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故乡读后感(精选29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
故乡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涩的?是梦幻的还是虚无缥缈的?故乡的情,故乡的味道是复杂的,鲁迅先生在《故乡》中这样告诉我。对!是复杂的!
故乡是甜蜜的!
有着高大宽阔的大院,有着快乐的生活,有着良好的家境,有着美丽的.山水,还有一段快乐的回忆——我对闰土儿时干练、憨厚、英武不凡的印象,和那去之不来的快乐相处的时光。听他讲雪地捕鸟的技巧;听他说潮汛时看跳鱼儿的乐趣;听他讲夜里管瓜刺猹时的激情和猹的狡诈;听他说沙滩拾贝时兴奋、欢快的心情;听他为鲁迅描绘的那一幅幅美丽的画卷……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复杂了,变得陌生又飘渺了……
鲁迅从两千余里之外,冒着严寒,要回到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去,冷风拍着船体,吹进船舱里,没有一丝活气的村庄在鲁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绘出来。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乡又是陌生、飘渺的。
萧条的街道顶替了往日的热闹,在瓦楞上颤抖的枯草、凄凉荒芜的老屋,记忆中故乡一切不返,鲁迅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故乡、邻居,以及一个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闰土,时光的洗浴,让鲁迅和闰土间多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深蓝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个少年的身影变得模糊,刻薄的邻居说着刁钻的话,这一切让鲁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伤痕。
船在开,景在移,鲁迅在文中最后部分离开了故乡。
故乡情是复杂的,既甜蜜,又陌生。对故乡,大家都有一份难以说明的故乡情。对故乡,鲁迅选择了封存,封存在他的回忆里;对故乡,鲁迅抒发了他悲哀又怜情的愁苦之情,抒发了他向往股权的美好,回忆了曾经拥有的甜蜜的沉醉之情。对于告别了故乡,奔向未来的他,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太多了,便成了路”就写出他对希望的期待……
月是故乡明!读了《故乡》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胧的故乡情中呢?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3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4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5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6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7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一度是高不可攀的。据说他写的文章很难懂,据说他的文思耐人寻味。再加上“家喻户晓”的冠名,诸如“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等,都让人与这位“大人物”难以亲近。可是,课本中的文章分明在打破心目中那个“神圣”的印象,迅哥儿也有烂漫的童年,被禁锢的童年。
而当看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童年,鲁迅的青年时期,都历历在目地展现在面前。《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不充满生气,无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他的工作。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这样的教育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总在埋怨学习负担重,但和当年的鲁迅比起来,我们又是多么的'幸福!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天都安排丰富的课程,在课上我们可以各抒己见,还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老师是我们的良师更是益友。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8
今天老师留的作业不多,英语……在学校能写完的,数学……在学校也能写完。就剩语文作业了,有一项作业是天天都得写的,那就是日记。 写日记可发愁啊,天天不知道写什么,今天我知道一个秘密,看课外书,写读后感。我读了一本《鲁迅》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就写了读后感!
鲁迅到了晚年,对于时间抓得更紧。不管斗争多么紧张,环境多么恶劣,身体多么不好,他仍是如饥似渴地学习,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有病的'时候,他就想着病好了要做什么事;病稍好一些,就动手做起来。他逝世前不久,体温很高,体重减轻到不足八十八斤,可他任然不停地有笔做武器,同敌人战斗。他在逝世的前三天,还给别人翻译的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他逝世的前一天,还写了日记。
鲁迅一直战斗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从没浪费过时间。 看完这篇文章,我感悟到:我们要向鲁迅那样,从不浪费时间。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9
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0
这个喧嚣的世界,连夜也是躁动的,灯红酒绿,繁华似锦。然而,街道上那点点人影,在黄灯的陪衬下,却少有人是不寂寞,不孤独的。这已经是个繁杂的年代,时间阻挡不了人们的脚步,浑浊的眼色里处处透露着迷茫不安。我们常常说着自己忙,说着自己累,说着别人不懂自己。其实,自私的自己又何尝真正地懂得别人,懂得这个世界呢?
