,就像陪伴他走完了整个路程,由此及彼也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总是逃避的一些东西,内心的信念感不强,我想我也要“出走”一次,探寻自己内心的声音,找到曾经忽略的东西,找到对困难的勇气!
最后把书中一句很触动我的话分享给大家:“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是啊,多一点信念,那我们面对未来面对困难,还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0
因磨难而紧闭的心扉,盛装日益干枯的灵魂,无助间,期盼甘润之露,等待叩响之声。浑噩于冥冥,终消殒,而殆尽,是未知寂寞的归宿;及其缄默于黯淡,却渐渐体察心路孤独,寻得明澈之钥,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开。陷于人生泥沼,岁月蹉跎,挣扎消弭,一个由六旬躯壳包裹的灵魂。无神双目收到贝里克友人的来信,承载尘封记忆,奎妮开启了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追随朦胧本心指引,恍然间已徒步踏上回忆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细薄的帆布鞋,重复将一脚简单移至另一脚前,千篇一律却愈发沉重,六百二十七里,心潮却是汹涌澎湃。心灵的留声机,重述童年,唤起母亲离别时的`惘然若失;记忆的幻灯片,记录儿子的自杀,涌上泣不成声,触及妻子的绝望,懊悔无及。曾责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赎,实永驻麻木。终于寄望奎妮,却又在朝圣路上,了然孤独,重获新生。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龙应台热爱与风景间的单独私会,深谙素淡间才可微笑审视,孤独中才能蕴藉隽永。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所泛起阵阵涟漪,仅在寂寥静谧中,无所流连时分,才能让心灵震撼激荡,至此叩开心扉。始觉,心路必定属于孤独,孤独沉淀自我救赎。“郁孤台上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劳碌无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于无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后者吞噬希望,心灵若是不堪重负,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尸走肉亦或堕落深渊,埋怨生憎恨,而疯狂报复无所不至,带来生命厄运般终焉。实在无人料及病床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读来下一塞,满是沉痛,不安。深感结局于哈罗德,于这位悔恨万分而虔诚的朝圣者,实在不公。然而哈罗德会感动于熹微晨光已然将奎妮呈现面前,感动于紧握奎妮病态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与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经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释然。再度抬头,与莫琳相执手,笑容弥漫。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有独自跋涉,才能在缄默中排却喧嚣,重新发掘生命中点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个人走。于此路彼端,步入时光尽头、人生末尾,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则又是一番感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1
最近在朋友圈看到有书共读的二维码,因为喜欢读书,却一直不得法,所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加入了有书共读圈,并下载了APP,而跟随其一起读的第一本书,就是《一个人的朝圣》。
317页的书,要跟随进度在一周内读完,很费力,几乎花去了白天大部分时间,总算按时读完了,但是没有办法想圈子里很多认真的人一样仔细做笔记,写心得,也实在没有时间。但在读过后有想写点儿什么。
《一个人的朝圣》应该算是一本小说,也可以算做是心灵鸡汤,写的是一个平淡无奇的退休老男人,在收到一封信后,徒步87天,627英里的故事。刚开始读的时候有点强迫自己跟着进度往下走的意味,觉得内容平淡无奇,心想,可能有是一本老生常谈的心灵鸡汤。可是越读下去,心灵越难平静。
对一本书的感悟,因人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而不同,也因人的生活经历而不同。这本书的主人公,这个徒步旅行者,哈罗德,是个内向、安于现状的普通人,平平淡淡的工作、生活、退休,却也在平淡的生活中经历着各种挫折和黑暗(母亲的离开、父亲混乱的生活及对他的遗弃、儿子的去世、夫妻失和等等等等),以至于迷失自我,像鸵鸟一样活着。直到一封信进入他的生活,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话激发他打破了平静规律的.生活,一定要有信念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他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开始了他的朝圣之路,为了拯救他的朋友,也是对自己的一次重新审视、自我救赎。在这个过程中,他经历了各种困难,各种动摇和犹豫,见过很多人和事儿,更被自己痛苦的回忆折磨着,但他坚持下来了,完成了他的旅程,虽然他在接近目标是犹豫了,回想自己一路走来,有一种很强的无力感,觉得自己的一路经历都是在普通不过的,而且他的努力也无法改变什么,我想也许就好像我们经过了一阵忙碌闲下来,或是达到一个自己设定的目标以后的那种感觉,有着目标可以为之奋斗的时候,哪怕再苦再累,心也是满的,但是如果没有了目标,虽然人很轻松,但心却空了。哈罗德最后见到了朋友奎妮,并和妻子莫林一起送奎妮走完最后一程,并且和妻子解开了心结,有开心幸福的在一起了。
很美好的结局,可是看后心却无法平静,说不出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做为母亲,深切的感受书中的失子之痛,也许是对哈罗德到达目的地后的无助迷茫感同身受,总之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觉得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是人们的人生之路,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和动摇,遇到各种各样的错路和曲折,但是只要有信仰,总会坚持下去,不管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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