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心得体会>经验交流>城管柔性执法管理店外经营经验交流

城管柔性执法管理店外经营经验交流

时间:2022-07-09 04:17:44 经验交流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城管柔性执法管理店外经营经验交流

  不管是在xx还是在xx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店外经营都是困扰我们一线执法队员的难题之一。多数的一线的执法队员都比我有经验,我班门弄斧地介绍一些在嘉善女子中队期间工作的心得,不恰当的地方,请同事们批评指正。

城管柔性执法管理店外经营经验交流

  在管理店外经营等难题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经营户都认为店门口的地方可以供自己使用,店门外的走廊是自己店面的一部分。更由于大众的市容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不强,很多人对取缔店外经营尚未认可,为店外经营的存在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心理支撑。店外经营已成为了辖区市容管理的一大瓶颈。女子中队的执法队员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充分发挥女性执法优势,用真心、细心、耐心、关心、恒心,着力破解店外经营的市容管理难题。

  一、店外经营现象成因

  在不断的步巡走访过程中,队员们发现,店外经营又分临时和固定两种模式。缺乏管理的时候,临时性的店外经营也会向固定模式转化转化。店铺的店外经营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本小利大的利益驱使

  大部分经营户的店外经营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女子中队的辖区地处嘉善最为繁华的路段,就是所谓的寸土寸金。很多经营户都想用小本钱博取大利益,店外经营无疑成了他们的首选。以解放路健康路口的两家食品店为例。他们店小,只有几个平方大小,但由于地段优势,他们的租金昂贵。他们店里的食品种类非常多,数量也多,导致店里根本放不下。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大量的经营物品堆到了门口,只要我们的队员一天不提醒,他们就会每天挪出一点,甚至侵占到人行道上,严重妨碍了市民的通行。

  2、吸引顾客目光的营销目的

  在大部分经营户都安守本分的情况下,少数经营户的店外经营商品就会博取更多的眼球。同时也为了方便招揽顾客,将商品摆放在人行道上,一些顾客为了购物的方便,就直接停车在店门口买东西,不但使店外经营这一难题屡禁不绝,还造成了道路的拥堵。比如,顾家埭人民医院旁的几家水果和副食品店就有这方面的原因。

  3、盲目跟风的被动做法

  还有一些经营户,他们是因为附近的店铺或者是他们的竞争对手都出现了店外经营的情况,他们便迫不及待的跟风。就如亭桥路上的一些电脑店。有几家店铺较大,已有了一定的客户群,本身可能也不想把商品摆到店外。但是他们的竞争对手这么做了,他们担心生意会被对手抢去,被动的跟风了。

  二、对应管理措施

  女子中队的一线执法队员们在挨家挨户的接触中,在劝阻店外经营的行动中,对执法方法进行了概括。队员们发现,不能死板的认定一种原因就采取机械的劝说方法,因为个体的差异性导致不同的经营户的态度和配合程度是完全不同的。对每位经营户都要采取适合他们的劝导方式。我们要多站在店主的角度,了解他们的困难,理解他们的做法,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更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多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化堵为疏才能让市容管理的成果可持续的发展。女子中队辖区内的店外经营户主要有以下几类,我们采取的执法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1、积极配合型

  这些经营户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规,店外经营的物品和他们的利益关联程度不大,对我们的工作也非常支持。如林荫路上的一些店主,她们一般抱着侥幸心理放一放,想着也许我们执法队员不会看到,看到了也不会阻止。放在店外的一般是一些滞销物品,那些滞销物品放在店外她们觉得有可能会很快卖出去,卖不出去对她们的影响也不大。

  所以,只要我们及时发现,严肃指出,她们会很配合的马上纠正。以后多巡逻多看看,就能巩固执法效果。

  2、游击战术型

  这样的经营户我们又称虚心接受,屡教不改型。因为在我们步巡发现他们的店外经营行为并明确指出时,他们的态度是配合的,但只要我们的队员步巡往下一路段时,他马上会把东西重新搬出来。如顾家埭的一家店的店主就是这样,他的店外放了几个水桶,每次我们请店主将水桶搬进,或是我们帮忙搬进,店主都是配合的。但当我们下次步巡至该路段时,水桶又放在了外面。很多时候都是这样,我们每天5次步巡至该路段,劝说了5次,店主也放进了5次,第二天,水桶又放在了店外。