这是个不安定的夜晚,需要一股冷静来抚平它的棱角,需要一股理智来引导曙光。你如猫头鹰,静待夜晚的来临。当天空逐渐被染黑,你的目光却越显得深邃空灵,不时显露你的执着和坚定,就这样,你看到了明日的黎明,也在那一刻才肯安闲乖顺地闭上了眼。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着猫的顽皮灵气,又有着鹰的刚强冷静。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应该不少抱怨过鲁迅的作品太难懂。对于我们来说,鲁迅是个听得习以为常的名字,然而真正能读懂鲁迅的人确实是凤毛麟角。所以鲁迅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而又陌生。鲁迅几乎一生都在斗争,一直到死,都在喊醒人们的灵魂。到了如今,却有人开始怀疑,说鲁迅过时了,而我说是这个世界超时了,我们依旧需要这个伟人,来调整我们生活的步调。
鲁迅也是一个人,不是我们不能懂,只不过是我们现在养尊处优,让思想浑浑噩噩地沉睡了!我们的时间总是被你所谓的忙给预支了,于是,到底有多少个人肯不为成绩事业拼死拼活,而去平心静气地品一本书的呢?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我发现印象中的鲁迅,仅仅是由我的无知捏造出来的。我本以为鲁迅是个冷漠狂傲的孤独者,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原来鲁迅的体贴,平易近人,刚强以及沉稳冷静等等,都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到的,而这些又正是我们这一代应该认真去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去找回鲁迅,试着读懂他,重新认识他。
鲁迅对人的体贴,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萧红有一双靴子,鲁迅觉得不适合,但是他不说,直到萧红不穿那双鞋后,他才告诉她;当海婴抱怨着食物不新鲜的时候,鲁迅并没有责骂他,反而亲自尝尝那食物;去看电影,总把那唯一的那辆车让与别人坐,死活都不肯让自己搭。鲁迅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体贴别人,不使别人难堪,处处尊重别人,这样的体贴,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也因为如此,鲁迅的家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因为他不恃才傲物,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年轻人。相反,年轻气盛的我们,又能做到这般么?往往我们都口直心快,有点聪明,就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九零后的我们都太有主见,无法装下别人的观点,常常用个性的棱角碰伤了别人,亦碰伤了自己,受点委屈,心里就倍感不舒服,总想发泄出来。于是,我们在生活的激流中,就这样情绪化,距离化了。总觉得现在的人们都缺少一份体贴,对别人无声无息、默默的体贴。
我们总是稍微做了点好事,就要公诸于世,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病态亟需用理智来医治,鲁迅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鲁迅本可以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是他掂量了自己之后便平静地放弃了这多少人梦寐的机会,这是一种如何了得的大器啊!面对这人人贪功求名、急于求成的社会现实,能够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主见。我总认为鲁迅只是个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未然,鲁迅是个兴趣很广的人,有画画、木刻等等。凡是他觉得有趣的,他便投身于其中。当萧红问起鲁迅读美学的书有什么用的`时候,鲁迅无言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喧哗世界的无言。现在大多数的人总是要等到考试了才去复习,总是等到需要了才去接触某些事物,我们总是因为利益而决定自身的去向,我们总在抱怨着读书无用。为什么想学习总是要扯上那么多的干系呢?我们喜欢某件事,对什么感兴趣,为什么还要用利益来打算盘呢?如今的人们,不是用兴趣来引导学习,而是用利益来逼迫学习,显得浮躁而又浮夸,人们没办法为了梦想而沉湎下来,如此的漂浮不定又怎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呢?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文坛上没有一个大师呢?这迟来的大师到底哪儿去了呢?其实这正暴露出社会的种种弊端,当大师带上大师的帽子,又有谁能依旧是大师呢?利益遮住了双眼又怎能看得清前面的道路呢?这就需要一股冷静,来平息这股燥热,我们应该寻找鲁迅的那股大器......
性格刚强更是鲁迅的特性,他平生喜欢吃硬的食物,坚决不卧在藤椅上休息,冬天没戴过手套围巾等等。最能看出他坚韧的该属于他同疾病的抗争!在鲁迅病重的时候,萧红写道“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而且,每天黑夜总是坚定地写作,一直斗争,未肯对谁认输。相信,很少人能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我们往往稍有些挫折,碰些困难就容易信心动摇。总是一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地宽容自己,一下子就低头认输,失败了就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却没有人愿意学着强硬些,执着些!我们已经被繁华迷惑,变得软弱,是时候该拉拉自己一把了!鲁迅并未过时,应该重拾书籍细细品味。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1
谈起故乡,理应是温馨的,充满欢笑的,而鲁迅先生的故乡则不然,它是凄凉的,带着一丝稍纵即逝的美丽。
鲁迅的童年生活在一座被尘封的大院,他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终日只能抬着头看着四角的天空,直到后来他认识了管祭器的工人的孩子——闰土。鲁迅与闰土年纪相仿,同闰土在一起,鲁迅知道了许多新奇的事,也给童年留下了许多别样的记忆。他们一起在雪地里捕鸟、在海边拾贝、看瓜时刺猹、潮汛时看鱼、这使少年的鲁迅对闰土产生了很深的敬意。二人情同手足,关系也日渐亲密。以至于新年过后做完忙月,闰土的父亲要带着他回乡下时,鲁迅急得大哭,闰土也躲在厨房里不肯出门,最后闰土被他父亲带走了,他们也没再见过面。二十多年后,鲁迅回到了故乡,最想见的当然是那个曾在他童年留下过浓重一笔的闰土了,但却发现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壁障,有了不曾有过的尊卑之分……
“我们日里都海边捡贝壳去??”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
“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老爷!??”
“水生,给老爷磕头??”
闰土那经过二十几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在鲁迅耳边。
二十几年饱受着封建社会帝国主义的摧残,使儿时天真活泼,见多识广的闰土,悄然消失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鲁迅所记得的红活圆实,而是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早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时的他们,改变不了环境,只能随着环境而改变,闰土就是这样。
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再和中年的闰土提起少年的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就算他说了,恐怕闰土也是不能响应的,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隔膜了。这便是故乡凄凉之所在了。时代的变迁,让他们都已长大成人,而少年的世界观是永远无法等同于成年人的。少年时代是一个没有忧伤,没有忧虑的世界,就好像是一个旷野,可以肆无忌惮的驰骋,可以忘乎所以的放歌。然而成年人是不可能的。他们长大了,要考虑的事情会变得很多,而他们的心灵早已因剥削而造成的不如意的生活而变得麻木了。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人们怀着平等观念的心灵被尊卑的观念所侵蚀,本没有规定谁尊谁卑,但如果人们都这样认为的话,它就成了一种规矩,也便成了一种“路”。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那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但这种随波逐流的“路”,不应该是我们的路,我们要走的应该是像革命那样的路。一路上不断地追求着真理,追求着平等,一路上踏破荆棘,最终拨开黑暗的幕布,走出一条光明的道路,奔向更美好的明天,更幸福的生活。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2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闰土,是旧时代一个让人心酸的影子,鲁迅准备和这位儿时的伙伴聊上三天三夜的话题,却终难以开口,除了唏嘘和无奈,留下的只能是痛心的遗忘。小时一起疯玩的伙伴,见面时却客套含蓄,甚至回避。最多简短的几句寒暄后,便各自而去。村里每年都有几位熟识的`老人离去,很多稚嫩的面孔出现在小时自己曾经玩耍过的地方。亲人们脸上的皱纹也随时日不断的增加——老家的样子确实让人越来越感到陌生了,不止一次的感慨。父母若也搬走后,这个地方更是找不到多少依恋的东西了,这是我的家么?我也纳闷,还是像鲁迅说的,它也许本就该是如此吧。
后来在草灰里找出十几个碗碟来,议定之后断定那必是闰土埋下的,想运灰的时候顺便一起运走。曾经的闰土已不存在了。人的变化,不怕容颜的衰老,更可怕的是人性的变化,人性的变化会将一切过去都撕裂的彻彻底底。只要那份善良还在,时间老了,但人心不会老。也许我们不该苛责闰土,他只是旧社会一个本分的庄稼人,但我们该向谁去追问呢?时间?环境?人的本性?还是仅仅是一份自恋的怀旧情结?
无数的东西从我们的指缝里随时间一起溜走,都变成了回忆,我们只能宽慰自己“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可我们毕竟是普通的人,逃脱不了情感和记忆的折磨,我们需要心灵的安慰。
故乡已经远去,可新的家还等着我们去建设,把它布置得温馨而又美丽,拥着心爱的人儿,弹着熟悉的旋律,让鲜花,阳光,新鲜的空气,还有幸福的爱人一起歌唱,一起畅想希望。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祝福》,读后我深有感受。
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塑造了一个在封建礼法的迫害。蹂躏下牺牲的旧社会劳动妇女的形象——祥林嫂。祥林嫂一生非常悲惨:二十六七岁就成了寡妇,给“四叔”当女工,后来又被强行嫁给贺老六,结果贺老六也死了,孩子阿毛又被狼叼了去。她又被迫给“四叔”当女工。在四叔家,她又受到歧视被逐走,最后饥寒而死。
祥林嫂的悲惨遭遇,充分反映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奴役和歧视。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度。鬼神迷信和封建道德观念对人民的虐杀。
小说多用动作描写表现人物的特点,例如:“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啊呀,阿弥陀佛,她就一头撞伤了香案的角,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了几层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把她捆在床上,和她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这一段中“撞”“碰”“流血”“骂”写出了祥林嫂的反抗精神;“捆”“关”等写出了封建道德观对人民的'迫害。
而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美好的世界,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4
郁达夫的作品,我少有读过。今日读起《怀鲁迅》,颇觉有些深沉、悲壮。我诚惶诚恐细细咀嚼文中每一个字,然而心中仍有一种不安之情。毕竟是大师之作,由我在此评说,显然有些不妥,但谈些感想还是应该的吧!