  这样的店主,我们不怕更不急,我们有的是耐心和恒心。通过不停的劝说,讲解《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为店主分析利弊,向店主发放宣传资料、服务联系卡等,在店主忙的时候我们主动帮忙搬店外经营物品等行为,店主终于被我们的执着打动,将水桶搬进了店内。终于有一天我们发现水桶没有出现,第二天还是没有出现,第三天还是如此,我们终于确定,店主不是忘记了,是我们女子中队的柔性执法胜利了。同时我们也知道,这样的胜利是暂时的。只要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够,水桶还会出现的。

  3、坚决不改型

  坚决不改的经营户是我们着力破解店外经营难题的重点和难点,一旦攻克,会有很多的观望者、跟风者随之自动将店外物品搬进。坚决不改型的店主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支持他的行为。

  (1)不管店大店小,店主都会称东西太多,店里放不进。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会站在店主的角度帮他们想办法。比如亭桥路上的几家电脑店。我们会帮店主看看,门口的打印机、电脑桌哪些是重复的,就建议在店里放一个样品,其他的放些仓库里。帮忙检查下店外经营的物品中哪些盒子是空的。店主分类后,一般会把不需要的空盒子作相应的处理。门口的电脑、音箱等如果店主不愿意搬进,我们也会帮他分析,随着气温的升高,强烈的光照会使店外的物品变旧,影响销售,建议尽快搬进为好。如果店内的东西实在多,我们会根据物品的多少,给经营户一段合适的搬运时间,告诉他稍后我们还会来查看,请他在规定时间段内搬好。

  (2)少数店主坚决不搬的理由还有,凭什么叫我们搬,其他店怎么不搬。对此,我们会耐心的告诉店主,我们非常理解他的想法,但是也希望他理解我们。我们人手有限,是逐户依次执法的。请他先配合我们的执法,更请他监督我们的执法。我们执法结束后,亭桥路如果还有经营户有店外经营的情况,请他记下我们的执法证号,拨打我们发放的服务联系卡上的监督电话,投诉我们的执法不力行为。女子中队在前期的管理过程中,用我们的辛勤的汗水,初步建立了我们这支队伍的公信力。再坚决的店主在听完我们的表态后,基本都能配合我们的工作。

  (3)个别店主宣称:店门外是我的地方,不管你说什么,我就是不搬。在我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后,亭桥路的个别店主还是会表态,坚决不搬。这时候,我们会向店主再次强调,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对违反该款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条例以门窗为界的规定,门外的商品确属店外经营。如果店主执意不配合我们的执法工作,根据条例,我们有权实施相应的处罚。同时,我们会用电话向中队领导汇报我们执法中遇到的困难,中队领导会及时协调附近中队的男队员赶来协助。当看到赶来的男队员,又听

  到确实要处罚的时候,执意不配合的店主也便配合了。重点的攻克,有助于起到示范作用。亭桥路的东侧相对难管,只要东侧的店外经营问题攻克了,西侧经营户的自然会配合,有些店主甚至主动搬进了店外商品。

  在嘉善工作的时候,由于女子中队是一支新成立的队伍,每走一步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都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在破解店外经营等难题的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了女性执法的优势,柔性执法的魅力以及我们自身的很多不足之处。对于暂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我们不敢沾沾自喜,因为我们知道,店外经营还会反复,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坚持。我们在画的是一个圆,没有起点更没有终点。在破解店外经营难题工作中,我们一线队员要多念“勤字决”,要坚持加强巡查,与经营户加强沟通,与同事加强协作,多学习多总结多交流快成长。

【城管柔性执法管理店外经营经验交流】相关文章:

城管执法心得09-01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08-25

城管执法工作典型经验材料09-23

城管执法自查报告04-06

城管形象经验交流03-30

城管执法工作计划7篇02-04

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先进事迹(通用10篇)08-26

卫生经营管理责任制经验交流10-23

城管执法半年度工作总结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