或许,正是窒息的时代气氛造就了伟人,我们渴望伟人。渴望伟人拯救支离破碎的国邦,渴望伟人唤醒沉睡着的带有奴性的人们。我们却又痛恨伟人,就像一个产生英雄的民族痛恨英雄那样。英雄固然是被每一个人所拥护、爱戴,但产生英雄的民族却是可耻的。
这样的论断或许有些大大的不敬,但这也是一个民族劣根性的表现。我会摘掉戴着光圈的眼镜,平实公正地看待一切。
一道更伟大,更猛烈的寂光也因鲁迅之一死才射向了彼岸。这点我是十分理解的。鲁迅的脊梁是笔直的,骨头是坚硬的。对于习惯于在中庸王国和封建思想中求生存的国民来说:鲁迅的精神,是罕有的异端。而民众心理,向来是可以扑灭异端的。
阮籍、嵇康曾为一代叛逆之首,但魏晋以降,却少有人再将他们提起。明代的李贽“其性褊急,其色矜高”,但晚年却未逃厄运。魏晋文人的孤傲,得之于佛经真义;李贽的“好高而居傲不能下”,既得之神,又受之释氏之理。而鲁迅的“托尼文章”魏晋风骨刚集“尼采主义”与佛学于一身,凛凛然于世俗之上,可称得上中国历史上异端者流的第一人。
至此,我读出了这篇不寻常“悼词”的深层含义,感受到了黎明将要到时或是大地震要来时充塞于天地间的瞬间寂静。
既为异端,则生存空间就小的可怜。鲁迅的一生,备受误解、围攻之苦。北洋军阀不容他,不容他,共产党者不容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仍被文坛的是非所牵制。翻看先生的文章,常可见其心境之苦,在无物之阵的包围之中,他孤然地挣扎着。尤其是晚年,那种“独战的悲哀”,更是长久地弥而不散。
在中国,鲁迅的出现是一个奇迹。他是“好斗的精灵”。能憎,才能爱。他的斗争性是有名的。在整整一生中,他都追求真理,追求光明,作着艰苦卓绝的斗争,他的文章,不是雅致的,隐逸的可供摆设赏玩的,而是深沉的,曲折而犀利的。在中国社会处于最黑暗的时候,鲁迅作为一种伟大的“破坏力量”,不可能不受到落后势力的抨击,也不可能有受到传统之俗拥护者的反对。
悲叹愈显无力、泪眼或是旁睁,灵魂与肉体尚是可以出卖的?那悲愤的脸,热烈的脸,真诚的脸的背后折射出的光芒,不正是那微红的新月吗?那千千万万将要破裂似的青年男女的心肺与紧捏的'拳头,不正是整装待发的战斗者吗?
也因鲁迅之一死,使人看出了中国还是奴役性很浓厚的半绝望的国家。这话一点不错。鲁迅作为一个出色的思想家、文学家,而不会成为出色的实际工作的组织者和具体实际的领导者。先生一旦认准了的道路,他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方向的。这正是中国人最缺少的,最难以达到的精神品格。
在专制制度还长久地桎梏着中国人命运的时候,个体的人还没有获得最基本的人的价值的时候,先生的这种反抗意识就显得十分难能可贵了。也许人们认为他不免过于冷傲,偏激,但在中国现代民主革命的进程中,他的这种思想,这种个性,这种既深刻得片面又冷静得逼人的精神状态,不也正是中国现代人自己意识成熟的标志吗?
鲁迅的灵柩,在夜深里悄悄埋入浅土中去,甚至不敢公然立碑为念,我着实不解。伟人之一死,或亦平息不少风波,为了大局,先生最终也忘不了“团结”二字。
可敬!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5
今天重新欣赏了一遍郁达夫为了追悼鲁迅先生而作的《怀鲁迅》,文字虽然不多,却能够声声音的道出对于这位中国近代史上杰出人物的声声哀叹与深深缅怀之情;更能够从中看出一位爱国文人志士的一腔义愤填膺的慷慨之意。是国仇家恨,是大义凛然;是晴天霹雳,是微红的希望!
而当时正值多事之秋,外侵内扰,民无安生之日的时候;亦是英雄豪杰,志士仁人辈出的时候。俗话说乱世出英雄,而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自当要为国为民作出一番大事业;如若不然,岂不愧对生养自己的一片热土,更无颜面对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大众。
每个时代,都会造就出顺应那个时代潮流的英雄人物来的,无论是文的,是武的,都是值得后人景仰,崇敬的。而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云卷云舒,潮起潮落,又曾经孕育,衍生出了多少的英雄豪杰,似乎早已无从细数了。
就像是《三国演义》中那段开篇词所讲的: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而是非成败转头既是空,古今又有多少事,也唯有那么一句都付笑谈中了。
而尤为似鲁迅,郁达夫这样的人物,在随着时代的大潮不断推进的今天,更应该是我们值得骄傲,值得学习的榜样。想当然的既是榜样,是楷模,就不能够单单只用嘴那么一说便了事的,那是需要我们身体力行去做,去行动的。只有如是,才能够使悠悠中华的光荣传统以及丰厚的文化底蕴得以日益的辉煌灿烂,发扬光大,并开出足以炫耀与世的'花朵来。
如同郁达夫先生在这篇文字里说的那样:“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道拥护,爱戴,崇敬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说得多好啊!难道说谁就愿意去做奴隶?甘愿去做奴隶?尽管那样会得一时之风光,一时的耀武扬威,最终换来的却是一世骂名,一世凄凉,甚至是永生永世的遭人唾弃,遭人忌恨。
《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说,墨子亦有人之初性本恶之论;而无论熟对熟错,做人首先得分清好与坏,善与恶,暂不去理会那个天生的是什么,毕竟都得一步步的成长起来,一步步的摸爬滚打,历经世事沧桑;所以便要从这一步步中慢慢的学习,慢慢的认清什么是自己应该做的,必需去做的;什么是需要去舍弃,应舍弃,必需去舍弃的,这才是做人的根本同关键所在。至于说什么本善本恶都不重要,重要的还是要看你的行动,看你真正的作为是什么,然后你便会是什么。而反过来说,自然应当要向鲁迅,郁达夫等等的伟大人物靠拢,再结合自身现有的条件,凭自身的不懈努力进取,才能够成就一番相对圆满,无所愧疚的人生。
不仅是鲁迅,郁达夫等等,还有以后或以前的那些杰出的,榜样式的人物,甚至还有默默无闻的,却一直在做着为国为民的好事的那么一些人,可能他或她就存在于你的身边左右,只是你无暇去用心的观察;只要你稍加注意便会看到许许多多你以前所不曾知道,不曾发现的事情。原来英雄不只是个传说,原来在我的周遭就一直存在着?可能就在你的左邻右舍之间,而你,又能够真正的看到吗?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6
郁达夫先生的作品,我少有读过,却都是文字较为柔美的,因而一直认为郁达夫先生是文艺的。今日读了《怀鲁迅》,颇觉意外,意外于他不同以往的强烈,更意外于自己读后的深沉、悲壮。不是没被作品打动过,却不曾此次这般沉沦。我几乎带着惶恐咀嚼每一个文字,眼过之处,颇有些触目惊心。
不同的时代会涌现不同类型的伟人,这是由当时的时代环境造就的。我们渴望伟人,渴望伟人拯救支离破碎的国邦,渴望伟人唤醒沉睡着的带有奴性的人们。而鲁迅,即如一道划空之光,着凉了当时长期被黑暗遮蔽的半边天。总是着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头发像刷子一样直竖着,浓密的胡须形成了一个隶书的“一”字,就是这样一个貌不惊人的“矮子”,却着实让那个时代的大地抖了三抖,着实让许多国人放掉了奴性,挺起了自己坚硬的脊梁!
一道更伟大、更猛烈的寂光因鲁迅先生一死射向了彼岸,我禁不住拍手叫好。鲁迅先生的脊梁是笔直的,骨头是坚硬的。对于习惯于依附、服从,习惯于在封建思想中求生存的国民来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是罕见的精神,是罕见的异端。而在充满奴性的潮流中,这种异端常会被淹没,难以生存。阮籍、嵇却康曾为一代叛逆之首,但魏晋以降,却少有人再将他们提起。明代的李贽“其性褊急,其色矜高”,但晚年却未逃厄运。鲁迅先生逆流而上,凛凛然于世俗之上,可谓奇哉。
鲁迅先生的辞世,给中国带来巨大损失的同时,也让中国迎来一线希望。“因鲁迅的一死,使人们自觉出了民族的尚可以有为”。在封建统治了两千多年的中国,鲁迅先生的出现是一个奇迹。他是“好斗的精灵”,是锋利的长剑。能憎,才能爱。他的斗争性是有名的,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整整一生中,他都在追求真理,追求光明。他的文章,不是雅致的,隐逸的可供摆设赏玩的,而是深沉的、曲折而犀利的。他时时将手中小小的笔化为利剑,直插敌人的心脏,在敌人叫苦声中引领着国民为解放而奋斗!
在鲁迅先生的灵柩前,悲叹愈显无力,泪眼或是旁睁,千千万万将要破裂似的青年男女的心肺与紧握的拳头,是控诉?亦或不甘?那真诚的脸,热烈的脸,悲愤的.脸的背后折射出的光芒,不正是那微红的新月吗?那不正是鲁迅先生在这时空的成功吗?
也因鲁迅先生之一死,使人看出了中国还是奴隶性很浓厚的国家。先生一旦认准了的道路,他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方向的。这正是中国人最缺少的,最难以达到的精神品格。想起先生曾写到冷眼旁观同胞被杀的中国人,个个油头粉面,外表亮丽,内心丑陋的行尸,是如此地令人不耻。这是一个怎样缺乏精神向导的国家?此时,先生的反抗意识是多么得难能可贵。他的被人们认为过于冷傲、偏激的个性,他的既深刻得片面又冷静得逼人的精神状态,不正是中国现代人自己意识成熟的标志吗?
鲁迅的灵柩,在夜深里被埋入浅土中去,甚至不敢光明正大,我着实感到不平。一个“民族魂”,却被如此静悄悄地埋没,甚至不敢公然立碑为念。先生呼喊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仍时时撞击国人的心灵,激动着青年男女向着晨光进军。一腔腔的热血青春便在呼唤中迸发,这也是给了先生最大的安慰吧!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7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8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读了《鲁迅》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时间就是生命,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文章讲述了鲁迅十分珍惜时间,常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忘我地学习,他一直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也从不迟到。
文章读完了,鲁迅先生珍惜时间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鲁迅热爱时间,把时间看作生命,所以他的一生才做出那么多成就。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是你不珍惜时间,那么时间就悄悄过去了,什么也不等你了。为什么有些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完此事还可以多做点别的事,而有些人在同一时间内办不完事?这就因为珍惜时间的那种人,从不拖拖拉拉,在指定时间内能做非常多事,做完指定的事后,见还剩下时间,马上又投入到别的事中。那些拖时间的人,前面的准备已经花了许多时间,好不容易开始,但一会儿又拖拖拉拉磨磨蹭蹭,最后就干不完事了。
有许多人正是因为珍惜时间才完成了大业。牛顿也是珍惜时间的人。有一次,他约了朋友吃饭,他早到了,见朋友还没到,就拿起笔记本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直到朋友来了,他才停下笔记。当朋友对他道歉时,他却说:“我已经利用这段时间把我的新想法记录下来了。”正因为牛顿珍惜时间,才使他成为一个物理学家。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让我们从现在起做一个时间的小主人吧!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0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我读几遍了,头脑仍然一片空白。要是说非得找几个词来概括它给我的印象的话,那就是:旷野,荒原,燃烧。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楚《野草》里是否有这几个词,也不想翻书去求证。我想有时候读书不求甚解也好,起码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所以我想极力避开人们对《野草》的解读,虽然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并且会让我了解到诸多关于革命、荒诞、存在、本体等等之类的伟大意义。我并非不承认或者不赞同人们的看法,只是这些东西看多了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深恶痛绝之感。因为是读后感,因此就减去了学术上的种种规范,说话可以相对放肆坦诚,所以下面我将张口胡言乱语了,请诸君做好心理准备。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非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1
鲁迅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对于鲁迅先生,我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我读过一些关于鲁迅先生的文章;陌生是因为我对鲁迅先生还充满着许多疑问。比如:鲁迅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我认为答案是严肃。因为鲁迅先生的神情是严肃的,文章是严肃的,笑也是严肃的,同时也充满着慈详。从鲁迅先生的“笑”和“文字”中读出一份执着、固执和严谨,每一个文字都含着深刻的含义,耐人琢磨;同他本人一样需要细细品味……
这也就是我不解的地方,为什么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起来怪怪的?所以我一直避开这些文章,去读曹文轩、去读《草房子》。可是我发现这些文字蕴含了深刻的道理,而鲁迅先生是不明说的',只有仔细品味,才能有所体会。
我觉得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有时会比较乏味,因为大多数文章都有着一样的写作风格,我知道是因为当时年代的原因,所以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有悲凉及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有时读了,让人一筹莫展。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鲁迅先生,平凡而伟大;严厉而慈详。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2
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后无路可走。从《伤逝》看鲁迅和朱安自由的爱情一直是人们永恒的追求,爱情的自由是人们在追求过程中最大的享受,自由的婚姻是沉溺爱情中的男女最大的期望,婚姻的自由只有与子偕老的人才能理解!
从作者本人来看,我是很不屑鲁迅先生的婚姻的,一个思想的救赎者,却救不了朱安的人生,一个黑暗社会中举着火把的人,却不肯点亮朱安房间的灯!自由是爱情的必要条件,俗话就是两情相悦,在这一点上,鲁迅先生把完整的自由的自己全部给了许广平,且不论许广平对鲁迅是爱慕还是敬仰,在鲁迅先生的诸多支持者中,这是一个自由的爱情,带来了一份自由的婚姻,他们也享受到了爱情的自由,但是!他们绝对没有得到婚姻的自由!在朱安的心中,鲁迅是她的天,是她一生的依赖,她看许广平就像是亲妹妹,她看海婴就像自己的儿子!她为鲁迅付出了一生,而在鲁迅心中的朱安是什么分量呢?大概也就是个名义上的妻子,事实上的老妈子吧!
婚前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许广平,婚后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朱安,我暗自猜测,这是不是鲁迅先生良心发现而写下的忏悔!朱安的一生是悲哀的,在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飞扬的时刻。她仿佛是一颗锈了的图钉,最初被钉在哪里,一生就只能钉在哪里,无可奈何孤独老去。时代的列车,轰轰然朝前驶去,我们站在车上,望着车尾那些渐渐远去的人影,不经意间,依稀还能望见朱安那哀愁的眼神,在夕阳的余晖里,淡淡地闪出一线光,瞬间又暗下去。这眼神里,囊括了一代旧式妇女的命运写真。遭遇了鲁迅,我以为他会待她好,起码可以给她一个女人最低的要求!但是她被遗弃了,就像子君被涓生遗弃了一样!在追逐爱情的美好甜蜜的过程中,子君是个新时代女性,她会被娜拉吸引,那个真正勇敢的女性,她以为自己能像娜拉一样洒脱,自由!然而她一心追逐的自由的婚姻却成了她挣脱不了的桎梏,当一个人把自己禁锢住,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人能解放他,子君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从文章中看,涓生和子君之间没有了爱情,于是就放弃了婚姻,在现在看来,放弃婚姻是最好的选择,两个人从此都自由了,不用再虚伪的面对虚伪的对方,有了更广阔的天空,生活会更美好,可是,子君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冥冥中感觉跟涓生逃不了干系。这让我很难明白。我并不认为子君的死与涓生有莫大的关系,甚至我觉得,子君的死更大程度上是不能承受内心的自己否定,这自由的婚姻是她一心认定的要追求的,追求到的那一刻她就等于给自己设了一个牢笼,结局是这自由的婚姻并没有带给她婚姻的自由,涓生直白的说出“我已经不爱你了!”这时的子君只想逃离这个牢笼,但是逃离出去的她要去哪里呢?一旦逃离,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她已经无处可去,不逃出去就得一辈子面对这个牢笼,就像一个已经梦醒的人,明知道无法再沉溺梦境,但醒来又无路可走,这时的子君,除了选择死亡,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换句话说,子君的死是必然!与子君不同的是,朱安在周家默默的活着,朱安能在周家呆着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建立在爱情上,朱安留下来是为了责任和道德,但是那样的活着跟活着牢笼里有什么区别?当鲁迅死后,抗战后期,朱安生活困苦,想出售鲁迅藏书,宋紫佩跟友人前来劝阻,朱安冲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当真凄凉入骨。她在黑暗里沉默太久了。但是她说的不对,她不是鲁迅的遗物,而是遗弃物!
钱理群说“小说的重心不在那失败了的爱情本身,而是涓生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对于他们之间无爱的现实,是说还是不说?这也是终身折磨着鲁迅的人生困境之一”如果说鲁迅借由爱情想表达自己的.困境,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了,那就是披露真实的心,那就是从梦中醒来,哪怕没有路可走,涓生最后的选择是“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对方,鲁迅先生在说真话方面是无畏的,他与许广平同居的事实就是最好的真话。
许广平是新时代女性,她看重爱情更甚于婚姻,可能很多人都欣赏着许广平宽广的胸怀!都欣赏着鲁迅不离婚,对朱安尽责尽义。但是她的胸怀,他的不离婚,在我看来都是对朱安的伤害!他不离婚,从另一方面看就是让朱安不得不恪守封建的道德,当然,对于朱安来说,离婚也是她无法承受的,许的胸怀,让朱安对许广平有着一种歉疚,朱安死的时候还在称赞着许广平,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悲哀,这种悲哀不全是鲁迅跟许广平造成的,更是朱安自己造成的,就像是子君把自己逼到绝路上。
总之,子君是死了,涓生还活着;朱安是悲剧的,鲁迅还有许广平。如果说《伤逝》是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不如说是子君的悲剧,涓生的悲哀!因为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摧毁给人看”子君一心追求的美好的自由婚姻被摧毁了,看这悲剧诞生的人是涓生,他是悲哀的!面对子君的死,涓生会忏悔,会痛苦,会难以释怀,但是几年以后,十年以后,几十年以后,如果涓生突然发迹了,他的婚姻会怎么样?他的生活会怎么样?
虽然不能断定,但必定会改变,而这一切的改变都与子君无关了!伤逝也是有一个时间限定的!想一想这以后的情景,又是一个悲剧!像鲁迅先生自己写的《娜拉出走以后》,离家出走很简单,很常见,可是,出走以后呢?这个玩偶似的女子,有了自己的思想,但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四肢仍然被牵扯着!自由,不是她能奢望的!一场梦醒了,要寻求自由,就要离开,就要出发,但是突然间面对着无路可走的困境,人生该怎么办?人该怎么面对自己?子君选择了死,得不到自由也不肯回头;朱安选择了活,得不到自由那么就默默承受悲哀!如果得不到自由!我们该何去何从?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3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当时的知识青年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外人的冷眼,亲人的离弃,生活的种种困难与压迫,对这个新一代的稚嫩的爱情百般折磨。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他们还是坚持不放弃的。两个知识青年抛弃旧习气,同居在一起,希望过上幸福和安宁的生活,可却不断遭受社会对他们的压迫,遭到社会的“歧视”。幸福的时光是短暂的,在现实面前,他们的生活变得困难,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没办法解决,迫于生活和社会的压迫,涓生开始对子君产生埋怨,两人产生了矛盾,变得冷漠,终于两个人分开了,各自走各自的路:子君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受着家人冰霜一般的冷眼,而涓生则为生计而四处奔波。涓生的事业慢慢有了发展,但仍然对与子君的分开感到很难受,在一次偶然拜访友人的`时候,被告知子君的死讯,痛苦不已,陷入深深的自责,离开了那个曾经与子君住过的房子,走向远方……
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爱情不能光是爱情,恋爱初始的轰轰烈烈,到现实面前如果就变得不堪一击,那么这样的爱情又怎么能算是美好。
“我就是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便是如此,坚强而温柔,反叛而无谓,直到涓生因为生活和社会的双重矛盾放弃了她,子君的坚强外壳便瞬间崩塌。涓生与子君的爱情破灭,其实直接的原因是爱情与事业、自由的碰撞,在这样的一个动荡的年代,爱情经不起太多的风吹雨打,何况是这样的一个稚嫩的新一代的爱情!个人的解放总是需要以社会的解放为基础,这是新一代知识青年的孤独与无助,知识分子在这个时代容易软弱和妥协,受到挫折之后容易消极和绝望,这也是鲁迅自己的孤独与无助。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4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己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己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5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6
明白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明白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明白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杯具色彩,并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杯具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必须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杯具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杯具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向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之后孔乙己自己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明白孔乙己年轻时的样貌,但至少,他此刻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并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终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确定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欢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杯具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7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一样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仅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终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并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必须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述,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杯具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此刻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8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述。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述,没有渲染,仅有平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一样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仅有平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那里后,小说之后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样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之后怎样样?”“怎样样?先写服辩,之后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之后呢?”“之后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能够看出那个供给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非常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述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9
也不能说:鲁迅是伟大的,然而谈者太众的,以至失了新鲜感;又不能说:我这篇是不同的,我是想要说些不一样的。所以,确乎是个困难的话题。然而,一本《呐喊》,薄而沉重,中国的学生们,无论如何算是读了大半的,年来岁去,谁人读起开篇自序里的字句能不唏嘘自叹的?有多少人到中年,累了歇了,坐椅子上一声叹息,连吐落的第一口气里都有着疲惫的痕迹,于是他们能够想到的,有时候惟有鲁迅。一个民族文化的着落点,有失便就有重构,倘若说旧文化隳于五四,则新文化的构建,有一大部分乃可以说是从《呐喊》而起,这之间,有着总体与个人差异的说法,所公认的,是鲁迅作为旗手,举的标志物明白而辉煌。
在自序中,鲁迅写道:“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这是作者最初的困惑和最审慎的态度,得来的回答不够令人满意,却现实功利且无可奈何。
一个问题浮现:究竟是谁人的呐喊声?——关于呐喊者,关于呐喊本身。困惑首先在于鲁迅的身份定位:知识分子否?还是作家?抑或学界同声呼唤的启蒙者?最切实际、最大的可能是三者兼具。我们意愿读懂《呐喊》,向往理解作者,因而这是困境,也是高潮。
竹内好眼中的鲁迅,是个孤独的知识分子,之所以说“作为启蒙者的鲁迅和近似于儿童的、相信纯粹的文学的鲁迅这种二律背反同时存在的矛盾同一”,恐怕也是由于看出了鲁迅形象注定无法单一的历史文化定位。
郜元宝有言,“在现代中国,纯粹观念形态的思想很难生根,能在现代中国生根的思想必须像鲁迅的文学那样,带有个体生命的气息的,就是说,必须具有文学的形态。文学之外无思想”——能不能这样说呢?正是由于鲁迅身上既承传了古士大夫们的`风骚之骨,又显露出新的社会阶层敏锐的洞察和感悟力,且兼具之前所未有的时代启蒙者的特殊方法论意义,其难得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决定了他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的。
首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建国前大部分的知识分子归类于资产阶级,然而作家不是,甚而有众多作家誓言与知识分子的固有身份定位决裂,如沈从文所宣称的那样。我们会发现,一旦历史政治形势与时代命运非正常的密切起来,此一现象便绝不单一。这种令人尴尬的情形似乎反映出特定历史阶段作家层与知识分子阶层的剥离,纵然作为时代丰富性的标志之一,但却造就了同时代文学最大的暗伤:斗争无所不在,且都局限于当下和表层,无法深化作品主题,亦不能超脱自身于时代之外。
就知识分子、作家以及启蒙者三个身份所涉及的范围来说,知识分子最具私人性;作家由于其作品的公众性,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大众和普世原则;而启蒙者这一身份,则反映出整个时代乃至超越时代的需要和宽泛,正如T.S.艾略特在其《传统与个人才能》中所指出的,任何一个诗人或作家必然与其整个民族的历史发生某种联系,他们一面创出新的历史份额,一面将自己添加进历史,成为整体的一环——这是作为诗人或作家的必然和超然。
作为启蒙者的作家或者说知识分子,他本身可能并不能非常清楚的反映出这一点,但他的身上定然有着集结整个时代最典型、最清晰且最能与历史相协调的样貌特质。而之于近现代的中国无可置辩的是,能够超越时代,将进步的作家身份与知识分子的传统近乎完美的结合,并创造性的赋予其难能的启蒙者角色定位的,现代作家中,只有鲁迅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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